中国传统柱式与西方古典柱式的比较

2009-10-14 08:52
中外建筑 2009年3期
关键词:建筑文化比较差异

黄 煌 陈 力 等

摘 要:在中国传统建筑与西方古典建筑中,柱式是最具特征的构件之一。柱式一般包括柱头、柱身和柱础三个组成要素,其中中国的柱头就是人们熟知的斗栱。对于柱式的比较研究,本文选择了中国宋代的营造典籍《营造法式》和古罗马时期的建筑学著作《建筑十书》作为载体,把两本文献中有关柱式的内容提取出来,从造型、材料和做法等方面进行比较分析,探讨两种不同建筑文化背景下柱式体系之间的差异。

关键词:中国传统柱式; 西方古典柱式; 建筑文化; 比较; 差异

中图分类号:TU-8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422(2009)03-0082-04

中国传统建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木构建筑体系,各个时代的印记也鲜明地烙在建筑上:秦汉时期的建筑从“秦砖汉瓦”中看出古拙朴素的风格;唐宋时期的建筑主要表现出宏大深远的“唐风宋韵”;元代的建筑虽然保留了宋代的遗风,但在不同程度上进行了简化;明清时期的建筑风格则偏向复杂琐碎……中国古代建筑几千年以来的一脉相承,形成传统,各个时期的建筑均是在这个“传统”的前提下有所变化。

西方古典建筑发展的主线源自爱琴海沿岸,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爱琴文明中的建筑,古希腊时期的古典建筑在公元前四到五世纪时达到了高峰,涌现出大量的建筑杰作,主要体现在宗教建筑上;而古罗马将古希腊的古典建筑的柱式、形制继承并发展下去,并且创造出拱券结构用于沉重,建筑的种类大大丰富了,出现了大量公共建筑。至此,西方古典建筑体系基本确立。古希腊、古罗马的众多古典柱式也在时代的发展中不断成熟和完善起来。

本文将中国传统柱式和西方古典柱式进行比较,意在从造型、材料、功能等方面探寻它们之间的差异。

1中国传统建筑的柱式

中国自古以来就在建筑中使用木柱与石柱,其中以木柱的使用最为广泛。参照西方古典建筑中柱式的定义,本文也借用“柱式”来描述中国的木构建筑体系。需要说明的是,中国古典建筑分台基、墙柱和屋顶三个部分,为了使比较更有针对性,文中选取了墙柱部分中的柱式作为研究对象。柱式包括了柱头、柱身和柱础三个部分,中国传统柱式中的柱头部分即是“斗栱”。中国柱式经过长期的发展,已形成一个完整系统,本文以宋《营造法式》中的柱式作为对象进行探讨研究。

1.1 《营造法式》中的柱式

关于柱式的记载,在《营造法式》(以下简称《法式》)中分为若干卷分述。其中卷一是总释上部分,引用大量的历史文献资料,从历史范畴角度上诠释柱式各部分的含义。卷三是壕寨制度和石作制度,其中包含了柱础部分的说明。卷四和卷五即为大木作制度,主要是斗栱和柱身的制定。卷三到卷五是从技术范畴论述了柱式的各个部分,相对于卷一的历史范畴,这部分更侧重于做法和规范制定。

1.1.1斗栱

宋代的斗栱外形上硕大雄健,尚存唐代的遗风。斗栱的做法,《法式》分为造枓之制、造栱之制、造昂之制和总铺作次序。以栌枓为例,栌枓建在柱头之上时,它的长与广都为三十二分。如果建造在角柱之上,则面径为三十六分,底径为二十八分,高二十分。栌枓的开口广十分,深为八分。《法式》对枓的具体位置、尺寸大小、高宽比例都有着规范的制定,宋代的材栔制度也已经贯彻到做法中(图1)。

从结构和力学的角度上看,斗栱是一组融结构与美学于一体的构件。其中枓主要是作为承担屋面荷载之用,而栱是一段横木构件,为求屋面出檐深远,栱采用层层向上出挑的方式保持与屋面相吻合。而昂的力学作用在于下昂的后尾挑起,以承下平椽,或压于栿下,起到杠杆的作用。斗栱各构件都依照结构力学原理穿插搭接,咋看之下混乱无序,实则蕴藏着高度的理性精神。

1.1.2柱身

从外观上看,柱身横断面大多为圆形。此外,《法式》中还记载了对柱身卷杀的处理,称之为“杀梭柱之法”。文中规定:“随柱之长,分为三分,上一分又分为三分,……又量柱头四分,紧杀如覆盆样,令柱项与栌枓底相副。其柱身下一分,杀令径围与中一分同。”这里可以看出,《法式》记载的柱身“杀梭”将柱身等分为三段,在上段做三瓣卷杀时,至上径比栌斗底周遍大出四分时,作覆盆形收束,柱身中间一份和柱下一分柱子的径围保持一致。

关于柱径和柱高的比例(细长比),《法式》中尚未有记载说明。但依据现阶段对宋代建筑的考证,大体是檐柱仍保留1/8~1/9比例,外观比较粗犷雄健;内柱则较为细长,约为1/11~1/14(图2)。

1.1.3柱础

宋代的柱础都有“覆盆”,并且将“櫍”加于其上,“櫍”是柱身与覆盆或底座的过渡部分,这部分的纹理为横向平置,可有效防止水分顺纹上升,增强了柱的耐久性。装饰方面,宋代柱础覆盆部分的雕刻繁复精美,这些雕刻花纹大多以植物花草、神兽图腾等作为象征隐喻,有着浓厚的中国传统装饰风格。

对于柱础的规定,《法式》中的标准柱础作出如下定义:“其方倍柱之径,方一尺四寸以下者,每方一尺厚八寸,方三尺以上者厚减方之半,方四尺以上者,以厚三尺为率。若造覆盆,每方一尺,覆盆高一寸;每覆盆高一寸,盆唇厚一分。”可以看出《法式》中造柱础之制,规定础方为柱径之倍,覆盆高为础方十分之一,盆唇厚为覆盆高的十分之一(图3)。

1.2 中国传统柱式的特征

1.2.1建筑材料

在建筑材料的选择上,斗栱和柱身的材料(包括櫍)为木质,柱础为石质,分别属于古代建筑营造工艺中的大木作制度和石作制度。木材有施工速度快、效率高、节省原材料的长处,而石料有坚固、耐久性长的优点,两者相辅相成,才创造出灿烂的古典建筑文化。

1.2.2建筑构造

在建筑构造的组织上,各部分组织构造变化并不很大,基本仍然保持了其层层出挑,“斗”、“栱”、“昂”和“枋”四类构件遵循结构力学原理相互叠加穿插,斗栱中各部件的比例关系,仍基本保持宋代的制度。

1.2.3建筑外观

在建筑外观的效果上,宋代柱身的断面大多为圆形,基本维持着树干的形态。柱身比例上看,中国传统柱式柱身存在柱径和柱高之间的比值问题,宋代建筑檐柱一般为1/8~1/9,外观比较粗犷雄健;内柱则较为细长,约为1/11~1/14。

1.2.4建筑细部

在建筑细部的处理上,宋代柱础的覆盆装饰较为繁琐复杂,存有大量丰富的石作制度,如压地隐起牡丹华、宝相华、仰覆莲华、龍水等,这些浮雕装饰存在一定的象征隐喻。此外,宋代柱础中独有的“櫍”也承担了防腐耐久的功能。

1.2.5建筑模数

在建筑模数的运用上,宋代柱式中已充分体现。宋代以“材”、“栔”、“分”构成了材栔制度的基本单位,斗栱各构件的比例尺寸,均以此材栔分为度量单位。模数制的使用不仅提高了建造效率,而且保证了材料使用的规范化,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

2西方古典建筑的柱式

西方古典柱式的范畴大体包括古希腊三柱式和古罗马五柱式,其中以爱奥尼柱式在古典时期运用最为广泛、最具代表性,可称为西方古典柱式的典型范例。本文主要以维特鲁威(Marius Vitravii Pollinis)著作《建筑十书》(De Architectura Libri Decem,公元前1世纪)中记载的爱奥尼柱式作为研究对象来论述。需要说明的是,西方古典柱式由檐部、柱子和基座三部分组成,这里只选取了柱子部分研究,包括柱头、柱身和柱础,这三部分与《营造法式》记载的中国传统柱式一一对应,使比较更有针对性。

2.1 《建筑十书》中的爱奥尼柱式

关于爱奥尼柱式的记载,主要体现在《建筑十书》的第三书当中,第三书分为五个章节,分别是神庙的均衡、神庙的种类、柱间、神庙基础的建造方法、爱奥尼式神庙的均衡。柱头部分、柱础部分及细部的制定记载于第五节爱奥尼式神庙的均衡中,柱身的间距、收分及卷杀则记载在第三节中。《建筑十书》较为详细地规范了爱奥尼柱式的形制,对以后古典建筑的建造有着极为重要的参考作用。

2.1.1柱头

古罗马爱奥尼柱头包括了柱定垫板、涡卷以及卵箭纹装饰部分,根据《建筑十书》中记载柱头的做法规范:柱顶垫板把其纵横做成柱下径的粗细加上十八分之一,厚度加上涡卷做成柱径的一半。柱头厚度分为九个半部分,其中一个半留作柱顶垫板的厚度,其余八个部分定为涡卷。至于涡卷,则是先定眼圈的大小,再以此向外画圆弧连接线。《建筑十书》中对柱头的规范都依据数字和比例,大体以柱下径为基数,其他构件的大小皆与之相联系。

从形态上分析,古罗马爱奥尼柱头更偏重于装饰性。两涡卷间原本作为结构用的弧形体托板被水平走向的沟通线取代。并且由于柱头涡卷的缩小,使得它与极为修长的柱身相比显得有点微不足道,涡卷的变化有可能是为了与多立克、科林斯等柱式保持外观上的协调统一,但同时爱奥尼柱式的典型特征也因此受到削弱。究其原因,是由于古罗马时期创造出券拱技术用于承重,柱头多数不作为结构之用,而仅仅是一种装饰品,强调装饰的华丽程度(图4)。

2.1.2柱身

古罗马爱奥尼柱身横断面有二十四道凹槽,柱身细长比一般定为1/9。但根据不同类型的神庙,细长比也会发生变化,据《建筑十书》的记载:在离柱式神庙,柱子要做成其粗细为高度的八分之一,宽柱式中为1/8.5,窄柱式中为1/9,在密柱式中定为1/10。这样从离柱式到密柱式,柱间距越小,柱身细长比越小,柱子越为纤细,因而保持比例的和谐,因此,正如维特鲁威在《建筑十书》中所说:“必须按照建筑物的种类追求特有的平衡。”

关于柱身的收分,《建筑十书》中将柱子高度从十五尺到五十尺分为四种情况说明,其中柱高十五尺时,应把下部的粗细分为六个部分,把它五个部分确定为上部。到了柱高为四十到五十尺时,应分为八分,在柱子上部柱头下面缩减为七。其后按情况以此类推计算,来确定柱子的收分,柱子越高,在柱身上便要划分更多的部分来达到整体的比例协调(图5)。

2.1.3柱础

《建筑十书》中记载的古罗马爱奥尼柱础有两类:一为阿提卡式(Attic),也称雅典风格的柱础,它由圆凸线、平凸线和圆凹线三部分组成,柱础的高度为柱径的三分之一,除去础座,剩下的部分再划为四部分,圆凸线、平凹线和圆凹线三者交替堆叠,形成几道凹凸相间的圆盘。第二种是爱奥尼亚式(Ionic),它由圆凸线、窄平凸线、上部圆凹线、小圆凸线和下部圆凹线组成。柱础高度等分为七分,比例不似阿提卡式均衡,最上层的圆凸线占了三分,剩下的部分由其它线脚按比例分别细划。对于柱础的出挑长度(ecphora)也作了相应规定,阿提卡式柱础的出挑距离为柱径的四分之一,爱奥尼亚式柱础出挑距离较为短些,为柱径宽度的十六分之三(图6)。

2.2古典爱奥尼柱式的特征

2.2.1建筑材料

在建筑材料的选择上,古典时期的爱奥尼柱式的柱头、柱身、柱础材料皆为石材。虽然最初也曾尝试木制,但人们对于建筑耐久性提出更高的要求并且伴随着石材加工技术的发展,使得最终石材淘汰了木材,成为主要的建筑材料。

2.2.2建筑装饰

在建筑装饰的构成上,爱奥尼式的柱头极富有装饰性,涡卷成为象征柱式的典型构件。古罗马时,由于大部分公共建筑利用承重墙承重,古希腊时期柱式作为结构的作用淡化了,柱式更多的表达为装饰含义,因此柱头的形态就成了装饰程度优劣的关键因素。

2.2.3建筑比例

在建筑比例的制定上,柱身细长比运用贯穿到爱奥尼柱式体系中,古罗马爱奥尼柱式柱身细长比定为1/9,根据不同类型的神庙,细长比也相应会发生改变。这样规定的原因是要求柱式保持一定的比例协调,使神庙在视觉上不致于失衡。

2.2.4建筑外观

在建筑外观的效果上,柱身一般自1/3向上开始产生收分,以获得更好的视觉效果。爱奥尼柱身中部有增大的做法,使柱身呈凸肚状,但并不显著。《建筑十书》中称之为恩塔西斯(entasis),类似于中国宋代柱身的“卷杀”。

2.2.5建筑细部

在建筑细部的处理上,爱奥尼柱础都由数道圆盘堆叠组成,富有弹性,装饰效果比较强,与爱奥尼柱式典雅轻盈的气质是相吻合的,并且对柱础各个线脚部分都依据几何计算进行详细的制定,数字比例的理性精神无一不贯彻其中。

3中国传统柱式和西方古典柱式的差异比较

3.1 柱头

3.1.1形态与构成

中国柱式的斗栱从单层发展至多层,由最基本的四铺作乃至发展到八铺作,形成一种十分精巧独特的构造,外观上给人复杂多变、神秘莫测的感觉。斗栱的构件又都是一些较小的部件,如“枓”、“栱”、“昂”等。将这些较小的部件以榫卯形式搭接咬合,组成一组整体性的空间框架体系,使人叹为观止。而西方爱奥尼柱式的柱头,则不如中国斗栱般复杂琐碎,它的整体感十分强烈,并且有着形态上的象征意义,两个装饰性的涡卷让人联想到女子的卷发、贝壳、卷曲的羊角等图案。爱奥尼柱头上的各个细部,如涡卷,卵箭饰花纹等都是在整体中逐渐雕琢出细部装饰。抽象的隐喻、具象的象征以及从局部组合为整体、从整体细化为局部是中国斗栱和西方柱头在外观上和工艺做法工序上的显著不同。

3.1.2功能与用途

中国斗栱的雏形为“栌栾”,“栌”为柱头栌枓,“栾”是枅的意思,后来“枅”发展为弯曲的“曲枅”。从文献记载情况来看,“枓”在《说文》中注释为:“栌,柱上柎也。”,“栱”在《苍颉篇》记载:“枅,柱上方木。”而西方的爱奥尼柱头居历史考证,它的前身则为一种称作“托架帽”(bracket cap)的构件,也是柱头冠板的一种变形,类似于中国的“枅”。根据香港建筑师李允鉌的著作《华夏意匠》中的观点,中国的“曲枅”为了结构承重,担负起悬挑出檐的任务,曲枅向上弯曲,层层出挑,承担荷载。而爱奥尼柱头中的冠板向下弯曲而发展成涡卷,涡卷形态华丽优美,主要作为装饰作用。向上、向下的弯曲走向产生了不同构件的发展形式。

3.2 柱身

3.2.1外观与工艺

从柱身造型上看,中国柱身上一般不做任何雕饰,依据原有树干的体态,仅仅强调几何轮廓感,由于树干断面也为圆柱形,这种做法可以提高建造的效率,木质树干可以经过打磨工艺处理后便可使用。而古典爱奥尼柱式不同于中国柱式光滑,依据树干形态的处理,它的柱身刻有二十四道凹槽,数量较多,其间的棱线通常被磨为弧面,而非尖锐的棱角,整体上看,这些棱线使得柱身轻盈挺拔,不显单调之感 。光滑和具有凹槽的柱身,反映的是中西对待柱艺术加工的态度不同,中国传统柱式柱身加工中强调自然形态,不求在柱身上做太多雕琢,这和处理斗栱时的繁复做法是完全不同的。而西方的爱奥尼柱身则更多加强细节的塑造,凹槽的数量及圆弧角度需要计算才能确定,再通过雕、刻、凿、磨等加工手法来达到他们心理上的艺术理想方向。

3.2.2材料的选择

从材料选择上看,中国传统柱式往往采用木材建造,西方古典柱式则选用石材。其实中国古建筑的发展历史上也曾出现过石柱,代表性实例有:南朝梁萧景墓神道石柱,北齐义慈惠石柱以及一些寺庙建筑中常见的石经幢。但由于中国古代注重“天人合一”的思想,以和谐共生的理念为主,加上木材施工速度快,材料可以很快规范化制定使用以及加工技术的成熟,因此很自然将木构作为首选的建造方式。西方古典柱式在早期发展中也是率先采用木材,但随着文化心理上对石材的认同感,石材拥有坚固耐久的特性以及石作工艺技术的不断成熟,古典时期的建筑和柱式逐渐淘汰了木材而选用石材。随着时代的不断演进,中西的建筑分别沿着不同的方向主线各自发展,因此中国的柱式最终选择了木构,而西方柱式选择了石造。

3.3 柱础

3.3.1功能与用途

中国宋代柱础存在一特殊构件,称作“櫍”。它是柱身与覆盆或底座的过渡部分,安装“櫍”的原因是中国的柱子基本是木制,水分易顺着竖向的木纹上升而影响木柱的耐久质量,而“櫍”的纹理为横向平置,可有效防止水分顺纹上升,起到保护柱身的作用。而西方古典柱式的柱础部分不存在这样的构件,一般柱础以数道圆形或弧形的线脚来刻画,增加其立体感和丰富感。西方柱式由于采用石材建造,石料的耐久性大大强于木材,因此西方古典柱式柱础不存在使用功能上的顾虑,更注重柱础形态上的美感。

3.3.2装饰与细部

从装饰上看,中国宋代柱式的柱础覆盆部分都雕刻着花纹装饰,题材通常为植物图案或神兽图腾等,这些图案仍保持中国装饰风格的复杂琐碎,繁缛的花纹卷曲环绕,视觉上看显得极为精美华丽。而西方柱式的柱础不存有中国柱础浮雕式装饰,利用多重线脚堆叠是西方古典柱础的主要特征,这些线脚主要由圆凸线、平凹线和圆凹线等组成,更强调雕塑感和轮廓感,虽然柱础仍为装饰所用,但比较简洁大方。

4结 语

本文把中国传统柱式和西方古典柱式作为研究对象,其中中国传统柱式例举了《营造法式》中所记载的宋代柱式,西方古典柱式主要以《建筑十书》记载的古罗马爱奥尼式为例,整理出中西柱式各自的特征,再分别从柱头、柱身和柱础三个方面对中国传统柱式和西方古典柱式进行了比较,总结出若干的差异点,这些实则暗示了中国和西方在建筑观念、社会文化大背景下所存在的巨大差别。不同的国度、不同的建造技术、不同的理念文化促成了两种完全不同的柱式体系。柱式自身就是结构和美学上的和谐统一,任何没有结构依据的形式美都会被淘汰。中国传统柱式和西方古典柱式分别从造型结构、建造材料、细部装饰等方面诠释了各自的柱式特征,解读出两柱式体系中的特征要素,并比较出它们的差异点,不仅可以了解中国和西方的柱式文化和建筑文化,进一步说,为我们现在利用不同的建筑材料表现不同的艺术效果也有着一定的借鉴和启发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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