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市公司财务呈报方式问题的研究

2009-10-13 09:11刘德铭
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21期
关键词:上市公司

刘德铭

摘要:在中国的证券市场上,财务呈报作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载体,已经成为现实经济生活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重要话题。同时财务呈报又是连接会计理论与实务的纽带,对财务呈报方式的研究不仅能提高财务呈报的有效供给,促进会计实务的发展,还能促进会计理论的繁荣。

关键词:财务呈报;自发性财务呈报;强制性财务呈报;上市公司

中图分类号:F83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1-0062-03

考察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会发现一个令人困惑的现象:一方面,强制性财务呈报的相关制度建设正不断完善;另一方面,近年来上市公司财务呈报欺诈案件①却频繁爆发。上市公司财务呈报供给不足,会计信息质量低下,财务呈报管制效果不理想已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的共识。当然这与中国资本市场不成熟、强制性财务呈报制度的建立主要是照搬西方模式有关,同时也是由于管制主体一直忽视管理当局的自发性财务呈报诉求所造成的。本文通过对相关问题的探讨,旨在为中国构建两种呈报方式相结合的财务呈报模式提出一些建议。

一、财务呈报等相关概念的界定及财务呈报方式的变迁

财务呈报是一个外延相当丰富的概念,它的发展也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历史过程,本部分仅围绕上市公司财务呈报方式这个主题,对相关概念加以界定,同时对呈报方式的变迁加以回顾。

(一)财务呈报等相关概念的界定

财务呈报泛指财务报表和财务披露,目前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内容。在证券市场中,由于两权分离,投资者、债权人、监管部门等“外部人”要想了解企业的情况,必须通过各种渠道搜集相关信息,包括最重要的会计信息。会计信息与一般商品相比,具有如下特殊性:第一,会计信息是一种复杂的商品。原因之一是每个人对信息的反映是不一样的;另一个原因是它不仅仅会影响到个人决策,还会影响到市场的运作,如对证券市场和经理人才市场的影响。第二,会计信息是一种公共产品,会计信息的生产、搜寻具有外部性。第三,会计信息的生产职能由企业组织自己执行。这就意味着,由被监督和被激励者生产并提供用来监督和激励自己的信息,其质量就显得可疑。第四,会计信息是投资者和管理者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特殊产物。第五,会计信息的提供具有垄断性。第六,会计信息具有经济后果。

(二)财务呈报方式的变迁

在证券市场发展的最初,自发性呈报占主导地位,证券管制部门奉行的监管理念是“看不见的手”,只要证券市场交易量大,参与者众多,交易成本低,证券参与者受自身利益驱动的理性交易行为就能够促使证券市场自动达到“信息完全呈报,资源有效配置”的“帕累托”均衡状态。1929—1933年的美国经济危机对“看不见的手”的监管理念给予致命的打击,从而促成了1933年的《证券法》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出台,美国证券交易会(SEC)的成立和随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登上舞台,并诱致自发性呈报向强制性呈报的转变。但是在过去几十年强制性财务呈报环境下,财务呈报供给不足的问题一直未得到有效的解决。为此,全球会计管制部门又倡导上市公司自发性呈报,如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AICPA)和FASB在1994年和2001年分别发表《改进企业呈报——面向用户》和《改进企业呈报:增进企业自发性呈报的透视》的报告,并分别从十个方面总结了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自发性呈报的要求和提出增进企业自发性呈报的政策建议。

二、两种财务呈报方式的理论基础

(一)强制性财务呈报的理论基础

会计信息是企业利益关系人了解上市公司状况的最重要的信息源,但由于会计信息公共物品的特性、信息的不对称和会计信息供给的垄断性,仅靠市场自身的力量是无法确定最优的财务呈报方式、内容与质量,从而导致会计信息市场失灵,使得政府对其干预是增进社会福利所必需,而且为控制会计信息经济后果也需要政府对财务呈报进行管制。

1.信息的公共物品特性。公共物品的主要特征是对未付费消费者的非排他性,由于会计信息可以在不同的使用者之间进行免费传递,每个人都能了解消费信息中的内容,故它是一种公共物品。现代经济学认为,所有消费者对公共物品消费无须付出代价,公共物品的供给方无法将生产成本转嫁给信息消费者,故他们对满足公共物品需求缺乏积极性,因此公共物品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总是供应不足。

2.信息的不对称性。信息不对称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上市公司管理当局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在一个缺乏适度管制的市场上,公司管理当局比外部投资者掌握更多有关公司价值的信息,如果这些信息没有通过适当渠道公开传递到市场,可能会产生两种后果:管理人员利用信息优势与其他投资者交易获利;受前述潜在利益激励,管理人员更愿选择将信息尽量保留在自己手中伺机获利,信息生产便可能不足。二是自由市场有时也会加剧信息量在投资者之间的不公平分布。譬如,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之间就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现象。

3.信息供给的自然垄断性。由于会计信息的其他来源不存在或者是虽然存在但获取成本太高,因此公司成为会计信息的垄断供应者。虽然公司管理当局迫于解除受托责任或者受到声誉模型的激励有自愿披露会计信息的动力,但由于会计信息的外部性使得会计信息供给不足,而且公司管理当局可以凭借会计信息供给的垄断地位在与投资者的博弈关系中处于优势地位,他们基于自身效用和偏好限制会计信息的产出,加剧会计信息供给不足来抬高会计信息的使用价格,使得会计信息使用者以垄断价格去购买同一公司的同一信息,造成社会资源的重复浪费,从而产生了上市公司会计信息非管制的额外成本。从社会效益的角度来看,强制性财务呈报是一种控制成本的有效方法,强制呈报的成本是比较低的,这是因为会计信息的生产目的,首先是为公司本身的内部经营管理和经营决策服务,其成本已经从企业内部的使用收益中得到了补偿,从这个意义来讲,绝大多数对外呈报的会计信息是公司内部会计系统的副产品。相对于通过个人契约的形式获取会计信息来说,强制披露大大地节约了投资者的使用成本,避免社会成本的无谓增加,这种集中的信息资源搜寻机制能减少因经济资源配置不当而造成的社会资源的浪费。

(二)自发性财务呈报的理论基础

1.契约理论。上市公司是“一系列契约的联结”,①根据代理理论,由于公司管理当局的努力具有不可观察性,代理人与股东之间存在效用目标函数的不一致。一方面,股东期望获得可靠且相关的财务信息对投资风险和预期投资收益进行评估,但管理当局可能并不愿意呈报股东期望的所有信息。解决股东与管理当局之间利益冲突的方案是双方签订相互认可的代理契约。在契约中,若股东无法了解管理当局是否为其努力工作,一般会要求在契约中订明以公司的经营成果代表其努力的程度,使签约双方都同意以此作为管理当局工作业绩的计量,于是,公司需要编报净收益等指标,但呈报内容的多少等问题则取决于双方的协商。但为了向股东证明自己的工作业绩,管理当局会自发性通过财务会计报告向股东呈报一些信息。另一方面,委托人为了监督代理人会发生代理契约成本,如委托人的监督成本、代理人的担保成本、剩余损失,而监督成本、担保成本最终由代理人承担,从而有可能降低经理的奖金、分红和其他报酬,因此代理人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就有使代理关系中利益冲突的成本(代理成本最小化)保持最低的动机。代理人为了使代理成本最低化,便会自发性通过财务会计报告向委托方呈报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代理成本越高,代理人呈报的动机就越强烈。

2.有效市场理论。根据有效市场理论,在有效的证券市场中,市场上任何时候的证券交易价格都能正确反映所有历史信息、公开信息和全部信息(包括公开和未公开的信息),有效的证券市场是不会被上市公司“欺骗”的,投资者能“看透”财务报告中所内涵的信息,上市公司的充分呈报,可以使利益各方都受益,从而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如果上市公司管理当局误导甚至欺骗证券市场,强调正面信息、遗漏负面信息或使负面信息模糊化,那么有效的市场对不充分、低质量的呈报的反映是要求更高的回报率,并且会使股票折价。因为,上市公司最小化地强制公布的信息,主动的、竞争性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可从其他渠道获得私人信息和有机会获得公共信息与私人信息,并且寻求那些提供有用信息的投资机会。因此,如果公司不呈报足够的信息,其将面临更高的资本成本。没有更多的会计信息,投资者就不愿以更高的价格去购买股票,市场流动性就低,公司发展所需的资金就难以募集。

三、上市公司两种财务呈报方式相结合的必要性

(一)理论上结合的必要性

理论上,上市公司的财务呈报是企业各利益相关者相互博弈的结果,强制性财务呈报和自发性财务呈报看上去是一对矛盾的概念,但实质上这两种财务呈报方式是有内在联系的,二者的选择都是以提高财务呈报有效供给和会计信息质量为目标的,从理论上讲,即使没有政府的强制性财务呈报规定,上市公司也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自发性财务呈报行为。但特定契约转为财务呈报实践,则依赖有效的契约,而契约的有效在实践上很难实现,因为管理当局不可能与利益相关者一一签约,同时随着投资主体的多元化,股权分散化,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成多元化趋势,因而需要签订无数的契约,这不可能做到,即使做到了,也降低了证券市场的效率和公平。而有效市场理论和信号理论的前提是必须存在一个有效的市场,即证券市场、经理人才市场和兼并市场是有效的。但是信息本身的不对称性、公共物品性以及供给垄断性等特性,往往导致市场的失效和失败,以上诸多原因决定了上市公司的财务呈报必须坚持以强制性呈报为主。

(二)实践上结合的必要性

从实践上讲,在目前以强制性财务呈报为主的呈报管制方式下,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仍“蔚然成风”。对此,信息使用者、市场的监管者和许多学者提出应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强制性财务呈报制度,加大管制部门的管制力度。特别是美国安然公司②财务造假事件以后,美国国会通过了旨在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强制性财务呈报对于会计信息的披露已经到了事无巨细的地步,以至美国有学者惊呼未来的公司将会是“裸体公司”(naked corporation)。

当然,在当前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必须坚持强制性财务呈报的主体地位,但其也存在固有局限性,“物极必反”,对财务呈报的过分管制(或称为不恰当管制)已经引起国内外一些学者的注意。2003年,Dontapscott和DavidTicoll出版了一本名为《the naked corporation:how the age of transparency will revolutionize business》的书,从公司角度讨论了越来越强化的强制性财务呈报引发的问题,作者认为企业所承担的财务信息披露的义务已经远远超过适度;国内学者如王熊元(2003)的一项调查显示,有99%的上市公司认为,在财务呈报的过程中不同程度的泄漏了公司的商业秘密;84%的上市公司认为,在财务呈报的过程中向社会传递了不利于其发展的不良信号;50%的上市公司认为,财务呈报过程中的会计成本过大,因而可以认为,现今的强制性财务呈报制度在某种程度上对上市公司的运行环境产生了影响;周勤业(2003)的调查也表明,中国上市公司用于财务呈报的成本呈逐年递增的趋势;事实上,在1934年强制性财务呈报制度正式确立之前,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中,有62%自愿披露财务信息(Boston,the value of the secs accounting disclosure requirement,1969),且强制性财务呈报制度确立之后,这种自发性财务呈报现象也并未减少,如对现金流量、盈利预测等信息的披露(Simon,1989),因而可以认为,公司具有进行自发性财务呈报的充分的积极性,因为公司将从提供的信息中获利。

四、构建两种呈报方式相结合的财务呈报模式的具体建议

在目前的呈报环境下,特别是考虑到中国证券市场的不成熟性,一方面,仍然坚持政府主导的强制性财务呈报,这也并不代表一定要制定出更多的管制规则,而是如何切实提高强制性财务呈报的实施效果;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外部市场机制和制度环境的作用,鼓励和促使上市公司进行自发性财务呈报。因此,构建兼顾效率与公平的财务呈报模式必须以适度的强制性财务呈报为主,自发性财务呈报作为重要补充,具体来说,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引入“充分程序”①,均衡协调管制各方的利益关系

强制性财务呈报制度的选择可以在本质上看成是涉及利益关系人之间平衡的一个社会选择问题。因此管制者应采取“充分程序”,为各利益关系人提供一个公平博弈的场所。这样就可以使公司管理当局、投资者等相关利益集团有机会表达不同的观点,并体现公平法律程序的思想,实际上是为各利益关系人提供了一个公平博弈的场所。一般而言,反映投资者利益的管制规则能维持投资者对市场的未来参与,反映公司管理当局利益的管制规则能减少管制的执行成本。

(二)注意强制性财务呈报管制的适度性

财务呈报管制无疑会增加上市公司的信息供给,但管制是有限度的,管制受到管制成本、保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等因素的制约,单一形式的强制性呈报和严格管制最终会暴露出低效与弊端,因此管制者对财务呈报管制应注意管制的适度性。从本质上讲,管制主要是针对由于财务呈报的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所引起的市场失灵,在财务呈报管制问题上,政府的主要作用是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而不应成为市场的替代。因此,财务呈报管制者在进行管制时,应当考虑到市场中存在着促使公司管理当局生产信息和投资者搜集信息的自发力量,在信息不对称程度严重的领域加强管制,而在信息不对称程度较轻的领域,通过市场信号或利益信号由市场自行解决。

(三)关注强制性财务呈报的经济后果

强制性财务呈报会产生一系列潜在的经济后果,比弗将其归纳为:(1)投资者和其他人之间的财富分配;(2)所招致风险的累计水平和个体间的风险分担;(3)对资本形成速度的影响;(4)资源在企业间的配置;(5)用于披露的生产、鉴证、传播、处理分析和解释的资源;(6)用于披露规范的开发、执行、生效和诉讼的资源;(7)民间机构用于搜集非公开信息的资源。这些后果可能对不同的利益关系人产生不同的影响,也许会导致利益关系人之间的“财富再分配”。因此,管制者在制定管制政策、方案时必须认真考虑管制可能带来的经济后果,在管制实行后,对其效果进行评估和测度,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正和调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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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Dontapscott,DavidTicoll,“the naked corporation:how the age of transparency will revolutionize business”,www.nakedcorporation

com/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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