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敏
摘要:中国金融深化改革与西部金融相关配套制度供给不足是造成西部金融抑制的主要原因。打破区域金融的非均衡发展和消除西部金融对经济的抑制,应重点发展政策性银行,组建区域性政策融资机构,探索建立区域性、小型民营金融机构,提高直接融资比例。
关键词:金融制度;金融抑制;金融创新;西部地区
中图分类号:F12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3-0046-02
一、西部金融发展的现状和对经济发展的制约
(一)西部金融发展的现状
1.金融机构资金不足且结构单一。西部金融机构发育程度不高,其中大型国有金融机构仍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其他金融机构进驻、发展比较缓慢。在国有商业银行等我国正规金融构成体系中,除受制度安排平均布点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合作制小银行外,其他股份制银行很少把总部设在西部。
2.证券市场发育薄弱。从总体来看,西部地区尚无较大的区域性中心证券市场,直接融资渠道不畅。证券市场容量小,无论是上市公司数量还是证券市场的筹集资金额,均远落后于东部。此外据统计年鉴显示,我国全国性的融资中心都设在东部,西部上市公司数量也远少于东部,2007年上市公司数量仅占全国上市公司的17%左右。且存在地区、行业的不平衡性,仅四川、重庆就占全国西部上市公司的46%;传统产业较多,新兴产业少,基础设施产业缺乏,资源优势产业太少,不能体现西部的优势。
3.金融保险和风险管理水平低。从客观上讲,开发性投资属于中长期投资,由于预期的不确定性,成为风险性投资,因而需要金融保险和风险管理予以保障。然而指标和数据表明,西部保险业发展不足,金融保险和风险管理水平低。据《2008年统计年鉴》显示,2007年我国东中西部金融保险业发展情况的对比为:GDP占全国的比重,东部、中部、西部分别为55.2%、19.0%、17.3%;金融保险业增加值占全国的比重,东部、中部、西部分别为70.6%、17.6%、11.9%;金融保险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东部、中部、西部分别为4.70%、2.71%、3.58%;金融保险业增加值占第三产业比重,东部、中部、西部依次分别为11.87%、7.59%、9.47%。
4.金融监管政策不健全。现行的统一监管政策对西部的监管主要表现在:(1)央行的监管内容以合规性检查为主。由于新设金融机构主要集中在东部,所以对东部地区的金融监管主要集中在市场准入层面,对金融机构运营的监管有所忽视;相反,对西部地区金融监管主要集中在经营的合法性和风险性层面。(2)东部地区金融发达,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众多,监管力度相对较小;而西部地区金融机构数量较少,国有银行占相当大的比重,监管的力度相对较大。(3)由于西部地区市场化进程滞后于东部,因而西部地区政府对金融监管的干预强于东部。
(二)西部金融对经济的制约
1.国有银行提供的产品不能满足西部地区的金融需求。国家在构建其金融体系时,没有根据经济结构及时调整金融体系的结构,从而使金融体系结构不能更好地适应于区域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升级的要求。设置在西部的国有商业银行是整个国家银行的一部分,无论资金计划还是信贷安排上都要受上级控制,很难实行针对区域经济现状分区运行的多元模式。
2.西部金融组织体系不健全造成西部金融抑制进一步增强。中国占主导地位的国有银行采用总分行制度,总行出于全行资金收益最大化的考虑,必然会统一调度其各分支机构的资金。由于发达地区贷款收益率在同等风险下比欠发达地区资金收益率高,或在同等贷款收益下,发达地区的金融风险要比欠发达地区小得多,因而各银行总行必然倾向于以不同的形式从贷款收益低的欠发达地区集中资金,支持经济发达地区,而以国有商业银行的渠道“虹吸”欠发达地区的资金投向经济发达地区。
3.西部金融发展滞后阻碍了西部区域经济技术结构的形成。改革开放以来,东部地区快速发展得益于金融先行这个条件,金融先行极大地促进了资源流动和技术创新。西部经济技术资源相对水平与东部比并不差,但由于缺乏技术创新的微观机制,在科技资源和金融资源配置上忽视工业生产领域内的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使得西部技术开发与工业生产活动缺乏有机联系且效率不高。
二、西部金融发展的政策
(一)建立适应西部特点的新型金融组织体系
1.建立针对西部大开发的政策性银行。在西部大开发初期,基础设施的建设是重中之重,但基础设施的建设具有投入大、周期长、见效慢的特点,私人投资很少涉足,因而成立西部大开发的政策银行来筹措建设资金,是有效率的选择。
2.适当撤并效益不好的国有商业银行经营网点。西部地区国有商业银行比重较高,在改革开放初期,其对于集聚社会建设资金用于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以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曾起到重要的作用。然而,难于基层营业网点效益低下,不良资产比例较高,已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桎梏。因此,应当撤并效益不好、扭亏无望的基层营业网点,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中心城市分行的作用,集中资金和人力支持大中型企业向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及跨国经营方向发展,实现规模收益。
3.结合西部地区发展的特点,建立地方性商业银行,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服务。西部大开发应当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作用,以效率优先来发展经济,因而建立地方性商业银行,提供小额信贷为中小企业服务是必然的选择。
(二)培育区域金融中心,健全区域金融协调机制
1.充分利用和发挥西部中心城市的优势,打造西部地区的金融中心。可考虑依托西安和成都的经济、技术和人才优势,建立沪市和深市的证券交易所的异地交易中心,加强资本市场建设。同时,利用西安和成都两个中国人民银行大区分行驻地的优势,发挥政策资源和信息集聚中心的优势,培育西安和成都成为西北和西南区域金融中心。
2.健全区域金融协调机制。在培育西安和成都两个西部地区金融中心的同时,应当尽快完善区域内部的金融资源和政策的协调,以统筹区域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与区域外的合作,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流动,大力吸引外部资金投资西部大开发。
(三)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实施有区别的金融政策
1.货币市场方面。(1)实行与区域外有差别的存贷款利率。西部地区应适当提高存款利率,降低贷款利率,以充分集聚资金,吸引区域外的企业投资,存贷的利差由国家财政贴息支持;(2)降低西部地区银行的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以抵消西部地区经济货币化进程对货币的吸纳,增加货币供给量,满足西部的资金需求;(3)加大信贷政策支持力度,根据西部产业结构特点和产业的比较优势,制定相应的产业金融政策,加大金融政策对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4)放松市场准入限制,鼓励地方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外资银行的进入,共同为西部大开发提供资金支持;(5)在西部地区成立开发银行,有效地促进该地区的发展。西部地区的国有商业银行,受总分行制和一级法人制的制约,很难制定具体的存贷款政策和利率政策,因此,可以考虑设立一家或几家西部地区开发银行,这些银行应采取国有民营、股份制的运作模式,主要为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服务。同时,国家应给予西部银行更多更为主动灵活的政策手段,如利率,以保证其资金的来源。研究表明,不同地区的实际利率对于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都有不同的效果,特别是西部地区,出现了实际利率与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均为负相关的现象。因此,允许利率地区差异化,推进致力于利率市场化的金融体制改革,对促进西部金融中介发展和改善地区经济增长不平衡都具有重要意义。
2.资本市场方面。(1)设立西部大开发基金。西部大开发需要大量的资金,单靠国家的信贷支持远不能满足资金的需求,因而设立西部大开发基金,以吸引社会闲散资金而达到集聚使用,对于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至关重要;(2)加大对西部地区股票及债券发行政策的倾斜力度,提高西部地区企业的直接融资能力;(3)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增强地方政府干预地方经济的能力。地方政府债券也叫“市政债券”,它是指地方政府或其下设机构为提供地方公共品的需要而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进行直接融资的活动。目前,我国东部发达地区利用金融创新,在实践中借助地方政府所属的综合性投资公司发行企业债券。西部地区现阶段应积极学习东部地区经验,挑选资产负债比率合格、信誉良好的国有投资公司或信托投资公司成为“准市政债券”性质的企业债券发行试点,积累经验为将来地方政府债券发行打好基础。西部政府债券不仅可以减轻国家财政的压力,增加地方政府的经济自主权,同时,有利于资金在西部区域内的合理流动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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