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睿寰 侯 婷
摘要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失地农民的数量逐年上升,由于他们自身和外界的种种原因,在失去土地后,如何维持生计,寻找新的生活方式,成为摆在他们面前的一大难题。本文通过分析失地农民的自主创业现状、优势和面临困境后,认为自主创业是实现失地农民可持续保障的重要途径,并提出了相应的政策建议,以期对失地农民的自主创业有所帮助。
关键词失地农民 自主创业 金融支持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282-02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大量土地被征用,大批农民从土地上剥离出来,成为失地农民,并迅速扩大。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农民安身立命的根本是土地。据了解,目前全国失地农民已达3500 万人,2030 年度将达到1. 1亿人。我区失地农民已达4.3万人,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一数据将不断上升。在城市化早期,因为尚处在计划经济年代,国家对劳动年龄段以内失地农民基本上采用就业安置,农民能进国有或集体企业就业,转为工人身份。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全面推进,企业用工方式也走向市场化,政府不可能统包统揽,采用就业安置办法把农民“塞”进企业,而自行谋生又面临当前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大学扩招后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的“三碰头”就业形势,农民离开土地后如何就业和生活成了困扰各级政府的一大难题。目前城市化进程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进着,城郊大量土地被征用,大批失地农民迅速转变为城市新居民。其就业问题解决得如何,不仅关系到城乡一体化的目标能否顺利实现,更关系到失地农民的生存状况和全社会的安定与稳定。
一、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的优势
目前,打工仍然是多数失地农民再就业的首选,但当前以“市场就业”为取向的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产业结构调整,对求职者的年龄、知识、技能和市场竞争意识要求较高。以此要求相衡量,失地农民文化素质总体偏低,在人才市场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在就业形势日益严峻的今天,城市中仍存在大量下岗职工的情况下,失地农民受教育水平低,文化素质偏低,显然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如何拓展就业渠道,增加失地农民的就业机会呢?自主创业成为重要的途径。通过调查分析,笔者发现失地农民在自主创业方面既有许多优势:
首先,许多政府部门发挥财政资金转移支付的功能,建立了相应的失地农民就业保障金。保障金专项用于失地农民职业技术培训费用的补贴;用于奖励、补贴安排失地农民就业的工作单位;有偿扶持失地农民集体就业、个体经营;适当补助失地农民劳动就业工作经费开支。
其次,政府积极鼓励失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鼓励失地农民从事经商开店等活动,并在政策允许条件下对自主创业人员在资金、税收、场地、收费等方面予以扶持,以减少他们的创业风险,增强他们自主创业的信心。
再次,建立对失地农民的再就业培训机制,提高失地农民的就业技能。为了缓解失地农民就业技能差与现代产业结构升级对劳动力素质高要求的矛盾,政府划拨了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提高劳动者素质,为失地农民再就业创造条件和提供机会,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其就业问题。培训一般都极具针对性,根据不同类型的需求,开展多层次培训。如对失地农民开展文化知识、农科知识、经营知识和专业技能以及如何自主创业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
此外,城乡一体化加速推进, 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了有利的硬环境保障;农村工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了良好的产业协作配套机会;市场建设向纵深推进, 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失地农民自主创业面临的困难
尽管有许多政策等方面的支持与激励,但失地农民自身的创业也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在征地后自主创业和依靠自身资源小本经营的比例都有所上升,部分农民采取了多种方式自主创业,如开设小餐馆,小卖部或利用房屋改造成门面开设修理店,也有部分农民利用地理优势将房屋出租收取租金,但通过调研发现大部分农民普遍感觉自主创业或依靠自身资源小本经营面临很多困难:
(一)创业资本不足
现行法律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是按产值倍数的方法计算,最高不超过30倍。按亩产值1000元测算,补偿费最高为3万元/亩。筹措创业资金既是创业的重点,也是创业的难点。偏低的补偿费既不能保证失地农民的长久生活,也不足以成为失地农民自主创业的依托。然而,即使这样低的征地补偿费也不能保证足额送到农民手中,使想要自主创业的失地农民得不到起码的资金支持。
(二)市场信息不全
目前,我国的劳动力市场发展尚不成熟,单靠市场不能快捷有效地将信息传导给农民,同时政府在此方面的调节不足,农民对市场的潜在投资导向以及自己的创业方向和预期前景都存在盲区,而自主创业本身存在一定的风险性,所以他们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很难实现顺利创业。尽管这几年降低了对公司注册资金的准入门槛, 但创业所必须的土地、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价格不断上升。而且新创办的企业还将面临越来越高的环保、安全等要求, 这无疑也大大增加了农民创业成本。
(三)政府政策引导有限,相关扶持措施不到位
从政策层面看, 尽管农民创办企业的税费负担已得到较大改善, 但鼓励农民创业的政策扶持还不多, 在许多地方领导的观念中, 仍然偏好于“抓大”为主,对“扶小”关注不够。很多对农民的再就业、创业培训不是不足就是流于形式,对农民的实质性帮助并不是很大。应由政府提供的服务体系建设不健全,农民创业所必须的一些诸如融资担保、信用评价、人才培训、信息网络、创业辅导、科技研发、行业协会等一系列创业服务都不完善,努力为农民自主创业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显得尤为重要。
(四)农民自身文化素质较低,知识有限,缺乏现代化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技能
创业需要企业注册、管理、市场营销与资金融通等多方面的丰富知识,在缺乏相应知识储备的情况下,仓促创业不仅难以融到必需的资金,而且在残酷的市场竞争中也将处于劣势。加强对农民的综合培训, 提高农民的农业实用技术水平和非农务工技能, 提升他们的现代经营和管理水平对农民的顺利创业非常急迫。
三、培育和激发农民自主创业增收能力的政策建议
笔者认为无论是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制度还是医疗保障制度都只是为缓和当前由于征地带来的尖锐社会矛盾而出台的过渡性政策,是权宜之计。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失地农民必然要纳入到城市社会保障体系当中。城市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于国家、集体和个人三方。个人持续积累是其基本特征,这就要求失地农民失地后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需要他们能就业或自主创业,他们的自主创业能极大的促进就业。那么如何促进失地农民的自主创业,努力走出一条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的创业富民之路呢?
(一)建立失地农民创业的金融支持体系
大部分失地农民普遍感觉自主创业或依靠自身资源小本经营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缺乏资金,因此建立失地农民创业的金融支持体系很有必要。
1.创建失地农民创业基金
(1)创业基金的筹集。目前建立失地农民创业基金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筹资。一是政府直接投入。政府应该给他们创业提供直接的资金支持。根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在城市建设和工业发展征用农地的过程中,征地收益的分配比例大致是, 农民得10% ,集体得25%,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得65%。政府从征地中拿走了大部分收益,这部分收益取之于失地农民还应该而且有必要用于失地农民的创业发展上。二是从“留地”的经营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留地”是在土地征用中预先留出一定比例的土地归集体经济所有,这部分留地由于充分享受到城市化带来的好处往往收益比较可观。三是以政府信用或者预留的“非农”用地为担保发行创业金融债券,当然通过债券募集的资金完全用于失地农民的创业基金,不能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