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容整洁合力建设机制的形成逻辑与运作

2009-09-24 06:43谷中原严惠麒

谷中原 严惠麒

摘 要: 村容建设中行政村和乡镇政府在建设意识上有共性和分歧;在建设能力上有优势和缺陷,是营建“行政村-基层政府”村容合力建设机制的客观逻辑。合力建设机制产生凝结力的措施有统一建设思想、整合行政村和基层政府的建设能力、建立项目合作与任务分解的工作机制、寻求外援、合理分配建设共同体的群体角色;保障行政村和基层政府良性互动和密切合作的措施有群体沟通、群体决策、群体规范、强化角色意识、建立安全阀制度。利用合力建设机制开展村容建设工作,要正确认识合力建设机制、充分尊重村民主体地位、明确利用目的、注重适应性利用。

关键词:村容整洁;合力建设机制;机制形成逻辑;机制运作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09)04-0006-08

村容整洁是农村社区主体建设生产生活设施,使社区变成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过程。它是改善农民生存状态、展现农村人与环境和谐发展的窗口。[1]村容建设主体有二:一是行政村,其建设行为通过村民活动来体现;二是基层政府,其建设行为通过乡镇政府干部活动来体现。村容建设目标是使社区生态环境变好、村庄布局合理化、居民活动交通化、生活设施齐全化、农业生产水利化、私家庭院美化、村内公共环境绿化。它们只能通过村容整洁工程来实现。村容建设不仅靠行政村也要靠基层政府,因为行政村是村容整洁的受益人;基层政府是贯彻党中央村容建设意图的实施人。行政村和基层政府在村容建设意识上的不同、在建设能力上的差异,决定着村容建设不能搞“单干”,须将这两种建设主体结合起来,营建一种新型的村容合力建设机制。

为了论证该观点,笔者选取湖南邵阳市洞口县石江镇以及所辖的江潭村进行实证调查。该村是湖南农业厅确立的第一批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和新农村建设的示范村,村容建设已有一段时期,能直观反映营建村容合力建设机制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该村地处320国道与洞口县的黄泥江交汇处,总面积3.5平方公里,耕地1 950亩,工矿企业18家。有24个行政村小组,701户,2 716人,分住于江潭、冲田、东洲、万里、老寨、大桥等6个自然村。村劳力1 560人,村内务工380人,村外务工460人。2006年全村GDP1 472万元,人均纯收入4 000元。笔者针对村民发放了68份调查问卷,回收65份,有效回收率95.59%;针对镇干部发放了58份调查问卷,回收56份,有效回收率96.55%。并进行了入户访谈。

一、行政村和基层政府的村容建设意识与建设能力

(一)行政村与基层政府的村容建设意识

1.行政村的建设意识。行政村建设意识是行政村村民对村容整洁内涵、建设项目以及建设方法的根本看法。主要包括村民对新农村建设的态度、村容现状的判断、村容建设的重视程度、村容建设重点内容的选定、村容工程项目建设顺序的安排等。

就新农村建设态度说,村民对新农村建设特别是村容整洁建设的了解不够。只有7.7%的村民较了解新农村建设政策;78.5%的村民认为不了解;甚至有12.3%的村民没听说过新农村建设这种提法。不过84.6%的村民表示支持新农村建设;只有15.4%的村民的态度不明朗。

就新农村建设内容的重视度看,村民最重视“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不重视村容整洁的建设。调查显示,55.4%村民重视之并主张将其作为新农村的首建内容,44.6%的村民持反对意见;在生活宽裕方面,84.6%的村民重视,主张将其作为首建内容,15.4%的村民持反对意见;在生产发展方面,61.5%的村民很重视,主张将其作为首建内容,38.5%的村民持反对意见。

具体到哪些应成为村容建设的重要内容,村民的看法不一致。以“庭院美化、交通便捷化、公共环境绿化、生活设施建设、村庄布局、生态环境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为判断指标,进行调查,统计显示,86.2%的村民认为公共环境绿化应成为村容建设的重要内容;78.5%的村民认为交通便捷应成为村容建设的重要内容;66.2%的村民认为庭院美化应成为村容建设的重要内容。主张把村庄布局、生活设施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指标作为村容整洁建设的重要内容的占比不高。只有29.2%的村民主张把村庄布局作为村容建设的重要内容;26.2%的村民主张把农田水利设施和生活设施建设作为村容建设的重要内容;13.8%的村民主张把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村容建设的重要内容。

就对村容现状认识说,69%的村民满意村内交通设施,18%的村民不满意;55%的村民满意村内水电设施,14%的村民不满意;50%的村民满意村内公共环境整洁状况,9%的村民不满意;69%的村民满意村内通讯设施,11%的村民不满意;38%的村民满意村内农田水利设施,24%的村民不满意。如果把反映村容整洁的5项指标满意度平均起来,其频率达56%;把不满意的比例平均起来,其频率为15%。说明村民满意村容现状的人比不满意村容现状的要多41%。可见大多数村民满意村容现状。

为了了解村民对村容工程项目建设顺序的看法,笔者选择目前农村急切需要建设的工程项目:交通道路工程、供应排水工程、农田标准化工程、农田水利工程、垃圾污水处理工程、修订村庄规划、路灯亮化、环境美化绿化工程等,来让村民判断哪些是需优先建设的。调查统计显示,村民在村容整洁工程项目建设顺序上,比较一致的看法是应先建设村内交通道路、农田水利工程、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三大项目。对于村内道路工程,49.2%的村民认为应优先建设,10.7%的村民认为可缓建;对于农田水利工程,7.7%的村民认为应优先,43.1%村民认为可缓建;对于垃圾污水处理工程,23.1%的村民认为应优先建设,15.4%的村民认为应缓建。从村民对村容整洁工程项目建设顺序安排占比看,要优先建设的是道路工程,其后是农田水利工程,再后建设的是垃圾污水处理工程。这种顺序安排较合理,符合当前农村基础设施的现状和农民的生产生活需求。

2.地方基层政府的建设意识。基层政府建设意识是基层政府干部对村容整洁内涵、建设项目及其建设方法的根本看法。主要包括政府干部对村容整洁现状的认识、对村容整洁建设的认识、政府与村民的互动情况的认识等。

就村容整洁建设关注度看,镇干部认为村容整洁不应为新农村建设重点。就“生产发展、生活宽裕、村容整洁、乡风文明、管理民主”哪项内容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进行调查,结果显示:91.1%的镇干部认为“生产发展”应为新农村建设重点;69.6%的镇干部认为“生活宽裕”应为新农村建设重点;50.0%的镇干部认为“乡风文明”应为新农村建设重点;67.9%的镇干部认为“管理民主”应为新农村建设重点;而48.2%的镇干部认为“村容整洁”应为新农村建设重点。足见,在基层政府干部眼中,村容整洁问题不应是新农村建设的重点。

就村容整洁建设重要内容看,87.5%的干部认为“公共环境绿化”应为村容整洁的重要内容;78.6%的干部认为“交通便捷化”应为村容整洁的重要内容;71.4%的干部认为“村庄布局和庭院美化”应为村容整洁的重要内容;51.2%的干部认为“生态环境建设”应为村容整洁的重要内容;50%的官员认为“农田水利设施”应为村容整洁的重要内容;30.4%的官员认为“生活设施建设”应为村容整洁的重要内容。

就村容建设工程项目顺序安排而言,49.2%的镇干部认为道路交通工程应优先建设;10.7%的干部认为可缓建;23.1%的认为垃圾污水处理工程应优先建设,15.4%的认为可缓建;7.2%的认为农田水利工程应优先建设,43.1%的认为可缓建;6.2%的认为优先建设农田标准化工程,3.1%的认为可┗航ā

从选择工程项目为首选项目占比看,应先建设的工程项目是道路交通工程,顺次是垃圾污水处理、农田水利工程、农田标准化工程。说明干部的村容整洁工程建设顺序与村民设计的建设顺序基本┮恢隆

就对村容现状看法说,该镇干部的认识差别较大。在“您认为农村村容状况最不满意的地方在那些方面?”的调查中,33.9%的干部最不满意“村庄规划不合理”;30.4%的干部最不满意“垃圾、污水没地方倒”;26.8% 的干部最不满意“道路设施不健全”。显然,这与村民的看法有较大出入。

就依靠什么力量才能顺利完成村容整洁建设任务的判断看,该镇干部都认为不依靠村民仅靠政府是不可能搞好村容整洁建设的。91.1%的镇干部认为村民对政府制定的村容整洁方面的政策是支持的;只有5.4%的干部认为村民不太支持政府的工作。而且在“您认为目前实现村容整洁最大的困难”的调查中,有41.1%的干部认为“农民理解、配合不够”是完成村容整洁建设任务的最大障碍。可见,在村容建设过程中,基层政府与行政村间还存在沟通障碍。

(二)行政村与基层政府的村容建设能力

1.行政村的建设能力。行政村建设能力是指在村容建设过程中,村民所拥有的能量。包括用工能力、筹资能力、配合能力等。

从用工能力看,76.9%的村民表示愿意在村容建设上出力,18.5%的村民表示不愿意。说明村民的用工能力较强,搞好村容建设不愁劳力。况且多数村民身体素质较好,勤劳肯干,在建设用工能力方面具有优势。少数不乐意出工的村民表示愿出钱雇工替自己劳动。

就筹资能力看,61.5%的村民认为投资是建设村容整洁工程的关键。52.3%的村民表示愿意不仅可出力而且愿出钱支持村容建设;18.5%的村民表示不出力但愿出钱,这两项加起来,达到70.3%。说明村民有出资进行村容建设的愿望。但村民支持村容建设的出资能力不强。据调查,目前该村村容建设的资金绝大部分来自于国家投资,村民自筹资金很少。目前村民在村庄水利、道路、电网、引水工程中所筹资金分别占所筹资金总和的10.7%、33.3%、58%、35%。

就建设配合能力看,52.3%的村民支持政府村容建设意图和相关政策,不支持只占24.6%,足见新农村建设有群众基础。村民对村容整洁的具体建设工作的响应度较高,对“您愿意为村容整治拆除不合理建筑吗”的调查来看,87.7%的村民表示愿配合政府的建设工作,将自觉拆除不合理建筑。但是在深度调查中发现,村民配合政府工作是有条件的。因为当问到“如果没有补偿,您愿意拆除自家的建筑物吗”,结果有78.5%的村民表示不愿意。

2.地方基层政府的建设能力。基层政府建设能力是指在村容建设过程中,政府通过宏观调控、统筹兼顾,筹集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村容建设所具有的力量。基层政府村容建设能力应体现在筹资、制定规划、行政执行、监督管理等指标上。[2]。

就筹措村容建设资金说,因村容建设项目大部分属于农村公共产品,而公共产品的供给应是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政府应起主导作用。受财政税收制约,地方基层政府尤其是乡镇政府财源小,乡镇政府不可能为村容整洁提供建设资金。据对村干部调查,江潭村村容建设所需资金主要来自两个渠道:中央政府投资和村民集资,该村水利建设、或是道路建设、电网建设、引水工程等所需资金,全部来自国家投资和村内集资,乡镇政府分文未投。说明基层政府建设投资能力很弱。

就村容建设规划来说,基层政府应积极参与。因为村容整洁作为农村社区的一种享受性公共产品,须科学规划,否则,村庄布局难以合理、难以达到宜居性、人文性、先进性、美观性和地域性要求。村民的居住分散性、关心私家超过公益的心理、规划专业知识和社会资本的缺乏导致他们不具备对住区进行科学规划的能力。村容建设规划的重任就落在基层政府上。基层政府不仅有开展村容建设规划的社会资本,也有这方面的见识和能力。据调查,江潭村91%的村民没有村容建设规划观念,村干部也不知道如何进行规划,该村的村容建设规划是镇政府出面请专家做的。

就村容建设的行政执行说,是基层政府的职责。基层政府在村容建设上积极肯干,不仅制定了相应的任务执行计划,且把具体任务进行了分解。乡镇政府具有这方面的能力,可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村容建设。在右江镇政府努力下,江潭村村容建设取得了成效,得到上级肯定。但也存在不足之处。如村民反映强烈的垃圾、污水处理问题尚未解决、村庄整治补偿方案未拟定等。

就村容建设监管来说,镇政府在村容建设中采取了以下监管措施:一是对村级财务进行清理整顿,确保建设资金到工程项目上,严防资金被挪用;二是查处群众举报的违纪违法案件;三是健全管理体制,举办书记培训班并组织驻村队员下村帮扶。表现了较强的监督能力。但该镇政府未制定村容建设的指标评价体系,评估验收工作未进入运作程序。

二、行政村与基层政府在村容建设上的一致与差异

(一)两种建设主体的一致性

1.村民与干部都拥护党中央和中央政府对新农村建设伟大部署,都对新农村建设抱有强烈的希望,都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

2.村民与干部对村容建设内容的认识是一致的。绝大数村民和政府干部都认为环境优美、交通道路建设、住房宽敞应成为村容建设的重要内容。

3.村民与干部对村容整洁工程项目的建设顺序设计是一致的。他们都认为农村社区的道路交通是要最先建设的、其次是农田水利设施、顺次是垃圾污水处理系统。而且他们对其它建设项目的安排顺序也是一样的。

4.行政村与基层政府的筹措建设资金的能力一样。行政村的筹措建设资金的能力较弱;基层政府的筹措建设资金能力也很差。

5.村民与干部都认为要搞好村容建设工作必须依靠对方,仅靠自身力量是不可能完成村容建设任务的。

(二)两种建设主体的差别

1.村民和干部对村容建设政策的理解程度不同。目前绝大多数村民对新农村建设政策并不了解,有所了解的,只是少数农村精英分子,如党员和村干部,其了解渠道以电视为主。而政府干部对新农村建设政策和村容建设指标都有准确的把握。造成这种差别的原因主要是村民的认知能力没有政府干部高、政府干部相对村民来说具有职业信息优势。

2.村民与干部对村容整洁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认识不同。村民认为村容建设工作在五大新农村建设任务中,没有“生活宽余”和“生产发展”建设任务重要,村容建设在村民心目中只能排第三位。而政府干部认为“村容整洁”在整个新农村建设任务中是最不重要的一项任务。他们对五大新农村建设任务的地位安排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管理民主、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故他们在这方面的工作热情没有村民高,在这方面的投入没有村民多。造成这种差异和矛盾的原因主要是村民生活在本村,而地方基层政府干部不生活在本村;另外村民和干部的工作职责不同、身份不同,地方基层政府干部是农村工作的管理者,而村民是被管理者。

3.村民与干部对村容建设重点的安排也不同。村民认为重点建设项目应是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而基层政府干部认为重点建设项目是农村道路交通。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村民深受工业污染之害,现在一些乡镇企业随意排放“三废”,对村民生产和生活带来严重影响。而政府干部的这种认识是受中央政府的建设意图制约的,因为中央政府把“村村通”工程作为近年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工作├醋ァ

4.村民与干部对村容现状的看法不同。村民较满意目前本村村容现状,认为本村的村容较干净和整洁。而地方基层政府干部认为农村社区还存在道路设施差、垃圾到处乱扔、村庄房屋布局不合理现象。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村民与政府干部对村容整洁的评价标准不同。

5.村民与干部对双方在村容建设配合程度的看法不同。村民认为自己是非常配合政府工作的,是按照政府的意图和设计来进行村容建设工作的。而政府干部认为村民的配合程度不够,没有按照政府的统一部署来开展工作。如他们认为村民自身在村容建设中的主体性不强,大多数村民在村容建设中不能及时响应政府号召,在村中建房统一规划问题上,有1/3以上的村民不配合。造成这种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他们的建设利益和工作出发点不同。村民往往从家庭生计角度建设村容,对村容建设最关注的是与家庭利益相关的方面,对社区的公共事业、集体利益不太关心。但政府干部更多从全村整体利益出发设计村容建设,较重视村庄发展规划和统筹┘婀恕

6.行政村与基层政府的建设优势能力不同。行政村的优势能力主要是体力劳动;基层政府的优势能力主要是规划能力、执法能力、监督能力。这种差异是由各自的主体性质和职业禀赋决定的。

(三)两种建设主体的缺陷

1.行政村的主体缺陷表现在:第一,过于强调私家利益。受传统文化影响,村民具有从私家利益出发设计个人活动的偏好,往往从家庭需要出发寻求村容建设的途径,想借助村容建设满足自家需要。据江潭村调查,95%的村民表示只要对自家的发展有利的事情会参与。但一旦家里有事,村民都不参加村内公共事务的劳动。村民总把家务放在第一位,将村务放在第二位。第二,主人公意识淡薄。村民生活于机械性社会,对公共产品的依赖度不高,在村容建设问题上,都抱着置身事外的态度,缺乏主人公意识、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如江潭村96%的村民认为只要把自家的卫生搞好就行了,对村内的公共卫生并不关心。第三,群体力量自生能力较差。受追求私家利益偏好、置身事外态度以及散漫习性影响,村民的自我组织能力较差,难以形成分工明确、职责分明、高度协调配合的工作群体。据村干部反映,在村内公共设施建设中,总有人找各种借口不参加。第四,缺乏建设知识和技术。大多数农民未接受高等教育和相关职业技术培训,普遍缺乏村容建设知识和技术。据调查,99%的江潭村民承认不懂村容建设规划的专业技术,只能在项目施工中做“笨工夫”。第五,村内强壮劳力少。江潭村在家务农的青壮农民很少,留守的是“38619945部队”(即由妇女、儿童、老人和无文化、无资金、无劳力、无技能的残疾人组成的群体)。该村只有14%的强壮劳力在村内工矿企业务工,村容建设缺乏青年农民的参与。

2.基层政府的主体缺陷表现在:第一,过于强调公共利益。基层政府在村容建设中更多从全乡利益出发,易忽视村民的主体地位和村民的利益诉求、从主观意愿出发开展工作,缺乏与村民的互动,易造成与村民的矛盾。据江潭村村民反映,镇政府对村民反映强烈的垃圾污水处理问题重视不够。而且在村庄整治过程中,镇政府一直没有出台拆迁补偿方案,造成78.5%的村民抵制拆迁工作。第二,处于掌握建设点信息的弱势地位。根据信息不对称原理,基层政府干部无法准确了解“建设村”每家农户和每个农民的真实信息,增加了他们收集相关信息和组织村民参加工程建设的难度。第三,缺乏筹措建设资金的能力。由于我国采取分税制的财政分配体制和乡镇财政由县政府代管的地方财政管理办法,乡镇一级的地方基层政府没有多余的财政支持村容建设工程。

(四)两种建设主体的优势

1.行政村的建设优势表现在四方面:第一,拥有劳动力资源优势。村民身体素质较好,勤劳肯干,在建设用工能力上有优势。而且,据调查,97%的江潭村民愿出劳力参加村容建设,即便自己不能参加劳动,也愿出钱雇工。第二,掌握本村信息。作为村容建设主体,村民更熟悉村容现状、建设需求与不足,对村容建设方式的理解贴近社区实情、符合村民利益需求。第三,是农村公共产品的需求者和受益者。虽然村民对公共产品供给不关心,但村内公共设施建起后,他们高兴,因为他们是农村公共产品的真正需求者和受益者,具有积极参与村容建设的充足理由,其积极性易被激活。尤其先选择与村民家庭利益密切相关的工程项目,村民更会积极参加。从这个角度说,村民更比政府具有搞好村容建设的内┣力。

2.基层政府的建设优势表现在六方面:第一,拥有政策资源优势。基层政府是国家政府系统中的最低层管理机构,不仅有比村民更了解中央政府的政策意图,且是中央政府沟通民意的中介。拥有制定辖区村容建设的方针政策的资质和权力,能掌握村容建设的主动权。第二,农村公共产品建设资金的传递者。基层政府虽没有村容建设资金供应的能力,但它是中央政府和高一级政府农村公共产品资金供给的传递者,负责中央政府村容建设资金使用的落实,保证中央拨付的村容建设资金产生使用效率。第三,村容整洁建设的组织者。基层政府能做到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村容整洁建设的效益目标,组织村民或其他社会力量进行村容建设,能在短期内集中大规模人力、物力,完成各项村容建设工程。第四,拥有建设知识和技术。基层政府干部有高学历,接受过高等教育,具备自学村容建设相关知识和技术的能力。易利用政府信誉和社会资本聘请相关专家进行村容建设的规划、具体项目的设计。第五,拥有管理监督经验。基层政府具备管理干预的经验,能协调各方利益、应对突发事件、解决村民反映的问题。也善于监督建设资金使用情况、查处各种违纪违法现象,保障村容建设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行政村—基层政府”村容合力建设机制及其运作

两种建设主体在村容建设上的分歧和主体缺陷说明单纯依靠行政村和基层政府都不能完成村容整洁任务,应建立一种合作的建设机制,在建设中相互配合,相互支持,求同存异,克服自身能力缺陷,才能完成村容建设任务。另外,他们在村容建设上的共同点和建设优势说明建立“行政村-基层政府”合力建设机制是完全可能的。

(一)“行政村-基层政府”合力建设机制的内涵

“行政村-基层政府”合力建设机制是将行政村和基层政府的建设力量结合起来,达到既能消除两种主体在村容建设上的分歧又能克服各自建设能力的缺陷,出色完成村容建设任务的建设模式。这是一种消除两种建设主体在建设意识上的分歧和克服两种建设主体能力缺陷的不足又能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建设优势的合作机制。其本质是在建设意识上求同存异;在建设能力上取长补短。目的是克服“行政村建设”主体和“基层政府建设”主体的局限性,将两类建设主体的建设意识和建设能量集中在合力点上,优化村容整洁建设力量,为出色完成村容整洁建设任务建立一种可靠的保障。

(二)“行政村-基层政府”合力建设机制的┯造

行政村和基层政府在合力进行村容建设过程中,如何形成建设合力呢?行政村与基层政府如何和谐互动、通力合作呢?这是合力机制发挥效能的关键。

1.凝结合力的主要措施:第一,统一建设思想。村民与镇干部都拥护党中央的新农村建设决策,都赞同进行村容整洁建设,只是对村容建设政策的理解不同、对村容整洁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地位认识不同而已。况且村民与干部对村容建设内容和工程项目的建设顺序安排是一致的,只不过在村容建设重点的安排上存在分歧而已。村民与干部在村容建设上不存在根本对立,只是操作上的分歧,可通过协调达到思想统一。只要事先确立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决定建设项目孰重孰轻的依据,再在建设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决定最先建设的重点项目,就能消除分歧。决定重点的依据应是“先满足生产需要,后满足生活需要”的原则,因为生产不发展起来,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就没有物质基础。这是一个自然法则,村民和干部都会接受。根据这个原则,村容建设的优先项目和重点项目依次是“道路交通”、“农田水利设施”、“生产污染治理”、“农电供应”等;村容建设的后缓项目和次要项目依次是“村庄规划”、“庭院美化”、“环境优美”、“路灯亮化”、“使用清洁能┰础钡取

第二,整合建设能力,组建村容建设共同体。行政村和镇政府的建设能力差别很大,要形成建设合力,要对其进行取长补短的整合。行政村的劳动用工能力强,村内信息把握准确,有村容建设的原始动力;镇政府拥有政策资源、建设知识和技术、组织管理和监督经验。把他们组合起来,形成一个新的村容建设群体,就能克服各自的不足,扩大村容建设能力。从调查来看,村民与干部都认为“搞好村容建设须依靠对方”,说明进行建设能力整合有较好的思想基础。整合行政村和基层政府的建设能力必然产生一种结果:形成一种新型的具有更大建设能力的村容建设共同体。这个共同体不是政府管理村容整洁建设工作的管理机构,而是村容建设的新型┲魈濉

第三,建立项目合作与任务分解的工作机制。这是建设合力和村容建设共同体形成的关键措施。这个措施的操作过程是:首先,村容建设共同体依据村情和“轻重缓急”原则,确立每项村容建设内容以及具体工程项目的建设顺序;其次,把每项建设内容的具体工程项目任务分解为项目设计、项目招标、项目施工、项目监理、工程验收、工程产品的使用和维修等具体任务。再次,据建设能力,把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验收任务分配给基层政府;把工程项目的施工和工程产品的使用与维修分配给行政村。这种在“项目合作”基础上的“任务分解”办法,真正做到了组合基层政府和行政村的有效建设能力,形成了分工明确又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四,寻求外援。村容建设共同体有一个致命缺陷,就是双方都缺乏筹资能力。故这个群体的功能发挥还需外界——上级政府和其他投资外群体注入建设资金。这要求村容建设共同体主动积极地争取中央或省政府的投资、通过经济手段吸收市场上的流动资金。

第五,合理分配群体角色。合力建设共同体是一个为了出色完成村容建设任务而建立起来的一个新型工作群体,要使它产生“大于个体能力机械相加之和”的建设能力,就须对进入这个群体的每个成员进行合理的角色分工。一般先要根据村容建设的必要内容设立各种岗位;然后根据成员的素质、特长和工作兴趣将他们分配到适合的岗位上;最后明确岗位上的每个工作角色的责、权、利,并学习角色期望,了解角色履职程序和行为规则。这样就能产生建设合力。

2.两种主体互动合作保障措施。村容建设共同体建立后,需要行政村和镇政府保持日常的和谐互动,进行密切合作。其保障措施主要有:

第一,进行群体沟通。群体沟通是使合力建设共同体的成员相互进行日常的情感、思想和信息交流,产生和谐互动和密切合作效果的保障措施。群体沟通可由合力建设共同体的领袖组织,也可让群体成员自发进行。为了加强合力建设共同体的运行效果或完成村容建设任务,共同体的领袖应常召开建设情况通报会,在会上传信息和听意见;也应常举办联谊会,给群体成员提供宽松的、自由的交流情感和思想的机会。

第二,采取群体决策。群体决策是把村容建设的重要问题交给合力建设共同体的成员来讨论,达成共识,形成决策的保障措施。它可把每个成员掌握的知识和情报结合起来,成员间相互启发、相互补充,提出较多的可行选择的实施方案。更重要的是通过群体成员参加建设决策,满足其自尊心,增强其责任感,使其接受并自觉执行建设决策。这种措施可通过三个环节实施:第一环节叫导向环节,它引导群体成员交换情报和看法以达到对建设问题的清晰了解;第二环节叫评估环节,它要求群体成员发表意见、并对各种意见进行分析;第三环节叫控制环节,它将所有意见或行动方案按某个依据进行优劣排序,控制成员在择优思维方向上进行互动,促使成员意见趋于一致而形成科学决策。[3]

第三,制定群体规范。群体规范是利用共同观念和行为准则来直接制约群体成员的个体行为,使之形成建设合力的保障措施。实施这个措施的关键是确立合理的规章制度和价值观念。然后通过宣传学习使它们内化为合力建设共同体成员的行动信念和行为惯性。[4]

第四,强化角色意识。强化角色意识是使合力建设共同体成员对自己担当的工作角色的性质和重要性、角色期望、角色行为模式、角色成功扮演所需方法的进一步领悟和体认。通过角色领悟尤其是在工作中对角色的进一步认识,群体成员才能清楚自己承担的岗位角色的重要意义、更清楚知晓角色的根本性质。

第五,建立安全阀制度。人们在群体中工作,不可能不出现不满情绪和不发生矛盾,有了矛盾和情绪就要排泄掉,否则,日渐积累,会变成内部冲突。其办法有:建立领导接待日、公布领导邮箱、设置群众意见收集员,为群众表达敌对情绪、发泄不满提供一种渠道。这些办法能达到增强群体内聚力、促进和谐互动、加强密切合作的效果。

(三)村容合力建设机制的利用

1.正确认识合力建设机制。利用村容合力建设机制,首先要正确认识它。从性质上讲,村容合力建设机制只是一种手段而非目的。这个机制是为了克服行政村和基层政府在村容建设过程中的分歧和能力缺陷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新型建设模式,不是为了提高基层政府和行政村的行政能力而设置的行政管理组织。[5]村容建设共同体不应被赋予行政权力,没有管理村民和基层干部的资质。故利用者只能把村容合力建设机制当作保障村容建设任务出色完成的建设工具来利用。从实践上讲,村容合力建设机制是一种立足村容建设实际困难探索出来的新型建设模式,相对依靠行政村“单干”和基层政府“单干”的建设模式来说,建设能力较大,具有推广价值,可以广泛地应用在全国各地的村容建设当中。

2.明确利用目的。由于村容合力建设机制是为完成村容建设任务而建立的,故利用时要保证它确实为村容建设服务。只能把它用在解决村民生产生活困难和建设各种村容整洁工程上,不能把它作为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工具。如果利用目的不对,不仅伤害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期望,而且会因脱离广大农民的实际需要,而给村容建设带来危害,有损村容合力建设机制的功效。

3.注重适应性利用。利用合力建设机制要考虑到当地的实际情况。因为全国各地的乡村拥有的村容建设能力和资源并不相同,村民和干部素质也有一定差别。只有因地制宜地利用合力建设机制才能收到良好效果。

4.充分尊重村民主体地位。由于行政村村民和乡镇干部的社会权力、活动能力不同,建设共同体的运行必然导致村民和干部的地位分化,一般是乡镇干部处于强势地位,村民处于弱势地位。但要使建设共同体一直保持合力效果,就必须具有防止和消除群体成员地位分化的措施。其措施是在村容建设过程中,充分尊重村民主体地位,不断调动村民参与村容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尊重村民的合理意愿,提高建设项目决策的透明度,基层政府自觉地实现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转型。

结语

村容合力建设机制是为克服行政村与基层政府相互脱离、各自为阵开展村容建设的弊端而建立起来的建设模式。它有成形的客观逻辑,回应了村容建设的实际困难,克服了单干建设模式的局限、统一了村民与干部在村容建设上的分歧,克服了新农村建设特别是村容建设缺乏普适性建设模式的缺陷。由于这种建设模式消除了不同建设主体的分歧、弥补了基层政府和行政村建设能力的不足,产生了“大于个体能力机械相加之和”的能力效应,因而它比“单干模式”具有较大的建设优势。村容合力建设机制是通过感性到理性的加工制作、上升到理性具体层面而形成的,有较强解释力和较大推广价值,值得重视。

参考文献:

[1] 陈威.景观新农村:乡村景观规划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7:39.

[2] 李水山.韩国新村运动及启示[M].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6:49-53.

[3] 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56-157.

[4] 谷中原.社会学理论基础[M].长沙:中南大学出版社,2004:125-126.

[5] 苟安经.新农村建设绩效评价体系探索[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8(1):2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