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16—31日)
一、农村体制改革
农业部要求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农业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引导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健康发展,真正让农民受益,切实把好事办好。通知指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加强工作指导,履行监管职能,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要加强指导,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及时纠正不符合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定的有关问题。
二、金融体制改革
银监会要求全面落实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未来3年总体工作安排。经国务院同意,银监会日前印发《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根据《工作安排》,未来三年将在全国再设立约1300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主要分布在农业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县域、中西部地区、金融机构网点覆盖率低的县域、贫困县和中小企业活跃县域。
三、林业体制改革
林业局出台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国家林业局日前出台《关于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意见》,计划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机制的任务。《意见》明确了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改革将坚持分类管理、分区施策,对不同森林类型、不同森林经营主体,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坚持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森林经营者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服务;坚持先行试点、循序渐进,确保森林采伐管理改革有序推进;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保障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坚持统筹兼顾、协同推进,全面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综合措施。改革和完善集体林采伐管理的范围是,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产权明晰给林农所有的森林和仍由集体经营的森林以及其他非国有林。内容和方式是,简化森林采伐管理环节,推行森林采伐公示制度,实行森林采伐分类管理,完善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
四、就业体制改革
我国将加强公共就业服务。近日,全国公共就业服务研讨会暨中国就业促进会一届四次理事会在吉林省召开。会议透露,我国下一步将大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工作,重点落实免费服务制度、就业与失业管理制度、就业援助制度、专项服务制度以及信息服务制度。
五、文化体制改革
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进入攻坚期。中宣部、文化部日前下发《关于深化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更加明确的国有文艺演出院团体制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意见》提出,除新疆、西藏外,各省、自治區、直辖市和各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2009年底前都要至少完成一家院团整体转制。2010年后,将国有院团转制工作向面上推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10年前选择一至两个试点县,推动县级院团转企改制,探索政府采购公益性演出服务的方式,积极开发农村演艺市场。
新闻出版总署出台意见明确我国音像业的发展方向。新闻出版总署近日下发《关于促进我国音像业健康有序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了我国音像业的发展方向,明确了音像出版单位在实现“三个一批”(即做强做优一批、整合重组一批、停办退出一批)改革过程中进行兼并重组、融资、跨行业整合合作的音像产业政策。同时,还明确了积极稳妥推进音像出版单位转企改制的时间表:除明确为公益性的音像出版单位外,地方和高等院校所属音像出版单位必须在2009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转企改制;中央各部门各单位所属音像出版单位必须在2010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转企改制;图书出版社所属的音像出版单位与图书出版社一并完成转企改制。
六、人口和计划生育改革
我国将确立100个市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排头兵”。日前召开的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工作会透露,为加快建立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体制机制的步伐,国家人口计生委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创建活动。从2009年开始,我国将利用5年时间重点培育、确立100个左右不同地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示范市,以发挥其示范和带头作用。
七、地方改革
8月起北京市住房困难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日前,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与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对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房源筹集、配租管理及租赁管理等内容作了全面规定。2009年8月1日开始,北京市民将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至此,继限价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后,一个全新的政策房种类“公共租赁住房”加入到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团体”中。
广州出台《关于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统一登记为“广州居民户口”。根据实施意见,广州“城乡户籍一元化”改革将分三批试点按三步走:第一步是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划分,将两者统一登记为广州市居民户口,形成一元化户籍制度的“总体框架”;在推进农业户口改革试点的同时,公安部门将在广州市居民户口底册上对原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加注相关标识,社保、劳动就业、计生、国土等各相关职能部门也相应加注标识,根据不同身份适用不同政策;经过第二步的“过渡期”后,各职能部门逐步改革配套政策,实现城乡“同是居民、同等待遇”,在此基础上跨出第三步,即公安部门取消农业和非农业户口人员标志,真正实现“户籍一元化”。
浙江累计取消、暂停或减免12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浙江省政府日前公布第三批取消或暂停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并且降低部分收费标准,自今年8月1日起执行。至此,自去年10月以来浙江省已累计取消、暂停或减免了12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