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事会:现代学校制度创新的一种模式选择

2009-09-22 08:04殷建义
江苏教育 2009年17期
关键词:理事会办学社区

殷建义 冯 健

作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2008年以来,无锡市率先开展了中小学理事会制度的实践和探索,并已有相当数量的公办中小学成立了学校理事会。如何正确认识学校理事会的存在价值和发展空间,以真正促进政府职能的转变和学校管理方式的创新,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课题。本文试从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创新的角度作一些粗浅的分析。

一、现代学校管理创新面临制度选择

现代学校制度就是指“一个好的、关于学校的规则体系”,是以完善的学校法人制度为基础,以现代教育观念为指导,学校依法自主、民主管理,能够促进学生、教职工、学校、学校所在社区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完备的现代学校制度应包括三方面内涵:健全的学校章程,法定化、民主化的办学程序的确立与流程运作,学校法人地位的确立。事实上,之前已经实施和目前正在实践的教代会、董事会、家长委员会等一系列制度,都属于现代学校制度创新的范畴。

作为内部监督机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学校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但教代会参与民主管理比较多的是对学校行政层决策后的监督,在参与决策上较少且被动。主要作为捐资助学机构的学校董事会的局限性也越来越明显,主要有二:一是不能够适应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要求,其外部监督功能不强;二是受其人员组成的局限。在学校发展高度系统化、专业化的今天,其促进学校发展的功能正在逐步弱化。家长委员会的产生顺应了时代发展的潮流,成为学校、家庭、社会有机结合的纽带和桥梁,在实践中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但是,家长委员会主要侧重于家校联系、构建立体化德育网络,由于受其人员主要是由家长组成这一局限,在学校发展过程中的建设性作用明显不够。

随着经济社会的转型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正加快进入以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基本特征的新的历史时期,以“转变政府职能、建立新型政校关系,建立完善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和建立学校、社区、家庭互动机制”为基本内容的“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已成为基础教育阶段改革与发展的重要课题。

二、学校理事会制度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现代学校的时代特征表现在适应市场经济和建设学习型社会的基本要求,政府依法治校。规范管理与组织协调,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家长积极支持,中介科学评估,在全社会形成支持教育的资源市场。因此,我们有理由把学校理事会作为一种合乎我国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总目标——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体制模式的较好选择。主要理由为:

第一,随着教育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如何进一步深化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创新,加快形成以校为本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构建以政府为服务主体,以学校为办学主体,以教师、家庭、社会为监督主体的新型管理体制,已经成为推进学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建设,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第二,当前,以自主发展为核心的学校改革提倡教育管理要从行政“外控形态”到校本“内控形态”转变,其核心思想是把学校作为决策的主体,运用分权、授权、协作和重心下移等形式构筑学校与外部(上级主管部门、社区等)及学校内部(校长、教师、学生等)的新型关系。中小学实行校理事会制度,探索建立以人民满意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科学规范的现代学校议事监督机构或法人治理结构,从根本上确立了学校的社会法人地位,适应了这一发展要求。

第三,学校理事会作为学校的议事监督机构或法人治理结构,通过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对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建设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和审议,对学校贯彻教育方针、执行法规政策、规范办学行为等重点工作进行监督等,必然要求学校的内部管理和运行框架与之配套,从而推动学校从全新的角度进行各子系统的整合重构以及教学资源的重新配置,必将促进现行体制中许多困难和问题的逐步解决,使学校形成充满活力的良性循环机制,使学校在实现教育社会化的进程中充分发挥优势。

综上所述,作为我国中小学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一种模式选择,建立以理事会为架构的分权制衡、公开透明,决策、执行、监督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现代学校治理结构,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由物质层面的不断优化向制度层面全面提升的一种制度选择,既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三、学校理事会制度的运行模式

(一)理事会的基本功能。一是评议和监督。对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形象及教师的师德、业务水平乃至校长的工作予以评价,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发展目标、重大改革项目、基本建设等重大事项的讨论,并对学校办学行为和学校管理团队的执行能力发挥监督作用。二是咨询和建议。提供社区(社会)对教育的需求信息,提出完善学校管理和学生教育的建设性意见,反映学校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宣传和协调。宣传学校的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协调学校、家庭、社区(社会)之间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利用各种资源为学校发展和学生培养服务。

(二)理事会的组织结构。一要体现理事会代表构成的广泛性,一般可由政府教育部门(政府出资人)代表、学校代表、所在社区(含镇、村)代表、家长代表、高中学生代表以及社会知名人士等组成。根据职业学校的特点,其理事会应有行业、企业代表参加。二要体现理事会人员结构的互补性,一般应由具有不同类型的知识和经验、不同领域的社会联系与人脉基础的人员组成。三要突出理事会成员参与的主动性,理事会成员应该对教育法律法规比较熟悉,对教育工作和社情民意比较了解,对学校发展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四要突出理事会运行的科学性。结合功能,一般可内设三个部门,即议事部、监事部和协调部,既各有所专,又统一协调。

(三)理事会的工作制度。一是构建并规范理事选任制度。理事长一般可由学校举办者提名,经过学校议事决策机构审议,按学校管理体制报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学校章程要有理事任职条件、选任更换程序、理事会会议议事规则等具体规定。二是构建并规范理事会议事制度。理事会会议一般由理事长定期召集。一年不少于两次,如有必要,理事长可临时召集有关方面举行理事会会议。三是构建并规范理事会监督制度。可建立重大执行项目质询、行风监督等制度以及对学校相关人员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本校章程提出奖惩建议等制度。

四、当前学校理事会工作的重点和方向

如前所述,学校理事会的建立,汇集了学校、家庭、社会三方的合力,推动了新型家校关系、社校关系的逐步形成,为学校凝聚社会各方力量、全方位听取意见建议、科学发展打下了基础。作为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应运而生的新生事物,当前工作的重点是要在以下几方面取得突破:一是依托中小学理事会制度,形成“一主两翼”的学校管理架构。即以“校长负责制”为中心,教代会侧重于协调学校内部关系,理事会侧重协调学校内外部各种关系,切实完善依法、科学、民主、高效的学校运作机制,使学校理事会真正成为学校各方主体利益的“平衡器”,校长权限的“制衡器”,教育资源的“整合器”和学校发展的“助推器”。二是依托中小学理事会制度,推进学校与所在社区双向互动开放。学校主动服务社区,社区参与学校管理,学生家长支持并监督学校办学,形成学校、社区与家庭“三位一体”的办学体制。三是依托中小学理事会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学校评价机制。学校理事会成员在切实担负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发展目标、改革项目和基本建设等重要事项方面广集民意、参政议政和献计献策的重要职责的同时,积极参与对学校有关办学情况的考核和评议,加快学校管理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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