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以身试药监督和透明
黑龙江省嫩江县女子代力,在胞妹代义离奇死亡之后,面对司法机关“药物中毒死亡”的鉴定结论,不惜“以身试药”,并最终换得一次“阳光”鉴定,推翻了先前的鉴定结论。代义死因的法医鉴定并非孤立存在,它集中体现出该领域的种种痼疾,从黄静案到连丽丽案,从谢佩银案到代义案,因为法医鉴定引发的司法公正争议一直存在。
最近石首事件的发生则提示人们,如果法医鉴定失去民众信任,不仅正义无法彰显,亦可能酿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在著名法医、最高人民检察院技术中心副主任王雪梅看来,法医的天职是替死人说话,是利用法医学知识还原死亡真相,告慰死者亡灵。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使命。
然而,当前的法医实践现实远非如此,很多时候,法医鉴定会成为一种工具。一个原本清晰的案件,经过这种工具的加工,往往会变得复杂起来,真相反而变得扑朔迷离。
2000年6月,辽宁鞍山的连丽丽被民警尚尔琦强奸掐死,然而,在某些人的“活动”下,当地公安机关的鉴定结果却是急性胰腺炎死亡。而公安部的鉴定专家同样认定了这一鉴定结论。后在公安部刑侦专家的介入下,此案才得以告破,凶手在案发6年之后方才落网。此案后来成为中国法医学界的一个污点,然而制造错误鉴定的法医们却毫发无损。
无独有偶,2004年,河南省周口市发生一起警察杀人案,一个叫李胜利的小贩,在派出所被殴打重伤后,行凶者将其从楼上抛下,制造自杀死亡假象。此案经中央领导批示后最终告破,然而在此之前,该案曾经过三次法医鉴定,结果均认定李系高空坠落死亡,对于其身上被殴伤痕以及被人为抛下迹象,则予以回避。
需要指出的是,作为专业法医,认定一个人身上的伤是高空坠落形成还是殴打形成并不困难,认定是自行跳下还是被人抛下,更不需要多高深的知识。但是,在某些力量的支配下,参与鉴定的法医专家成为错误鉴定的维护者。据报道,李的家人曾跪倒在鉴定法医专家脚下,乞求他们公正鉴定,但并没有起到作用。而此案真相大白之后,亦未闻当初鉴定的法医是否受到追究。
而代义案,公安部门三级鉴定结论均为“药物中毒”。如果不是姐姐代力苦苦上访,甚至冒死“以身试药”以换得一次“阳光鉴定”的话,此案恐怕早已尘埃落定。但人们要问的是,原本是作为一门科学的法医学,原本应对真相负责的法医鉴定,何以将一个弱女子逼到“以身试药”的地步?
本文无意指责整个法医群体。事实上,在连丽丽案中,亦幸亏多位敢于坚持真理的法医专家推翻前番鉴定结论,此案最终得以告破。但问题在于,那些作为错误制造者(或其庇护者)的法医专家很少受到惩处,相反那些敢于坚持真理、说出真相的法医专家,却往往成为不受欢迎的人。
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主任法医师,王雪梅曾经凭借自己的学识和信念,洗清不少冤案,并将个别执法犯法者送上法庭。然而鲜有人知道,这位被媒体誉为“中国首席法医”的专家,从2001年开始就已经无法正常履职。不仅如此,她还遭到各种形式的攻击和诬蔑,甚至还有人故意散布说她得了精神病。
司法鉴定为社会诟病由来已久,近年来由于司法鉴定引发争议的案件层出不穷。如轰动一时的湖南黄静案,历经六次鉴定,出现多个结论。层出不穷的争议使得中国法医鉴定界的公信力受到严峻考验,并引发了中国司法鉴定体制的改革,2005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主要目的是保证鉴定的独立性、中立性,排除有关部门和个人对鉴定业务的非法干预。然而此次改革被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并不到位,由于缺乏监督机制,一方面,执法机关备受诟病的“暗箱操作”、“监督缺位”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另一方面,一些民营鉴定机构纷纷诞生,个别司法鉴定人从“为权力服务”过渡为“为金钱服务”,完全背离了改革的初衷。
事实证明,缺乏监督和透明的法医鉴定,不仅不会有利于执法机关破案,相反会成为冤假错案的帮凶。
期待代义案早日真相大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