扑朔迷离的午夜奇案

2009-09-11 08:25
蓝盾 2009年8期
关键词:侦查员绿化带案子

金 昕

深夜,一名中年男子被杀死在绿化带里。警方根据查获的死者物品和犯罪嫌疑人的交待,案情眼看就将真相大白。但是,一个微小的细节。导致侦查工作骤然又疑窦丛生。当谜底最终被揭开后,上海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总队长郭建新禁不住拍案感叹:此案如果没有侦查员尊重客观证据的法理精神,很有可能成为一起冤案,整个侦破工作在上海公安刑侦史上堪称经典。

案发,疑凶落网

2008年的5月23日,对全体上海市民来说。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这一天,举世瞩目的奥运圣火将在上海传递。而正当上海公安民警们全力以赴地投入到紧张的安全保卫工作中时,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了110报警电话,闵行区发生了一起凶杀案。

案发现场位于沪闵路、东川路,近地铁5号线北侧的绿化带。据报警人地铁公司的保安班师傅说,这天晚上12点左右,当时天上正下着大雨。他撑着雨伞去厕所方便时,借着昏暗的路灯光。发现不远处的绿化带里倒着一辆红色的电动助力车,心里便觉得有些纳闷。但因为急着要上厕所,也就没有太在意。从厕所出来后就径自回值班室睡觉了。

凌晨4点,班师傅起床,按照惯例拿起手电筒开始了每天的例行巡逻。可当他巡逻到地铁站北面的绿化带时,突然发现有个中年男子双腿蜷缩。伏卧在地上。脸上全是血迹,生死不明。于是。他迅速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闵行公安分局刑侦支队的侦查员在第一时间赶到了案发现场。与此同时,120救护车也同时到达了,经随车的医生查看后证实,这个男子已经死亡。

侦查员首先围绕死者的身份展开调查,很快就查明死者系居住在附近某新村的李龙祥。今年45岁,是本区一家工厂的工人,长年上夜班。同时,法医的验尸报告也出来了。鉴定结果为:死者的头部被管状钝器多次击打。后脑粉碎性骨折,前额也有多处打击伤。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是颅脑损伤。

据死者的妻子罗顺花向侦查员反映。23日晚上11点左右,李龙祥像往常一样,骑着那辆红色的电动助力车到单位上夜班。但后来他单位的领导打电话给她,问李龙祥怎么没来上班,她顿时就觉得十分奇怪,明明看到自己的丈夫走出家门的,怎么会没去上班呢?于是,她连忙拨打丈夫的手机,但是始终没人接听,后来手机索性关机了。接着,她又马上外出沿着丈夫平时上班的路线寻找,也没有发现踪迹。而他骑的那辆红色电动助力车也没了踪影。

根据调查,死者李龙祥为人憨厚老实,夫妻关系和睦,家庭幸福。结合其妻子罗顺花和地铁保安班师傅的陈述,以及李龙祥当晚骑的那辆红色电动助力车和身上的三星牌CDMA手机均不知去向等情况,警方排除了报复杀人的可能。初步判断,这很有可能是一起抢劫杀人案。为此,闵行公安分局刑侦支队和市公安局刑侦总队联合组成专案组开展侦破。

为了进一步摸清李龙祥当晚离家去单位上班这一时间段内的行踪,侦查员调阅了他家所住小区和沿线的监控录像,从录像中看到。李龙祥是在23日晚上11点23分50秒时骑着那辆红色电动助力车驶出小区大门的。而案发地距离小区只不过是一条马路。侦查员通过实地模拟,发觉如果步行的话,最多也只要2分钟的时间。这也就是说,案发时间可以精确在11点26分左右。

同时,侦查员通过查询信息系统,对近期发生在上海。作案手段类似的抢劫案件进行梳理分析、串并比对后,惊喜地发现其中有一起案件和李龙祥被害案十分相似。那是发生在同年2月6日深夜的一起抢劫案,案发地点同样也是在沪闵路附近的绿化带里,被害人亦是被歹徒用管状钝器击打头部致伤后,抢劫走了钱物。作案的时间、地点、手段均非常相同。案发后,经过警方的全力侦查,其中一个名叫石小平的犯罪嫌疑人已经被抓获。

于是,侦查员立即赶到看守所提审石小平。二开始他依然像过去那样,一口咬定那起案子是自己一个人干的。最终在侦查员的一番政策攻心的教育下,他检举交待说,那起案子是由他和一个叫周永付的老乡一起干的,他只是替周永付望风、做帮手,周永付则负责打人和抢劫钱物。并且还提供了周永付可能潜逃和落脚的地方。

从这两起案子作案的时间、地点、手段均非常相同这些方面来分析,那个潜逃的周永付很有可能还在继续作案。于是,侦查员根据石小平提供的线索。通过缜密的侦查,很快就掌握了周永付的活动规律和生活轨迹,并且迅速在他可能出现的地点布下了天罗地网。

5月26日下午1点,当侦查员在周永付经常夜宿的某动迁工地一幢无人居住的两层楼房四周守候伏击时,突然发现二楼窗口好像有个东西在阳光下一闪而过,再仔细一看,原来是有半个人头从窗口探出来后,又迅速缩了进去。

侦查员马上朝那幢楼房冲去。由于楼房的楼梯已经被拆除,侦查员只得冒险爬上二楼,然后翻窗而入,一眼就发现有个人正颤抖地躲藏在房间角落的一个壁橱中。连忙上前一把将他拖了出来。不出所料,此人正是犯罪嫌疑人周永付,并且当场从他的身上查获一部三星牌CDMA手机。

争议,疑点重重

周永付被警方抓获后,交待了2月6日伙同老乡石小平一起抢劫作案的事实。侦查员进一步询问道:“你潜逃后有没有继续作案?5月23日深夜你又在哪里?”此时他的神色立即显得十分慌张和怪异,面对侦查员的提问。始终吞吞吐吐。在经过了与侦查员足足半个小时的“对峙”后。他终于承认5月23日深夜他独自又去杀人抢劫了。

案子的侦查工作进展到这里,侦查员心中难免一喜。但是,仅仅有周永付的口供,显然是遠远不够的。为了进一步证实周永付的交待,侦查员又押解着他来到位于沪闵路、东川路,近地铁5号线北侧的绿化带的案发地进行现场辨认。

在案发现场,周永付向侦查员详细交待了自己5月23日的作案过程:“那天晚上,我趁着下雨,借着漆黑的夜幕潜伏在暗处寻找作案对象,当我发现被害人骑着助力车出现后,便迅速冲上前去,举起手中的铁锤从背后猛地朝被害人的头部挥去,当被害人被击倒在地,爬起来准备逃跑时,我又追上去从正面击打被害人。尽管被害人极力用双手抵挡和反抗,但最终还是被我打倒在地。躺倒在绿化带里。然后,我拿走了被害人的手机,并把作案用的铁锤扔在了沿途的绿化带中后,骑着被害人的助力车逃离了现场。大约在凌晨2点左右,我来到一个专门从事收赃的老乡家,以400元的价格将那辆助力车销赃给了老乡。”

周永付的交待。几乎是重现了5月23日抢劫案的整个作案过程。与此同时,侦查员从刑侦技术的角度。把从案发现场提取到的相关痕迹和被害人身上的受伤痕迹进行比对后,其结果完全吻合。而法医鉴定的结论也印证被害人手部的骨折伤,符合被害人用手臂抵挡、反抗的情节。从周永付身上搜出的那部三星牌CDMA手机。经过李龙祥的妻子罗顺花辨认。证实就是被害人李龙祥使用的手机。

接着。侦查员又根据周永付的交待。将那个专门从事收赃的老乡抓获。据这个老乡说,5月24日凌晨2

点左右,周永付确实是将一辆红色电动助力车卖给他过。遗憾的是。当侦查员追问如今这辆车子的下落时,他却说车子早已被他拆掉。零部件转卖给了废品回收站。

至此,根据犯罪嫌疑人周永付的口供和相关的物证,几乎是完整地组成了发生在5月23日的这起雨夜抢劫杀人大案的证据链,所有的证据完美地将周永付牢牢地锁定。眼看着案件的谜底就将真相大白,专案组的全体侦查员个个兴奋不已。

但是,就在侦查员们沉浸在破案后的欣喜之中时,专案组内有一位资深的侦查员却显得一反常态,他的脸上神情凝重,始终没有笑容,似乎有点心神不宁。

在专案组的一次会议上,这位侦查员终于开口说出了一句让大家十分惊诧的话:“我们高兴得太早了!说周永付就是5月23日抢劫杀人案的凶手,我认为这个结论现在还不能下。”

此言一出。专案组立即一片哗然。面对大家的疑虑、不解甚至质询,他不紧不慢地继续说道:“根据被害人李龙祥家所住小区和沿线监控录像的记录,我们把案发时间圈定在11点26分左右,这是确定无疑的了。可是,大家一定还记得。我们在这同时还曾经调阅过老中春路靠近铁路沿线的一组监控录像,在这上面同样清楚地看到周永付和另外3个男子走来走去的身影,当时监控录像记录的时间是11点46分。”说到这里。他停顿了。而侦查员们个个睁大着眼睛,催着他赶快说下去。

“大家请注意,此时监控录像里的周永付并没有推着被害人李龙祥的那辆红色电动助力车。这就是说。如果这已是周永付在作案之后的话。他显然不可能在短短的20分钟时间里把车子销赃后,又飞速出现在离案发现场数十里之远的老中春路。反之。如果这个监控录像中出现的周永付是在作案之前,那就又和我们先前认定的案发时间产生矛盾。另外。法医认定敲击被害人头部致死的作案工具是管状钝器,可犯罪嫌疑人周永付自己的供述是铁锤。而且根据他的交待。作案后他把铁锤扔到了地铁附近的绿化带里,可是我们进行地毯式搜寻后。至今还没有找到作案工具。”

这时,侦查员们已经坐不住了。纷纷交头接耳地议论开了,会议室里顿时热闹起来。有的侦查员认为他提出的两点疑问有道理。也有相当部分的侦查员直截了当地问道:“我们有周永付自己的口供,也有一系列的物证。如果此案不是他所作,那你倒说说真正的犯罪嫌疑人又是谁呢?”

“这,这我不知道,不知道。”面对大家急切的目光,这位身经百战的老侦查员竟也显露出几分茫然的神情。

突变,疑凶翻供

命案的侦破,对侦查员来说无疑是天大的事情,容不得一丝纰漏。为了慎重起见,专案组领导当即决定,决不轻信周永付的口供和现已掌握的物证,再次提审周永付,不把谜底揭开,誓不罢休。

且说自以为早已把“罪行”交待得一清二楚的周永付。呆在看守所囚房中显得十分轻松,并且还不断以身说法。规劝同监犯像自己一样,走“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道路。因此,当侦查员出现在周永付面前。就“5·23抢劫杀人案”再次提审他时,他的神情显得非常疑惑:“承办员,我都老实交待了多少次了啊,这个案子确实是我做的,我没有什么可以多说的啦,现在你们警察究竟还想怎么样?”言语之间似乎显得有些不耐烦了。

经过连续几次的提审,周永付情绪一直十分抵触。要么沉默不语,要么反复说道:“我都交待了。我都交待了。”

审讯陷入了僵局。

针对这一情况。专案组经过研究。决定调整审讯方案。采取迂回策略,力争以情动人,攻心为上。为此,专案组特意换了几名侦查员提审周永付。

那天。周永付见到侦查员后,只是嘴角咕噜了句:“你们又来了啊!”便闭上双眼,一言不发。侦查员递了支香烟给他后。并没有马上和他谈案子,而是先询问了他家中情况,以及父母的身体状况。同时,郑重地告诉他,警方之所以一次又一次提审他,正是为了他好,是对他和他家人负责,希望他能够配合警方的工作,实事求是地把问题说清楚。

果然,侦查员一番朋友式的真诚话语,打动了周永付。他抽完手中的香烟后,又向侦查员要了一支。边抽边望着侦查员问道:“我如果说谎了,会不会罪加一等?”

侦查员笑了笑:“只要你现在不说谎话,就不会。”

又是经过一段短暂的沉默后,周永付终于抬起头说道:“2月6日那起案子是我和石小平一起干的。但是。5月23日那起案子是我自己瞎編出来的,对不起,承办员,我欺骗了你们。”

周永付的这段话。可谓是让侦查员又喜又惊。喜的是:好险啊!差点就冤枉了周永付这小子,酿成一起冤案。惊的是:周永付何以有如此大的本事和想象力,像一个推理小说作家那样,能够将5月23日抢劫杀人案的案情编造的与真实案情几乎一模一样?再说从他身上搜出的被害人三星牌CDMA手机以及他销赃的那辆红色电动助力车又作何解释呢?

随着周永付的进一步交待。令人费解的谜底终于被逐步揭开。原来因为手头拮据,5月23日那天晚上,他和3个老乡一起商量准备趁黑到外面去“抢一票”。于是,他们沿着马路边走边寻找作案对象。当走到沪闵路、东川路口时。感到4个人在一起目标太大,决定变成两人一组分头行动。24日凌晨时分,当他和另一个老乡走到东川路地铁站附近时,借着昏暗的路灯光,突然看到路边的绿化带里停放着一辆红色的电动助力车,便马上让那个老乡替他望风,自己拿着铁锤迅速冲到助力车旁准备撬窃车锁。可是令他惊喜的是。这辆助力车竟然没有上锁。他赶紧推着助力车就准备逃离。谁知,正在这时,从绿化带里传来了一阵手机的铃声,把他吓了一大跳。循着铃声定睛一看。原来不远处还躺着一个人。只见那人满脸是血,像一头死猪般打着呼噜昏睡在绿化带中。

“他妈的,这家伙肯定是喝醉酒后,摔倒在这里了。”听到手机的铃声还在不停地响着。周永付索性走上前去。从那人的上衣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把手机关掉后。放入自己的衣袋,然后驾驶助力车迅速逃离了现场。先前他供述的“用铁锤击打被害人头部”的情节,纯属是他自己根据以往的作案经历瞎编的。

周永付的这个交待是否属实?既然他只是碰巧路过案发现场后,顺手牵羊地盗走了被害人李龙祥的助力车和手机,那他为什么要如此爽快地承认自己是杀害被害人的凶手呢?难道他就愚蠢到不知道杀人偿命这个道理吗?

听完周永付的交待,侦查员依然纳闷。心想,这小子会不会又在忽悠我们啊!这里面肯定还有隐情。因此。侦查员决定继续展开审讯。又是经过了一番艰难的较量后,周永付终于道出了他那让人啼笑皆非的所谓“认罪供述”。

“2月6日深夜,我和老乡石小平在沪闵路附近的绿化带行凶抢劫后不久,石小平便被你们警察抓住了。而我一直潜逃在外。5月26日,我被抓获后,虽然5月23日我没有行凶抢劫,可是当你们讯问我那天在干什么时,我马上就联想起曾经看过的一部外国电视剧。那里面说有个小偷到一户富豪家里偷窃,爬进房间后看到一个人浑身是血倒在地板上,小偷用手一

摸,发现此人已经死了。满手是血的小偷吓得惊慌失措,连东西也不敢偷就准备逃走,这时警察已经冲了进来。结果认定这个小偷就是谋财害命的凶手。而如今我的情况和那个小偷太像了,想到自己在上海经常手持凶器行凶抢劫,那起案子不要说你们警察会以为是我干的,就连我自己都觉得就是我干的。你看,被害人的手机是我拿的,助力车也是我偷走后销的赃,想想自己肯定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干脆全部‘兜进算了。”

说完这些话后。周永付神情显得十分轻松。他说如果知道被害人已经死亡,他是万万不敢随便“兜进”的,当初他只是以为这人仅是喝醉酒骑车摔倒在路上,打着呼噜昏睡了而已。再说一个案子和两个案子也没有多大的区别。既然已经坦白了2月6日的案子。那么索性也就把5月23日的案子也一起‘兜进算了,这样也能够给警察留个老实交待的好印象,说不定将来法院判决时。还能判得轻点。

真相,疑云驱散

没料到,周永付这小子还真的忽悠了侦查员一把。专案组经过仔细分析后。最终认为他的交待是真实可信的。但这样一来,也就意味着先前所有的侦查工作都已前功尽弃。根据歹徒杀害了被害人以后,没有盗走被害人任何物品这一特点,原先认定抢劫杀人的案件性质必须推翻,侦查方向又回到了起点。

那么,杀害李龙祥的,真正凶手是谁?其作案动机又是什么?在多方调查仍无结果的情况下,侦查员甚至还特地请来了心理学专家一起来“诊断”凶手的作案动机。大家在“会诊”中想到了此案也许存在着武疯子伤人的可能性。但是在对案发地周围所有的精神病人家庭进行逐一走访后,最终还是排除了这种可能。

案情骤然变得扑朔迷离。就在侦查工作陷入僵局的时刻,一位侦查员有意无意之中说出了一个疑问:“5月24日我们接到案发报警后,赶到现场进行勘查时,周围有许多围观的人群。早上6点,李龙祥的妻子罗顺花正巧也路过,当时她一眼就认出死者就是自己的丈夫。可奇怪的是她看着满脸是血的丈夫惨死在地上,表情竟然十分平静,既不哭也不叫,脸上没有显露出一丝悲伤的神色。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也与他们夫妻关系和睦的说法相矛盾。”

这位侦查员的疑问,引起了专案组领导人的高度关注。指示大家不妨调整一下思路,不要轻信死者夫妻关系和睦的说法,立刻对死者妻子罗顺花展开调查。经查,今年42岁的罗顺花在一家饭店做洗碗工。案发当晚她和女儿一直在家里。并没有外出过。有不在现场的证明。据此,可以排除她直接作案的可能。但是,通过对罗顺花同事走访。侦查员意外地了解到,罗顺花在饭店里有一个小情人。他就是36岁的厨师赵新付,所谓他们夫妻关系和睦。家庭幸福,只是外人眼中的假象。

此案会不会是情杀?于是,侦查员马上对赵新付的行踪展开调查。通过查看他每日上下班经过路途的监控录像。发现案发当日他的衣着和次日不同。这一细节立即引起了侦查员的高度警觉。因为侦查员此前已经了解到,赵新付在平时的日常生活中,很少会更换外衣。6月2日,侦查员果断决定依法传唤赵新付。同时还在他居住的宿舍里搜出了一双带有血迹的皮鞋。经同宿舍的人辨认。这双皮鞋正是赵新付所穿的。于是,侦查员一方面马上把那双带血的皮鞋送到市局刑侦总队刑科所进行DNA鉴定。另一方面加紧对赵新付的审讯。

审讯进行得并不顺利,赵新付虽然承认和罗顺花有不正当的关系,但却始终不承认自己和李龙祥被害一案有关。最后索性拒不回答侦查员的讯问。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6月2日深夜,DNA鉴定报告出来了,证实皮鞋上的血迹是死者李龙祥的。这下,侦查员心中有了底,在接下来的审讯中,经过和赵新付的反复周旋。在证据面前。他终于交待了在罗顺花的指使下,杀害其丈夫李龙祥的全部经过。

原来,早在2008年年初。当罗顺花得知赵新付被女朋友“甩”了后。便以姐姐的身份,经常对他嘘寒问暖。关心呵护。日子一长,双方便有了感情,谈起了姐弟恋。并发展成情人关系。但表面上,罗顺花依然给外人一种他们家庭和睦,夫妻恩爱的假象。由于女儿读书住校。丈夫又长上夜班,她便经常把赵新付带回家中幽会。有一天晚上,罗顺花正在和赵新付偷情时,突然响起了敲门声,把他们吓了个半死。罗顺花急中生智,连忙让赵新付躲进女儿的房间。开门一看,原来是丈夫由于厂里无事。提前回家了。半夜里。等到丈夫熟睡后,她才悄悄打开房门,让赵新付溜了出去。

自从有了这次“险情”后,罗顺花便感到丈夫的存在影响到了她和赵新付的“感情”。同时。她也不想长期和赵新付过那种“偷鸡摸狗”的生活。为此,她想到过和丈夫离婚,可为了女儿。再说如果一旦离婚的话,经济上自己也要吃亏,因此,一直下不了决心。

但是。不久之后发生的一件事。却让罗顺花萌生了叫赵新付去灭掉丈夫的杀心。那天。她在饭店洗碗时,一个送菜工趁其不备在她胸口摸了一下。她立即将那人骂了一通。回到家后,仍不解恨,就将此事告诉了丈夫。希望他能去教训一下那个送菜工。谁知,丈夫听说后。居然怪她自己举止轻佻。

第二天上班时,当罗顺花把此事以及丈夫的话告诉给赵新付听后,赵新付脱口就说:“他妈的。你老公真不像个男人。这种老公还要他干啥!”说完,立即就找到那个送菜工。二话不说。上前就给了他2个耳光。目睹此景。罗顺花感动不已,决心要扫除“障碍”,和赵新付在一起过上幸福的生活。

之后,罗顺花便开始和赵新付密谋杀掉李龙祥的行动计划。她把丈夫上班的时间、路线和外貌特征都告诉了赵新付。并且还亲自带他到实地观察、踩点。赵新付则弄来一个自来水管作为作案的工具。在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赵新付决定5月22日动手。但那晚。就在他将要动手的时刻。正巧有一辆巡逻的警车驶过。吓得他赶紧溜了回去。在家里等着“捷报”的罗顺花。看到赵新付没有完成任务,非常不满,她对赵新付下了最后通谍:“如果明天你再不把他弄掉,我们就分手。”

于是,5月23日深夜。一起惨案就这样发生了。事后,他们商定,为了避人耳目,彼此3个月内不来往。然后再双双辞去饭店的工作,远走他处,共结连理。6月3日,罗顺花被侦查员抓获,对自己指使赵新付杀害丈夫的事实供认不讳。一起扑朔迷离的雨夜奇案终于真相大白。

纵观此案的侦破过程。从案发到破案,时间虽然短暂,但却是一波三折。最初可谓是势如破竹,谜底唾手可得。可骤然又峰回路转,迷失方向。更令人称奇的是。一个无巧不成书的犯罪嫌疑人周永付在落网后。在其“奇怪”心态驱使下所作的供述,令警方的侦破工作一度在歧路上徘徊良久。他的口供加上许多相关的证据,足以将他送上法院的被告人席,可是。侦查员并没有被手到擒来的胜利冲昏头脑,反而从另一个客观事实中找到了疑点,最终果断推翻了原有的结论。因此说,如果没有侦查员不放过任何细微疑点的敬业态度和尊重客观证据的法理精神,此案就有可能成为一起冤案。

日前,犯罪嫌疑人赵新付、罗顺花已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責编: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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