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斐
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动员多方力量,整合多种资源对广大未成年人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结对帮扶”指导,探索“以人为本”的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新模式,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新局面,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实行“德育导师制”,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倡导全员育人的浓厚氛围。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宗旨,以“德育导师制”为主要载体,动员全体教师参与德育工作,充分整合德育资源,努力探索全员化、亲情化、个性化的学校德育工作管理新模式,真正做到在思想上指导学生、在行为上引导学生、在学业上辅导学生、在心理上疏导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1、对学生实施人本化、个性化教育,深入学生心灵深处,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
2、发现学生的发展潜能,使学生在道德、心理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努力做到不使一个学生掉队。
3、在确保学生违法犯罪率为零的基础上,促进学生主动发展,自身素质全面提升。
4、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艺术水平,促进教师的全面发展。
三、操作办法:
“走进学生心灵“德育导师制”工作从2008-2009学年秋季学期开始,2008-2009学年春季学期结束。在八年级班级进行德育导师制的试点工作,9-10月份调查摸底,拟定实施方案,确定导师名单及受导学生名单,进行师生双向选择,完成相关工作制度的制订及工作用表的设计。10月底开始,根据方案和工作制度开展工作。
(一)成立“走进学生心灵—德育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全面负责“走进学生心灵—德育导师制”工作。指导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二)导师的产生和选择:
根据年级教师情况,采取教师自荐与年级组推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学生德育导师。
年级组将学生德育导师向同学公布,由学生根据个人爱好选择导师;或导师根据自己的情况确定所要指导的学生;或由学校、年级组指定。每位导师指导学生1-2人。
(三)确定受导的学生:
由班主任视本班情况推荐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作为受导学生(由年级组长汇总、初审上送到主管领导到分管领导审定):
(1)、在遵守校规校纪方面有困难,道德品质有缺陷的学生。
(2)、学习困难,家庭教育又不得法,从而不同程度厌学的学生。
(3)、班级中的弱势群体,尤其关注双孤生、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心理有障碍、父母在外打工等特殊学生群体。
(4)、缺乏合作精神,不善于与同学、老师、家长沟通的学生。
需要导师的学生初步确定后,班主任要对各个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习情况、同伴关系、个性特点、家庭背景等形成初步书面材料,作为导师了解学生和开展工作的基础。
(四)师生结对:
根据班级受导学生情况,初步确定导师。根据需要适当进行个别学生的调整,确定结对名单,同时向导师提供相关学生的材料。
由于导师制活动更多的是在课堂外对学生进行一对一的教育、教学活动。每名导师一般确定1至2名结对学生为宜。
四、对德育导师的要求
1、主要职责:
按照对学生“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行为引导、人生向导”的要求,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1)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经常检查和督促学生的行为习惯,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2)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生理、心理上的困难,做学生生理上的长辈、心理上的医生、生活上的益友。
(3)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4)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
(5)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指导学生掌握良好的学习方法,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帮助学生解决学业上的困难,发现学生潜力,培养个性特长。
德育导师侧重于落实第(1)(2)(3)(4)项内容,适当兼顾(5)即学业方面的辅导。
2、工作原则
(1)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真诚关爱受导学生,努力成为受导学生的良师益友的人本化原则。
(2)必须以促进学生的可持续发展为指向,在全面了解受导学生的基础上,师生共同讨论协商确定符合学生实际的发展目标的发展性原则。
(3)期以耐心,坚持因人施教,循序渐进的原则。
(4)施以爱心,坚持严而有格,宽而有度的原则。
(5)培养信心,坚持目标引导、正面教育、协调影响、鼓励促进的原则。
(6)个体化、个性化、亲情化相结合的教育原则。
(7)思想品德教育、心理辅导、生活指导和学习方法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8)要尊重施导学生的个人隐私,不随意泄漏、评价受导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的保密性原则。
3、工作方法
1)以身作则,人格育人。(2)沟通谈心,思想育人。(3)个性设计,体验育人。(4)严而有爱,“五导”育人。(5)联系家长,合力育人。(6)个案会诊,协调育人。(7)档案跟踪,长效育人。
五、建立工作制度:
(1)导师聘任制度。德育导师实行动态管理,一般一学年一聘,每学年初学校向导师发放聘书(附件一)。
(2)受导学生成长档案制度。对每位学生建立绿色成长档案袋,追踪学生成长轨迹。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的一般状况;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学生学习成绩情况等(附件二)。
(3)谈心与交流制度。根据受导学生实际情况定期、不定期进行谈心,一般每2周至少与受导学生谈心辅导一次,并记录辅导内容,学生每周(或2周)向导师汇报生活思想、学习情况一次(附件三)。
(4)定期“家校”联系制度。每月至少一次电话联系,每学期至少一次家访。通过家访了解学生本人及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指导家庭教育,共商教育之策(附件四)。
(5)个案分析制度。导师在教育过程中要善于观察,善于分析,随时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点滴事例,并能作出理性思考,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记载(附件五)。
(6)定期例会制度。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导师例会,交流情况、联合会诊、总结分析、校本培训等(由分管领导指导政教处和年级组长开展)。
六、“德育导师制”工作实施步骤
进度计划主要措施和方法
准备动员阶段
(2009年9月上旬)1、成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
2、召开教师大会,宣传、学习该工作的精神及方式方法。
3、摸底调查:各班主任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从(1)、在遵守校规校纪方面有困难,道德品质有缺陷的学生。(2)、学习困难,家庭教育又不得法,从而不同程度厌学的学生。(3)、班级中的弱势群体,尤其关注双孤生、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重组家庭、心理有障碍、父母在外打工等特殊学生群体。(4)、缺乏合作精神,不善于与同学、老师、家长沟通的学生等方面确定本班受导学生。
4、双向选择:以班级为单位,政教处和年级组根据学生的要求选定导师,征求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并进行落实。
全面实施阶段
(2009年9月中旬-2010年6月)1、开展导师培训。
2、导师履行职责,投入工作。3、领导小组检查、督导、指导工作。
小结阶段
(2009年1月和2010年5月)1、领导小组评估导师工作情况和受导学生综合情况。2、导师撰写心得体会和个案分析类文章。3、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总结阶段
2010年6月 1、导师撰写心得体会和个案分析类文章,总结成功做法。2、 在全校推广、铺开。
七、考核评估:
1、建立对导师工作的评价机制。
(1)建立对导师工作的评价激励机制。学校德育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在期中、学期末、学年终端评价。由领导小组对导师的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评价、考核,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其中量化考核包括:导师自评(20%)+领导小组评分(20%)+受导学生评分(20%)+年级组评分(20%)+家长评分(20%)等评价导师工作成效。学校将导师记入教师业务档案,建立导师考核档案,将导师工作纳入教师考核的重要方面(评价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导师、合格导师和不合格导师的工作年限分别相当于班主任工作年限的3/5,2/5,1/5。学校每期末视情况给予适当的量化分奖励。
(2)每年从优秀导师中评选年度优秀德育导师,表彰先进。
(3)德育导师每年的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评先、评优、评职的重要条件。在外出学习、培训、研修以及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优质课评选等活动中享有优先权利。
2、建立对受导学生跟踪评价机制。
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畅通班主任、任课教师、同班同学甚至家庭、社区等方面的信息来源渠道,对受导学生的进步和发展情况作出合理评价。并设立适当奖项,对进步显著的受导学生进行精神奖励。
附:“德育导师制”工作档案。
附件一 “德育导师制”情况登记表。
附件二 受导学生及家庭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三 导师跟踪受导学生记录表。
附件四 家校联系情况表。
附件五 受导学生个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