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打工现状与法律维权状况的思考

2009-09-09 05:42
企业导报 2009年5期
关键词:小企业维权销售

姚 敏

摘要探讨了在校大学生打工权利受侵害的现状、原因及对策,以期对有意于打工和正在打工的大学生有所裨益,也为进一步规范、优化和完善大学生打工市场提出参考性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打工;维权

一、在校大学生假期打工的现状

数据显示有84%的同学有做过兼职,表示从未做过的仅占16%;现在大学生兼职、打工,除了做家教、网络的实习实践外,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兼职或打工时从事派传单、商品促销、校园销售、当餐厅服务员等工作。在选择打工目的是什么的时候,有大部分人选择“接触社会,积累工作经验”,占了总数的64%,选择“赚取生活费”,占了20%。从选项人数中显示,大学生兼职以赚钱和充实自己为主要目的。大学生打工渠道:除了学校给贫困生安排的勤工助学岗位外;30%的学生通过各种街头或校园招聘广告找工作;60%的学生通过中介;剩下的通过熟人推荐等方式。

二、权益受损状况的分析

原以为学生们通过业余打工既能积累经验又能赚钱,实际上热情有余、经验不足的大学生在打工途中却发现不少“陷阱”遍布,他们频频遭遇“埋伏”。据调查结果统计得知,有近5成大学生在打工过程中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在被调查的120名学生中,有35%的学生表示在校内外的打工中合法权益受到不同程度的侵犯和伤害。其中,打工时的乱收押金所占比例最高,其后依次为:中介不兑现承诺,克扣工资、少算工期,不发工资。

三、在校大学生打工权利受侵害的原因

1维权意识淡薄

调查显示,当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至少有八成大学生维权意识淡薄,在问及“是否与雇主签订合同”时,有45.8%的大学生选择口头协议;29.2%的人表示没有想过这一问题。很少人会于雇主签定劳务合同。而面对侵害,近35%的学生选择稍微抗争甚至忍气吞声,只有不到20%的人想到诉诸法律或向有关部门求救权益。有的在校大学生求职心切,而自身没有维权意识,工作时没有签订合同。缴纳费用时,不注意索要发票、收据等。大部分上当受骗后没有想过举报。有的根本就不知道去哪个部门举报,有的不愿费时费力。

2维权体制不健全

大学生打工时遇到拖欠工资问题,劳动监察部门只认劳动合同以及相关证据。遇到拖欠工资问题,因为不在劳动部门职能范围,只能到法院当作民事纠纷处理。如果被“黑中介”骗取押金等费用,劳动部门可去处理。可是,当大学生自身维权意识不强时,在中介收取押金时,没有索要收据和发票的大有人在,没有证据,劳动部门处理起来就会很困难。维权体制是一种被动式的,而且相关的职能部门效率亟待提高。

3打工市场缺乏管理

调查显示很多人找工作的途径大多是通过看报纸、上网站、学校内的各式招聘广告、找中介。但是在这中就存在着虚假广告。另外,高校假期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不到位,学校没有开办专业职介所,以优质的服务、安全的保证、低廉的价格服务学生,那么就更不用说将庞大散杂的大学生打工族集中起来,实现统一管理。眼下,大学生打工市场没有一种规范的管理体制,长期处于“真空”状态,这就导致了一系列问题的产生。

四、保障大学生打工合法权益的措施与对策

(一)政府有关部门应互相配合,加强监管

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的管理水平和管理意识,对保证整个社会保持正常运行具极大的影响。建立完善的中介整顿制度,并严厉打击黑中介机构的不法行为;政府工作透明化和制度化积极引导中介组织协会的监督、钳制作用;完善我国人才流动机制和人才中介服务机制的建设;积极建立人才的市场导向。政府下的各部门(包括监管部门、司法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等)互相配合做到,形成有法可依,持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良好社会环境。

(二)学校教育部门应发挥连接社会的桥梁作用

高校应把勤工俭学作为学生教育、管理的一部分,形成一套规范的体系。几个大学联合成立校园职介:一个专为学生介绍短期打工的机构。以优质的服务、安全的保证、低廉的价格服务学生,那么就可以将庞大散杂的大学生打工族集中起来,实现统一管理由学校有针对性地组织学生。加强与社会人才市场、大型用人单位、企业家协会等部门联系,构筑供需信息网络。

(三)大学生自身应增强法律意识,加强维权意识

大学生找兼职时,要增强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到正规的人才市场以及职业介绍机构,维护自己的权益。签份“协议”多份保障,尽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属于劳动关系,但民事的劳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所以,不论暑期打工还是平时打工的时候,都尽量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务协议”。那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是有着巨大影响力的媒体,是整合资源的平台。小企业运用网络营销就是用营销的思想和方法,借助互联网技术及平台所展开的营销活动。这里,网络技术和平台是营销工具和手段,它涵盖了我们传统营销活动的全部内容,无论4P还是4c,网络营销在每一个环节都可以体现出巨大的作用和能量。

时代在发展,生意可以传统,但工具必须更新。互联网所具有的优势和特点,决定了它能够给传统企业带来“增收、节支、提效、避险”等效益。小企业在打造网络品牌、拓展销售渠道、推广企业及产品、加强与消费者沟通、收集各类商业信息、进行市场调研、完善售后服务等降低成本、整合资源方面,互联网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小企业应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充分利用互联网这一崭新的营销工具,在不利的环境中突出重围,获得新的发展。

(七)联合营销模式

采用联合营销模式使小企业的资源得到合理配置,有利于小企业突破自身能力的限制,以较少的资金和较短的时间形成较大的销售能力,缩短了产品流通时间,提高了销售效率,从而降低营销成本。

小企业的联合主要是某种松散型的组织体,组织体内的小企业以合同为纽带,在市场营销中的各个方面展开合作。其联合的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方式是竞争企业的联合。第二种方式是互补企业之间的联合。由于联合销售具有松散型的特点,这就要求联合体中的各企业间要以合同为依据,在自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约束下,使其中出现的纠纷或问题减少,以保证联合销售走上正常、健康、联合体内的各成员互利互惠的道路。

(八)“寄生”营销模式

1产品寄生。产品寄生是指寄生企业给宿主企业生产产品。目前的OEM(业务外包生产)方式是大企业与小企业之间合作的主要方式,即小企业接纳了大企业转移出的部分产品生产线,在大企业的技术指导与质量监督下,其成品以大企业的品牌包装进入市场。

2渠道寄生。渠道寄生是指寄生企业利用宿主的销售渠道经营自己的产品。世界经济一体化使市场空前的广阔,小企业要凭自身力量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完整的分销体系是不可能的,小企业通过为大型企业的出口产品生产相关的配套产品方式达到出口的目的,借助跨国大公司的强大销售网络进入国际市场。

3促销寄生。促销寄生是利用宿主的产品或者促销工具以实现寄生企业的促销目的。企业为了达到销售促进目标而选择需要恰当的促销方式,促销工具选择得当,可以提高销售数量,降低成本,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综上所述,小企业应该在自身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不断变化的过程中,认真分析自己的优势与弱点,善于抓住机遇,并利用我国出台的有利于小企业的法律、法规,选择适合的营销模式,使小企业走上成功之路。

参考文献:

[1][美]梅金森等著,李刚,范存会,俞海译,小企业管理[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2

[2][美]莱文森著,王功新译,游击营销[M],海南出版社,2005

[3][美]菲利普·科特勒、凯文·莱恩·凯勒著,梅清豪译,营销管理(第12版)[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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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颜帮全,营销中的寄生现象[J],企业管理,20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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