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与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关系探析

2009-09-05 04:10张公信
关键词:转移中小企业

张公信

摘要:由于河南是全国人口大省、农业人口大省,以及金融危机的影响,实现河南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形势愈加严峻。而中小企业的地缘优势、自身的特点和农民工兼业的工作特征所影响已成为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主渠道。要发挥中小企业的主渠道作用,作为政府通过扶持和发展本土中小企业,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就业,培育农村新的经济体,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等措施,切实落实国家及省相关促进就业的新举措,大力发展中小企业,才能最充分地实现农村过剩劳动力的转移。

关键词:中小企业 过剩劳动力 转移

0 引言

河南是个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农村劳动力资源严重过剩,有效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仅靠农业内部的消化远远不够,必须把扶持和发展中小企业、加快河南工业化进程、增加就业岗位作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根本出路;把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增强河南农民工竞争力,搞好省外、境外劳务输出作为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要途径。

1 河南农村劳动力严重过剩,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任务十分艰巨

河南地处中原,面积16.7万平方公里,人口9869万(2007年底),是全国人口最多的省份。其中农业人口6774万,占全省常住人口的69.35%(《河南年鉴》2006),是个典型的人口大省、农业大省。有关调查资料显示,截止2005年底河南省农村实际劳动力4543.75万,耕地总资源7925.3千公顷,其中常用耕地7201.18千公顷,折合10801.77万亩。按人均年耕作能力6.8亩计算,实际需要农业劳动力1588.50万人。再扣除 林业、畜牧业、渔业就业人数,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近2800万人。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广大农民进厂、进城的脚步,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截止2007年底,全省转移的农村劳动力达1974万人,同比增长228万人。输出到外省达1199万人,省内转移770万人,境外就业4.8万人。常年在外务工898万人,占转移总数的45.4%。全年全省劳务收入已达1316亿元,同比增长361亿元。[1]即使如此我省仍有近一半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尚未得到有效转移。

不仅如此,今年以来由于受到世界金融危机和欧美经济衰退的影响,东南沿海大批外向型中小企业纷纷破产或倒闭,农民工成为首当其冲受到冲击的群体,许多农民工失去工作,被迫返乡。据保守估计,截至2008年11月20日,河南至少已有一层六的农民工提前返乡,还有大量农民工已失去工作,滞留原工作地或转移其它城市寻求新的就业机会。同时可以预见的是,随着金融危机影响的不断扩大,将有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失去城市工作岗位,被迫返回乡村。因此现在及将来一段时间内,河南农村实际剩余劳动力的数量将有较大的反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压力将进一步加大。而能否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将直接关系到农民增收能否持续,党和政府扩大内需、拉动农村消费的政策能否见效,中国经济在全球经济衰退的背景下,能否把消极影响降到最低、避免经济大幅下滑,保持经济健康、平稳、较快得发展;关系到“三农”问题能否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能否实现。可见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是个关系到中国现代化建设成败的战略性的大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而河南作为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农村劳动力资源严重过剩的大省,更应该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当作影响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的问题来研究。

2 中小企业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是农民工就业的主渠道

能否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必须首先弄清这些问题:农民工最适合在哪里就业,农民工最容易在哪里就业,农民工最愿意在哪里就业?综合以上考虑,笔者认为中小企业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蓄水池,是农民工就业的主渠道。主要原因如下:

2.1 地缘优势 中小企业多在远离大城市的县、乡(镇)、村等距离农村相对较近的地方,这种地理特点有利于农民就近转移。企业所具有的乡土、乡情、乡亲等元素,既迎合了中国农民固有的恋乡情节、又节约了转移成本,往往成为农民转移的优先选择。造就了一批“离土不离乡”、“亦工亦农”的新式农村居民。

2.2 企业特点 首先,中小企业数量多、分布广,便于农民工就业。统计显示截止到2006年年底,我国工商注册的中小企业已经达到4200多万户(包括个体经营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8%以上;1978—1996年从农村转移出来的近2亿劳动力绝大多数在中小企业实现了就业。其次,中小企业大多从事劳动密集型产业,如传统制造业、采掘业、纺织业、建筑业、餐饮业及商品批发、零售业等,企业资本有机构成较低,用工量大,对员工技术要求相对较低,经过简单培训即可上岗,这种用工特点正好为知识文化相对欠缺、缺乏专业技术的农民工提供了就业机会。

2.3 薪金与待遇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遇到融资困难、产品销路等问题,企业经营相对困难、利润空间有限;加上部分中小企业主自身素质不高,“唯利是图”,因此相对于成熟、稳定的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员工的生产、生活条件相对较差,福利待遇缺乏保证,普遍存在着劳动时间长、工资待遇低等问题,加班加点更是家常便饭。这对于生活相对优越的城市劳动力缺乏明显的吸引力,而有着吃苦耐劳精神的农民工则成了其用工的主要来源。

2.4 农民工兼业特点 农村转移的劳动力一般都保留着对本乡土地的承包权,每年除在外务工经商外,农忙阶段大都要回家从事农业生产,这种转移属亦工亦农间断性转移。兼业转移人员在外务工时间长短与农民家庭男劳动力的多寡、从事劳务收入的高低及工作的稳定高度相关。农村劳动力兼业转移人员在外工作时间1-5个月比率为3.4%,而在本乡从事非农行业的比率为18.3%。农村转移的劳动力近60%是兼业型转移。这种兼业性质,最适合于在中小企业尤其是本土各种企业中小就业。

3 采取积极措施,有效促进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

如前所述,当前及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我省都将面临着农村劳动生产力的严重过剩。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造成了河南农业劳动生产率的低下和农村的贫穷落后,拉大了河南与先进省市的差距,延缓了中原崛起的步伐。如何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充分就业,成了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课题。

3.1 大力扶持和发展本土中小企业,稳定和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增加本土就业岗位。

3.1.1 加大对现有中小企业的扶持和支持力度,通过“保企业”来“稳就业”。河南地处中原,虽然现有的中小企业中外向型企业较少,受世界金融危机的直接影响相对较小。然而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的放缓,河南中小企业的发展态势同样不容乐观。一份来自河南中小企业服务局的调查报告显示,虽然全省中小企业继续保持健康平稳发展的态势,运行质量较好,但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企业生产增速下滑明显,停产、半停产、倒闭企业增多。报告显示2008年1~6月份,全省中小企业实现增加值3466.47亿元,同比增长26.15%,增幅下降7.55个百分点;实现营业收入11108.17亿元,同比增长36.73%,增幅下降5.75个百分点。“增幅下降速度远高于同期全省GDP和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增幅回落幅度。报告还显示截至2008年6月底,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到305801家,比去年同期增加27803家;个体经营单位达208.2万个,比去年同期增加22.7万个。但目前,停产、半停产、倒闭企业增多。[2]我省中小企业的运行现状要求省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下决心、想办法加大对现有企业的扶持和支持力度,帮助企业度过难关、健康发展。为此省、市、县有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对本土中小企业进行摸底、调查,既了解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如融资困难、税负过重、成本上升…),制定相应的对策;又要关注不同企业存在的个性难题(如生产技术上的障碍、销售渠道的不畅…),从实际出发,对症下药,帮助企业解决发展瓶颈,促使企业健康发展。政府各级主管部门必须对本土企业做到心中有数,服务到位,尽可能减少宏观经济形势对我省中小企业的冲击和影响,确保我省中小企业健康、平稳、较快发展,确保中小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不减少,至少不大幅减少,通过保企业来稳就业。

3.1.2 大力优化创业环境,从源头上增加和促进就业供给。显而易见,正如民生的源头在就业,就业的源头正在于创业,而要保证创业能源源不断地提供大量就业机会,必然又离不开一个宽松、活跃,尤其针对个体、微型和中小企业来说,充分优化的创业环境。各国的经济发展经验表明,虽然GDP的贡献能力以及技术含量均相对有限,但在吸纳就业人口,缓解失业压力上,个体、中小型企业从来都是无可代替的主力军。因而,它们的发展和活跃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一家经济的就业水平,及其背后的民生均衡。然而,当前我们的问题恰恰在于,个体、中小型企业的创业环境正变得十分狭促。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自1999年以来,我国个体工商户已锐减650多万,正面临整体性的衰落。而造成上述表象的原因之一在于:部门利益支配下的各种行政收费、处罚异常繁密。所以,扩大和促进就业的根本之计在于,从法律源头有效约束进而彻底清理权力不断伸向市场之手,最大限度地净化和简化中小企业创业的行政环境。

3.2 加大对返乡农民工创业的支持力度,促进以创业带就业。影响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首要原因是:河南省的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较低,还没有从传统经济和农业社会中脱胎换骨出来,二三产业和城镇的接纳能力弱小。[3]据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今年上半年,我省有中小企业30.6万个,远远低于东部沿海和其它经济比较发达的省市。与此对应的是,我省农村剩余劳动力省内转移只占转移规模的1/3,约有2/3是在省外、境外转移。大规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省外转移,既增加了转移成本,还造成了“留守儿童”等社会问题,同时也延缓了河南本土的工业化进程。

“从根本上说,解决中国就业问题的关键是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一个人创业不仅创造自己的就业岗位,而且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来带动更多的人就业。”[4]党的十七大曾提出,我国要“适时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支持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政策,加强就业观念教育,使更多劳动者称为创业者。”突出强调了创业就业在扩大就业中的指向性和倾向性。中小企业是创新创业的主体,也是吸纳城乡居民就业的主体。因此各级政府应抓住当前大批农民工返乡的时机,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通过实行有利于创业的财政、税收及相应的支持政策配套,促进以创业带就业,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正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司长于法鸣所说的那样,创业带动就业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根本出路,因为一个人创业不仅创造自己的就业岗位,而且能够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来带动更多的人就业。因此我们必须把推动返乡农民工创业作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长效工作来抓,把“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的文章做足、做好。

3.3 培育农村新的经济体,扩大农村自身消化过剩劳动力的能力 就业压力大是中国长期面临的问题。劳动保障部提供的数据显示,今后几年,全国城镇每年需要就业的人数仍将保持在2400万人以上,而在现有经济结构下,每年只能供给1100万至1200万个岗位,劳动力供大于求矛盾十分尖锐。这一现象在我省也基本如此,甚至更为严峻。因此,发挥各级政府的作用,在资金、土地等方面对农村中有资金、技术等优势的人员一定给于一定的扶持,尤其是结合地方资源特点,鼓励和引导他们积极发展农村中的新的经济体,可以有效地扩大农村劳动力的就业渠道,相应地增强农村自身消化过剩劳动力的能力,对于解决农村过剩劳动力就业会有显著的作用。

3.4 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提高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省外转移的整体竞争力。作为农业大省、人口大省,河南农村劳动力供大于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压力大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除了加快河南工业化进程,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以外,直接向省外和国外进行劳务输出在一定时期内仍将是一条我省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重要的途径。过去我省约2/3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就是在省外就业,我省劳务输出数量居全国第一。然而我省输出的农民工却存在着这样一些问题:综合素质较低、专业技术欠缺、适应能力较差等。具有关资料显示,我省转移的劳动力中,小学文化程度占1.16%,初中文化程度占72.95%,也就是说初中级以下的占到了84.1%,正是由于这些问题使我省农民工在和其他省份农民工的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特别是当前,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世界经济出现明显衰退、出口定单大幅减少,我国经济增长开始放缓,不少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然而,随着现代化水平提高,经济增长对就业的吸纳效应出现递减势头,与此同时,高技能人才却处于短缺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未来即使生存下来的企业或通过减员增效、或借机实现企业升级换代,必将导致这些企业对传统劳动力的用工必将减少,劳动力竞争将更加激烈。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的培训问题,把农民工的培训工作作为促进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基础工作长抓不懈。

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必须注意以下问题:第一,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充分了解市场用工需求方向,减少盲目性、增加确定性。有条件的话最好搞定单式培训和输出;第二,除了必须的专业技术的教授和训练,使河南农民工成为真正拥有技术专长的劳动者以外,还必须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道德的教育、心理健康的培养,提高河南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和整体竞争力;第三,必须改变过去职业培训中普遍存在的搞形式、走过场,交钱发证的恶习,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使职业培训成为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一把金钥匙。我们坚信只要做好了农民工的职业培训,提高了河南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和整体素质,即使未来企业用工需求相对减少,河南农村过剩劳动力的省外就业依然值得期待。

3.5 切实落实国家及省相关促进就业的新举措。就业是民生之本、安国之策、和谐之基,就业政策是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千方百计解决好就业问题,努力扩大就业和减少失业,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应有之义。因此,从国家到地方政府都十分关注着一问题的解决,出台了一些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2007年8月30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就业促进法》,该项法律不仅视就业为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使促进就业政策法律化,更突出强化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该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有利于促进就业的金融政策,增加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改进金融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并对自主创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在2008年出现民工回乡潮之后,河南省政府以“促就业、强素质、固保障”为支点,及时出台通过包括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积极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中介服务,大力鼓励农民工回乡创业,高度重视农民工回流现象,加大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力度,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培训,强力推进农民工技能鉴定,加快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险制度,进一步加大农民工维权力度,充分发挥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等十项专门加强对农民工服务的措施,力争在5年内全省新增转移就业农村劳动力750万人,转移就业总量达到2750万人,农村劳动力在二、三产业就业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就业促进法》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河南省十项措施也已颁布。然而,只有在实际工作中切实落实,才可能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效解决就业问题,尤其解决农村过剩劳动力就业问题发挥应有的作用。

参考文献:

[1]2007年度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

[2]王振.河南省全面调研中小企业发展状况.大河报2008-08-26.

[3]陈敏昭.河南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研究.中国论文下载中心.06-02-10.

[4]于法鸣.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山东劳动保障 2008.6第8-11页.

说明:该文是2008年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招标课题(项目编号B107)及河南工业大学校基金项目(项目编号07XSK004)部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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