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东掌制度述论

2009-09-01 03:09彭晶晶
中州学刊 2009年4期
关键词:晋商

彭晶晶

摘 要:东掌制度的设计对财东本人的能力提出了很高的内在要求,只有在具备能力和权力的双重合力之下,东掌制度才能稳定运行。然而在能力和权力的代际传承中,由于财东下一代多继承财富而无传承相应的能力,使东掌制度最终无法维系。究其根底,这些缺失的力量实为企业家精神,也就是说企业家精神代际传承的失败才是引发东掌制度危机的关键,而造成传承失败的原因在于晋商家族企业的特殊运行模式和中国传统的抑商思想。

关键词:东掌制度;代际传承;晋商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09)04—0180—03

晋商自明代崛起到20世纪初衰落,留下丰富的商业资源供后人借鉴,其开创的东掌制度尤为世人称道。东掌制度最初给晋商的商业经营带来了巨大的帮助,然至后来,此种制度弊端日显,这种转变的原因,前辈学者已做了种种研究,本文试图从代际传承这一角度出发再行探讨。

一、晋商东掌制度对财东的内在要求

从现存资料可以看出,财东对经理(俗称掌柜)的选用颇费心思,通常“财东起意经营,聘请经理,由介绍人之说项,或自己注意查访,确实认定此人有谋有为、能守能攻,足以担任经理之职责,则以礼招聘,委以全权,专采用人莫疑,疑人莫用之旨”①。在这种精细筛选下所产生的经理亦不负财东厚望,“于是以忠义之答报知遇,此理之固然也”②。经理一经聘用,便被授之以资金调度权、人事任免权、业务经营权、机构设置权,财东除每年审阅年终报表外,其他事情概不过问,放手任其经营。偶遇年终亏损,只要不是人为的原因,财东亦不责怪,反加勉励。对掌柜来说,他有感于财东的礼贤下士,欲报知遇之恩,一旦择主便忠心耿耿,全心全意发展企业。③

从以上资料我们至少可以看出两点:第一,财东要有能力选择出一个德才兼备的经理。第二,掌柜能在企业的管理经营中克尽职守、兢兢业业,一方面是服膺于财东的能力,另一方面则是受制于财东的权力。可以这样理解,只有在能力和权力的合力之下,财东才可以放心地以全盘生意托付给经理,经理也才可能以全副身心倾注于生意,双方此时达到共赢。从这个意义上说,在东掌制度的有效运行中,对财东的要求更高。事实亦确是如此。

此制度开创之初,财东虽把经营权下放,但其对企业整体的掌控能力并没有削弱,加之财东知人善任,所选总经理大多德才兼备,二者共同创造了晋商企业的辉煌。这一时期的财东和掌柜同心同德,利益共享。而到了后期,财东远离经营,基本不问号事,对企业的控制能力逐步削弱,更重要的是,财东在放权中丧失了对越来越复杂的经营事项进行决断的能力,总号掌柜几乎成了企业唯一的控制人。失去了权力的制衡,他的行为越来越脱离企业的发展目标,以至于到后来,掌柜携款外逃、挥霍无度的现象竟屡见不鲜。财东缘何会丧失管理企业最重要的能力和权力?这种力量的丧失不可能在一朝一夕之内完成,晋商数百年,它应是在企业代际传递的过程中逐步削弱以至最后消失的。财东在传递能力和权力时有何阻滞?其负面效应何在?实质又是什么?

二.晋商企业代际传承的缺陷及对东掌制度的影响

晋商企业是前期几代商人披荆斩棘、艰苦努力开创的伟业,然而在把财富的接力棒传给后代的过程中某些关键性的要素却丧失了。

1.财东下一代对企业更多的是继承而不是传承,越到后期这种趋势越明显。传承是通过培养子女各方面的素质和经营能力,使之稳步承续事业和财产,它是一种渐进式的承接,而继承仅指子女得到父辈的财富,之前并无有意识培养其商业能力的過程。对企业的发展来说,只有成功的传承才有可能实现企业的永续经营。之前分析到,财东的能力和权力对维系东掌制度的运行乃至晋商企业的良性发展至关重要,在东掌制度这种模式下,财东把日常经营的大权委托给掌柜,自己及家族专享所有权受益,后代自然缺乏一个商业熏陶的平台,代代延续,使得后代逐步丧失了经营管理的能力,同时也失去了对企业的控制力和对掌柜的约束,东掌制度就失去了制度设计之初的权力制衡。

2.财东下一代所继承的是父辈的权力而不是权威,这使其对掌柜和企业的控制力有限。很明显,在东掌制度两权分离的模式下,财东后代仅因继承财产所有权而拥有了控制企业、任免掌柜的权力,然其不亲身参与经营,因而并没有相应地树立起在企业中的权威。一方面,权威的缺失对继任财东和原任掌柜的关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我们知道,东掌制度的一大特点是,财东们本着“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原则,一旦选用了某位总经理,就很难再换他人。所以,财东后代必定会碰到如何和前辈聘任的掌柜共处的问题。在特殊主义④的文化环境中,由于权威依附于个人,它具有难以让渡和转换的特征。掌柜“士为知己者死”的思想是一种“私忠”,他在情感上和行为上更多地是忠于某个具体的人,即礼聘他的财东本人。只有后者才在他面前拥有特殊的权威,财东的后人则不具备这种优势,这对继任者继续保持良好的东掌关系提出了挑战。另一方面,笔者认为,财东继承者缺失的权威会自然地转移到掌柜身上,因为他们有企业这个舞台,掌柜于其中逐步树立了权威并越来越容易维系,财东则正好相反。两者关系在权威的此长彼消中变得难以维持,进而影响到东掌关系的平衡,危及到东掌制度的有效运行。

3.在代际传递中,财东下一代对继续开拓创新的动力越来越弱,对掌柜的依赖却越来越强,不利于东掌制度的良性运转。有的发展经济学家认为,企业家的创新精神的动力之一就是其“少数派地位”,“少数派地位”是指在社会中所处的非主流地位,而不是指人数上的多少。在传统社会中,这种人因为不能通过社会尊敬的正常渠道达到被社会认同的顶峰,就另辟蹊径通过创业来获得成功和承认。⑤考察晋商企业的发展背景,我们亦可以看到这种少数派地位对开创者的激励。中国历代封建王朝都奉行重农抑商政策,商人被列为四民之末。这种被排斥在主流之外的境遇,反而激发了晋商们巨大的创业精神和激情。据资料记载:“塞上商贾,多宣化、大同、朔平三府人,甘劳瘁,耐风寒……虽锋刀旁舞,人马鼎沸之际,未肯裹足。”⑥其冒险开拓精神可见一斑,它支撑了企业的发展壮大。然而在代代相传的过程中,下一代继续发展企业的动力开始弱化。原因之一在于随着从商人数的增多和企业的发展壮大,晋人社会开始形成了重商的风气,商人的社会地位开始逐步提高,后代也就缺乏了前人因非主流地位而激起的开拓精神。其二,下一代所拥有的物质财富促其安于现状,削弱了追求企业发展的动力。总之,下一代开拓动力的缺乏正是既无身份歧视,又无生活之虞的环境使然。既然财东子孙缺乏动力去进一步发展企业,那么要维持企业现状,他们能做的就是更加依赖掌柜,这使得他们日渐远离经营,对企业的控制力日渐下降,维系正常的东掌关系也日渐困难。

4.晋商在传递财富的过程中,产生了一种独特的现象:他们在商不言商,而致力于把子女培养成其他方面的人才,例如跨进仕途。这说明财东们传承商业的愿力下降,这直接影响了后代的职业选择,使得企业传承缺乏优秀的后备力量。

5.在代际传递的过程中,晋商大家族中前辈开创的家规家法对子孙的约束力越来越弱。晋商家族的始祖诸如曹三喜、乔贵发等,大多都是从小商小贩做起,他们备尝早期生活的困苦和创业的艰辛,因而能够克勤克俭,终至富足,曹三喜将卖砂锅的车、磨豆腐的磨供奉起来,年年拜祭,通过这些实物告诫子孙创业之苦,希望后人勤俭持家。乔致庸为让子孙牢记先祖创业的艰辛,他亲拟一副对联挂在内宅门上:“求名求利莫求人,需求己;惜衣惜食非惜财,缘惜福。”⑦这些都反映了家族企业的创始人对后代承续勤俭家风的殷切期盼,然而不少家族后代日渐背离节俭的传统,养尊处优,奢侈腐化,终至家门衰败。很多商贾之家“无论男妇长幼,率皆黎明方寝,日落才起,即早起亦在午后。举凡家中事务,与外界一切应酬,以及银钱出纳,悉付仆婢掌管而已。惟是饱食终日,处高楼大厦之中,求沃壤膏腴之土,以备终夜呼吸。家之银钱赢绌亦不问焉。所以不数年间,家庭凋落而不能自振,更有一败涂地,反不如贫寒家之景况耳”⑧。这一切都是晋商后人毫无节制毫无约束的反映。

财东们整日纸醉金迷,不问号事,掌柜及伙计也就疏于管理,发展到最后,掌柜挥霍浪费中饱私囊,乃至携款潜逃也就不足为奇了

三、企业家精神的代际传承

东掌制度需要财东能力与权力的合力才能维系,而财东在代际传承的过程中逐步丧失了这种合力。这是由于在企业传续中下一代多继承财富而无传承相应的能力,多继承权力而无权威的树立,多依赖祖业而无开拓发展的动力,多偏离此业而无以商为本的愿力,多奢侈腐化而无对此的约束力,那么这些逐步沦丧的力量其共通之处为何?笔者认为这些力量的实质正是企业家精神。

“企业家精神”是企业家特殊技能(包括精神和技巧)的集合。或者说,“企业家精神”指企业家组织建立和经营管理企业的综合才能的表述方式,它是一种重要而特殊的无形生产要素。对企业家精神的组成要素,各学者有不同的意见,熊彼特着重“创新”,诺斯偏向“合作”,韦伯则总结为“敬业”。其他诸如学习、冒险、执着等等都不乏推崇者。但不论如何定义,其本质都是企业家的精神力量和商业才能的结合。显然,能力、威信、动力、愿力、约束力都属于这个范畴,所以这些力量的本质就是企业家精神。这也意味着,在晋商企业代际传承中所逐步丧失的恰为企业家精神,正是这种精神的丧失引发了东掌制度的危机,造成了晋商企业的衰落。不能说晋商不注重企业家精神的传递,如上文提到的太谷曹家将创业者的车、磨供奉起来,常常拜祭,正是希望后世子孙牢记始祖创业的艰辛和开拓奋斗的精神,并盼望这种精神代代相传。然而事实却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曹家传至清末曹克让时,全家大小每日山珍海味,男女老少人人吸食鸦片,佣人多达数百,家中每年开支10余万元,最后终因挥霍无度而破产。⑨这种强烈的对比凸显了企业家精神代际传承的难度。笔者认为,这种难度的存在有内外双重原因。

1.晋商家族企业的运行模式是传承困难的内在原因

首先,晋商后代的培养在家族内部进行,这在企业家精神的传递上本身就存有先天的缺陷。试想,晋商子孙生于豪门富户,长于深宅大院,衣食不虞的生活怎能使他们产生开拓事业的物质动力?缺乏贫困的体验又如何让他们体会到前辈商人栉风沐雨、筚路蓝缕开创事业的精神动力呢?既然他们缺乏继续发展企业的动力,他们又有何必要去苦苦树立他们在企业中的威信,更不用说努力地学习各种经营管理知识了。而且,这种优越的的环境极易腐蚀孩子的天性,如培养不当,其子孙更易受戕害。如灵石王家,当家人对大名王珠玉的老来孙非常溺爱,及至弱冠之年,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身体弱不禁风,毫无独立生存的能力。⑩这种后代连成为一个正常人的精神都不具备,更勿论是需要在艰苦的磨练中才可能培育的企业家精神了。

其次,在家族企业这种模式下,股份只限定在父子兄弟之间进行传承。然而企業家才能是无法通过基因来遗传的,在代代相传的过程中,难免出现后代不成器,没有能力掌控企业的现象。

最后,晋商独创的东掌模式从很大程度使后代丧失了一个培养企业家精神的平台。财东一切事务全权委托掌柜,专享银股受益,在逐渐的放权中他们越来越远离企业,也无能力过问经营,最后只能演变成为徒具企业家利益,而缺乏企业家精神的资本家。

2.中国封建传统的抑商思想是传承困难的外部原因

中国封建社会重农抑商的传统思想对企业家精神的传承更具有极大的制约性。一方面,晋商“以末起之,以本固之”,逐步失去了创新的精神,而这正是构成企业家精神的核心之一。晋商是靠被社会称为末业的商业起家的,但在经商积攒财富后,把大量资金用于买田置地,有民谣称:“山西人大褥套,发财还家盖房置地养老少”。这反映了晋商外出致富后还家盖房置地的传统观念。晋商的商业资本虽得到长足发展,但它在很大程度上又回流于土地,离开商业流通领域而沉淀下来,而不是向产业资本转移。

另一方面,晋商以商为业的信念发生了动摇,敬业精神难以传递,而这是企业家精神的支柱之一。真正具有企业家精神的人视经商为自己的天职。这种把商业作为自己终身事业的精神才能使商业具有稳定性和持续性,代代相传,企业才可能实现永续经营。而晋商恰恰背离了敬业的优良传统,他们把经商当作光宗耀祖的行为,或以商业为跳板转向仕途。晋商在经商致富满足物质需要以后,开始通过“捐纳”、“保举”来获取官职。如首创日升昌票号的平遥李家,其东家李视箴不仅自捐官衔,还给已故的父祖辈捐官,其兄弟7人及下一辈男子12人捐有文武头衔,李家妇女受封为“宜人”、“夫人”。(11)财东们开始偏离本业,后代子孙在这种熏陶下,其敬业思想必定发生动摇。

细思晋商在传统社会中商业精神的逐步弱化,其本质乃是传统农业文明和新兴商业文明这两种力量交锋的结果。农业文明固有的小农意识、官本位意识必然会扼杀商业文明中必备的企业家意识,这对培育和传递企业家精神形成了极大的桎梏。这两种文明的冲突存在于封建主义的正统和资本主义的萌芽并存的明清时期,这一特殊的时代背景使晋商的选择具有了更深远的历史意义。晋商在这两种力量的交锋中选择了前者也许是其宿命使然,然而企业家精神代际传承的失败和企业的衰亡仍令后人叹息不已。

注释

①②⑩(11)刘建生、刘鹏生等:《明清晋商制度变迁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190、190、247、316页。

③晋商的商、票号虽不能称为现代意义上的企业,但已具备了企业的基本特征,因而我们可以把它称之为晋商企业。

④特殊主义指根据行为者与对象的特殊关系而认定对象及其行为的价值高低,维护与行为者的属性有着密切关系的那些价值的至高无上性。

⑤潘必胜:《乡镇企业中的家族经营问题》,《中国农村观察》1998年第1期。

⑥刘建生、刘鹏生:《晋商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476页。

⑦葛贤慧:《晋商与传统文化》,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141页。

⑧刘大鹏:《退想斋日记》,山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63页。

⑨刘建生、刘鹏生:《山西近代经济史》,山西经济出版社,1995年,第336页。

责任编辑:何 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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