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债务现状及风险化解对策

2009-08-31 06:46唐玉兰肖俊斌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09年14期
关键词:债务风险

唐玉兰 肖俊斌

摘要:我国高校债务规模总量较大,部分高校偿债压力大,甚至出现财务危机,文章认为应该增加财政教育性投入,盘活高校存量资产,利用开发银行贷款以及利用民间资本等方式融资以化解高校业已存在的债务风险,并严格控制高校新增债务规模,避免出现新的债务风险。

关键词:高校债务;债务风险;多元化融资;控制贷款

中图分类号:G64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21-0181-02

一、我国高校存量债务的现状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提出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的战略,明确以财政拨款为主体,大力鼓励通过财、税、费、产、社、基等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提出要逐步建立起政府、受教育者和社会三者共同分担的教育投入机制,近年来,国家财政拨款,学费收入及“银校合作”的银行贷款成为高校目前的主要融资渠道。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2006年中国社会型势分析与预测》显示,2005年以前,我国公办高校向银行贷款总额达1500亿~2000亿元,《2007年中国教育蓝皮书》披露,到2006年底,全国高校贷款规模在4500~5000亿元,据《大河论坛》(2009.4.7)披露,某高校负债30亿元,年利息在1.5~1.7亿,国内4所高校负债在20亿以上。按5000亿元的贷款余额(保守估计),平均市场利率6.5%计算,每年的利息支出支出近325亿元,而且近年贷款利率还在不断提高。以2004年教育部直属院校为例,各项非专项收入475亿元,相对应的支出为470亿元,收支相抵后,结余5亿,而同期各高校应偿还的贷款本金为237亿,按5%的利率计算,利息12亿,本利和近250亿。目前我国几乎所有高校都有贷款,个别高校贷款在30亿以上,我国高校负债融资潜伏着巨大的风险,高额的负债,造成资产负债率过大,偿债压力过量,必然会挤占高校正常运行经费,高校就会陷入困境,而高校无法偿付巨额的债务,不仅使高校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相当一部分高校贷款为信用贷款,银行投入到高校的贷款资金面临着难以确定的信用风险,同

样也容易形成金融风险,如何化解高校债务风险刻不容缓,教育部高度重视,把2009年确定为解决高校债务年。

二、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途径——多元化融资化解债务风险

根据我国高校债务的成因,应该走以政府为主导化解公办高校的债务风险之路。强调政府主导是因为:首先,在我国公办高校属于社会公共产品范畴,理应由政府提供公共产品。其次,扩招是形成高校债务直接原因,扩招形势下,由于财政不能相应地增加投入,高校只有走商业融资的渠道,否则无法形成基本的教学科研条件。三是我国不允许公办高校产业化,根据《高等教育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设立高等学校,应当符合国家高等教育发展规划,符合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不得以盈利为目的,高校属于公益事业单位,性质为非营利性组织。因而从理论上讲,高校本身不会有用于“还本付息”的经营性收入。财政拨款一般是保证正常运行的经费,学费收入也是学生培养成本的一部分,如果用学费收入来还本付息,势必侵占教育成本,难以达到培养目标,影响人才培养质量。从实践来看,全国部分发达地区,如广东省,政府已经开始主导化解高校债务。可供选择的途径:

(一)增加财政对高校商业性贷款的贴息支出,减轻高校付息压力

1992年国务院提出的到2000年,财政性教育支出资金应达到GDP比重的4%,而实际上到2005年,财政性教育支出资金占GPP的比重为3.12%,2006年则仅占2.86%,如果按2006年GDP20万亿和目标比重4%计算,财政应增加教育投入2280亿。因此,财政贴息只是要求政府履行其承诺,2005年我国公车消费、公费出国、公款吃喝等“三公支出”消耗财政资源近9000亿,我们不是说再苦不能苦教育、再穷不能穷孩子吗?拿出点行动吧!

(二)地方政府对高校土地资源置换全额让利

2007年9月12日,教育部长周济曾提出解决高校负债问题的办法,除了加大投入“可以考虑用土地置换的方式来解决高校贷款的问题”,但是国土资源部当即表示,高校用地属于国有划拨土地,按照法律,高校不得擅自转让国有土地,用所获得收入抵债,高校不能擅自转让,高校当然不敢干违法的事情,那么能否由政府主导?转让所得让利与高校,用于高校发展,不违法吧?据调查,我国相当部分的高校负债是由于高校合并而引起的,合的高校热衷于铺新摊子,大兴土木建新校区,“大学城”、“高职园”在全国如雨后春笋快速发展,几乎合并的高校都建新校区,整体搬迁,老校区基本弃之不用,被合并的高校原校址大都处于城市的繁华地带,土地商业价值高,土地资源升值快,这为土地资源置换提代了有利条件,实际上各地方政府所属高校土地置换,当地政府往往会全力支持,而如果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高校,当地政府则很难全力支持,这就需要统一认识、统一政策,比如在全国范围内,允许合并高校土地资源置换的“挂、拍、摘”,减免置换税费,拍卖所得全额用于高校还本付息或高校建设。

(三)由国家开发银行担当部分高校贷款,变高校短期的商业性贷款为中长期的政策性贷款

国家开发银行是负责筹措和引导社会资金,对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建设和技改项目,办理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银行,高校贷款的目的主要是用于高校基础设施建设,开发银行对高校贷款跟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金融的政策性投向是相吻合的。可以试行对贷款余额较大的高校由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提供部分贷款,用以偿还商业性银行贷款,开发银行提供的中长期的、低息的贷款既可减轻高校眼前的利息压力,又可以变短期的商业贷款为中长期的政策性贷款,化解高校财务危机。事实上,全国部分高校正在使用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有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进一步规范并扩大政策性贷款投放规模,值得推广。

(四)创新“产学研”相结合的融资模式

“产学研”相结合是国家实现科教兴国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我国经济转型的技术支撑,高校科技资源优势和大量的科研成果将是未来经济发展的基础,努力建立起知识链,科技链与产业链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与机制,将高校的技术创新成果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不仅可以提高高校的声誉,提高高校知名度,扩大社会影响,而且可以带来丰厚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可以剥离高校“研究性”资产。高校作为“科研平台”,积聚了大量的科研型人才,设备、技术等科研型资产。如果能把企业的技术创新需要与高校的科研资源更加紧密的结合,使高校科研直接面向生产需要,面向社会,无疑可以实现校企双赢。校企可以通过协议由企业在其研发资金中直接向学校注入资金,这样既可以盘活高校资产,又可盘活企业研发资金。另一方面,高校自身发展科技企业是高校融资,并缓解高校发展过程中资金紧缺现状的有效途径之一,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利用已经创办的科技企业走资本化运作,实现上市融资的道路,这方面已有成功的先例,截至2007年包括“清华紫光”、“复华实业”等高校在沪深两地上市的公司已有29家,在香港上市5家。

(五)引入民间资本,扩大独立院校模式办学规模

2008年以后,尽管高中毕业生人数呈下降趋势,但随着“毛入学率”的提高,高校学生人数总体上将继续增长,由此产生的教育资源供求矛盾仍然突出。可以预见,社会对独立学院教学资源的潜在需求量仍会很大(这从近几年独立学院招生火爆的状况中可见一斑)。从教育资源的提供方来说,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希望进入高校领地,尤其是独立学院这种本身具有民办教育特色的高校。因此,可以探讨扩大“独立”学院模式的办学规模,允许负债较多,债务风险较大的高校,从存量资产中分离部分资产,用于“独立院校”模式的运作,借助“独立院校”这个平台以引入民间资本,这完全符合国家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的战略。

(六)尝试高校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

高校中的某些存量资产,如后勤服务系统的资产,学生公寓等资产,前者可产生稳定的经营性收入,后者有相对稳定的住宿费收入,由于能够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具备了资产证券化的物质条件,通过资产证券化可以在资本市场上发行债券。高校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流程是:(1)高校根据自身资产证券化的融资需要确定资产证券化目标,一般是有稳定现金流入的资产,对其可预见的现金流进行估算和信用考核,分析可预见现金流的稳定性、数量的大小等,并根据资产证券化的目标确定把多少资产证券化,把这些资产汇集组合形成一个资金池;(2)实现资产转移,即将资金池中的资产过户给特殊信托机构(SPV);(3)SPV以该资产池为依托,发行债券;(4)SPV用发行债券筹集的资金向高校支付购买资产池的价款;(5)待高校有了多余收入后,将资金划给SPV,由SPV负责返还投资利息,并将由资产产生的剩余部分现金扣除手续费后、随同资产池返还给学校。除了上述资产可以证券化以外,学费收入由于没有严格的产权限制,在补偿教育成本之外的学费收入部分也可以谨慎地选用,用于资产证券化。高校资产证券化的融资方式是一种债券融资,虽然也可能产生新的债务风险,但是债券融资的期限相对较长,不容忽视其变短期负债为长期负债的作用。

三、高校对化解风险应做的努力

在化解存量风险的同时,高校仍应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模。为此,笔者以为:

(一)建立更加科学的高校预算制度

在各高校设立“预算委员会”,吸纳各方面的专家加强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参与和监督,加强对财务支出的合理性、效益性分析,减少浪费性支出,提高资本性支出决策的透明度、民主度,俗话说“计划上的浪费是最大的浪费”,预算做好做实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

合并的高校尽可能地整合原有资源,把有限的资源用于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用于学校“软件”建设、控制硬件投入。相当一部分合并的高校一方面存在校宿空置不用,另一方面大兴土木铺新摊子的奇怪现象,浪费资金,浪费土地,教师待遇得不到保障,人才流失,人心不稳,校舍气派了,教学质量下来了,科研水平上不去。

(三)控制新增贷款

从法律上制度上强化高校贷款的法定责任,将贷款管理作为高校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我国公办高校的“有制性“,加上高校领导实行“任期制”,甲可以大量举债,政绩算在自己头上,乙接任后再来还债,加之某些领导意识深处认为高校借款如果无力偿还政府最终埋单,导致部分高校对贷款项目缺乏科学论证,淡化了还贷的责任意识。

(四)建立新增贷款风险预警机制

应设计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例如日常支付能力预警,现金存量一旦低于该警戒线,应发出风险警报,高校应认真分析判断风险产生的可能性,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

总之,我国高校债务的风险应引起有关部门及高校自身的高度重视,既要积极主动地化解存量债务的风险,又要控制新增债务可能产生的风险,远离债务风险,才有高校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伯圣.高校融资渠道与方式创新探讨[J].生产力研究,2007,(20).

[2]吕海洋,汪琪.高校融资途径探讨[J].北方经贸,2007,(3).

[3]陈珂,李春光.新形势下高校负债融资问题研究[J].理论学习,2007,(6).

[4]刘斌,刘卫.高校融资活动的财务问题研究[J].价格月刊,2005,(9).

作者简介:唐玉兰(1967- ),女,湖南工业大学高级经济师,研究方向:财务、税收及人力资本等;肖俊斌(1965- ),男,湖南工业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税务筹划、财政金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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