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 然 孙丽娜 纪红旗 祖 磊
[摘 要]当前我国高校正在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作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与法律素养培育的主渠道,在大学生成长成才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而实践教学又是提升本课程教学实效性的重要手段。本文从实践教学的必要性入手,分析了实践课应坚持的若干原则,对实践教学的新途径进行了尝试性的探索。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课程 实践教学 探索
本文为河北省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课题名称:大学生德育实践课建设的探索与研究,课题编号:06080064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由原来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门课程整合而成的,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体系改革后第一门正式全面实施的课程,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发挥着极为重要的战略作用。它肩负着为社会培养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道德品质和现代法治精神的高素质人才的重要使命,而这一目的实现有赖于课堂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特别是实践教学环节的有效运作。然而,目前我国高校“基础课”的教学还不十分尽如人意,集中表现为课堂教学与实践活动相脱离。因此打破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式、重视实践性教学环节已成为中共中央及各高校教育者的共识。如何探寻德育实践教学的新途径、新教法已经迫在眉睫,成为广大德育工作者集中关注的课题。
一、对加强实践教学必要性的剖析
伴随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实践教学对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素养的作用日益凸显。与呆板、枯燥的课堂教学相比,实践教学更容易激发学生自主学习的兴趣,更便于完成学生在大学阶段的自我塑性。因此,实践教学必须从先前不受重视的从属地位上升为具有战略意义的主导地位,以发挥它在大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应有的关键作用。
首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对德育实践教学提出了现实要求。
十六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新时期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从中我们不难看出,党的教育方针不仅体现了科学性、时代性的特征,同时更加凸显了实践性特征。[1]因此深化教育改革和创新,积极开拓实践教学的新途径就成了每一位德育工作者义不容辞的责任。教师在深刻领会党的教育方针丰富内涵的同时,还要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引导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实践课中提高观察社会、分析问题的能力,全面提高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基本法律素养,促进21世纪高素质人才的健康成长。
其次,强化实践教学的主导地位是由德育课程的内容和性质决定的。
“基础课”重在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的人生理想、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让学生在步入社会之前先学会如何为人处事,因此它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与专业课相比,实践性是“基础课”的一个突出特点,这是由其自身的课程内容和性质所决定的。
“基础课”所涉及的是现实生活中作为一个公民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法律素养与德性修养知识,它不仅仅是一种知识教育,更重要的是一种思想教育、方法教育与能力教育。因此在进行必要的知识传授的同时,如何让学生从内心真正认同,从而使外化教育切实地转化为内省教育,再最后升华为纯正的自我教育,这确实是值得每一位德育教师深深思考的问题。如此关键的转化仅靠单一的课堂讲授还显得势单力薄,此时就需要实践教学这个强大的“助力”了。在实践中塑造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制观,并且自觉地进行行为养成,从而把自己培养成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新人,这才是德育教育的真正用意所在。
再次,德育实践教学是激发学生的创造力、进行自我教育的绝佳手段。
长期以来,已有的思想道德和法制观念教育只重视“知”的传授,而缺乏“情”的激发、“意”的锤炼和“行”的引导,致使“基础课”教育效果不佳[2]。“自我说教式”的讲解和“照本宣科式”的满堂灌严重压制了学生思想的自由空间,挫伤了他们学习的积极性。而传统的德育实践活动,与其说是学生的“积极参加”,倒不如说是在教师、学校、社会的“感召”下的一种条件反射式的“机械训练”。这种“参加”在很多情况下不是真正发自学生内心的,而是被动强制的。所以表面上越“积极”,实际上就越“被动”,学生的主动性与创造性正在慢慢地、无声无息地在貌似“主动”的参与中遗失殆尽。
故此,在新课改后的德育实践教学中,我们一定要让学生成为真正的参与者,让他们在社会这座“人生舞台”上“自编”、“自导”、“自演”,真正实现大学精神中的“自我教育”与“学生自治”。高校教育者必须认识到学生是教育的主动主体,启发学生意识到自己作为活动的主体既有权利也有责任,引导他们真正自觉自愿地溶入其中去发展自身的参与意识、参与能力及参与责任感,这才是实践教育的主旨所在,也是一种真正的自我教育,更是学生自我塑造的完美升华。
二、对实践教学若干原则的思考
中外德育教育的历史为我们探索新型高校德育实践教学提供了很多宝贵的经验,学生们富有创造力的思维也为我们的研究增添了斑斓的色彩。在“知行统一”这个实践主旨的指导下,从自我塑造的独特视角出发,本文认为新课改后的德育实践教学应当遵循以下若干原则:
原则一:实践源于“善问”
陶行知先生说过:“问题是思维的起点,发明千千万,起点在一问。”[3]因此,“善问”是激发创新思维的线索与动力。对于社会的观察能够使学生发现形形色色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又能使学生产生困惑,困惑就带来解决“问题”的渴望,在发现困惑探索中创新教育得以实施,学生的创新能力得以提高。所以,在今后指导学生进行实践的过程中,教师一定要把专业知识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鼓励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让学生通过独立地思考、分析,进行创造性的解决。
原则二:学生是实践的主体
在德育实践课程的一切活动中,学生固然是学习者、受教育者,但是他们始终应该是实践的积极主体,而不能作为消极被动的“客体”去“接受”[4]。德育实践课程的设计与实施要以学生为中心,实践的主题最好由他们亲自选取那些既能反映社会现实又能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力的内容,实践的方式、基地的联系、人员的组织等都可以放手让同学们亲自完成,老师可以进行辅助指导。只有这种主体主动参与的活动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教育活动,才能形成“以学生为中心、以实践为中心”的局面,才能把学生作为社会的主人来培养。
原则三:“一鸟两翼”理论与实践并重
传统的德育教育非常注重理论知识的传授,然而我们必须认识到在新形势下,理论与实践恰似鸟儿的双翼,只有将二者结合起来,“德育教育”这只鲲鹏才能翱翔于天际。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大学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这有利于他们的思想逐步走向成熟,有利于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树立。另一方面更要注重实践教育,因为实践不仅是理论的基础,而且实践又能加深和巩固理论教育的成果,只有把实践中的感性认识升华到一定的理论高度,才能实现实践的再一次飞跃。因此,大学德育课程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育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脱离实际的理论传授和离开理论指导的实践都是有失偏颇的。只有从大学生需求理论知识和缺乏社会实践的实际出发,既强调理论教育,更重视实践体验,才能真正帮助大学生实现从知到行的转化。
原则四:从“学习者”向“社会人”的转变
德育实践中有一项非常重要的职能就是帮助大学生从一个知识的“学习者”成功转型为服务人民的“社会人”。目前在校大学生多数是过着教室食堂宿舍三点一线的生活,“大学生”俨然成了“大中学生”,社会阅历肤浅、很难适应新环境、为人处事能力差成了“80后”大学生们的时代符号。而这些大学生又正处在青年社会化的重要阶段,他们拥有极强的好奇心与求知欲,他们正急切地盼望着迎接未来生活的挑战。面对这种情况,实践教育应着力拓展大学生的生活空间,丰富大学生参与社会活动的形式,帮助他们在走向社会的过程中完成理想向现实的转变;书本知识向实践能力的转变;学习角色向工作角色的转变[5]。增强他们的社会适应性,使大学生更好地了解未来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方式,为将来进入社会“预热”,为成功转型为一名“社会人”增强信心。
三、对实践教学新途径的探索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究竟什么样的实践形式才能最大限度地激发大学生的积极性与创造性,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确实是值得我们积极探索的现实问题。回首以往的教学经验,本文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些尝试性的探索。
第一,自我研究型实践
自我研究型实践是指在学生掌握“基础课”的基本理论以后,利用所学的理论知识,针对社会生活、校园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调查研究的主题,然后制定相应的调查研究计划。可以利用访谈、调查问卷等方式全面、客观地收集各种资料和数据,进而对其进行加工、分析和整理,并提出自己的论点,最后需要学生从理论的高度撰写出实践报告。自我研究型实践立足于改变现有学生的学习方式,强调一种主动探究式的学习,突出了德育实践教学的开放性、自主性和研究性。作为德育教师,我曾经在任课的班级中就学生们感兴趣的话题,如校园道德、大学生恋爱、家乡的变化等设计、组织过专题性的实践活动,大家纷纷踊跃参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第二,自我启发型实践
与自我研究型实践不同,自我启发型实践更注重实践者内心的自我感受,通过学生的亲身经历,用心体会、感悟人生,从而达到实践的目的。比如当讲到家庭美德这部分内容时,强硬的理论灌输很难让学生感同身受,于是我组织了一次《感恩父母》的主题活动,让每个人用心体味并表达出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感念之情。有的同学利用图片、文字、声音等元素做成了多媒体课件为大家演示;有的学生动情地讲述了他童年时与父亲的一段往事,令全场潸然泪下;有的同学还组织了一场模拟父母养育子女的游戏,将全场的气氛推向高潮活动过后,同学们不再把“感恩父母”停留在口头上,而是把孝敬父母的家庭美德长留于心中。
第三,自我发展型实践
除了上述两种实践外,大学生还可以在教师的指导下,在更大的空间、更广的领域内开展形式多样的综合性实践活动。比如暑期我们曾组织学生们到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去参观考察,深入当地农村调查农民的生活现状,为当地经济的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同学们在“考察”、“探究”、“创作”等一系列活动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变“客”为“主”,每个人都溶入承担社会责任的现实角色中去,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谋发展。通过与社会、单位、人群等全方位的接触,同学们提高了适应社会的能力,加快了自身的社会化进程,发展了实践和创新能力,达到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终极目的。
实践是认识的惟一来源,实践又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实践又是认识的最终目标。时代的发展呼唤着新型德育实践形式的诞生,大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和提高迫在眉睫。面对挑战,我们要以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进行德育实践教学的教法改革,坚持“实践出真知”的真理,在探索中不断地发展与提高,创造出集传播知识、提高能力、优化素质于一体的新型德育实践形式。
参考文献
[1]冯秀芹,叶小青。马克思主义理论实践课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价值与途径[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7,4(8):10
[2]皮伟,刘先凡。探索“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实践环节新途径[J]湖南农机,2007,(9):66
[3]马汉仔。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社会实践课程创新的探索[J]中山大学学报论丛,2003,23(2):281
[4]俞树彪。高校德育实践课程的思考[J]浙江海洋学院学报(人文科学版),2001,18(1):41
[5]牟德刚。关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课程设置的思考[J]毛泽东思想研究,2006,23(3):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