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学强 杨茂强
校长是一校之长,是一所学校的灵魂。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的高低,校容校貌是否焕然一新,师生精神面貌是否朝气蓬勃,在最大程度上起关键作用的是学校的带头人——校长。一句话:什么水平的校长带出什么水平的学校。综观校长行为来看,大体可分为功利式行为、行政式行为、福利式行为、事业式行为四种类型。
一、功利式行为
这种行为的校长,表现为追求学校的短期办学效果和个人“绩效扩张”,其优点是勇于探索,敢于负责,讲求效率,工作干劲大,管理方法比较灵活,往往能给学校带来一定的办学效果。但不够重视或忽视学校的长远发展和社会主义性质的办学宗旨,片面追求升学率,不重视学校德育工作,办事往往从非理性的情感因素出发,因此很难把教师的思想统一起来、形成共识,学校内耗增大,影响团结,从而降低办学的合力。
二、行政式行为
这是学校目前常见的一种领导行为。它大体上又可分为服从式行为、权力式行为和外行式行为三种:
1、服从式行为。这种行为的校长,习惯按“红头文件”办事,缺乏开拓进取和科学管理方法,安于现状,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他们往往把学校看成是上级政府的事情,使学校工作长期“疲软”,很难取得新的突破。如: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减负”教学的过程中,一些校长仍然翻着老皇历办教育。这种行为的校长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很不适应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
2、权力式行为。这种行为的校长,往往刚愎自用、目中无人,只相信自己的个人力量,不注意发挥群众优势,企图用发号施令、专断独行、个人说了算的权力手段来管理学校。采取高压管理手段,使学校出现了表面上的“太平盛世”,暗底下却是人心所背,群众意见纷纷,工作积极性下降,各种矛盾日益尖锐。
3、外行式行为。这种行为的校长,往往从主观愿望出发,处处想当然,不按教育规律办事,结果事倍功半或事与愿违,学校管理不好,行政部门各行其是甚至相互抵触。这种行为的校长,其实质就是外行领导内行,外行管理内行。
三、福利式行为
这种行为的校长,对职工的物质利益(奖金、福利等)特别关心,而对学校教育的管理与方法,规章制度的健全与实施等一概不重视,没有一个很好的办学思路,导致学校教职员工把自己作为教育活动的享受者,而不积极主动地去探索教育改革,更不会去总结经验和教训。为了满足职工福利的要求,学校只好把其他办学的费用变相用到福利、奖金发放上,从而影响到学校教育的持续性发展。
四、事业式行为
这种行为的校长,能够站在社会历史的高度上,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把教育兴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宗旨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他们的事业心强,头脑清醒,很重视学校工作的全面发展,善于听取群众意见,上下关系协调,努力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人民教育人民办,办好教育为人民”的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事业式行为的校长,一般都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自律性。以“三个代表”和“三个面向”武装头脑,用“三讲”学习要求自己,忠于职守,办事公道,廉洁奉公,起模范带头作用。
2、果断性。实施教育改革的方案方法,不优柔寡断,敢于拍板,敢干负责,时时走在改革的前列,抓住机遇,努力提高办学效率。
3、创造性。在思想上,破除旧观念,树立新观念,在学校各项业务工作中,不墨守成规,走出去,请进来,大胆探索和勇于实践。
综上所述,事业式行为是每个校长应追求的一种积极的合理行为,也只有这种行为的校长,才能担负起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的重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