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专利代理机构现状分析与发展探讨

2009-08-17 09:53
中国市场 2009年18期
关键词:探讨分析发展

侯 廷

[摘 要]本文主要对中国一个中部省——湖南的专利代理机构发展、现状和发展进行了一些分析和探讨,其中有专利制度起步较晚和社会重视程度较低造成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困难的客观因素,也有专利代理从业人员本身的指导思想和业务素质的主观意识问题,并在文中提出了一些有利于专利代理机构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专利代理;发展;分析;探讨

[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09)18-0068-03

自1984年我国颁布《专利法》、建立专利制度以来,专利代理这一新兴行业悄然进入公众的视野。之后,随着经济全球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的发展和我国专利制度的建立及不断完善,专利代理作为专利事业发展的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部分,得到大幅度的提升。无论是在社会地位上,还是在经济收益上,专利代理行业成为了一个炙手可热的新兴职业,尤其是专利代理人更是被称为 “金领”职业,吸引了世人的诸多关注。湖南省专利代理机构也从政府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到完全脱钩改制走向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为湖南知识产权事业和科技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 全省专利代理机构、人员和业务现状

1.1 全省专利代理机构现状

截止到2008年年底,全省共有专利代理机构23家,其中国防专利代理机构3家;在20家地方专利代理机构中,涉外代理机构3家,有3家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余17家为合伙制企业。从2008年专利代理机构年检资料可以看出,有8家代理机构分别开展了包括专利、商标、版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在内的业务,其余15家均为单一性业务经营。近3年来,全省只有长沙市与张家界市各获批一家代理机构。在全省14个市州中郴州、怀化、邵阳以及湘西自治州至今没有专利代理机构,全省23家专利代理机构分布情况如图1所示。

1.2 全省专利代理从业人员现状

据统计,全省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有348人,但从2008年专利代理人年检资料可以看出,省内执业的专利代理人只有120人,其分布如图2所示。

1.3 全省专利代理业务现状

据200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沙代办处统计,全年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共代理专利申请4209件,约占全省专利申请总量10249件的41%,代理量超过300件的有4家。

2007年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共代理专利申请4857件(两家新成立代理机构当年代理数未纳入统计数据),同比增长15.4%,约占当年全省专利申请总量11233件的43.2%,代理量超过300件的有6家,其中代理量超过500件的有4家。2007年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共代理外省市专利申请286件,3家涉外代理机构共代理国外向国内专利申请12件,国内向国外专利申请17件;有11家代理机构共代理专利复审8件、无效24件、诉讼15件、调处4件、转让8件、许可4件。

2 湖南省专利代理行业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湖南省的专利代理行业虽然有所发展,但毕竟我国专利制度建立时间才20多年,代理行业发展中存在各种问题在所难免。目前湖南省专利代理行业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缺乏政府重视与政策扶持,法制环境也很不完善

近年来,各级政府都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事业的投入力度,从省一级到市一级再到县一级,都设立了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每申请一项专利都有不同程度的资金资助,大大的激发了发明人的积极性。但是,在湖南省作为专利申请重要载体的专利代理行业却缺乏各级政府的重视与政策支持,使专利代理行业发展得较缓慢。

专利代理机构应该依法建立,依法运行。只有建立在法律基础上的专利代理机构才是稳定的,有权威的。也只有在法律基础上,专利代理机构才有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但是,我国有关专利代理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直接影响了专利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有序运作。目前,我国对中介组织的专门立法都还很少,严格说只有《注册会计师法》、《律师法》、《仲裁法》、《银行法》、《证券法》5部,大量的是中央和地方人大或政府制定的法规和条例,更不用说关于专利代理的法律法规了。即使如此,应该怎么处罚、由谁来执法,法律法规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范。

2.2 专利代理机构规模偏小、区域发展不平衡以及服务形式单一

随着湖南省专利事业的不断发展,专利申请量以及诉讼量的不断增多,近年来全省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比以往有了较大发展,但从发展的角度来看,普遍存在规模偏小的问题。在全省23家专利代理机构中,大部分只有为数很少的几个执业专利代理人,仅有3家涉外专利代理机构执业专利代理人数超过了10人,这其中还包括一部分人虽然在代理机构进行执业注册但实际上并没有从事专利代理工作,有的是兼职,有的是挂名,有的是借证办所,甚至有人几年未从事过专利代理工作,已经对专利代理工作都陌生了,这些代理机构与飞速发展的专利事业不相适应,也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客观市场需求。

2.3 执业专利代理人员年齡与知识结构老化严重,后续发展堪忧

执业专利代理人年龄严重老化,发展后劲不足,这是制约湖南省专利代理事业发展的一大障碍。无论是经济发达的长株潭、还是3加5城市群,还是经济相对滞后的湘西(北)地区,湖南省专利代理人老龄化现象都相当严重,全省执业专利代理人55岁以上的超过60%。23家专利代理机构中,有10家代理机构全部由退休人员组成,执业专利代理人的平均年龄超过了55岁。继续发展下去,也就是说在10年之后可能出现后继乏人的状况。

目前,湖南省整个专利代理行业的执业专利代理人只有区区的120人,就是全部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数也不到400人,据了解,其中就有60多人在外省市从事专利代理工作,大部分是在广东、浙江、上海、北京,占全省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人数的18%。除此之外,湖南省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人中,有许多人年龄偏大,或长期未从事专利代理工作,也加大了湖南省专利代理人才的缺口,专利代理机构发展后劲受到了明显遏制。

2.4 专利代理行业内的无序状态大量存在,横、纵向交流、沟通不够

全省23家代理机构由于机构偏小、人员老龄化、业务素质偏低等原因,绝大部分缺乏工作流程、管理、奖惩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管理混乱。在今年全省专利代理机构年审材料中有8家专利代理机构申报的当年专利代理量竟然少于长沙代办处的统计数。从长沙代办处受理的专利申请文件差错登记中也可以看出,有的专利代理机构中专利代理人各自为阵,没有统一的管理和操作流程,因此差错很多,给代办处的工作人员增加了工作量,也影响了代办处的工作质量。他们基本没有参与全国性、高层次、行业性的培训、研讨会等,很少与知识产权部门以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以及法院等进行沟通和交流,对于国际间的行业经验交流基本没有。这些情况影响了湖南省专利代理从业人员对国内外行业形势以及各种信息的了解与把握,制约了专利代理机构的发展。

2.5 专利代理机构宣传、培训力度不够,社会认知度低

近年来,全国在每年的“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以及日常工作中,专利行政管理部门都在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湖南省的少数专利代理机构也参与到了这些活动当中宣传专利知识。但是,这些宣传都还只是停留在专利基本知识上,对于专利代理机构的作用意义根本没有涉及,致使社会公众对于专利代理行业认知度低。当然,主要原因还在于我国的基本国情以及湖南省专利代理机构不重视宣传、缺乏把握舆论导向、组织宣传活动、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和形式向社会公众传递专利代理信息的意识,大部分专利代理机构几乎是坐在家里等人上门。目前,湖南省专利代理机构中有自己网站的只有少数几家,内容更新不快,宣传的力度也不够。在培训方面主要还是以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向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学校等开展专利基本知识的讲座,基本没有涉及专利代理的具体内容。而在专利代理方面的专业培训在湖南省基本还处于空白。

3 发展专利代理事业的对策及建议

3.1 加强专利代理机构宏观管理,构建行业管理模式

专利代理机构是独立的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的组成部分,专利代理机构的运行必须符合社会发展总目标。因此,政府对专利代理机构要进行必需的管理,所不同的是这种管理只能是间接的、诱导性的和协商性的。

3.1.1 完善法律体系,出台相关优惠政策措施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一切社会主体都必须在法律基础上成立,在法律范围内活动。作为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专利代理机构,也不能例外,它必须依法建立,依法运行。同时,专利代理机构也需要法律保护自身的利益。为了规范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和运行,应尽快建立涉及专利代理的法律体系,健全专利代理的法律保证和法律监督,规范专利代理组织的行为,维护专利代理机构的合法权益。

3.1.2 规范与发展并重

无论是对已有的专利代理机构,还是对今后需要大力发展的专利代理机构,都要防止盲目发展。为此,必须做出专利代理机构发展的规划。在充分的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在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专利代理行业管理协会做出发展规划,用于规范和指导专利代理机构的有序发展。但是也要防止沿用行政管理的办法,不宜采用简单的下指标限定额的手段。对专利代理机构数量的多少,应由市场来判定。政府和行业管理协会只要做好市场管理,保证公平竞争,专利代理机构就会在竞争中优胜劣汰、兼并联合,达到合理的数量和规模。

3.1.3 净化专利代理市场环境,树立专利代理组织的权威

首先是加强执法力度,对从事专利代理的机构依法进行检查,取缔无照经营;其次是对有合法手续但经营不善、有严重违规行为的人和机构,进行停业整顿,限期达标;再次加强管理监督。市场管理行政机关和行业自律管理组织协调行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检、年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最后要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

3.1.4 培养人才,提高专利代理机构的人员构成质量

从国外的经验看,专利代理机构是专家集团,其从业人员特别是主要的执业人员应该是具有高学历、高智力并具有实践经验的专门人才。美国、日本、德国等都在有关专利代理的法律中明文规定专利代理执业人员的任职资格,其中就有受教育程度的规定。在其他资格考试培训满天飞的今天,湖南省应该扶植专利代理机构独立或者联合其他有实力的培训学校开展专利代理资格培训,这样既宣传了专利代理行业,又培养了后继人才,还拓展了业务范围。其次,对现有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合作交流,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道德观念,使之成为合格的专利代理从业人员。

3.1.5 建立完善的专利代理行业管理系统,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行业自律组织,进一步发挥协会在规范、管理、监督代理市场中的作用。二是逐步建立专利代理机构的信誉评价体系。信誉评价要以专利代理机构为对象,以用户为中心,以服务质量为重点,采用科学、实用的方法和程序,对专利机构的服务能力、服务业绩和社会知名度、内部管理水平、遵纪守法情况、用户满意程度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3.2 不断完善专利代理机构自身建设

3.2.1 规范专利代理机构的内部结构,强化自我管理

规范专利代理机构的运作,还应当进一步强化专利代理机构的自律机制。①专利代理机构是采用合伙制、合作制、公司制等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组织形式。②积极组织开展出国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组织国内外机构的业务交流,学习和借鉴国内外专利代理机构管理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具体情况,建立和健全专利代理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其中包括财务管理制度、执业考核制度、奖惩制度等。③制定严格的展业程序和服务标准,以此来保证执业标准的严格执行和执业结果的高质量。这里必须明确的是专利代理机构是以整体组织身份开展服务的。④制定本行业道德标准规范、员工职业道德标准规范、就业规范以及服务规范等,在执业中出现了问题,专利代理机构必须承担责任。⑤应加强和完善监督及管理体系,对违犯规章和制度的专利代理机构和个人,必须严厉查处,对触及法律的机构或个人,追究其法律责任。

3.2.2 规范收费标准

专利代理市场的混乱,专利代理机构的不规范行为,都与收费有关系。由于法制不够健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隶属关系复杂,有的专利代理机构的收费没有统一标准,有的虽有统一标准却未能严格执行。因此,规范专利代理机构的收费标准,就成为当前培育和发展专利代理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

3.2.3 充分处理好专利代理机构与服务对象的关系

专利代理机构本身的特性决定了它所面对的主要服务对象是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专利代理机构必须处理好与服务对象的关系,成为企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等服务对象发展的得力帮手。

综上所述,湖南省专利代理机构目前发展不平衡,从整体上看仍处于初级阶段,但在各个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专利代理机构从维护服务对象利益的角度出发,已经在专利申请、诉讼、保护中起到重要作用,我们有理由相信湖南省专利代理行业是在发展中前进,并将在不远的将来与全国乃至世界的专利代理机构并驾齐驱。

参考文献:

[1]于阜民.专利权的刑事保护[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2]徐棣枫.专利权的扩张与限制[M].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7.

[3]吴汉东. 科技、经济、法律协调机制中的知识产权法[J]. 法学研究,2001(6):128-148.

[收稿日期]2009-04-02

[作者简介]侯廷(1981—),男,湖南长沙人,MPA,工作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现为中南大学在读研究生,研究方向:政府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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