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舒
曾几何时,像博物馆、科技馆等城市里的知名文化场馆是旅行社吸引游客的热门线路之一。但当这些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后,旅行社对此的态度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还要不要把它们纳入到旅游路线内?旅行社同这些场馆的经营管理者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又是如何与城市公共旅游景点的经营管理者开展合作的?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旅游业内的一线经营者。
经济效益是旅行社的头等大事
对于旅行社自身来说,营利当然是要排在首位的。某知名旅行社的销售总监线先生告诉记者说,国内的旅程线路仍会把公共文化设施纳入进来,但数量不会太多,因为这些景点对旅行社的利润来说几乎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而且旅行社的行程安排得很满,即使有免费参观场所,有些游客会因为对此不感兴趣而对旅游日程设置的安排表示不满。
对于这一点,天作旅行社资深导游袁琳也向记者讲述了旅行社与上述场馆合作中的问题。袁琳告诉记者,旅行社与此类场馆合作方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三种:随机喊散客、领取免费票安排到旅游线路里以及与场馆签协议,而最后一种是最稳定合作方式。然而,这种方式也有利有弊,好处是时间自由、方便,只要带着团在场馆开放时间到达均可;坏处是,实际操作过程中会给导游带来很多麻烦:带团时间必须精打细算,而场馆走的是事业程序,不会考虑服务市场,如果时间与场馆开放时间无法协调,那么旅行社必须承担后果。通常情况下,旅行社只能采取赔偿和退部分费用的方式,如果游客觉得旅行社带有欺骗嫌疑的话,往往还会向旅游局投诉。
鉴于以上问题,线先生与袁琳都指出,将公共文化设施纳入旅游路线并非不可取,但要在数量上进行控制,基本上低于全部旅游点的15%。说到直接的经济效益,袁琳认为这些旅游点对他们的收益来说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但若从长期效益考虑,线先生认为,旅行社与这些场馆合作,进行相关的主题活动,是一种长线收益方式。比如媒体宣传和建立品牌效应,或者根据客户要求组织特殊主题类旅游项目,像他所在的旅行社近年来参与的“红色之旅”、学生团活动和体育类旅游项目等均产生了不错的效果。
文化历史类场馆最受青睐
在选择公共文化设施作为旅游点时,线先生与袁琳均表示,会把文化类的公共设施列入其中,尤其是高水平的、带有品牌性质的大型场馆。例如从2008年3月27日起正式免费开放的陕西历史博物馆,每年观众量相当可观,对游客们也有很大的吸引力。
记者从袁琳那里了解到,内蒙古的公共文化设施被纳入旅游点的不少,而比较吸引游客的主要有三个:乌兰夫纪念馆、内蒙古博物馆和蒙牛工业园区,而乌兰夫纪念馆尤为出色。近日,呼和浩特乌兰夫研究中心第一届年会在乌兰夫纪念馆举行。记者了解到,从2006年开始,该研究中心在组织研究乌兰夫同志的光辉业绩和宣传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果,出版了6期共计50余万字的《乌兰夫纪念馆通讯》,并携手中央电视台新影中心拍摄了8集大型文献纪录片《乌兰夫》。记者得知,在今年的五一节假三天内,乌兰夫纪念馆免费接待游客11200人次。
袁琳告诉记者,把公共文化设施纳入旅游点是旅行社增加社会效益的一个重要方式,除了可以接纳更多的团队、组织特色团队外,也是向外界宣传当地文化历史的平台,旅行社也可以借此契机拓展媒体关系。她强调,旅行社除了是市场主体,还是本地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宣传本地历史文化、经济建设和民生民意的责任与义务。
现状堪忧,亟需规范
我国旅行社行业由于进入门槛较低,竞争尤为激烈,行业整体盈利能力较低,行业利润率几年来逐渐下降,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较大。而国家旅游局发布的《2008年全国旅游投诉情况通报》显示,从投诉对象看,旅行社的投诉率最高,占投诉总数的57.29%。值得关注的问题是,一些旅行社对老人、教师等特殊人群收取附加费,特别是个别旅行社无视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政策,依旧收取游客门票费用。对此,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旅行社导游对记者说,在此类场馆的参观中,旅行社收取低于场馆免费开放前的门票费,取得一个平衡,在他们内部根本不算什么违规行为。
国内旅行社业与发达国家差距巨大。发达国家旅行社市场集中度较高,美国的运通、日本的GTP,去年的营业额分别是270亿美元和240亿美元,而中国目前最大的国旅总社,去年营业额仅为13亿元人民币;从产业链和分工体系看,国际旅游市场都是批零关系,不同旅行社分工明确,而国内旅行社则小而全,分工体系混乱;尤为重要的是,我国旅行社行业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力度欠缺,并且“管而不制”现象长期存在,旅行社自身并未真正认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个别旅行社将营利作为唯一目的。
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旅行社条例》对旅行社违规行为的处罚很重,如果违规,将被处以10万到50万元的罚款。受新条例实施影响,旅行社必须规范自身行为,放弃以往违规操作。它的施行,对于今后更好地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资源共享,任重道远
如何建设并充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是一个重要课题。一方面要明确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和运行应坚持公益性原
则;另一方面也应认识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益性事业的发展形式不能单一,运行机制应该多样化。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运行,最终是为了充分合理的使用,以使公共文化设施社会效益最大化。
在欧洲自助游长达一年之久的小徐说,西方国家完善的社会捐赠与税收减免机制,让他们在如何最大程度地发挥博物馆作用上走了很长的一段路。小徐觉得这种免费除了和旅游有一定的关系外,更多的是给市民的一种福利,鼓励大家多受文艺的熏陶,了解自己的历史。欧洲在这方面的经验十分成熟,首先是观念上把博物馆、美术馆当作一种公共财富,而不是致富工具。学生的校外教学就常去博物馆,负责人讲解艺术有关的东西和办专门的讲座;其次在旅游团问题上,可以借鉴国外博物馆的语音导游,使人们进博物馆,不再“两眼一抹黑,什么都看不懂”。
目前,某些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中“去文化”现象令人忧虑,旅行社与游客往往忽视旅游的文化内涵,很多地方博物馆的使用只能蜻蜓点水,一两个小时就参观完毕,未把这些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融入进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去。
免费开放决不是简单的“免费”两字。免费开放是政策、是手段,最终目标是优质使用。所以必须建立公益事业观念,提升服务质量,使群众在良好的环境和优质的服务中享受这笔丰厚的社会财富,让公共文化设施真正成为广大公民体会历史、感受文艺的精神文化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