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永涛
摘 要:我们基于对中国数个村庄的田野调查,以探索“面子”如何成为乡村社会的非正式社会控制手段之一。“面子”具有可交换性和可逆性,争面子行为在村庄形成面子等级结构。在这个等级结构中不同层级之间权力与义务不对等,并且在上下层之间有着畅通的流通机制。面子具有他律性,在乡村熟人社会中,人们的越轨行为更容易受到集体的排斥,导致面子惩罚的有效。然而面子作为控制手段的前提是村庄的生活面向,在一个生活面向向外的村庄,农民不在乎他人的评价,村庄中的“面子”也就不再起作用。
关键词:面子;乡村社会;社会控制手段
中图分类号:D6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09)04-0056-05
一、“面子”作为控制手段的内涵
美国学者艾克逊•希特生和台湾学者许焕光等认为“面子”源于中国的“耻感文化”(西方文明是罪感),在耻感取向下,中国人特别注重“面子”。“面子”是中国传统文化、传统价值观、人格特征、社会文化的耻感取向共同作用的综合体。至于纯粹的“羞耻感”,则是以别人怎么想为主的,也就是说:自己觉得事情该不该,是由于别人会怎么想。因此,怕对不起人的倾向,就会压倒怕对不起原则的倾向[1](p.174)。黄光国将脸面分为道德脸面和社会脸面[2]。社会脸面主要是个人借由自身的才干、努力或能力而“获致之地位”,但它也可能是由个人出生时的血缘关系而被赋予的“赋予之地位”。道德脸面代表社会对个人道德品格完整性的信任。所以面子是一种综合性资源,是其他资源的总括,包括辈份、年纪、家庭、财富、权力、人际关系和品德等各个方面。
综上所述,面子有着丰富的内涵,它包括三个层面的含义:一是价值观,人们的这些社会行动是为了获得价值;二是价值观衍生为手段,变成规范,人们被“面子”这个社会控制手段牢牢控制。面子是一套地方性知识,是一套不成文的被地方人们统一遵循的惯例;三是衍生为资源,可以用于交易。面子内涵中的价值观、规范、交易工具(资源)这三个层面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既是手段又是目标,并不是泾渭分明:人们在规范的指导下行动是为了获得资源,也是为了实现价值,而人们实现了价值又能给他带来资源用于交易。所以面子的本质是权力,它不是行政意义上的权力,而是一种非正式权力,能够支配他人。本文借用胡先缙对面子的定义,即“面子”是在人生经历中通过成功或夸耀,步步高升而获得的名声,也是经过个人努力和聪明才智累积起来的声誉[3](p.1)。而面子竞争则是指个人在社会压力之下为获得各种名声而与他人争胜的行为。
二、“面子”作为控制手段的特征
(一)面子具有可交换性。“面子”作为一种资源,必然有大有小。面子大的人享有较高的权威,人们都愿意服从他,面子小的人人微言轻,说话毫无份量。人们正是通过对“面子”这种资源的控制来维持着人与人之间的差别,形成村庄分层。“面子”作为一种资源可用于交换。面子越大的人,掌握的资源越多,其他人越愿意与他交换,这叫作“给面子”。面子越大的人,他的面子具有更大的交换价值,因此享有的权利越多,能够更好地实现面子的累积。面子小的人,掌握资源有限,所具有的交换价值很小,无法换来他人的面子,从而难以实现自身权利。
村民面子的大小在村庄形成了面子等级结构,其中不同阶层之间的权力与义务不对等。处于面子等级高层的人享有更多的权利,可以避免许多义务。而处于面子等级底层的人享有的权利有限,而且还要尽到自己应尽和他人强加的义务。这也导致等级高层的人非常强势,而等级底层的人非常弱势,他们无力反抗高层的人,不得不服从他们。处于面子等级高层的人是既得利益者,他们会努力维持这套等级秩序,以便享有更多的权利,在日常生活中,他们会非常注重保全面子,表现出越是有“面子”的人就越是爱“面子”。而处于面子等级中层或者底层的村民也会努力去争面子,期望摆脱底层地位进入到面子等级高层去,以便也能够享有更多的权利。
村民都很爱面子,为人说话不行、与人关系不好、交际面太窄的人没什么面子。在村里最重要的面子是与大家的关系处理得好,一个有关系的人就是一个有面子的人。人们去吃酒席就要赶人情,如果不去赶,两人的关系就断了,他的关系网就越来越小。办酒席时人少,就说明这个人不行,会被人瞧不起,所以没有人敢不去赶人情。尽管有些人平时对老人不好,但是还是会给老人做寿,这是个“面子”问题。(2007-12-19,王某,万家村②)
在村里面当角色的人,任何事情都要占上风,不能低。势力小一点的人知道对付不了他,他做了什么事也不敢吭声。他强一点就让他强,做人要夹着尾巴,要低调。一般这种事情心里都有数,否则小亏不吃吃大亏。(2008-9-11,刘某,春光村③)
村民一方面都很爱“面子”,在日常生活中相互竞争,以争得“面子”,以免被人瞧不起。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又会量力而行,会根据自己在村庄面子等级结构中所处的位置,来相应地处理与他人的关系。对于强者,则处处忍让;对于弱者,则可能会恃强凌弱。
(二)面子具有可逆性。面子竞争可能使村民获得或失去面子,考察失去面子的严重程度的方式是考虑暂时—永久或者可逆—不可逆的纬度[4](p.23)。当个人的行为严重触犯了必须履行的角色责任或禁忌时,个体的面子可能就永远的失去。这时失去的面子是不可逆的,个体重新获得面子的机会无望,有些人不得不退出面子竞争评价体系,过着无欲无为的生活;而有些人干脆不在乎自己的面子,违背面子竞争规则,破坏村庄的公共规范从而成为村庄的越轨者。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失去的面子都是能够重新获得的,如果失去的面子是可逆的,为了有效地维护个人在社会中的立足之地,村民通过补偿、纠正行动、弥补缺陷等以期在未来重新获得面子。他们是严格遵守面子竞争规则的人。
村庄中的每个人都要通过自身的努力才有可能进入到面子等级的高层。一旦进入到高层,也就意味着他能够享有更多的权利,而承担更少的义务。面子等级高层的村民是通过付出很大的努力才享有这些权利的,因此他们会努力维持这套等级结构。同时面子具有可逆性,即便暂时没有进入到面子等级的高层,还有机会继续努力,而且如果自己没有机会了,还有子孙后代,未来还是可能有机会翻身。处于面子等级中、低层的人一有机会进入到面子等级的高层,他们就不会轻易放弃这种机会,他们对未来一直有着期盼。在这个面子等级结构中,上下层之间有一个畅通的流通机制,不同阶层的人都在以各自的方式维持这套等级结构。
三、“面子”作为控制手段的运行机制
面子具有交互性,互动中的双方总是以他人的社会期待为指向,并服从于他人,从而使得双方的社会期望得到满足。人们因此获得积极情感,并对对方表现出积极情感,社会互动得以继续。面子的交互性意味着面子是由他人赋予的。社会评价的可能性是面子威胁的先决条件。个体因此具有一种对于自己在他人看来是如何的敏感和一种按照他人赞许的方式去行动的倾向。人们在行事原则上总是担心得罪他人,伤害他人的面子,这样也就伤害了自己的面子。人们行为取向的重心在于义务、依赖以及尊重的相互性,这使得互动双方彼此之间施加一种相互制约的,甚至是强制性的力量,不能无所顾忌。在多数情况下,个体的行为并不完全受自己的愿望引导,而实际上是受有必要满足他人期望的制约。
一个人期望或要求得到的面子与他人所给的面子会有所不同。当这两者之间出现差异时,潜在的冲突就会出现。因此面子的获得并不仅仅由个人的印象整饰决定的,它的获得是一个复杂的游戏,有时反而会适得其反。人们可以选择不玩这个游戏,保守的方式就是与他人的行为保持一致,保全自己最基本的面子。当行为或者表现低于可接受的最低水平,或者当某种关键的或基本的要求无法得到满足时,面子就有可能失去[4](p.21)。因此努力保全自己的面子是一种天赋的权力,人们的行为因此表现出非常强的一致性,这种一致性也就成为群体规范,对群体成员具有强制作用。一旦违反群体规范,就会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而他自己也会产生一种羞愧感。面子的核心是他律。维护村庄面子等级结构的是与之相应的面子规范,当农民违反面子规范时,村民会对其进行“污名化”处理:咒骂、流言蜚语、贴标签等。这些是社会控制中的非正式控制手段,不过它们往往有着比法律更大的效力。
费孝通称中国基层社会是乡土性的,从而将农村社区称为乡土社会。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形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假如在一个村子里的人都是这样的话,在任何人的关系上也就发生了一种特色,每个孩子都是在人家眼中看着长大的,在孩子眼里周围的人也是从小就看惯的。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5](p.9)。在自然村落这个小群体中,每个人对群体内其他成员的情况都谙熟于胸,发生于这群人之间的一切事件都不会逃过每个成员的视野。一言以蔽之,小群体中的一切信息都是共享的。作为熟人社会的村庄,人们之间的信息很容易共享,所以村民的社会评价和面子惩罚也很容易做到。
(一)流言蜚语和咒骂。面子的惩罚程序,并非发生在行为发生之时,而是败露之日。而块状聚居的村落和居所高密度分布使得几乎任何户外的活动都逃不过公众的眼睛。村民闲暇时串门聊天喜欢东家长西家短,互相传递小道消息,村庄任何有失脸面的事很快就传播开了。
当英的二儿媳妇和三儿媳妇在十几年前,先后一年喝农药自杀。这件事不仅本村的人都知道,全大队的人也都知道,这是丢全大队的脸。她太厉害了,经常挑剔儿媳妇,两个媳妇都是被她逼死的。她与后来娶进来的儿媳妇的关系也不好,现在儿子都不赡养他们两个老人。(2005-8-6,罗某,春光村)
事实上,两个儿媳妇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自杀,外人很难说清楚。然而关于是婆婆逼死儿媳妇的流言蜚语都传开了。这位活着的婆婆要承担众人的谴责,内心非常痛苦。
传流言蜚语是经常的事,在村里还可以经常听到妇女骂街。骂街者一般都是朝着被骂者家中方向,用自己所能用的最恶毒的语言骂,这样立即就能引来很多观众。骂街者一般会充满感情地对观众述说冒犯者的不是之处,以取得观众的理解和支持。村里人在听骂街时,会随着骂街者的咒骂和叙事发出共鸣式的评论,一起谴责冒犯者的错误。骂街会使被骂者遭受极大的羞辱,让众人都谴责他的行为。发嫂总是骂她的小儿子没有良心,不赡养她:
我其他的儿子、女儿都给我钱,只有他连谷子都不称给我,还说我又不缺吃。现在就想闹到政府去,处死他。他会短命的,连爹娘都不养不会好过的。去年他建新房,我就跪到他新房那里骂他。有钱建房子,没钱养老娘?(2006-8-4,发嫂,春光村)
(二)贴标签。在前文所提到的流言蜚语、咒骂等方式之外,贴标签似乎是一种更严重的制裁。其原因是标签过程一方面将非越轨者划出来,另一方面将永久的越轨烙印打在一个人身上,将他作为越轨者从社区中孤立出去[1](p.211)。面子竞争中的越轨者冒犯了其他村民,被冒犯的村民会动员公众的支持,去反击越轨者,如果这些第三方站在被冒犯的一方,那么村庄就有可能对冒犯者采取集体制裁。
判断一个人面子大小的一个重要因素是他有没有群众基础,人们是否愿意服从他,这依赖于他平常人际关系的好坏。因此农民特别重视平常的人际交往,并形成了一套人际规则,如见了面要与人打招呼,不要得罪人,做人要热情。如果家中总是坐满了人,说明此人是受欢迎的;如果对人总是爱搭不理,村民就会认为你不给他“面子”,会非常生气。他往往会向村中其他人说起他的这种行为,大家对此产生共识,从而引起村庄对其采取集体排斥。在对王某的访谈中,她说道:
我丈夫只有小学文化,是做生意的,家里不种田。我是从安福城市嫁过来的。1979年恢复高考没考上,我就放弃了,因为父母不给钱去补习。当时已经二十五六岁了,社会压力很大,父母说,“还不去嫁人,嫁不出去了”。我一时冲动,赌气嫁到农村来了。我喜欢安静的生活,平常一般都待在家里,很少去别人家里串门。镇上的衣服太差了,我买衣服都是去安福买,很少和村里其他妇女一同去逛街。(2006-8-9,王某,春光村)
她这种独来独往的行为方式却招致村里所有人的反感,大家都认为她看不起人,不给人“面子”。村民罗某是这样谈论她的:
除了她丈夫,村里没一个人喜欢她。自命清高,你看不起别人,别人更看不起你。她好蠢,有一次一个人去逛集市,结果迷路了,结果碰到村里的伙英,问她:“怎么在这,是不是迷路了?”她说:“是啊,我说怎么走着走着感觉不对劲啊。”后来这件事传遍了村上,村民听了这件事都笑死了。在村里都生活了几十年,连个路都不认识,还高中生?不如我一个文盲。村民背地里都称她为“蠢婆”。(2006-8-9,罗某,春光村)
王某作为村里文化程度较高的人智商绝对不存在问题,却被村民贴上“蠢婆”的标签。村民共同遵守村庄面子等级结构的竞争秩序,人人都小心翼翼地与他人处理好关系。然而她却无视这套秩序,没有顾及他人的感受。继而使村民认为她自命清高,所以“既然你不给我面子,我也不给你面子”。她是村里一个极不受欢迎的人,关于她的各种笑话村民都喜欢传播,这使她在村庄失去了社会信誉和社会价值,遭到村民的集体排斥。
(三)惩罚的作用。通过这些非正式的社会控制手段的制裁,可以产生以下作用:第一,违反村庄面子规范的人被贴上了标签,将他们归为某一社会类型。越轨者实际上已经被从普通村民的行列中抽离出来,归入村中“反面”典型一类。第二,有助于村庄规范和价值的确立。面子竞争中的越轨者会受到村庄的惩罚,这种惩罚也是对其他村民的一种警示,其他村民害怕受到惩罚、被集体排斥,这会让他们失去安全感。所以人们会检点自己的行为,使之与村庄的规范要求相符合。随着村庄规范不断内化,人们会慢慢将规范视为理所当然,并形成了一种羞耻感,即如果不按照规范做,就会觉得不好意思,对不住别人。
“知恩不报非君子”,别人送了礼就一定得还,这是“一礼还一礼”。如果两人关系好,你做事我不送礼,见了面我就会觉得不好意思,感到对不住人家,送礼主要是为了顾“面子”,表示相互尊重。如果不送礼就是做矮子,别人就瞧不起你,就是不爱人情。在人情方面不能算经济账,否则就是经商的做法,没有人情味。(2007-12-20,郑某,万家村)
在村庄这个熟人社会中形成了社会评价,使得这种非正式的惩罚非常有效,村庄的面子规范才能够有效运行,维持了村庄的面子等级秩序,并保证了面子竞争的有序进行。只是村庄的
集体意识过强时,一旦当面子的挽回不可逆时,村民可能会采取极端的措施,如自杀。
四、讨论与结论
基于面子的社会控制不同于基于权威的社会控制,它是一种非正式的社会控制,依附于个人,在本质上是交互性的。这种交互性的特征使个人的行为受有必要满足他人期望的制约。这种社会期望也就是一种社会规范,社会成员如果不按照社会规范行动,往往会产生一种羞耻感,感觉自己对不住对方。群体对于其成员,以及成员之间互相有制约作用,群体成员总是按照群体的规范去行动以保全面子。而基于权威的社会控制是合法的控制,它依附于权威或者制度化的权力,是一种单边的关系。有权威的人肯定有面子,有面子的人并不必然有权威。因此,在权威支配结构下的社会互动已经暗含了权力关系。权威关系是单边的或者是双边的,取决于一方施与另一方之压力的大小[4](p.24)。在春光村这个宗族型村庄,村干部与村民之间的权威关系是双边的,主要还是面子在发挥社会控制作用,它在本质上是基于交互性的。村民对村干部都有社会期待,只有满足了他们的期待,他们才会给村干部面子,否则就会看不起他,使他丢面子。这成为村干部面子行为的动力。
比较法律、道德、面子等社会控制手段,可以看出面子在乡村社会有其独特之处,是其他社会控制手段所无法取代的。法律是一种有形的规范,道德和面子则为无形的规范。无形的规范更是一种迅速、有效的社会控制。农村是一个讲究人情的社会,农民最忌讳的事之一就是“打官司”,而且付诸法律要付出较高的成本,事实上法律在农民日常生活中所起的作用非常有限。只有在面临较大的事件时,才能发挥它的作用。人类学家Martin C.Yang 在对山东地方一个村庄的考察中仔细考察了社会控制过程中的公众舆论的重要性。他注意到“社会控制乃是村庄事务,其主要手段是公众舆论。倘若一个人的行为受到大多数村民的赞许,则他处处获得荣誉和尊重。因此,非议成为强有力的制约”[6](p.156)。在乡村社会中,公众舆论的力量往往成为规范个人行为的主要力量,道德和面子这种社会控制手段起作用的前提是公众舆论的存在。而村庄熟人社会性质,使得公众舆论的进行具有随时在场性,所以它们往往能够起到更迅速、有效的作用。由于面子的社会控制作用主要依赖于公众舆论,因此它在初级群体和次级群体中的控制作用较大。在更大的群体中,则基本上不起什么作用,因为成员彼此陌生,无法形成公众舆论。道德是自律性的,法律与面子的核心都是他律。道德之不善产生的是罪感,面子之不善产生的是羞耻感。而且面子的控制范围较之法律、道德更为广泛。“因为法律、道德是属于规范性的,其作用是以消极的阻止和压制为目的。而面子除了消极的阻止或压制以外,还有其积极的一面,对社会成员有引导的作用,能为其成员设定价值目标”[6](p.120)。道德约束少数的真君子,法律约束少数的真小人,而面子则约束了绝大多数的“伪君子”。
面子成为人们争夺的一种资源。面子作为一种综合资源,有大有小,它在村庄内部形成了一个等级结构。在这个等级结构中,不同阶层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处于等级高层的人是这个等级结构的维护者。而面子的获得具有可逆性,大部分人都有通过自身努力达到等级高层的机会,因此,中下层的人会努力争取“面子”以摆脱底层以期进入高层,他们也在严格遵守面子等级秩序。而一旦有人向村庄面子等级结构进行挑战,就会受到村庄各种非正式手段的惩罚,受到集体的排斥。在以上因素的作用下,村庄形成了一个稳固的面子等级结构,保证村庄秩序有序地进行。
然而面子竞争运转的前提条件是村庄生活的面向,指村民建立自己生活意义和生存价值时的面向[7](p.9)。村民的村庄生活面向又与他们对村庄的依赖程度相关,人们越是依赖于村庄就越会关注村庄,越害怕受到集体的排斥,村庄的面向越向内,也越会认同和遵循村庄的规范。然而当村民不再依赖于村庄,不再在乎其他人对自己的评价与排斥,村民的村庄面向向外。这个时候村庄内部的“面子”不再重要,村庄面子等级结构也就不再能形成,村庄秩序也不能有序进行,村庄面临解体的危险。随着现代市场经济和传媒的发展,农民的社会流动加速,他们不再仅仅将眼光局限于村庄这个小小的世界,他们村庄生活的面向越来越向外。传统村庄的规范、结构和秩序都在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村庄面临解体的危机。如何在新的条件下,重构村庄规范、结构和秩序是当下的一个难题。
注释:
①本文研究思路得益于阎云翔:《差序格局与中国文化的等级观》,《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4期。
②万家村为湖北省英山县的一个杂姓村庄,处于大别山腹地。
③春光村为江西吉安县的一个宗族型村庄。
④污名是一种社会性状,该种社会性状将使得其拥有者在其他人眼中丧失其社会信誉或社会价值。戈夫曼在对那些遭受污名化经历的人们进行经验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核心的概念“受损的身份”,用于描述上述遭受污名化体验的人们,在社会上其他人眼中被贬低的社会地位。因此,污名化就是目标对象由于其所拥有的“受损的身份”而在社会其他人眼中逐渐丧失其社会信誉和社会价值,并因此遭受到排斥性社会回应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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