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彦辉
韩资非正常撤离山东,涉及企业员12.6万人,拖欠工资、债务近10亿元。但跨国追讨却面临法律难题以及对后续招商引资影响的顾虑。
“一个一个韩国老板跑了。”临近年关,青岛市城阳区夏庄街道办事处中黄埠村的村民们开始担心起来:韩国老板逃跑后,只留下一个烂摊子,村里如果追不回厂租,年底就没法分红,垫付的工资款也讨不回来。
中黄埠村有近20家租赁出去的厂房,还有部分村民个人投资盖了小厂房。村民的集体收入也主要来自厂租。韩国企业逃离后,村委会不仅收不到厂租,还要为企业惹出的劳资纠纷埋单。
首尔追债无功
两个月前,青岛市京利礼品有限公司(下称“京利公司”)的韩籍老板突然从中黄埠村逃离回国,抛下了2000多名员工及2500多万元的债务。
“他丢下一个烂摊子,还欠了一屁股债。”中黄埠村委会主任于丕军一提到逃跑的韩国企业不由怒火攻心京利公司至今拖欠村委会两年的厂租及150多万元贷款,总共欠款达八九百万元。另外与京利公司做生意的材料商,以及提供煤炭、大米、蔬菜的个体户和农民,他们的货款至今没有兑现。
可眼下,“工人要吃饭,不给钱不行”。于丕军说,大部分韩国企业逃跑都拖欠工资,工人拿不到工资,他们就要砸厂哄抢设备,村委会不得不为企业垫付了70多万元的工资款。
逃跑的韩国老板姓金,京利公司总部在首尔。中黄埠村支书于忠德坐飞机到首尔后,很顺利地联系到了逃跑的金老板,对方并没有故意回避。
但韩国老板回复说,京利总公司2008年在韩国买地置业,已没有多余资金周转,金融危机的到来又让公司订单锐减,公司实在难以让中国的工厂继续维持运转。
“他也没说不还钱,就是现在没钱还,”于忠德一筹莫展,“追债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我们也不能把人活生生地抓回来。”
目前,中黄埠村大概有十四五家韩资企业。临近年关,部分企业已经拖欠工资两三个月,中黄埠村委会要求出现“险情”的外资企业按时交付厂租。
在中国投资的韩资企业三分之一集中在青岛。
留下债务黑洞
和中黄埠村一样,近年青岛各地陆续出现不少韩资企业一夜之间遗弃工厂被欠薪的工人和未支付的税单,逃离中国大陆的情况。
2006年12月,位于胶州开发区海尔大道的信一、信五皮革有限公司均属恶意撤离,留下两家资不抵债的企业和数百名被拖欠工资的工人。同样受害的云溪街道办事处听说这两个企业后来在印度开设工厂,但就是找不到追债的办法,他们甚至一度放弃了索债的念头。
目前,中国共有约两万家韩资企业,其中有1/5连年亏损,预计将有4000余家会撤出中国。这些韩国企业撤资时,大都不愿意走正常程序,而是选择留下工厂设备,单身撤离,韩国媒体称之为“半夜逃离”。
据山东省外经贸厅统计,2000年到2007年,有8344家韩国企业在青岛投资,其中206家非法撤离。2003年,首次出现21家韩资企业撤离,此后逐年增加,2006年达43家,2007年则上升至87家。
这些企业逃跑后,遗留下来的税务、银行贷款和工人工资等问题成为当地巨大的债务漏洞。山东省外经贸厅统计表明,韩资非正常撤离,涉及企业员工2.6万人,拖欠工资1.6亿元,拖欠银行贷款近7亿元。
跨国追债法律难题
对于非法撤离的韩资企业,债权人一般可以在中国法院以追缴欠款为由,向公司或其股东提起民事诉讼,也可要求检察机关以合同诈骗罪或抽逃出资罪等提起刑事诉讼。但现在,公司几乎没有剩余财产,而股东也不知下落,债权人即使拿到胜诉的民事判决结果,也很难得到执行。
胶州市人民法院一名法官说,目前即使已经生效的判决,执行也处于暂停阶段,即使将来真正到了执行阶段,每个债权人能获得的赔偿也很有限,这使不少当事人面临破产。
2008年12月20日,商务部、外交部、公安部和司法部四部委联合印发《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相关利益方跨国追究与诉讼工作指引》,明确指出如果外资非正常撤离中国,中国将跨国追究并诉讼,坚决维护中方相关利益方的合法权益。这让许多陷入窘境的债权人将目光投向了国外。
信一、信五两家公司至今欠中国农业银行胶州市支行2000万元贷款未还,该行营业部主任董文清说“我们也想过打国际官司,但跨国追债很难运作。”
董称,韩国企业来中国投资通常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这样一来,债权人现在提起诉讼原则上只能对应注册在中国的企业。实际上,“韩国老板跑和不跑都是一个样”。他说,即便韩国老板留在中国,也追究不到个人身上,只要他出资是足额的。
目前来看,信一、信五两家公司已资不抵债,无力偿还贷款,“那么由谁来赔,这要看出资商是否应该承担连带责任,这样才可跨国追债”。他说,现在要韩国老板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他抽逃资金或出资不到位,这样才可能让韩国总公司与其列为共同被告。
“但要找到相关证据太困难。”董文清说,信一、信五两家公司申请贷款的方式都合规合法。只要他们出资到位,在生产过程当中,因流动资金不足,他们可以企业和设备担保,向银行申请贷款。
“现在,企业还不起债务,企业主跑了,法律也没法追究他的责任。”银行管理层最终放弃了跨国追债的打算,将两公司积欠的贷款作为坏账核销掉,摊入损失。
根据该韩资逃逸个案的调研报告结果,中国银监会青岛监管局的一份内部文件通知,要防范信贷损失风险,尤其是对于原材料依赖进口、产品主要销往国外的“两头在外”的企业要注意授信风险。他们发现,部分中小韩国企业进入中国之后,通过银行贷款和拖欠上下游货款来套利。
中黄埠村支书于忠德从韩国追债回来后行事低调,甚至不愿谈及此事。他后来发现,村委会是与中国境内注册的韩资企业——京利公司签订的租赁协议,他只能找境内的这家韩资企业要债。如果京利公司出资不到位或抽逃资金,这样才能将其韩国总公司牵扯进来。
“跨国追债首先是国外公司本身与中国这些债权人有直接的合同关系。”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赵曾海律师提醒道,目前,大部分债权人与国外投资商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关系,这使得跨国追债更加困难。
而现在,债权人也各自为政,青岛市有关学者建议市政府就《指引》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具有代表性的韩资非正常撤离企业进行追讨。他建议,政府组建一个律师团,前期对遗留的债务问题进行摸底调查,对其分类登记,准备提起共同诉讼。
担心影响招商引资
2008年初,青岛市政府专门成立了一个应急办,应对韩资非正常撤离。据了解,该办公室设立在青岛市外经贸局。但该办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他们的工作主要侧重于帮助企业应对金融危机,至于追讨非正常撤离韩资企业,政府仍未落实具体的应对办法。
韩资企业的非正常撤离已经引起了两国高层的关注。2008年初,韩国政府表示出面干预,避免可能出现的外交危机。据悉,针对那些在当地犯罪后,为逃避责任而回国的韩国企业,为了防止其负面影响扩散到正常营业的企业,韩国政府正在讨论将恶意非法撤离的企业家移交司法处理的方案。
然而,韩国方面一直没有采取相应的实际措施。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王龙介绍,前不久,韩国驻华大使馆的一个劳务官到青岛考察,表示韩资企业目前经营困难,希望中方减免韩企缴纳的社会保险;而对韩资企业留下的大笔债务却只字不谈。
近期,中国宣布将对非法撤离的外企提起诉讼,追查责任到底,并将与相关外企所属国家进行司法互助。但这位劳务官称,两国目前就跨国追债存在法律差异,处理结果不同,比如,中国认为是“非法撤离”,在韩国却不视为“非法”。
根据目前的中国法律和国际法,对那些恶意逃避税金、拖欠工人工资非法撤离中国的企业,很难找到有威慑力的事后惩处手段。而且,在韩国进行诉讼则面临着高成本和结果不确定性。
青岛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课题组祁怀高博士在《青岛韩资企业撤离现状分析及对策建议》的报告中指出,有关部门应着手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风险管理,从企业提交的财务数据中分析企业财务状况,结合该企业所在的行业现状与趋势,对企业的运营前景作出合理预期。
他说,对财务状况不佳的高危企业,应该加倍留意,督促其严格遵守劳动法规,不允许其出现拖欠工人工资的情况对企业的市场信用也应考虑进行跟踪考评,让企业在成为空壳之前及时被发现,即使成为空壳,也没有恶意拖欠的工人工资、税费和债务。
据悉,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外资企业实行“日报制度”,劳动监察支队目前对四类企业进行监控,但这些办法毕竟是滞后的。青岛市社科院经济所所长隋映辉建议,市政府应成立专项工作组进行追讨;调整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产业重组:对有倒闭或撤资迹象的外企实行赎买。隋映辉的建议得到了当地政府的重视。
新年伊始,仍有韩资企业不断从青岛撤离,新的债务在堆积。但青岛市一些城镇地区却不敢大张旗鼓追讨撤离的韩资企业,他们担心新的招商引资项目搁浅,韩国企业不再来中国投资了。
编辑 王何畏 美编 虎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