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超逸的情怀提升人们的心灵

2009-07-24 08:51朱辉军
创作与评论 2009年3期
关键词:神学神性基督教

朱辉军

外国文学对我国作家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长时期以来就是文学研究和文学创作不可回避的课题。在全球化时代就愈显突出。而柯勒律治,当得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座高峰,也是世界文学史绕不过去的一个重要存在。对柯勒律治及其重要作品《古舟子咏》、《忽必烈汗》,我国现当代作家和专家始终给予了高度关注,我个人也早在1984年就产生了浓重的兴趣,曾在我的《潜意识与创作》(1985)、《艺术创造的自觉与不自觉》(1987)、《艺术创造主体论》(1988)等论著中反复引用和引证。柯勒律治的创作和作品,在西方作家中的确别具一格。

时隔多年后,对包括柯勒律治在内的西方古典作家,我更关注的问题是:外国对本土、古代对当下、社会对个人、宗教对世俗、思想对艺术的影响及其双方之间的互动。李枫博士的《诗人的神学——柯勒律治的浪漫主义思想》,使我进一步深化了我的思索。当然,在这里不便详加展开讨论,我仅结合李枫博士的专著,就其中的主要问题提纲挈领地略做分析。

西方思潮对我国文学艺术的影响和冲击,近一个世纪以来尤甚,远甚于历史上的任何时代。其中的“湖畔派诗人”也曾给我国作家及艺术家以深切的烙印。现在回过头来看,其中虽然积极与消极的成分和影响并存,但还是积极的方面更多一些。其实高尔基把浪漫主义划分成积极的和消极的,也有些机械之嫌。积极和消极往往相互依存、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甚至相互转化。所谓的“消极浪漫主义”,现在看来其中有不少积极的因素。如对大自然的礼赞,对高雅脱俗的神往,对真善美的执着追求,对工业文明负面作用的深刻批判,等等,都显示出他们的先见之明和洞察之刀。昔日我们受种种观念的束缚和制约,对他们的文学成就有意加以保留,而对其诗文中所渗透的基督教神学思想则语焉不详,或干脆不予涉猎,不能不说失之片面和偏颇。

要对中古以来的欧美文学获得透彻的了解和理解,忽略基督教神学思想是不可能的,最多只能涉及其皮毛。尤其对像柯勒律治这样的深受基督教神学思想影响、并且在基督教神学发展历程中占据一席重要地位的作家和思想家,避开基督教神学思想来讨论其作品,简直就是隔靴搔痒、雾里看花。这一偏向或缺失,如今由一位叫李枫的女学者予以了纠正和补救。她用了数年时间思考、研究和查阅大量资料,并实地考察了柯勒律治的行踪,写出了这本《诗人的神学——柯勒律治的浪漫主义思想》(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12月版),填补了我国学术上这方面的一个空白。

参照先哲们对人性结构的探索,我一直以为,人性基本上是由三部分构成的:属人的特性是核心,往上是“神性”,往下是兽性。弗洛伊德的“超我—自我—本我”大致与此相类。我自己受孔夫子“敬鬼神而远之”的影响甚深,故不信仰任何宗教,但我却一直笃信人性中是含有“神性”的。李枫博士也指出:“人创造出‘神这个词,来感叹生命的伟大、神奇和美妙,其所要表达的正是一种‘难以想象、‘不可思议的最高境界。”确实如此。而所谓的“神性”并不在别处,不在天国,恰好就在人们的心中,在每个个体的人的灵魂里。那种舍己为人的行为、那些舍生取义的精神,我始终认为是超越了个体、超越了世俗、超越了环境、超越了时代等等的神性之光的闪现。

而文学艺术作为精神、心灵、灵魂的载体,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是渲染、放纵人性中固有的兽性,还是引导、提升人性中的“神性”?世界各国自从进入市场经济时代后,文学及艺术越来越呈现出众声喧哗、愉悦至上、感官优先的趋向,我国也未能完全避免,有的方面甚至还有过之而无不及。那么,是否还需要崇高、超脱、恬淡的情怀?我或许落伍了,但我坚持认为文学及艺术要给人以向上的力量,要引导和提升人们修身养性。歌德曾精辟地指出:“神变成了人,目的是为了把人提高为神。”李枫博士结合分析柯勒律治的思想和作品,也表达了接近的看法。她指出:“柯勒律治思想语境中的想象力……不仅是人类情感的诗意表达,同时也体现着人心灵的倾诉、精神的向往,折射着人与其所置身于其中的大千世界、与其所处时代的肝胆相照,也提示着人与冥冥之中的天堂或地狱的息息相通,因而也具有神性之维,表现出其超越的向度。”顺便在此说一句:李枫博士本人也颇有些诗人的气质,许多分析和表述都洋溢着浓郁的诗意。不过,李枫博士若能将柯勒律治的神学思想和诗歌创作结合得更为密切一些,特别是对其诗歌的意蕴、意境、艺术等再以诗性的语言从容陈述出来,那就会更加水乳交融,更令人信服。

当然,今天的我们不能再像19世纪英国的柯勒律治那样沉溺于基督教神学思想中,或者如F·施勒格尔一样以为“诗人是神的旨意的传达者”。人类历史上产生的诸种宗教及其思想,各有各的价值,各有各的特色,各有各的效应,可既解决不了人生的全部问题,而且各宗教之间恐怕也会发生冲突,何况宗教之外还有许多精神、心灵、灵魂的药方。但无论如何,真正的宗教精神和哲学思想、道德追求、人文情怀,是有助于我们心灵的净化和升华的;对于文艺家来说,也是有助于提高和升格其文艺作品的格调和品位的。

这就是李枫的这部讨论西方古典作家柯勒律治的著作,对于我国当代文坛的意义和价值。

有过一些专家型的学者,往往偏于就事论事、就人论人。好在李枫博士不是这样,她抓住柯勒律治浪漫主义神学思想这个核心问题,纵向地考察柯勒律治思想形成、发展、成熟的过程,并联系整个欧洲浪漫主义神学思想的历史演进,确立了柯勒律治思想的历史地位和独特贡献;同时又横向地考察了柯勒律治与“湖畔派诗人”、整个英国浪漫主义文学、同时代的德国浪漫派文学的异同,并扩展到与之相关的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费希特、谢林、施勒格尔等的思想。尤为可贵的是,这位专治外国文学的学者,对中国古代的一些诗文和典籍也十分熟稔,经常在行文中顺手拈来用以说明一些相关问题,令人感到十分贴切和亲切。整部著作纵横交错,逻辑严密,环环相扣,所得出的结论自然也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当然,有些地方写得还是太琐碎、繁复了一些。她可能太钟爱自己的这一课题了,恨不得尽量全面周详。若能更简洁,自然就能更明了。但从另一个角度说,这倒没准也能使那些未接触过柯勒律治的人们,获悉到更详尽的信息,此也可算为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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