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余名师范生难圆的教师梦

2009-07-24 01:47许兰武
记者观察 2009年9期
关键词:代课师范师范生

许兰武

路峰、公为俊、巩凤舞、刘超、张义伟……当他们走在一起时,就有了一个共同的身份——1996级新泰籍中等师范生。虽然入学之初他们并不都在同一学校,但毕业后共同的遭遇让他们走到了一起:从1999年毕业至今,他们都没有被分配,也因此未能从事心爱的教学工作。令人欣慰的是,如今当地政府愿意协调此事。

1月4日上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一群当事人耐心地排着队,等待进入立案庭。刺骨的寒风丝毫没有影响他们期待的热情,这是他们苦苦挣扎了9年、苦苦等待了9个月的成果。他们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走进法院的大门,在起诉状上签下自己神圣的名字。

他们是新泰籍1999级中师毕业生,被告是新泰市人民政府和新泰市教育局,诉讼请求是要求按照当时的招生简章和毕业分配政策进行就业安置。

在云南打工的李华带着孩子,坐了三天三夜的火车赶来法院,一见到同学她就落了泪,他们为这一天付出了太多太多。从东营赶回来的吴海亮也是风尘仆仆的,他在东营一家民办学校代课,靠自学通过了大专考试,目前正在进修本科,所教学生成绩在学校里名列前茅。还有从淄博等其他地方赶来的。他们都听说了法院要立案的消息,也都非常高兴,他们觉得“无论外面待遇多好,工资多高,都不如回来为家乡的教育事业做贡献光荣”。

还没有上岗就下了岗

1996年7月14日,当路峰收到了山东省新泰师范学校的录取通知书时,他觉得自己期待已久的教师梦就要实现了。当年包括路峰在内的新泰考生共300多人分别考取了省内的7个师范学校。在他们看来这是决定他们命运的选择:因为《招生简章》上明确写着“毕业后负责分配工作”的字样。然而当他们完成3年的学习生涯,突然发现一切都改变了。

1999年7月,当这些中师毕业生兴高采烈地拿着泰安市教委签发的《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到新泰市教育局报到时,被告知他们要先等等。但等的结果却是:不再安置就业,自主择业。

然而他们发现,当年只要不是新泰籍的师范生都正常分配了工作。看到昔日的同学已经当上了老师,他们没有放弃,而是不断地找政府、找教育部门。一年之后,他们得到的结果是:参加考试,择优录用。这次共有200多人参加了2000年6月新泰市教育局组织的考试,经过笔试和面试,结果仅录用分配了10多人,其余人一律自谋职业。录取人数之少。录取过程之不公,让他们感到受了愚弄。但大家都认为“该分不分,(政府)肯定有说法。”于是这些还是十八九岁的孩子们暂时无奈地接受了现实。因为没有正式分配工作,他们只能做代课老师,一个月几十元钱的收入根本不够自己吃喝,更不要说有人要还因上学欠下的债。不久,许多人开始四处打工。

困扰这些新泰籍师范生的不仅仅是工作问题。由于当初上学时承诺的是“毕业后负责分配工作”,这些农家孩子一考上学,户口就被迁到学校并且“农转非”。按理说应该在毕业时拿着报到证再到接收单位办人事关系落户口,可是因为没有分配,就没有接收单位,户口也就没处落,这些未被分配的师范毕业生就成了“黑户”。无奈之下,有人投奔亲属,有人托关系把户口迁回农村,但迂回农村也只能是“空挂”,没有承包地甚至没有选民证。

因为热爱所以坚持,尽管大部分同学都离开了教师行业,但还是有不到100人作为代课老师,一直坚守在教师岗位上。但是,代课教师与正式教师的差别不仅仅体现在工资上。他们在正式老师面前,老是觉得低人一等。因为没有正式的档案关系,他们在教学中取得的成绩往往会被以“没有用”的理由让给正式教师。

艰苦维权路

多年来,这些新泰籍师范生并没有放弃找政府讨说法。特别是当他们得知在海南有跟他们相似的师范生最终告赢了政府,心中又燃起了希望。他们说像他们这样政府不包分配的师范生在省内也有,但都是一些1999级、1998级的学生,可自己是1996级的学生,而且当年非新泰籍的学生都得到了分配。就在讨说法的过程中,2000年6月新泰市政府下达了《关于1999年师资类毕业生安置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2008年新泰市教育局根据这一报告对他们进行了答复:对1999年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提出的分配请求不予支持。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对师范毕业生就业问题分三步走:1998年将“分配”改为“就业”。严禁师范毕业生到其他行业就业。1999年规定师范类毕业生面向各级各类学校就业,允许到其他行业就业。2000年师范毕业生原则上面向教育系统就业,允许面向非教育系统自主择业。但对于这批1996级的师范生来说,这些都是在他们入学甚至应该_是分配之后的事情。

记者还了解到,这些新泰籍师范生手里拿的《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统一分配工作报到证》上写着“委培”或“统招”字样。据说他们在1996年入学前,看过《委托培养合同》,上面写着由委托单位负责分配,但是他们多次要求新泰市教育局提供该合同,均遭拒绝,他们又向原新泰师范学校寻找,得知已经被新泰市教育局提走。

对于多年来不公正的待遇,这些新泰籍师范生不曾中断过维权之路。2008年4月2日,新泰市125名中师毕业生向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诉状,将新泰市人民政府和新泰市教育局列为被告,理由是上述两被告没有依照当年招生和毕业时的分配政策,对他们进行安置就业,没有遵循当时订立的委托培养合同。属于行政不作为的违法行为,致使他们从1999年毕业到现在仍然处于失业状态,户口和档案关系没有着落,生活极其悲惨。

而且,根据1999年山东省人民政府转发的省教育厅作出的《关于中小学发展情况的报告》明确规定,坚决辞退代课教师。他们认为,当地政府和教育局无视上述情况的存在,反而将具有中师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并具备小学教师一切任职资格的原告弃而不用,反用无证教师上岗,显然属于渎职行为。

从递交诉状的那一天起。这百余名新泰籍师范生的心里就充满了期望。如今。昔日的师范毕业生都已年过30,他们说自己的要求并不高,就是能堂堂正正地从事教师职业。因为常年生活在农村。代课在农村,他们对农村基础教育的现状十分了解。他们渴望着为祖国的教育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令人欣慰的是,目前当地政府愿意协调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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