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再元
2009年4月7日,农业部公布了2008年全国农业系统依法查处的11起假劣农资典型案例。
1湖北省襄樊市沃尔嘉公司制售假劣肥料案。
2广西区贺州市丰田生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生产劣质复合肥案。农户施用此复合肥后,果树出现发黄、烂蔸等现象,严重影响水果收成。此案异地生产、异地销售、异地使用,生产地和使用地在广西,销售地在湖南。
3河南省郑州市农化种子市场经营假劣农药和被禁用的高毒农药案。
4湖北省荆州市罗某等人生产经营假劣肥料案。农民施用该肥料后,近20公顷棉苗出现烂根、枯死现象,直接经济损失7.58万元,间接损失达10多万元。
5江苏省姜堰市五星富农姜堰城东连锁店经营假农药案。经检验,该店经营的“闲农乐”(35%苄,丁可湿性粉剂)含有甲磺隆,为假农药。该案造成4乡镇308户农户的82公顷水稻减产,损失约35.7万元。
6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华丰农资销售中心经营劣质肥料案。
7山东省苍山县于某经营假农药案。经查,于某经营的“地虫绝杀”(3%甲拌磷颗粒剂)为假冒其他厂家登记证号、厂名和厂址的产品。该批假农药共销售了650吨,货值40余万元。
8河南省郑州市张某生产假劣农药案。此案已移交当地公安机关立囊侦查,犯罪嫌疑入张某目前在逃。
9江西省婺源县邱某经营劣质大豆粕饲料案。经检测,邱某经营的大豆粕饲料粗蛋白质含量为2.18%,严重低于标准要求的≥42%。劣质大豆粕饲料共12吨,货值5.5万元。当事人邱某以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10江苏省兴化市春蕾特水饲料厂经营劣质饲料产品案。经检测,该厂经营的“9001鲫鱼专用配合饲料”粗蛋白含量为16.7%,低于标注的≥34.0%;总磷含量为0.39%,低于标注的≥1.14%,不符合产品标明值。此案已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查处。
11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益海种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假种子案。经查,该公司生产经营假大豆种子“垦丰16”共9685公斤,造成52户农民196.9公顷大豆平均减产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