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娟
【前 言】
会计检查院作为由宪法规定的独立于内阁的机关,担负着检查国家和法律规定的机关的会计行为,监督其经营管理和会计事务是否真实有效的职责。
会计检查院自明治13年(1880年)创立以来,尽管其地位发生了变化,但是作为国家的财政监督机关的职责始终没变。
在世界各国,虽然名称、地位、组织形式不同,但是设置财政监督机关的目的都是使财政执行公平、适当、合理。
日本国宪法第90条:
国家的收入指出每年必须由会计检查院检查,内阁在下年度连同检查报告一并提交国会。
会计检查院的组织及权限由法律规定。
会计检查院法第1条:
会计检查院相对于内阁独立存在。
会计检查院法第20条:
会计检查院根据日本国宪法第90条规定,除对国家收入支出进行检查外,还进行法定的会计检查。
会计检查院在进行经常性的会计检查和监督经营管理、会计事务的同时,旨在纠正弊端,使其公正合理。
会计检查院从会计检查认为必要的观点出发,本着正确性、合规性、经济性、效率性及有效性的原则进行检查。
一、会计检查院的历史·地位
历史:
会计检查院的前身是监督司,始建于明治2年(1869年),是太政官(内阁的前身)中的会计官(财务省的前身)的一部分。以后又称检查寮、检查局,至明治13年(1880年)成为太政官直属的财政监督机关。明治22年(1889年)随着日本宪法的颁布,会计检查院作为宪法规定的机关,在以后的60年中,直属于天皇作为独立的官厅行使着财政监督的权力。
昭和22年(1947年),根据日本宪法的规定,现行的会计检查院法公布实施,会计检查院的地位、组织、权限等各方面得到大幅度强化,特别引人注目的是:①不仅直属于天皇,相对于内阁的独立性更强,与国会的关系更加紧密;②检查的对象范围扩大;③将行政行为的检查结果直接反映出来。
地位:
会计检查院依据宪法对国家、公共团体及事业团体的决算、国家拨款进行检查,是独立的检查机关。
国家的活动,通过预算执行来进行。
预算由内阁编制,在国会审议通过,由各地方、部委执行。之后根据其执行结果编制预算并在国会进行审查。
预算是否适当、执行是否有效?如何对其修改,其结果反映在下年预算的编制及执行,这对于维持国家财政资金健康运营至关重要。
因此宪法规定,关于国家收入支出的决算,由会计检查院检查,内阁连同会计检查院的检查报告一同将决算提交国会。
会计检查院同时还对国家出资的法人、接受国家财政拨款的地方公共团体的会计进行检查。
由于会计检查院担负着这样重要的职能,因此给予其相对独立于内阁的地位。
会计检查院的地位如下图所示。
会计检查院不属于立法及司法,但是也从内阁独立出来,是纯粹的外部监查机关。
——国家机构图——
01
(未完待续)
(作者单位:辽宁省审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