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毅 王 栋 张建兵
从美国次贷危机开始,到美国的房利美和房地美“两房”危机,雷曼兄弟申请破产、美国最大的保险公司AIG濒临破产被注资850亿美元拯救、全美最大的储蓄及贷款银行华盛顿互惠公司倒闭、冰岛等国家濒临破产,再到全球股市持续下跌,到目前已经演化为席卷美国、影响全世界的金融危机。在金融危机的冲击下,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受到的影响日渐凸显,治安形势较为严峻,人民群众对经济发展和社会治安状况有了新的期待和要求。如何适应时代的发展和要求,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是当前检察工作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笔者现就目前金融危机形势下,检察机关如何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工作谈点粗浅认识。
一、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原因和影响
当前的金融危机是由美国房产市场泡沫促成的。此次金融危机又称金融海啸、信用危机及华尔街海啸等,是一场在2007年8月9日开始浮现的金融危机。自次级房屋信贷危机爆发后,投资者开始对按揭证券的价值失去信心,引发流动性危机。即使多国中央银行多次向金融市场注入巨额资金,也无法阻止这场金融危机的爆发。直到2008年,这场金融危机开始失控,并导致多间相当大型的金融机构倒闭或被政府接管。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一金融危机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每隔4年至10年爆发的其它危机有相似之处。然而,在金融危机之间,存在着本质的不同。当前的危机标志信贷扩张时代的终结,这个时代是建立在作为全球储备货币的美元基础上的。其它周期性危机则是规模较大的繁荣与萧条过程中的组成部分。当前的金融危机则是一轮超级繁荣周期的顶峰,此轮周期已持续了60多年。繁荣和萧条周期通常围绕着信贷状况循环出现,同时始终会涉及到一种偏见或误解。这通常是未能认识到贷款意愿和抵押品价值之间存在一种反身、循环的关系。如果容易获得信贷,就带来了需求,而这种需求推高了房地产价值;反过来,这种情况又增加了可获得信贷的数量。当人们购买房产,并期待能够从抵押贷款再融资中获利,泡沫便由此产生。近年来,美国住宅市场繁荣就是一个佐证。而持续60年的超级繁荣,则是一个更为复杂的例子。每当信贷扩张遇到麻烦时,金融当局都采取了干预措施,(向市场)注入流动性,并寻找其它途径,刺激经济增长。这就造就了一个非对称激励体系,也被称之为道德风险,它推动了信贷越来越强劲的扩张。次贷危机导致发达国家金融机构必须重新估计风险、分配资产,未来两年,发达国家资金将纷纷逆转回涌,加强当地金融机构的稳定度。由此将导致新兴市场国家的证券市场价格大幅缩水、本币贬值、投资规模下降、经济增长放缓甚至衰退。
二、金融危机形势下检察机关面临新情况新挑战
(一)治安刑事案件增多,维护稳定任务更加繁重
随着我国采取扩张投资、稳定就业、保障民生等应急措施,市场进一步开放,基础工程建设规模扩大,就业机会进一步增加。但是,随着金融危机的影响,外出经商、求职、务工的人员相继返乡。两种因素造成了人员的大量流动,使地方的治安管理难度增大,治安案件增多,影响了地方的安定。扩大内需政策实施过程中,一些不法分子有可能利用这些优惠条件巧立名目、偷税漏税,甚至建立地下工厂,制假售假,谋取暴利,坑害群众。有的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弄虚作假登记注册,侵犯商标权、专利权等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检察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任务就会更加艰巨,责任也将更加重大。
(二)新的社会矛盾更加突出,化解矛盾纠纷能力需要加强
当前,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针对与国际接轨,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政治经济体制,国家一方面要继续深化改革,改革落后的政治经济体制;另一方面,国家要修改出台一些新的政策法规以调整市场经济关系,这势必将影响现有的各行业的经济利益关系,产生经济利益关系的重新调整。如产业调整,将给部分产业利益者带来利益减损;关税下调,进口产品增加,将给国内企业生产和农民的粮食生产带来冲击;外国资金投入,必将加剧国内市场的竞争,一部分力量弱小的企业将被挤出市场而倒闭;精减政府机构,一些机关干部面临重新就业;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关停并转,下岗、失业人员增加等等。这种利益关系的变化,利益格局的调整,必然导致产生许多新的社会矛盾。一部分人因局部利益或眼前利益受损,因此会产生不满情绪,将一定程度影响社会稳定和体制改革的进行。
(三)职务犯罪将有上升趋势,反腐惩防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
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的实施,必然会使经济活动空间扩大,经济活动频繁,竞争激烈,权钱交易机会增多,利用职务的经济犯罪将呈现明显上升势头。如基础建设中的项目投资,在激烈的竞争中,难免会出现以贿寻贷、以贿揽工、以权谋私、索贿受贿等严重的腐败问题。大量的经济建设活动,必然有相应的政策法规出台来规范,这要求从事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的人员除要有务实的工作态度和责任感外,还要掌握国家已有的政策法规和不断学习掌握新颁布的政策法规,才能适应工作需要。一些素质不高或官僚主义作风严重的人,就极易发生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有的可能因工作失职而对其管理的工程、资金监督管理不力,导致腐败或专项资金流失,贷款难以收回等玩忽职守犯罪;有的可能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在招商引资、引进项目、签订合同等经济活动中,不认真细致考查或盲目轻信,受骗上当致使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还有的可能因滥用职权或行使职权的不慎造成生态环境保护的渎职而犯环境监管失职罪。部分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中,强调部门利益、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触犯刑法规定的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等。有的政府部门负责人趋功近利,短期行为,导致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犯罪案件等等。
三、检察机关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措施
面对异常严峻的经济形势以及由此给社会稳定、民生保障带来的新情况、新挑战,从中央到地方都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应对,全力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检察机关必须想党和政府之所想,急人民群众之所急,切实强化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正确分析和判断检察工作形势,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全力以赴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加大对打砸抢、盗窃等各类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影响经济运行的各类犯罪活动,重点打击破坏金融、证券管理秩序、危害税收征管秩序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查处国家工作人员侵害企业权益、影响企业发展的职务犯罪,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
(二)在查办案件中要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保护、鼓励改革、探索的积极性,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改革探索中出现失误与失职赎职的界限。在查办涉及企业的犯罪案件中,不轻易查封企业账册,不轻易冻结企业银行账户,努力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对企业法人代表或管理人员受到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的,要及时配合有关部门认真查处,消除影响。
(三)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害企业权益的犯罪行为,加强对因金融经济危机引发的融资借贷、投资理财、房地产、商事合同、劳动争议等案件的监督,依法纠正显失公平的裁判。特别要注意保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相关法律问题依法提供司法服务。要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对因金融危机引发的群体性案件,积极做好矛盾化解工作,依法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和谐关系。
(四)要积极构建风险预测预警机制,预防犯罪。对扩大内需、加大投资、拉动经济确定的涉及国计民生的项目,要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确保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围绕办案中发现的金融、经济领域存在的违法犯罪问题,加强调查分析和对策研究,及时向党委、人大报告,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与银行、证券等金融机构沟通,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