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 韬
犹豫再三,李聪终于答应与本刊记者见面,地点就在昆明市盘龙区王旗营新发村,一处9平米左右的出租屋内。
一张坐上去就吱吱作响的大床,一张用木板钉制的小方桌,几乎已占去了屋内一半空间。尽管连续好几天晴热,但狭窄的屋内仍弥漫着一股潮湿的霉味。
与他合租的老乡正盘腿坐在床上琢磨自己手机贴膜的手艺,他则有些神情落寞地斜倚在床沿上,一言不发。远在楚雄老家的父母刚打来电话,问及他的腿伤,并再次唠叨起了让他伤愈后回老家“成个家”的事。“都已经三十岁的人了,还一个人,在外面图个什么?”他心里清楚,老人略带抱怨的口吻中饱含着疼爱。
来昆明打工多年,做过酒店服务员,当过保安,还摆过地摊,他不怕吃苦受累,只是希望靠着自己的双手去一步步改变生活、改变命运。在他看来,只要人踏实,肯吃苦。梦想并不遥远。
可天有不测风云,一年前的一次交通事故几乎让他丧失改变命运的信心。
2008年5月18日,一个李聪至今仍然感觉后旧的日子。当晚23时45分左右,他从一个朋友的住处赶回单位上班,途经西山区下普坪村路段。此时,天空飘着毛毛细雨,路边朦胧的灯光几乎起不到照明作用。路面上来往车辆已经很少,为节省时间,他决定冒险横穿公路。左顾右盼走到路中央的隔离带,身后一辆大卡车呼啸而过,他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下卡车,并未停下脚步,匆匆忙忙往路对面赶。就在快要通过路面的时候,一辆红色夏利从侧面飞驰而来,虽然也感觉到随车子而来的一股巨大的气流,但在慌乱之间,他已经没有时间避让……
经医院检查,他的右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头面部全身及皮肤大面积挫伤。看着显示仪上右小腿多处骨折的图片,他这才意识到自己伤势的严重,也陷入了深深的恐惧当中。
从5月18日到6月14日,先后两次入院,住院24天,共产生医疗费用24038.16元,大部分医疗费用均由肇事者赵某承担,李聪自己掏了几百块医药费。但他已不想太过计较,只是希望自己能早日康复。
出院时,医生再三叮嘱,骨折处愈合后还必须尽快做第二次手术。取出固定在胫腓骨位置的钢板。医生替他大致估算了一下。就算是回到老家楚雄做这个手术,也需要近万元的医疗费,这中间长这8个月之久的护理费用就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经云南省天禹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鉴定人员告诉他:“即便恢复状况理想,伤愈后也是‘十级伤残,不能再从事太重的体力劳动。”“伤残”两个字触动了他那已经脆弱不堪的神经。
他随即找到了肇事方赵某,协商后期医疗赔偿问题。如其所料,双方在医疗赔偿的问题上存在严重分歧。考虑到赵某前期已经支付两万多的医药费,他很保守地提出了20000元的赔偿要求,但赵某很快以“20000元要价过高,自己无力承担”为由拒绝支付赔偿。协商陷入僵局,双方不欢而散。
回到住处,他感到了一丝丝绝望,打工多年,没存下多少钱,仅有的2000多元积蓄也在受伤的这段日子开支得差不多,接下来的医疗费怎么办?家里父母亲的生活本就拮据,几个哥哥也不宽裕,自己还杵着拐杖,他感觉到自己几乎身处绝境。
接下来的几天,他变得沉默寡言。同租一屋的老乡担心他这样成天窝在床上会出问题,于是放下手中的活计,找来身边的朋友,想尽各种办法开解他。渐渐地,他也意识到,自己这样消沉下去不是办法,必须找个说法。
于是,他翻出了住院期闻有人提供给他的几张律师事务所的名片,逐个给这些事务所的律师打电话,咨询相关情况。几通电话过后,刚刚燃起的希望几近破灭,自己根本打不起这官司,仅律师费和诉讼费两项费用就是七千多块,眼前维持基本生活都困难的他根本无力承担这笔开支。
徘徊几天后,他已经准备放弃,想着回老家慢慢筹钱治疗。不经意间,他想到了一个地方,昆明市工人文化宫。自己平日喜欢到那里闲逛,都可以看到一个醒目的门牌“昆明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抱着试试看的心态,他走进了“维权中心”。当日负责接待的昆明市总工会一位副主席听了情况介绍后,立即叫来法律援助窗口的工作人员,嘱咐一定要落实相关情况并尽可能提供法律援助。
李聪仔细讲述了整件事的经过后,法律援助窗口的工作人员当即表态。“这个官司我们工会帮你打”,而且还是免费的。听了这些话,李聪颇感意外,那些律师事务所的人不是一再强调:“打官司怎么可能不花钱”?他心存疑虑,小心翼翼地追问:“手续费也不收啊?”
“没有任何手续费,你只需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诉状我们来写,官司我们免费帮你打。就这么简单,你不要有太多顾虑。”工作人员简短而肯定的答复给李聪吃了颗定心丸。
从昆明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回来,他赶紧着手收集各种资料。
因为缺乏相关法律知识,各种证明材料的收集就耗去了很长时间。为提供翔实的证据材料,李聪多次跑到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对于他在材料准备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工作人员总是帮忙想办法、出点子,耐心讲解相关的法律程序和应该注意的具体事项。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院小结”、“检验报告单”、“司法鉴定意见书”、“住院医疗收费单据”、“月收入证明”、“户口证明”和“父母生活状况证明”等材料齐备之后,李聪于今年1月15日将肇事司机赵某连同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春城支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在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作为李聪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据理力争。法庭上,被告赵某的代理律师对李聪提供的大多数证据材料进行了质疑,认为他第二次住院没有合理依据,费用也不应该累计在医疗赔偿当中,同时还提出了“重新鉴定”的要求。这一切似乎早在维权中心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预料之中,在充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条文之后,工作人员明确提出了李聪的诉讼请求。随后,双方开始就一些细节问题展开争论。
第一次开庭过后,事情似乎没有什么进展。李聪开始担心自己目前的处境,诉讼请求是否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再者,官司持续时间太长,自己的治疗也必然受到影响。因为私下里听工友们议论过这类案子,“维权难”、“难维权”,一场官司兜兜转转拖个一年半载,即便是判决下来了,处于弱势的农民工也很难将判决兑现。自己目前的处境何尝不是如此?如果这样拖下去,第二次手术的费用还是没法解决,更不用说其他的赔偿。想想这些,他显得有些沮丧。
中心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看出了他的心思,于是给他打气:“不怕。这官司胜算很大,我们下去做好充分准备,补充相关材料,争取在第二次开庭就把它了结。”
果然,3月13日,西山区人民法院第二次开庭。庭审过程中,中心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与保险公司代理律师展开了激烈辩驳。在涉及赔付的问题上,保险公司一方一再纠缠于第二次住院不合理、护理等级过高、护理费应从后期治疗费中扣除、月收入证明材料不符合证据形式要求等问题。企图拖延时间,压低赔付金额。中心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只得再次举证,逐一说明各项证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同时还精确地罗列了相关的赔付标准。在大量具有说服力的证明材料面前,保险公司代理律师只得缄口不畜。
随后不久,昆明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把《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送到了李聪手里。《判决书》中,李聪获赌后期治疗费8000元、鉴定费1000元、误工费12320元、护理费12000元、交通费3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5元、残疾赔偿金22992元、精神损失赔偿金1000元、医疗费119.84元,总计57835.84元。本案诉讼费则由被告赵某一人承担。
拿到《判决书》,这个七尺舅儿留下了热泪,为自己一年来的曲折经历,也为昆明市总工会农民工维权中心法律援助处工作人员不计任何报酬的奔走呼吁。
临走,李聪告诉记者,父母不厌其烦的“唠叨”让他有些无所适从,毕竟他们年纪都大了,需要人照顾。但是,他还是想留在这个城市,等攒够了钱,再回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