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荣成
重建“制度”是指重新建设学校自己的体育工作制度、条例或章程。2007年,针对学生体质不断下降的现实,国家把学校体育工作推到一个历史的高度。无论是中央七号文件的颁发,还是中央领导人亲自启动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仪式,无不彰显国家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高度重视。广大一线体育老师受到极大的鼓舞,甚至有人说:“学校体育工作的春天来了”,应该说这是一种美好的期盼。然而,要把这些利好消息转化成实际的工作效果,学校自身的体育工作需要找到突破口,以期形成系统、规范的管理体系。
一个学校领导能够在开学初,召集学校其他部门的领导和体育组所有成员一起,对学校体育工作的细节进行细致周到的部署,这是不多见的。可以说国家一系列的举措,已经得到了一些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是一个非常积极的信号。然而,一个师范学校并没有沉重的应试教育压力,领导又如此重视,为什么达不到预期的效果呢?笔者以为,缺少长期、系统、规范的管理制度是根本。
一、为什么说重建“制度”是改变学校体育工作现状的突破口
1.重建的“制度”能代表学校的意志
说到重建“制度”,有人会嗤之以鼻,认为那明摆着是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并无实际的存在价值,就连“学校必须开足开齐体育课,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时间必须得到保证”,这样的规定,不早就在《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中就明文规定了吗?为什么中央7号文件还要重申?你们师范学校不是同样没有执行吗?这一连串客观实际的反问,确实给我们找到了怀疑重建“制度”的理由。甚至,会深深地伤害我们的心。但是,笔者要质问的是,早就存在的“学校体育工作制度”,是哪一年制订的?当时社会环境如何?如今有多少人知道?我们体育老师自己又知道多少?你校的“制度”与《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有何不同?是否在全校上下已经形成了共识?是否在校教代会上表决通过?等等。要知道,中央以7号文件的形式来指导学校体育工作,是建国以来第一次;中央领导亲自主持并启动全国亿万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仪式是第一次;中央政治局委员主持召开全国学校体育工作会议也是第一次。如今学校体育工作环境,早已今非昔比。你看,我校不就有了校长主持学校体育工作会议的第一次吗?问题是,如何充分利用好这么多的“第一次”,让重建的“制度”,上升到在学校教代会上表决通过,使其成为学校的根本“大法”。这样,重建的“制度”就能代表学校的意志。
2.重建“制度”能使学校体育工作得到学校领导、各部门的长期支持
客观地说学校管理工作千头万绪,各个部门都有其工作的侧重点,都在响应领导的号召,而积极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使命。特别是如今,上级主管部门各行各业的检查和评比工作层出不穷,事事都与学校荣誉和命运紧密联系。校领导像对待学校体育工作一样,召集部门领导一同参与,对于部门领导来说,是家常便饭,到具体工作时,要看他们的手头工作“孰轻孰重”。然而,我们体育工作无法突击,要靠长期、系统地坚持,还需要时间的保证,才能显现出工作效果。在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普遍流行的今天,要改变学校体育工作现状,单靠学校领导个人一时的重视是不够的,还需要学校各部门的长期支持。当重建的“制度”成为学校的根本大法,代表学校意志时,学校领导、各部门对学校体育工作的长期支持,就成了他们应尽的职责。
3.重建“制度”能够让体育教研组专心从事学校体育工作
学校体育工作牵涉学校的各个方面,有哪一个部门没有处理好,都会影响其工作的正常开展。为此,有学者提出,体育教研组尤其是教研组长,要提高自身的公关能力,笔者不敢苟同,至少说这是一个短视行为。试想,一个公关能力再强的教研组长,能够说服全校上下共同支持学校体育工作的某件事,又能说服他们支持学校体育工作所有的事吗?能够说服他们一时的支持,又能说服他们长期、系统地支持吗?更何况,学校体育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组长带领所有体育老师去研究、创新和发展。这不仅需要大量的时间,更需要一个良好的环境。重建的“制度”,是全校上下共同遵守的准绳。有了它,体育教研组不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与各部门进行沟通与协调,为潜心研究自己的本职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环境,同时也争取了大量的宝贵时间。
二、怎样重建“制度”
应该说,单纯制订一份“学校体育工作制度”并不难,一个体育老师依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很快就可以拿出一份。但是,这份“制度”能否充分反映现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整体环境;能否对本校体育工作的现状具有针对性;能否充分利用这个重建的机会,来凝聚全校上下的共同认识,将直接决定“制度”重建后的实际效果。
1.重建“制度”必须得到校长的大力支持
重建“制度”要上升到代表学校的意志,作为学校的法人代表——校长的态度起决定性的作用,它不仅决定“制度”能否重建,更直接决定重建的“制度”能否代表学校的意志。一方面,校长不支持建设的制度,没有建设的价值,就是建设了也没有多少人去执行。另一方面,重建“制度”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虽不要他们事必躬亲,但必须得到他们的指示和号召。像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这样的事,没有他们组织是无法成行的。那么,怎样才能得到校长的大力支持呢?紧紧抓住奥运即将在我国召开这一千载难逢的机会;认真学习并很好地宣传中央7号文件;客观分析学校体育工作的现状,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是完全可以争取到校长的大力支持。
2.重建“制度”要针对现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整体环境
重建“制度”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这主要是因为学校体育工作形势和环境不断发生变化,一成不变的“制度”,最终会被变化的形势和环境所淘汰。这就决定了“制度”本身要因时因势而变。再有,针对学生体质不断下降的现实,国家推出一系列的举措,虽然在全社会得到了一些响应,但是在具体的学校能否形成共识,并有实际的行动来响应国家的号召,本身就需要我们广大体育老师去进一步地宣传。重建“制度”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很好的宣传机会。
3.重建“制度”要针对本校体育工作的现状
重建“制度”的目的就是要改变学校体育工作现状。一方面,充分分析学校体育工作现状中积极的元素与原有“制度”的关系,有利于重建“制度”时正确处理好继承与发展的关系。另一方面,充分分析本校体育工作现状中存在的问题,容易发现原有“制度”的问题,能为重建“制度”指明方向。这样就能为改变学校体育工作现状,制定有针对性的“制度”。
4.重建“制度”需要凝聚全校上下形成共同认识
按照现在学校管理体制,一项重要制度的出台,需要经过广泛征求意见——部门起草——教代表和其他部门审议——部门再调整——领导审阅——开教职工代会表决通过等基本程序。实际上这一过程就是凝聚全校上下形成共同认识的过程,是保证制度能够顺利执行的重要步骤。长期以来,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学校体育工作制度的建设,并没有经过以上的基本程序,其不能得到很好地执行也就不足为怪。我们经常听到“领导不重视体育”这样的埋怨,却从未听说需要领导怎样的重视。笔者以为,争取领导支持 “制度”的重建,就能够凝聚全校上下对学校体育工作形成一致认识,那就是对学校体育工作最大的重视。
5.重建“制度”还要充分考虑到监督机制
一份完整的制度本身就包含监督机制的内容,这主要是考虑到制度能够很好地执行。在学校重建“制度”就显得尤为突出。一方面,要显示出重建“制度”的规范和完整。另一方面,尽管重建“制度”能够得到学校上下的支持,但是,这是在特殊的社会背景下争取到的,这种“支持”具有明显的时效性,并不能完全改变他们对学校体育长期形成的一种认识。有了明确的监督机制,是对学校所有人长期执行“制度”的有效监督。当然,我们不能仅看到“制度”的约束性,更应该看到执行“制度”的过程,是一个充分享受应有权利的过程。随着重建“制度”的不断完善,我们就会不断地感受到执行“制度”中应享受的权利和快乐。这种“约束”和“享受”不断地转换,必然会迎来学校体育工作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