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战略投资者角度看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

2009-07-16 09:33纪晓丽
中国经贸 2009年10期

纪晓丽

摘要:在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纷纷将引入战略投资者提上自己的日程并逐渐步入实践的时候,我国站在一个被投资方的立场,制定了一系列引进外国战略投资者的原则和标准。但是,我们作为投资方的战略投资者是否也对自己的投资对象有着诸多的要求呢?我们是否清楚,针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制定的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原则和标准,战略投资者是否有他们独到的见解?还有,如果站在战略投资者的立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制定的那些原则和标准是否有利于实现共赢效用呢?本文将从中国商业银行制定的引入战略投资者的原则和标准出发,站在战略投资者的角度看待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

关键词:战略投资者;原则和标准;国有商业银行改革

2003年底,国务院成立了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并同时以450亿美元外汇资本金注入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从而正式拉开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序幕。股份制是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的一种形式。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必须通过股份制改造和在境外上市的外在市场压力努力达到改善银行治理结构和建设信用文化的目标。为了使我们的国有商业银行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树立起信用文化概念,外资的参与是必不可少的。目前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都已确定了各自的外资战略投资者。

一、战略投资者的定义

战略投资者就是指具有资金、技术、管理、市场和人才优势,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拓展企业产品市场占有率,致力于长期投资合作,谋求获得长期利益回报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境内外大企业和大集团。

二、中国选择战略投资者的原则和标准

中国选择战略投资者是有一定的原则和标准的,并不是所有的境内外大企业和大集团都能无条件的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战略投资者。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于2005年曾表示,中国银行引入的战略投资者应该是注重长期利益、与所入股银行结成利益共同体的投资者。引进的战略投资者只有坚持五项原则,符合五个标准,才是合格的战略投资者,才能达到我国银行业改革开放的预期目的,才能提高中国银行的国际竞争力,才能实现中外资银行“双赢”。

1.五项原则

(1)从国家利益看,要保证国家对大型银行的绝对控股。

(2)从市场行为看,中外双方应该按市场原则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

(3)从中方看,引进战略投资者主要不是为了引进资金,而是为了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促进中资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

(4)从外方看,投资入股中资银行一般应当是大型金融机构,在银行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5)从监管看,要坚持严格的资格审查,并跟踪和评估实际效果。

2.五个标准

(1)投资所占股份比例不低于5%。

(2)股权持有期在3年以上。

(3)派驻董事。

(4)入股中资同质银行不超过两家。

(5)技术和网络支持。

三、基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对战略投资者的选择和要求,我们也应站在战略投资者的角度审视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

1.针对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五项原则进行分析

(1)“从国家利益上看,要保证国家对大型银行的绝对控股。”这点是基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性质而制定的。这项原则的确定是为了加强并巩固我国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在战略投资者看来,这样做也许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他们的投资方向和投资规模,从而束缚了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深度和广度,最终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虽然如此,我们的立场也绝对不能改变,因为它的改变将意味着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在经济领域,甚至在政治领域的褪色。

(2)“从市场行为看,中外双方应该按市场原则,在自愿和互利的基础上进行合作。”这恐怕是中外双方唯一无异议的一项原则,也是外方进行战略投资的最基本的原则。虽然这是我们公认的互惠互利,但任何一个投资者都希望在坚持这项原则的基础上,得到更多的优惠条件和优惠政策。在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大好机遇下,我国的经济投资优惠政策也是吸引外资战略者积极投资的重要因素。

(3)“从中方看,引进战略投资者主要不是为了引进资金,而是为了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促进中资银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这是作为我国的交易主体所需要考虑的问题,但外国战略投资者不仅要把自己的资金和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输送给我国的企业,而且会在此基础上,大肆地赚取高额的利润,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进一步的控制。这些说明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应该对资本主义的渗透有所谨剔。

(4)“从外方看,投资入股中资银行一般应当是大型金融机构,在银行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经验。”资本家经营的主要目的就是尽可能地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和额外利润。当然,除此之外,也许他们想让自己的投资项目在中国成为一个成功的典范,从而为他们在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投资奠定基础;也许他们本身就是保守型的投资者,不想拿他们的企业和员工进行太多的冒险等等。所以我们在认识问题的时候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5)“从监管看,要坚持严格的资格审查,并跟踪和评估实际效果。”这点对于中外双方来说,是共同的。区别在于他们坚持这项原则的出发点。对我国来说,那是不言而喻的;而对于战略投资一方来说,则主要是为了确保他们的投资在我国企业中的有效运用,并且在日后能取得可观的价值,以此作为他们下期是否进行继续投资的一个标准。

通过以上五个原则的正反方换位思考,我们可以看出无论从整体还是局部,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引进战略投资者的条件还是客观和优惠的,外资战略投资者的投资态度应该是乐观的,进而可以预测中外双方的这次合作将是成功的。

2.从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的五个标准透析战略投资者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看法

(1)“我国要求战略投资者的投资所占股份比例不低于5%,以此来确保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资金来源”。对于战略投资者而言,这无疑是一项带有歧视的原则。它的提出,否决了很多有投资意向,但资金实力不是很雄厚的企业;也怯退了不少有投资意愿,但又不想因此而无暇顾及其他的投资者。在他们看来,也许我国应该广纳各方投资者。不过,这种战略投资者只强调自身的选择性,而忽视他人选择性的做法是不可行的。这就是市场经济的双向选择。也说明了中国的市场经济正在逐渐变得成熟。

(2)“股权持有期在3年以上”相对于战略投资者而言,一方面确保了他们投资和取得收益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也许就会有力地牵制了他们投资的方向和退资的想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利益。我们知道,凡事都有两个方面,得和失总是相辅相成的。

(3)“派驻董事”,这也是战略投资者所渴求的。这样他们就可以在直接地管理自己所投资的企业,也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作出最及时并且是最关键的决策。从而,判断他先前的投资意向是否正确,以及是否继续投资。这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保护了战略投资者的利益,也确保了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进行。

(4)“入股中资同质银行不超过两家”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外方战略投资者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经济渗透,但外方的投资者却不这样认为。他们的想法也许刚好与我们的相反:投资规模的限制也许会降低他们进行投资的积极性,也许会迫使他们转变自己的投资方向,甚至撤消投资。这是我国需要与外方战略投资者协商的地方。但是,我们对双方的协调合作是抱有很大希望的。

(5)“技术和网络支持”无论从中方,还是外方来看,它的实施都是有利的。它的介入,有效地提高了投资者资金的运用效率和我国商业银行改革的效益,并且加强了双方的合作和技术交流,从而使战略投资者获得了更多的利润和预期效益,巩固了双方的合作关系。

五个标准的实施,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中,都合理的体现了中外双方的意愿,有效地确保了中外双方合作的顺利进行,保证了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成功。

综上所述,我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是时代所趋,而各国战略投资者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投资将是明智之举。在这大好的机遇之下,双方的意愿都能得到完美的结局。特别是战略投资者,正因为他们看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预测到了客观的预期收益和投资效果,才纷纷成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外资投资者。再加上我国政府的大力支持,我们坚信:我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将会在内外动力和压力的互挤和推动下,取得重大的成效。

参考文献:

[1]从引入战略投资者看国有商业银行改革.《银行家》,2005年11期.

[2]国有商业银行改革—成功三级跳,双赢协奏曲,《中国证券报》 2007年8月.

[3]唐双宁:关于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几个问题,财经证券 2005年3月.

[4]顾钱江: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细节决定成败,中国经济 2005年4月.

[5]温家宝:强调国有商业银行改革要坚持国家绝对控股.财经纵横,2006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