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地
何地,留学美国,历经年,栉风沐雨,含苦茹辛,打工支持学业;百转千回,历尽甜酸苦辣,品遍软硬冷热,终获计算机学士及硕士学位;吐故纳新,咬韧嚼脆,亦有研究成果发表于国际学术会议。醉心于二手车挑选,并乐此不疲。业余时间读书发呆愣神。酷爱钓鱼,曾于美国诸州得鱼无数,深得钓鱼三味精髓。好军事文章,读英雄史实,亦心驰神往之。自我评价:书生醉里挑灯看剑,秀才梦回吹角连营。
故事,
生活故事,
纽约生活故事,
真实纽约生活故事,
留学生讲的真实纽约生活故事。
某种意义上讲,纽约应该算是我的第二故乡,不仅因为我在那里持续生活了很长时间,更重要的是,这座城市教会了我什么叫做生存,以及如何生存。
不久前,有个曾经是特种兵的朋友对我说,他们都经过常人想象不到的训练,可以在任何没有人的地方生存下去。我只能告诉他,我能在任何有人的地方生存下去,不管当地人是什么肤色,说什么语言,因为我在纽约生活过。
非常怀念那些在纽约的日日夜夜,也很早就想写一篇关于纽约的系列短文,和大家聊聊我在这个世界上最大的城市中四年的生活学习、奇闻轶事、爱恨情仇,讲讲一个普通中国留学生眼中关于这个城市的方方面面。
今夜,我将梦回纽约。
第一季
第一月
Day 1 我来了,纽约
大约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看当年的热播连续剧《北京人在纽约》的时候,觉得纽约是那么一个神奇又充满各种机会的地方,同时又觉得那个城市离自己的生活非常遥远,应该只是一座故事中的城市,而那部电视剧,只是那个故事中的城市中的故事。没想到没过多长时间,自己就成了这个城市中的一员,一个按照标准纽约节奏在纽约生活了四年之久的纽约客(New Yorker)。生活好像就是这样,越是你认为虚幻的故事,生活越会让你到故事中去讲故事,在这一点上,我觉得庄子梦蝶或者蝶梦庄子都是有可能的。
故事就从上飞机开始讲吧。到目前为止,一共没有坐过几次飞机,不管统计数字和科学家们怎么解释,反正觉得在飞机上隔着一层铁皮就是半空中,从哪个角度讲都不安全。而去美国的这趟就是平生第一次乘飞机了。上了飞机就一个感觉:新鲜,看什么都新鲜。从座椅到电视,从舷窗外的景色到来来往往的空乘人员都新鲜,连起飞前空姐讲解的安全示范都仔仔细细地听。
飞机轰鸣着在跑道上越滑越快,按照电视剧里面的标准情节,这时候主人公应该是心潮澎湃,然后激动地大喊:“祖国,我爱你!我会回来的!”如果当演员,我应该是个非常蹩脚的演员,因为我当时的表现跟这个标准情节完全是两码事。根据我对航空知识的粗浅了解,飞机飞行最危险的阶段应该是起飞和降落。这个时候,飞机要把发动机开到最大马力,并放下襟翼以增加机翼的升力。如果起飞和降落时来个风切变或者撞上个家雀什么的,可能一架飞机就报废了。基于这些常识,从飞机开始滑行起,我的心就一点一点地紧张起来,手紧紧握住座椅的把手,完全忘了电视剧里是怎么教的。猛然间,飞机里的噪音减小了,偷眼往窗外一看,原来飞机已经离开地面飞在半空中。地面上的房子真的变成了火柴盒大小。我尝试着想找出我认识的北京的明显地面标志,但早已不辨东西,我离开地面了,我离开家了。
好像现在国内对任何服务行业的口碑都不怎么的,但回想起来,当初国际航空的那些空中乘务员们还真是不错。男的潇洒女的漂亮,言行举止间透着一股发自内心的和蔼和亲切。尤其是我遇见的那位空少,大概看出我在飞机上的百无聊赖(也可能是图省事),给我出了一个“邪”招,说如果我实在没事干的话,他可以给我拿一整瓶葡萄酒慢慢喝,喝得迷迷糊糊,一觉醒来已经到地方了,多好。
免费的葡萄酒当然不能拒绝,否则我在感情上是不能原谅自己的,于是我就对着他给我的那瓶酒下了功夫。平时酒量不大,但这次喝了半瓶以后,不但没迷糊,反而更精神抖擞了,跟打了兴奋剂一样,怎么也睡不着,于是就在飞机上四处乱逛,正巧在后面的厨房里碰上了那个乘务员和几个人闲聊。忘了聊的过程,也忘了聊的内容(基本上应该是前辈们狂喷,而晚辈我一脸敬仰地听),只记得不知是谁开的头,我们几位都抽上烟了,现在想想很有几分得意了,我在国际航空的班机上抽过烟,还明目张胆的。
第一段航程是在美国阿拉斯加的安格雷其结束的,因为要在这里进美国海关,也就是说在地理上和法律上真正进入美国国境了,然后接着飞向纽约。过海关的时候出了一个小岔子,说是小岔子,但差点就进不了关。因为是第一次出国,所以认为过海关只需要拿着有签证的护照就行了,而把学校发给我的录取通知(I-20)留在了飞机上的行李中。没想到入关的时候人家还管我要I-20,我只好操着半生不熟的英语解释,说自己是如何如何地年幼无知,无心中犯下了这么严重的错误,已经追悔莫及了(基本上是这个意思,但用英语肯定表达得没这么地道)。如果您非要看我的I-20不可呢,您可以陪我到飞机上取一下。不知是我那种从里到外发自内心的纯朴还是那种浑然忘我的解释,或者是我优美的肢体语言打动了海关的工作人员,人家居然把我放行了,但拿到的I-94卡是一张暂时的,需要在到达目的地后的十四天内到当地移民局再换一个长期的,不管怎么说,总算让我进入美国了。另外一个小伙子就没我这么幸运了,那哥们儿好像是拿B签证的(商务签证),那口英语说的,还不如我呢,解释了半天也没让海关明白他到底去美国干什么,让他提供在美国联系人的电话也提供不出来,一开始还瞎嚷嚷,后来就吭吭唧唧说不出话了。不知道他的最后结局如何,反正后来没看见他。
后一段航程比较短。快到纽约的时候,几个坐在旁边上了年纪、半皱吧不皱吧的老太太用半普通不普通的中国话和我聊了一会儿,问了问我的情况。我说俺是自费留学生,从中国一个叫北京的小城市到纽约去读本科的,然后抱着虚心的态度向她们请教应该注意什么。咱这一谦虚可坏了,那几个老太太应该是老纽约客了,一副市井气,对着我这个毛头小子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指导。原话忘了,但大意就是我这种一脸书生气的北京小年轻在纽约肯定混不下去,有的是苦头吃,大摆一副老前辈指点江山的架势。后来在纽约住熟了,想想那几位师太的言谈举止,也就是纽约法拉盛街头摆摊卖菜的,平时被人吆喝惯了,今天好不容易碰到我这么个生手摆摆威风、装装大尾巴蝇。今后再碰到这种人,就来个表面虚心接受训诫,让她们过过瘾就行了。
傍晚时分,飞机在纽约JFK(肯尼迪)国际机场降落,我终于来到了纽约。出来领行李的时候有点搞不定了,因为是第一次出国没经验,所以什么都带上了,吃的穿的用的,加上各色礼品(多半是国内亲友塞的),整整四个大箱子和两个小箱子(为此在首都机场被罚托运费若干),加起来应该在一百三、四十公斤左右,一个人实在搞不定。这时候身后来了一个黑人兄弟,拖着一个大平板车, 问我需不需要帮忙。帮忙当然不是免费的,可能看我也是新来的,人家张口就要五块。五个美金,你想打劫啊。想当年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凭着那两句半英语居然也和这位老兄侃价,从五块一路砍到两块,就这么着,我在美国花的第一笔钱居然是给这位仁兄小费,真是大善人所为。
Day 2 科普一下纽约
如果问一下,对于纽约你知道些什么,多数人会怎么回答呢?我刚到纽约的时候知道的是:纽约是全世界最大的城市之一,有百老汇大街、42街、时代广场、世贸中心、自由女神。再多就说不好了。如果考试的话,这个答案连及格都不够,让我们还是先稍微科普一下纽约吧,当然,是山寨版的科普。
首先,通常说纽约的时候,我们指的是纽约市(New York City)。之所以要强调一下,是因为美国还有个纽约州(首府是Albany)。而标准的纽约客说纽约的时候,都指的是纽约市,好像世界上根本就没有纽约州这么个地方。
纽约市位于美国东海岸的北部,往东北是马萨诸塞州(波士顿的所在地,盛产龙虾),北部是康涅狄格州,西边是新泽西州(也就是我表哥住的地方,我第一个晚上的落脚点)。纽约市的东边是长岛,再往东和南就是大西洋了。纽约州、新泽西州、康涅狄格州三个州的交界处称为Tri-State Area(三州地区)。后面会详细介绍我是如何在这个地方叱诧风云,成为Top Sales的。
纽约市分成五个区,分别是曼哈顿(最著名的区,不是文盲的都知道,个别文盲也知道),皇后区(我学校的所在地),布鲁克林(很多人印象里面黑手党聚集的地方),斯塔腾岛以及布朗克思(红番区的原型),其中以皇后区面积最大,曼哈顿人口密度最高。
如果问纽约的英文名字,好像都能答出来,是New York。但伟大领袖毛主席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所以我要进一步问一下,这个名字的来历,知道的有几个人呢?傻了吧,还是让我来讲讲我听到的:很久以前,一群在英国不得志的英国人来到美洲大陆一个现在叫纽约的地方,他们安顿下来以后,寻思着给这个地方起个名字。想来想去也没什么好听的,碰巧这些人都是来自英国一个叫York的地方,为了纪念他们的家乡,就把这个地方叫新(New)York吧,这就是我所知道的纽约的来历。
前面说了,我是在纽约的JFK国际机场下的飞机,出机场后花了两块钱雇了一个黑人兄弟帮忙把行李(四个大箱,两个小箱)运到出口,表哥和表嫂早已等待多时,开上车直接前往他们在新泽西的家。
新泽西州和纽约市一水相隔,从纽约市的曼哈顿渡过哈德逊河到新泽西有三条路,其中两条是隧道,一条是桥。两条隧道分别是林肯隧道和荷兰隧道。记得阿兰·德龙的晚辈李小龙的远房表弟史泰龙曾经拍过一部著名的灾难片,就是在这两条隧道里面的一条拍的。当然,在那部片子中,史泰龙又一次显示了他老人家的英雄气概和过人身手,在最后一秒钟大嘴一咧,用满身腱子肉拯救了纽约人民。如果说一条隧道以林肯命名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另一条叫荷兰隧道就很费解了,一直不知道纽约人民当初是怎么想的。后来经网上高人指点才明白,因为设计此隧道的工程师姓Holland(译为荷兰),此人在修建隧道期间多次亲临工地,他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种新的隧道通风方式,而这条隧道就是第一条用这种通风方式进行换气的。可惜,这位建筑师在隧道快完工前告别了人世,年仅四十一岁。时至今日,世界上通行的隧道通气还是Holland的方法。因此,为纪念他便将此隧道命名为荷兰隧道。由这个故事,又一次感受到在这个国家中,那些真正用自己的才能造福大众的普通人也是会被大家永远记住的。
现在说说那座桥,桥的名字叫乔治·华盛顿大桥,名字当然是为了纪念美国的国父乔治·华盛顿。这座大桥是上下双层的,后来才知道,乔治·华盛顿是上面一层桥的名字,而下面一层的名字是马格丽特·华盛顿大桥,是为了纪念国母,也就是国父的老婆的。我曾经测试过,很多纽约人都不知道这座双层公路桥名字的事,都不知道这座桥其实有两个名字。
在美国的第二天是从新泽西开始的。表哥的房子是在一个叫Fort Lee的紧靠华盛顿大桥的小镇子里面。不知是因为时差还是兴奋,反正早上六点多就醒了,表哥家的乖乖狗还在懒洋洋地趴着,我自己就出门到外面街道上溜达考查民风了。街道上整齐清洁安静,初夏的晨风轻轻拂过,各家的私家车乖乖停在门口。在大概十米外,一只憨态可掬的松鼠一跳一跳地过马路。出于一个从小在中国长大的男孩的本能反应,我大叫一声冲向松鼠,那只可爱的小东西在愣了大约一秒钟以后,拔腿逃向最近的一颗大树,然后消失在茂密的树林中。事后表哥以一个老美国的身份狠狠地教育了我,一是我的少见多怪和愚昧,二是这样做让警察看见了可能会让我吃官司。以后的经历越来越让我感觉到什么是真正的自然保护,以及动物和人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在美国,即使是在纽约这种大都市中,比如在曼哈顿的闹市区,松鼠和鸽子也是随处可见,胆子大一点的甚至敢从小朋友手里叼吃的。
美国人早上很喜欢喝咖啡,表嫂起来以后也为我们煮了一壶。和国内不同的是,她先拿出一些整个的咖啡豆,然后用机器打碎,再放入咖啡机里面。咖啡机是电的,用电把水烧开后把水蒸气喷过打碎的咖啡豆,做成咖啡。国内好像都是喝速溶的,为什么要这么费劲地做呢?喝过真正咖啡豆煮的咖啡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咖啡,那种醇香和清爽是任何速溶产品所不具有的。从那以后,任何速溶咖啡在我眼中都成了垃圾。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