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琼 彭 青
摘 要:随着经济发展和改革的深化,城乡差距也日益增大,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自十五大以来,我国连续出台惠农政策,以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为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费尽心思。本文以农村女性剩余劳动力转移这一特殊视角分析了在二元结构下女性劳动力转移所面临的问题和解决的对策,为突破城乡二元结构提供了一条新思路。
Abstract:Along with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e reform deepening, the city and countryside disparity also day by day increases, city and countryside dual structure contradictory prominent. Since 15 have been big, our country releases the Hui nung policy continuously, enhances the farmers' income, reduces the city and countryside disparity. In order to break the city and countryside dual structure to think of every means. This article shifted this special angle of view by the countryside female surplus-labor to analyze the question which and the solution countermeasure the feminine labor force shift faced under the dual structure, to break through the city and countryside dual structure to provide a new mentality.
关键词:二元结构 女性剩余劳动力 剩余劳动力转移
Key words:Dual structure female surplus-labor surplus-labor shift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7069(2009)-06-0051-02
一、 二元结构下我国女性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必要性分析
著名的二元经济结构发展模式理论由刘易斯提出,所谓“二元经济”就是指在发展中国家中,存在着以小生产农业为主的传统经济部门和大工业为代表的现代经济部门并存的经济结构。在二元经济结构中,农业部门是传统的,由于农业人口数量远大于农业生产中所需的人口数量,使得农业的边际生产率几乎为零,这时农业生产者的工资不再是等于边际效益,而是维持生活的基本量。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力向城市工业部门的转移会提供无限的劳动力供给。在城市工业部门较高工资的吸引下,剩余劳动力自然会由农业部门向工业部门流动最终形成现代工业占主体的一元经济结构。该理论强调了传统农业部门的剩余劳动力向现代工业部门转移对工业部门积累资本和扩张的重要意义。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国民经济的现状及工农业特点在许多方面都与刘易斯二元经济模型所描述的情况相似,我国长期以来城乡分野二元结构突出,而且我国女性剩余劳动力似乎更加符合刘易斯的描述。由于几千年封建传统奉行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束缚导致我国农村一般是男性外出务工,而女性则大量留守在农村。除了普通家务和农活,农村妇女还有大量的闲置时间没有加以利用,形成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加之,女性自身素质不如男性,择业范围很狭小,受教育水平也普遍低于男性,没有进城务工的欲望和能力,导致了劳动力市场的割据现象严重,也成了二元结构的症结所在。所以要突破二元结构,就要把农村女性剩余劳动力转移作为发力点。
二 、农村女性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自身素质的制约,导致转移无法实现实质性突破
劳动者的素质对于劳动力就业开拓能力和就业选择能力具有直接影响,不同素质的农村劳动力决定了就业方式和转移方向的不同。尤其是我国女性劳动力素质,它是影响劳动力转移规模和速度,特别是转移层次的重要因素。而我国农村女性的劳动力素质普遍偏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文化程度普遍较低,我国文盲人群中2/3是女性,其中约60%~70%生活在农村及边远地区;二是接受劳动技术技能培训较少。在继续对上一地区调查当中,农村男性和女性一年当中参加技术培训的次数、累计天数、累计培训费的均值均高于女性;三是,身体素质普遍较差。由于生理原因女性身体素质比男性弱,还存在如哺乳期、生理期等特殊的生理周期;四是心理素质较差,农村女性一般思想落后,缺乏进取心和自我保护意识,有的女性进程务工只是为了寻找一个好的归宿,把自己嫁出去。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力转移。总而言之,女性劳动力自身素质的制约导致我国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长期效率低下,没有办法实现实质性突破。
2.传统陈旧观念的制约,无法为转移提供良好的市场向导
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人们形成“男尊女卑”的思想。尽管随着社会发展,传统观念在不断发生变化,但是传统观念在文明程度低、知识相对贫乏的农村农村依然根深蒂固妇女地位总体依然低于男性,使得妇女失去了许多创业、就业的机会。她们大多选择在家相夫教子,而多由男性进程务工。同时由于中国农村的传统习俗和长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大多农村妇女思想观念陈旧、保守,不愿意接受新事物,形成了严重的自卑心理。尤正因为这种根深蒂固的自卑心理,有些农村妇女不愿意外出打工,有的即使愿意走出去,在务工岗位的选择上,往往愿意选择农民工较聚集的集体劳动的工种,不愿意进城从事诸如家政服务类的工作。同时,也在给企业和用人单位释放了一种错误的信号,导致了在招工的过程当中存在严重的性别歧视,使得女性就业问题更加严峻,严重阻碍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3.制度约束,无法为劳动力转移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与保障
我国农村女性剩余劳动力在向城市转移的过程中遇到的种种不公正待遇和阻碍恰好暴露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和劳动用工体系的不完善。同时对于已经制定的法律我国也缺乏良好的监督机制保障其实施,例如很多企业不执行《劳动法》的规定,不与女工签订劳工合同。随意解雇工人,随便安排劳动时间等,劳动者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保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法律依据。有些雇主虽然与女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从内容上看,存在者极大的“不公正性”。如延长工作,却不按规定发加班费。女农民工进城务工所从事的基本都是纺织、玩具和电子产品等行业,这些行业要求以完成任务的数量计算记件工资,大多数私营企业的日工作时间都在8小时以上,加班时间严重超出国家有关规定,却没有支付相应的工资。对于上述现象我国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案去杜绝。同时也反应了我国对农村女性法律援助体系的确实。总而言之,我国现行的制度无法为农村女性剩余劳动力转移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还有待完善。
三 、促进农村女性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分析
1.加大对女性人力资本投资,提高农村女性劳动力素质
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女性的投资力度,大力发展教育,重视农村女性的扫盲工作。提高农村女性的受教育水平。除了在政策制度上有适度的倾斜之外,还可以出面组织协调企业和农村信贷机构,也可以招募有投资意向的社会组织参与,将培训机构引入农村。给女性提供有正对性的技能培训。同时,还可以对那些经济紧张的农村妇女提供风险极小的小额贷款,提高农村女性的就业热情。
在发展多渠道投资的同时,还应当提高农村女性人力资本的利用率。要充分利用农村女性的闲散时间,农村女性除了务农还有大量的闲暇时间,但农村很少提高适当的机会给女性兼职,找成了资源的浪费。为了利用这一部分闲散资源政府可以大力开发民间企业,诸如民间手工艺,民间文艺等。这样可以充分的实现农村女性人力资本的价值,不至于使这些人力资本闲置和浪费。
2.更新观念,保护农村女性人力资本
更新观念首先要从政府做起,必须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立适应时代的新型伦理道德规范,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积极宣传文明进步的妇女观,抵制和消除对妇女的歧视和偏见。在政策和法律的制定方面,要逐步减少和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着力解决工资拖欠、职业安全、同工同酬、社会保障等问题,减少农村进城就业人员在户籍管理、子女就学等方面的困难,积极维护农村进城就业妇女的合法权益。同时,国家应该鼓励和支持通过建立培训学校、成立维权工作站和宣传典型侵权案例等途径,提高农村进城就业妇女的权利意识,增强其依法维权能力。
3.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劳动就业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和针对农村女性的法律援助体系
政府可以建立旨在指导农村女性外出就业的中介机构,帮租期收集和沟通各地的女性劳动力需求和供应的信息,有组织地协调和农村女性劳动力的输出。逐步建立起完善的农村女性进城就业的服务体系,包括建立覆盖乡镇、联通城市的农村劳动力信息互联网。建立专门针对外出务工农村女性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必要的时候,政府可以购买就业岗位,安置农村具有潜力的限制劳动力。对外出务工的农村女性的学龄子女提供受教育场所,减轻外出女性的经济成本。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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