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宁 罗书宏
2009年3月18日下午,距离最后期限还差半个月,中国商务部发布公告称,可口可乐并购汇源未通过反垄断调查。因为收购会影响或限制竞争,不利于中国果汁行业的健康发展。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收购以及收购被否决本身,都引起国内外和业内外的极大关注。不仅在于它创造了迄今外资在华最大的收购案的记录,也在于它是《反垄断法》实施之后首个由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否决的一起收购案,更在于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大背景下,这次并购案被否决将向国际社会传递哪些信号?会产生哪些影响?
此次并购案也引起国外媒体广泛关注。法新社3月18日在发出的新闻中认为,“这笔高达24亿美元的迄今为止中国最大的一笔外资收购案被看成是中国如何应用其新实施的《反垄断法》的一次考验。”
而围绕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所引发的各利益方的种种吊诡,以及国际社会的种种猜疑,也让我们有理由相信,质疑谁否决了汇源并购案,进而重新认识法律、民粹、外资和民族企业的纠缠勾联,不再是一个伪命题。
被关注的判例
这场并购事件,被无数公众视为中国反垄断法的第一场大考。
据商务部介绍,自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商务部共受理了40起反垄断审查申请,目前通过24起,其中一起为有条件通过,即英博收购安海斯案。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是第一起没有通过审查的案例。
商务部的艰难抉择
根据中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境内企业,涉及国家安全的,除进行经营者集中审查外,还应进行国家安全审查。此前,许多中资企业收购美国企业,曾领教过美国安全审查的厉害,如华为收购3COM、中海油收购优尼科,便因未能通过美国方面的国家安全审查,被拒之门外。此次中美企业角色互换,中国会如何处理?如何处理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实际上是在经济与政治上的一次平衡,需要有政治智慧。
对于这起收购案的审查过程,商务部介绍:2008年9月18日,商务部收到可口可乐公司收购中国汇源公司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申报材料。经申报方补充,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要求,11月20日商务部对此项集中予以立案审查,12月20日决定在初步审查基础上实施进一步审查。
商务部的审查涉及六项审查内容。包括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经营者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以及汇源品牌对果汁饮料市场竞争产生的影响。
商务部表示,在审查的同时,也通过书面征求意见、论证会、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调查、委托调查以及约谈当事人等方式,先后征求了相关政府部门、相关行业协会、果汁饮料企业、上游果汁浓缩汁供应商、下游果汁饮料销售商、集中交易双方等多方面意见。
商务部具体阐述了未通过审查的三个原因:第一,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有能力把其在碳酸饮料行业的支配地位传导到果汁行业。第二,如果收购成功,可口可乐对果汁市场的控制力会明显增强,使其它企业没有能力再进入这个市场。第三,如果收购成功,会挤压国内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抑制国内其它企业参与果汁市场的竞争。
商务部称,为了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商务部与可口可乐公司就附加限制性条件进行了商谈,要求申报方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可口可乐公司对商务部提出的问题表述了自己的意见,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及其修改方案。经过评估,商务部认为修改方案仍不能有效减少此项集中对竞争产生的不利影响。
据此,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商务部做出禁止此项集中的决定。
被重视的裁决风向
对商务部的裁决以及随后发表的相关阐述,分析人士指出,这表明中国政府做出的决定是紧紧围绕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以《反垄断法》的标尺进行衡量界定的。这当然既能体现市场与法治理性,也利于展示国家与民族的气度。
因此,可以说,现在中国《反垄断法》第一场大考有了答案,它实际上也就庄严宣布,对跨国公司来说,中国的《反垄断法》并不是花架子。这样一来,《反垄断法》也就真正进入了国内外公司的视野。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3月18日表示,商务部会否决可口可乐收购汇源一案,这个结果其实很明确,但之前有太多人出于太多目的发出太多声音,把这件收购案跟中国是否坚持市场开放、是否要搞贸易保护主义联系到一起,这里面有人蓄意把水搅浑好浑水摸鱼,有些人是糊涂跟风。所以,中国需要在此收购案结果公布后做好对国内外的解释工作,告诉市场,这并非意味着中国对符合条件的外资收购关闭大门,并非中国要在外商投资方面搞贸易保护主义。在反垄断方面,中国对各国企业一视同仁。
梅新育称,汇源收购案被否决表明中国具体法规的健全。对于可口可乐是否会曲线收购汇源的问题,他表示,按目前可口可乐送报给商务部的方案,是绝对不可能再通过的,除非可口可乐改变收购方案再次报批。梅新育指出,他个人从一开始就反对这起并购,因此商务部的这个决定其实对商务部来说是件好事,有利于商务部的公众形象。
去年9月,梅新育就曾撰文指出:“即使这起并购案件最终能够通过政府部门审批,它也是不符合我们期望的。”
商务部研究院研究员王志乐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收购案被否决更大程度上还是从反垄断的角度进行的一次技术层面的操作,并不涉及贸易保护或是限制利用外资的问题。从商务部上报、立案的案例数量来看,仅一例否决的案例并不能说明释放出了不利于引进和利用外资的信号。相反,对于中国政府而言,第一次依法做出反垄断的否定裁决,对于合理健康的利用外资,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是值得赞赏的。
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中国投资协会副会长张汉亚则对媒体表示,这标志着中国反垄断法已经开始发挥作用,对未来关键性行业的并购约束开始加大。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反垄断法》立法起草小组专家成员王晓晔认为,商务部作出这一决定不是为了保护民族品牌,而是为了保护市场竞争。她说,可口可乐无疑是碳酸饮料的老大,而且已经进入到果汁领域,如果收购汇源,可能采取捆绑销售等方式,势必会影响到市场竞争。她说,商务部作出这一决定正是为了保持市场公平竞争的态势。
王晓晔认为,即使从民族主义角度出发,保护民族品牌的发展也无可厚非,澳大利亚政府就曾阻止过可口可乐收购其某民族品牌,以保护国内市场有序竞争。
新闻链接中国商务部的裁决公告(2009年3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收到美国可口可乐公司(简称可口可乐公司)与中国汇源果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