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苞是东汉末年的辽西太守。就职的第二年,派人把母亲和妻儿接到任上来。路过柳城(在今天的朝阳县),遇上鲜卑人入塞钞掠,赵苞的母亲和妻儿被劫。鲜卑人便把她们当作人质,来进攻郡城。赵苞率兵接战,鲜卑人把他的母亲推到阵前。——这时。赵苞该怎么办?
在古代,一方面,君主的统治是仿照父权建立起来的,把父权否认光了。君权何所依傍?另一方面,个人生活,家庭关系,都是如此强大的事实,怎能视而不见?所以赵苞的处境。依然没有一种两全的出路。刘邦说“幸分我一杯羹”。在汉代给吹捧为“不以父命废王命”。但刘邦是皇帝,赵苞不是,怎么敢那么说?
宋代的哲学家程颐,给赵苞出了个主意,说他可以先辞掉辽西太守,再以私人身份去鲜卑人那里赎回母亲。这个主意在实际中全不可行,而且也没有触到问题的实质。——不妨看另一个更鲜明的命题:假设君王与父亲都得了一种重病,而只有一丸药,只能救一人,那么,该救谁呢?
这个问题是曹丕提出来的。程颐肯定知道这个命题,但没有回答过。
忠孝冲突,揪扯了好几千年。孝,以及与之对应的宗法结构,是古代唯一能平衡中央集权的东西,但当君权越来越强大。“忠”越来越被强调时,与之颉颃的“孝”,也越来越添进些可怕的内容,——割大腿肉束给父母治病,这样的人。到唐代已至少有三十多位,到后世则更有刺心截肠、别肝抠眼等等,十分恐怖。为什么会走到这样的极端?
也许问题不在于“忠”“孝”这些范畴本身,而在于缺少一种普遍的正义现,高于具体人际关系的价值。前面我只说“家圆”、“忠孝”、“君父”,一直不曾说“公私”,就是因为古代几乎没有我们今天愿意称之为“公”的结构。家也是私。国也是私,——是的,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统治者的私有之物(在这个意义上,古代的皇帝都是僭主)。我们可以说“古代社会”,但得意识到那种“社会”并无清楚的边际,也无自己的价值体系。那种社会没有管理,像个战场,任由强者逐鹿,也任由“忠”“孝”之类的狭念像野兽一样不受羁束地驰骋冲突。
最后,赵苞选择了忠。他的母亲被杀。下葬后,赵苞也呕血而死。他实在是没有别的出路。
(选自《中国好人:刀尔登读史》/刀尔登著/山西人民出版社/2009年1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