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会江
中药附子属乌头碱类药物,由于具有较强的镇痛作用,人们广泛用于治疗关节炎、腰腿痛等疾病。乌头碱具有较强的毒性,内服不慎可引起中毒,故中毒事件时有发生。2000年5月至2008年11月我部共接诊急性附子中毒16例,经救治取得较满意的效果,现将有关资料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男9例,女7例,年龄30~73岁,平均(45±11)岁。所有患者均有明确的服用附子药史,用量40~90 g。中毒至就诊时间:20 min~11 h。
1.2 临床表现 所有患者均有不同程度的头晕、乏力、口、舌及肢体麻木、恶心、呕吐、心悸、胸闷等症状,伴呼吸困难9例,休克1例。呕吐频繁,初为胃内容物,继为黄绿色胆汁。
1.3 心电图示 室上性期前收缩12例、室性期前收缩14例,伴有多源性期前收缩、阵发性室性心动过速、窦性心动过缓、二度房室传导阻滞等2种或2种以上心律失常并存。
1.4 治疗方法 所有患者均给予1:5000高锰酸钾溶液洗胃,硫酸镁导泻,予吸氧并心电监护,对低血压或休克者给予多巴胺维持血压,开通静脉输入大剂量葡萄糖及氯化钠溶液,同时适当补充钾及镁盐;用抗心率失常药物治疗:室上性心率失常、窦性心动过缓者给予阿托品1 mg皮下注射,1次/10 min~1 h,直至心律失常纠正。严重室性心律失常,酌情给予利多卡因50~100 mg静脉滴注,然后再用利多卡因500 mg缓慢静脉滴注,维持至心律正常后逐渐停药。
2 结果
16例患者经治疗1~12 h后,大部分心律恢复正常,中毒症状消失。 2 d后所有患者均痊愈。
3 讨论
导致附子中毒的原因颇多,有误服或服用剂量过大,炮制方法不当,如煎煮时间过短及机体对药物敏感性等多方面因素所致。因此,凡附子作汤剂内服,必须煎至口尝无麻感为度,以免中毒。乌头碱内服0.2 mg即可中毒,口服3~4 mg即可致死[1]。川乌、草乌毒性较大,附子毒性较小。一般中毒剂量:川乌、草乌为5~18 g,附子30~60 g。乌头碱中毒主要引起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呼吸系统和消化系统等症状体征的改变,其中以血管系统的症状最为严重,常危及生命。在神经方面,首先是先兴奋后麻痹感觉神经和中枢神经;其次是先兴奋后麻痹胆碱能神经和呼吸中枢;最后则由于呼吸麻痹中枢抑制而死亡。在心脏方面,由于乌头碱强烈兴奋迷走神经,引起窦房结抑制,使心肌内异位节律点兴奋性增强,产生各种心律失常,以室性心律失常最常见,其次为窦性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等。乌头碱可抑制血管运动中枢,使血压下降,甚至抽搐、昏迷等。
附子等乌头碱类药物中毒后,除常见催吐、洗胃、补液、利尿排毒及大剂量维生素C静脉滴注外,首选阿托品肌内注射或静脉注射,以解除迷走神经对心脏的抑制作用,提高窦房结自律性,加快房室传导,从而抑制异位起搏点,恢复窦性心律[2]。阿托品是循环呼吸中枢兴奋剂,能增加冠状动脉循环,改善心肌缺血,扩张末梢血管,减少外围阻力,增加心输出量。对于心动过缓、房室传导阻滞及血压下降者有明显效果。阿托品用量则根据病情灵活掌握,以能控制心律失常为度。
加强循环系统的管理。乌头碱可致严重的心律失常,重者导致心功能不全,甚至发生阿斯综合征。因此,加强循环系统的对症、支持等治疗是能否抢救成功的关键。我们认为,对窦性心动过缓、室上性心律失常选用阿托品1 mg皮下注射,1次/10 min~1 h;重者可给予利多卡因50~100 mg静脉注射。经治疗后心律失常仍不能纠正者,可给予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对血压下降者给予升压药;对心功能不全者应及时纠正。
加强呼吸系统管理 对于呼吸抑制者,可给予尼可刹米、洛贝林等呼吸兴奋剂;对效果不佳者,应及时给予气管插管,必要时气管切开。
总之,乌头碱中毒的救治是综合性的,在清除毒物、加强循环与呼吸的管理等各个环节上均须认真对待,任何一环出现差错都会导致救治失败,或失去救治意义。
参考文献
[1] 李云霞,顾风云.急性乌头碱中毒2例.中国中西医结合急救杂志,1 995,2(1):30.
[2] 朱子扬,龚兆庆.中毒急救手册.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