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

2009-07-02 05:19张家如
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29期
关键词:完善可持续发展发展

张家如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自启动以来,较为有效地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得到有效缓解,对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農村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不容忽视的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不少问题,还有待解决。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完善;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F32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9-0036-02

农村合作医疗有助于防止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利于改善农村医疗卫生环境,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制度,但在运行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及时加以解决,需要采取相应的改革措施。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

(一)农民缺乏互助共济意识

农民的参与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顺利运行的关键。但从目前部分试点情况来看,农民的参合率还是不高,究竟原因何在呢?关键在于一部分农民在观念上还不认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还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得病,交钱也是给别人花,所以即使有钱,也不参加合作医疗。还有在参保第一年度已经得到补偿,第二年却不续保。这种互助共济意识的缺乏,将直接影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可持续发展。

(二)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不强

近几年来,我国虽然对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进行了改造,但乡镇医疗机构设施简陋、卫生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医护人才缺乏和服务能力差的问题依然存在,与参合农民就医的需求有着明显的差距,很难满足农民的医疗需求,致使农民选择到城里医疗机构就医,增加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更会造成乡镇卫生院的恶性循环,实在令人担忧。

(三)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加大了基金潜在的支付风险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农村的青壮年富余劳动力外出打工,留在农村的人口大部分是老弱病残者。这些人群的慢性病的患病率较高,他们愿意选择参加合作医疗。即使采用以家庭为单位参保,这种现象也很难改变,加重了合作医疗资金潜在的支付风险。另外,目前各地试点中对待外出人员的政策是在家参保,在外患病回来报销。而外出务工人员在外的疾病风险会不同于在家务农,也许会增加合作医疗的道德风险。

二、推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和可持续发展的几点对策

在当前的形势下,要实施、推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能持续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合自觉性

正确引导农民自愿出资参加合作医疗是推行合作医疗的基础工作。对于宣传工作不能只做表面上,要切实考虑到农民对信息的接受途径与方式。宣传是要以简单易懂的语言将合作医疗制度的有关政策向群众讲解清楚,尤其要将报销的比例、报销程序、可报销的医疗费用项目、个人账户的使用等讲清楚,解除农村群众疑虑;要使广大农民了解发生在周围的因病致残和参加合作医疗的重大意义,使合作医疗制度深入人心,不断被群众所理解和接受,形成自觉参加合作医疗的行为;要进行必要的行政动员,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增加健康投入,让群众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认识到参合不应一味地追求眼前利益,而应以长远利益和社会利益为重,暂时的“不受益”意味着长远的最大的受益,要动员群众不断强化风险共担意识。

(二)提升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改善农民就医条件

1.要合理设置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其自身建设。要引入竞争机制,及时撤销医疗条件差、技术水平低、群众反映强烈的乡镇医疗点,建议将综合条件好的集体所有制医院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畴;加强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增加农村卫生投入,更新和配置各种检查设备及治疗仪器等,改善住院条件;同时,加强医务人员的在职培训和进修学习,制定优惠政策招聘人才,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解决乡镇卫生院人才危机;提高技术水平改善医德医风,让病人住得下,花钱少,治得好,从而改变“大病出城,小病在村”的局面,解决乡镇卫生院的“真空”问题,使群众无需出乡镇就能在卫生院诊断、治疗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方便群众,满足他们的治病需求。

2.要加快乡镇卫生院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建设,尽早安装好相关软件,并尽可能简化报销程序,提高群众药费报销时效,解除群众顾虑。

3.要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将农村合作医疗的医药用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完善药品购销制度,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成本,让利于民,受惠于民,同时发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物价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药品质量,规范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实现城乡药品“同质同价”;实行由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农民代表共同参与管理的新局面,让参与新型合作医疗的农民群众对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拥有充分的监督管理权,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

4.要强化监管力度。卫生局要履行监督主管职能,建立管理精细、操作性强、惩处严格的制度体系;努力调动农民的维权意识,建立健全咨询、投诉和举报制度,开辟群众参与监督的各种渠道,引导鼓励他们支持合作医疗管理制度的完善。

5.推进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农村卫生网络的整体功能。要结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尽快修复并完善农村三级医疗服务体系,落实人员、设备和信息网络系统,增强农村健康保障能力。可以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和深化农村卫生改革为切入点,实行“政府推动,资源整合,三级联网,一体运作”,实行乡村卫生室归口乡镇卫生院“六统一”管理:机构统一设置、人员统一调配、药品统一调拨、财务统一监管、业绩统一考核、制度统一执行,不断提高农村卫生服务能力,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打造便捷高效的服务载体。

6.加强管理,控制医疗服务费用。要坚持费用控制原则,防止实行医疗保障给农民带来的利益被医疗费用的上涨所吞食。一要规范医疗行为,控制目录外用药。要公布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还可向农民印发用药目录明白表。二要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畅销机制。可实行“五查五核实”:查病人,核实是否“冒牌”;查病情,核实是否符合补偿规定;查病历,核实是否对症;查处方,核实用药是否规范;查清单,核实是否符合标准。三要强化药品管理,降低药品成本。四要引入竞争机制,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动态管理,一年进行一次考核和确认。五要完善相关政策,合理分流病人。六要加强评估检查,实施科学指导。

(三)完善制度,扩大合作医疗覆盖范围

近年来,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在现行的体制下,这部分人也应该作为农村医疗保证制度的保障对象看待。因为城市的社会保障体制基本是将他们排除在外的,而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又是最需要社会保障的群体,在这样的制度下,农村务工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应该回归到农村来解决。这部分人相对于其他农民来说觉悟相对较高,收入水平也比较高,他们能真切体会到社会保障体系对自身的重要性,所以在参合时会具有更高的积极性。

(四)建立机构,规范管理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要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章可循,必须实施制度化管理,包括登记注册制度、就诊制度、报销制度、价格公示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慢性病诊治规定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作应坚持收钱方、管钱方、使用方三者相分离的机制,收钱方是由乡村干部代收,管钱方是由财政局在招标银行设立社保专户进行专款管理,合管办负责合作医疗的使用和补偿,提高合作医疗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规范化管理。可以说这些规章制度的实施和监督机制的运行是贯彻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证。

总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致力于提高农民健康保健的“民心工程”,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使之更健康的发展,真正提高农村的医疗保健水平,使社会全面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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