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判决书掩盖的真实故事/清代官司场的陋规/文学大师的国籍之争趣闻

2009-07-01 05:13
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 2009年3期
关键词:钱粮衙门巡抚

一份判决书掩盖的

真实故事

2006年3月,作家赵树理百年诞辰之际,《大众收藏报》举办收藏品拍卖。在征集的拍品中,发现了一张山西省左权县政府刑庭,于民国32年(1943年)6月5日签发的刑事判决书。经鉴定,这张泛黄的纸片,竟是著名作家赵树理创作的小说《小二黑结婚》中的小二黑原型岳冬至的真实案例判决书。

在小说《小二黑结婚》里,进步青年小二黑、小芹与落后父母二诸葛、三仙姑在婚嫁问题上发生矛盾,最后在边区政府做主下,两个落后人物最终醒悟,一对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故事的真实原型,却是一个让人叹惋的悲剧!

玉茭地里的恋情

1943年4月20日,晋冀鲁豫边区晋东南的辽县(1942年改称左权县,下同)横岭上村民革室里,5名年轻的村干部在开会。

从当夜会议议程中可看出:25岁的村抗日救国联合会主席石羊锁,在布置了反扫荡工作,安排了春耕事宜之后,话锋一转,借“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的“不调戏妇女”一项,委婉地对在场的民兵队长岳冬至提出了批评,督促这个20岁的小伙子把精力放在工作上,少做些违法乱纪的事。村里人都知道,他指的是岳与村妇女主任智英贤之间不寻常的恋爱关系。

“人长得好,长脸,身高不赖,眼睛不小,大粗辫子一直垂到腰”。65年后,对于故事女主角智英贤的美貌,79岁的村民康双全记得很清楚。更加让村里的老人们印象深刻的,是她的新思想,“活泼开放,胆子大”。

像那个时代的很多人一样,青春妙龄的岳冬至和智英贤,在十二三岁时就被父母订了亲。岳冬至的未婚妻是他爹给订的一个童养媳,智英贤则被以200块大洋许给了老家河北武安县一个四五十岁的富商。

说不清什么时候,这对各有“家室”的年轻人开始恋爱了。女方父亲智老成对岳开始有些骂骂咧咧,女方的两个哥哥智恩元和智魁元也颇多牢骚。但智家父兄的不满没能阻止这段恋情越出轨道,有人已经在村子的玉茭地里发现两人在“那个啥”了。

扑朔迷离的案情

在这个会议之后,岳冬至一夜未归。次日清晨,他的三哥起早喂牛,发现弟弟双膝跪地,脖子上吊着一根绳子,绳子的另一头系在牛棚门的顶上。而牛棚的门不到一人高,根本不可能吊死人。

辽县公安局尸检发现,尸体的“嘴唇微开,牙关紧咬,颈部索沟无充血现象”——这显然不是自缢该有的迹象;而脊背、屁股和两腰肾囊上的黑青伤痕,则让自杀的说法更加站不住脚。

作为最后见过死者的人,当晚参会的其余4名村干部,被带到了当时县政府所在地黄漳村的公安局看守所。之后又随着县政府的转移,被关押在邻近的武乡县一处煤窑的竖井中。

村里的文化人曹旺生从2003年开始,曾遍访村里的老人和案件当事人,写下了数千言的调查文字。据老人们讲述,4名村干部被认为是嫌疑人,还有一个背景,其中的3位未婚村干部与智英贤有着微妙的情感关系:无论年纪还是相貌都与岳冬至相仿的村青年部长史虎山,和岳冬至一起追求智英贤,举棋不定的智英贤则同时与两位年轻人交往。而同样未婚的村长石献瑛和王天保,也对智英贤有好感。

史虎山,这个在老人们眼里“说话和气、处事稳重、不计较”的人,虽然与智英贤的关系仅仅是发乎情止乎礼,但作为死者的情敌,他自然而然成为嫌疑最大的人。

这宗命案的判决书称:“史虎山踢死岳冬至,因其尚未成年,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剥夺公权五年。王天保殴伤岳冬至身体,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剥夺公权一年六个月。石献瑛、石羊锁滥用职权,命令史虎山、王天保殴打岳冬至,各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剥夺公权一年。岳冬至死后所用棺材一百六十元、葬埋时食用小米六十三斤、炒面四十五斤由史虎山、王天保、石献瑛、石羊锁共同负担。”

作家一丁编写的《太行根据地文化》中,记载了一段关于赵树理和《小二黑结婚》的故事,与判决书上的情节大致相似——

“1943年春天,赵树理在山西省左权县进行调研……案情真相大白,一直参与调查的赵树理却感慨良多。赵树理认为这不是一般的情杀,而是反映了新旧两种势力的斗争。于是他以这件案子为基础,把悲剧改为大团圆式的喜剧。”

然而,村里对命案的凶手却另有说法。2005年9月,石羊锁向曹旺生回忆道:在竖井里的几个月,对于4名村干部来说,可谓煎熬。他们从竖井里出来时,头发长得像个道士一样,浑身虱子,由于井下潮湿,几个人身上都生满了疥疮。

如果没人出来认罪,大家恐怕很难脱身。经过一番思量,4名村干部在井下议定,让嫌疑最大的史虎山虚报年龄,以17岁的年龄顶罪——这样起码不致被枪毙,而作为对史虎山义气的回报,其余3人承诺将承担起他养家的重担。

村民们认为史虎山无辜的证据,来源于案发当事人多年后的讲述。石献瑛曾对曹旺生透露,案发当晚,史虎山其实一直呆在家里。而石起元也曾问过父亲石羊锁关于该夜散会后岳冬至的去向,得到的答案是,岳又跑到智英贤家去了。于是,怀疑的矛头便指向了智英贤的两个哥哥,他们推测,岳应该是在从智家回自己家的路上被智家兄弟无意间打死了。被村里人认为是疑凶的智家兄弟中的智魁元,差一点受到公安人员和赵树理的调查,但他当年参加中央军走了,差不多3年后才回来,此事也就不了了之。

被改变的命运

几位案件当事人在此后的人生中都背着沉重的包袱:疾病缠身的史虎山在出狱当年就去世了。智英贤在案发当年就被父兄送回了河北武安老家,但此事在老家传开后,她没能嫁给与其订婚的富商,而是远嫁并终老于黑龙江。智的母亲,因为羞愤难当及思念女儿,在一棵核桃树上上吊死了。而与岳冬至订亲的那位童养媳,则在岳死后嫁到了上百里地外的旗枝村。终生惊恐的石羊锁,每每提及此事都浑身发抖,噤若寒蝉。曹旺生曾多次向他询问当时的一些细节,都遭拒绝,最后还是在其去世的15天前才终于将往事和盘托出。

摘编自《文摘报》2009年1月15日转张鹭 文

清代官场的陋规

清代的皇帝,膳食费按规定是每天50两银子。按米价折算,在18世纪中叶的乾隆年代相当于现在的一二万元人民币。一个人一天吃一二万元钱的东西,一年吃掉好几百万元,他到底吃了什么东西?什么东西这么贵?

一、皇上都被“潜规则”

乾隆年代北京的饭店,七八个人吃一桌不错的饭菜,不过是二三两银子,50两银子可以吃上一二十桌了。

在上海,近一个世纪之后的同治年间,一位知县在账簿里记录当时上海县衙办酒席的花费,其标准是这样的:最讲究的两红两白整烧烤席,需要花12000文钱;差一点的燕菜席要花5600文,鱼翅席花4200文,海参席花2400文,最差的供勤杂人员吃的便席是1 200文或1 000文。当时的米价是20文一斤。这样算下来,两红两白整烧烤席相当于当时600斤米的钱,按现在的钱算,大约是1400元钱(当时的斤值现在590克,现在的一斤米按2元钱算)。如果按购买力计算,600斤米在乾隆时期大约值5两银子。这么看来,乾隆一天的膳食费50两银子在民间即使吃最好的两红两白整烧烤席也可以吃10桌,吃差一点的鱼翅席可以吃30桌、海参席可以吃50桌。

如果是平常居家过日子,那个时代的一个五口之家一年的花费大概是30来两银子。由此可见,皇上一天吃饭就花掉了老百姓两个家庭一年的花费,那的确是够奢侈的了。

那么,皇上到底吃了什么东西?什么东西值得花那么多银子?所谓山珍海味,也不过是上海县衙的两红两白整烧烤席上的东西,这东西好像不值那么多钱啊?哪怕我们绞尽脑汁,恐怕也想象不出来皇上到底吃了些什么东西。好在清代皇帝的膳食是有档案记录的,而且还有很多留下来。乾隆十二年(1747)十月初一日,乾隆在重华宫东暖阁进晚膳,其菜单是这样的:

燕窝鸡丝香菇丝火熏丝白菜丝镶平安果一品、续八仙(燕窝鸭子火熏片脘子白菜鸡翅肚子香菇)一品、肥鸡白菜一品、肫吊子一品、苏脍一品、烂鸭子一品、野鸡丝酸菜丝一品、芽韭抄鹿脯丝一品、烧鹿肉锅塌鸡丝晾羊肉攒盘一品、祭祀猪羊肉一品、糗饵粉糍一品、象眼棋饼小馒首一品、折叠奶皮一品、胯祭神糕一品、酥油豆麦一品、蜂蜜一品、拉拉一品、小菜一品、南小菜一品、菠菜一品、桂花萝卜一品、粳米膳进一碗、羊肉卧蛋粉汤一品、萝卜汤一品、野鸡汤一品。

在这份膳单中,各式菜、汤共二十余品。皇上为了这顿饭,花了20两银子。从菜单上我们可以看到,并没有多少特别贵重的东西,鹿肉之类可能还是皇上自家的园子里养的,想必不需要花钱去买。而厨师(御厨)、服务员(太监)等还都是皇上另外花钱雇佣的,厨房(御膳房)、餐具等也都是皇上另外掏钱。相比于下馆子,皇上为了一顿饭,几乎是多次付费。皇上每天50两银子的膳食费其实只是用于购买一些普通的原材料——诸如鸡、鸭、白菜、菠菜、萝卜、酸菜、香菇、粳米之类的东西,而这些根本不值什么钱的东西居然花掉了皇上50两银子。那么,这些钱到底是怎么花的?又为什么会这么贵呢?

皇上的膳食有物料份例,即采购指标,比如每天要羊2只、鸡5只、鸭3只,白菜、菠菜、香菜、芹菜、韭菜等共19斤,大萝卜、水萝卜、胡萝卜共16个,等等,估计50两银子的指标就花在这些物料上了。但是这些物料是否值50两银子,那就是另外的事了。负责皇上膳食的内务府是怎么给皇上算采购的账的,有一个皇上吃鸡蛋的著名例子可以参考。据说有一天早朝完毕乾隆随口问了大臣汪由敦一句:“你天还没亮就赶着上朝,在家里吃过早点没有?”汪由敦回答说吃过。皇上问他吃了什么。汪由敦回答说:“我家里穷,每天早餐只吃四个鸡蛋。”乾隆听了大吃一惊说:“鸡蛋一个需要十两银子呢,四个就是四十两银子,我都不敢这么随便吃,你一顿早餐就吃四个鸡蛋,还敢说自己穷?”汪由敦当然知道是怎么回事,只好应付说:“外面市上卖的鸡蛋都是破了壳的,是不能给皇上吃的,所以比较便宜,我买的就是这种鸡蛋,一个只要几文钱。”(李岳瑞《春冰室野乘》卷上)

如果说皇上每天50两银子的膳食费是他作为国家元首的法定福利的话,那么我们可以看到皇上的法定福利受到严重的侵害,其严重程度,甚至使法定福利缩水到了原来的几千分之一。当然,上述例子中一个鸡蛋十两银子的话是未必可信的,因为皇上的早餐是20两银子,他总不能一顿早餐只吃2个鸡蛋,内务府自然也没有让皇上一顿早餐只吃2个鸡蛋的胆子。但是,可以肯定的是,皇上自己也遭遇“潜规则”,当了一回大大的冤大头。那么,是不是可以说这是因为皇上不知道市面上鸡蛋的价格才被蒙蔽的,如果皇上知道了市面价格,内务府就不敢骗皇上了呢?

乾隆的孙子道光皇帝在清代是以节俭出名的。据说有一天他忽然想吃一碗片儿汤(面食),让御膳房给他做。第二天,内务府给他递上一份报告,请示建一个厨房;专门给他做片儿汤,为此需要拨专款:建厨房要几万两银子,以后每年的经费是几千两。道光说:“前门外的那家饭店做这个最拿手,一碗不过40文钱,让人去买就行了,建厨房干什么?”过了半天,内务府答复说:“前门那家饭馆几年前就关闭了。”道光没有办法,只好叹气。(《春冰室野乘》卷上)由此看来,皇上并不是不知道一碗片儿汤值多少钱,而是他知道了也没有办法,他吃不到那么便宜的片儿汤。皇上虽然权力无限,其实也不是什么事都能完全由他说了算,明知自己被“潜规则”都没有办法。

所谓“潜规则”,在明清时代有一个专门的名词,叫做“陋规”。“陋规”的“规”字可以有不同的解释。如果解作“规则”,那么“陋规”就是鄙陋的规则、上不得台面的规矩,也就是“潜规则”,这正是吴思“潜规则”一词创意的渊源。不过,在明清人的眼里,和他们平时用词的习惯,“陋规”通常不是指“潜规则”,而是指“规礼”、“杂费”,就是与国家正式税收相区别的那些送礼、乱收费等名目。

18世纪一位山东省“一把手”曾经总结说:“总之,有一衙门即有一衙门之规礼,有一规礼即有一规礼之杂费。”(雍正二年五月二十五日山东巡抚陈世倌奏折)他说的“规礼”、“杂费”都是陋规,只是送的对象不同:“规礼”是送给各级衙门主要官员的礼银,“杂费”则是给各衙门小人物——“自印、烙、斛手,以至承差、皂役、轿夫”的小费。这也就是说,一个衙门,从上到下,从官员到一般的办事人员,都有他们根据各自身份所得的陋规份额。

仔细体会“陋规”的两种含义,可以发现它们其实是有关联的:“潜规则”滋生和存在的目的就是那些“规礼”、“杂费”。因为这些“规礼”、“杂费”是不合国家正式规定的,所以必须以非正式的制度——“潜规则”来加以约定,形成一定的惯例之后,交易双方有了一定的规矩可以遵循,可以降低交易成本,慢慢地就成了规矩——“潜规则”。这样说来,把“陋规”的“规”解释为“规礼”、“杂费”,似乎更能体现佛家“直指人心”的智慧。规则,其实质不就是利益分配机制吗?

那么,在18世纪,这些“规礼”、“杂费”都有哪些具体名目呢?实际上,我们现在无法确知当时所有的陋规名目,好在我们也没有必要全都知道,因为那太繁琐,如果能从大的方面知道一个总体情况也就可以了。

康熙五十六年(1717)十一月十三日,江西巡抚白潢向康熙上了一道奏折,报告他到任后遇到的新问题:巡抚衙门有许多名目的陋规收入,他不知道哪些该收,哪些不该收,所以向皇上报告,请求批示。白潢说这些陋规都是过去就有的规矩,如果收得太多势必造成老百姓负担太重,如果都不收呢又有点近于矫情,而且巡抚衙门的各项费用都还没有着落,自己才智短浅,又不懂得中庸的做人道理,所以不敢冒昧行事,请皇上指点迷津,使自己知道该怎么做。

白潢列举的陋规共有五项,循着这个线索,加上白潢可能未必都向皇上坦白的项目,以及江西省没有而其他省份特有的陋规项目,我们便能够大致了解那个时代的陋规名色和其最终来源。白潢列举的五项陋规如下:

一、节礼银,每年大约50000两,各下级属官所送。

二、漕规礼银,每年4000两,粮道衙门所送。

三、关规礼银,每年2400两,湖口、赣州二关衙门所送。

四、盐规银,每年10000两,盐商所送。

五、钱粮平头银,每年8000两,布政使衙门所送。

总计五项,共74400两。

先说第一项——节礼银。节礼就是逢年过节下级向上司所送的礼物,当时一般送“四节”(旧历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官员生日)。礼物包括银子和实物。在大多数的情况下,送礼不会赤裸裸地送银子,而是与实物一起进呈的,实物当时称为“表礼”或“水礼”。白潢这里只算银子。节礼银一年达到5万两,这是个巨大的数字。当时的米价每石不到1两银子,这样算下来,5万两银子至少值现在的1500万元人民币。一年光是逢年过节就能收到1500万元,听起来非常吓人,但白潢所说的还不是节礼的最高数目。两江总督和广东巡抚,一年四节的“节礼”都有10万两银子。(雍正元年四月二十五日两江总督查弼纳奏折、康熙五十六年三月二十五日广东巡抚法海奏折)江西没有广东富有,巡抚的权力没有总督大,所以江西巡抚的“节礼”也没有两江总督和广东巡抚那么多。不过,江西算是钱粮大省,巡抚的节礼在全国的巡抚衙门中还算是比较高的。其他省份,比如河南4万两,广西比较穷,只有12400两,最穷的贵州只有7000两。(分见雍正元年三月初四日河南巡抚嵇曾筠、康熙六十年五月初二日广西巡抚高其倬、雍正二年五月二十九日贵州巡抚毛文铨的奏折)

节礼银来自省内各级衙门的赠送。各级衙门送巡抚的“节礼”标准是什么样的呢?这一点白潢的奏折没有说,但在广西巡抚高其倬的奏折中却有非常详细的描述。

节礼银的最终源头是州县官员征收地丁钱粮时的附加税费。广西的地丁钱粮要比江西少得多,江西地丁钱粮(农业税)有大约188万两,广西只有不到42万两。(两省地丁钱粮额据道光二十八年冬季版《爵秩全览》)两者相比,广西只有江西的四分之一多一点,这与两省巡抚所得节礼数额的比例相一致。从史料看,各省各级衙门该得多少节礼是有规矩的,其标准是按地丁钱粮的某个比例来确定的,比如江西巡抚和广西巡抚,他们所得的节礼总额大致是地丁钱粮的3%。这就是说,基层官员向老百姓多收的钱粮中大约有3%是以节礼的形式送给巡抚的。当然,各省地丁钱粮总额不一,送给省里“一把手”的节礼与地丁钱粮的比例关系不一定一样。

再说第二项——漕规礼银,简单一点的说法就是漕规,它是在征收漕粮的时候浮收的,其数额显然也与江西漕粮的定额存在比例关系。江西漕粮定额是795063石,也就是大约80万石,而巡抚漕规是4000两,假如漕粮按每石一两银子计算,漕规就是0.5%。这就是说,在征收漕粮的时候地方官员加派收粮,其中有0.5%是专门给巡抚的。大清帝国征收漕粮的省份是8个,所以有漕规的省份也应该是8个。

第三项是关规礼银,简称关规。“关”就是税关,明代称为钞关,设在交通要道,向经过的商贩征收商税,是户部(财政部)和工部(建设部)主管的,重要的税关(也就是税比较多的,比如粤海关)皇帝直接派人(大多是内务府包衣),不太重要的委托地方管理。江西所在税关有两个——湖口(九江)、赣州,两者额定关税大约是24万两,而关规2400两约是其1%,这也就是说,税关官吏在征收关税时在法定税率基础上多收,其中1%是给巡抚的。

税关陋规不仅有“关规”,在上海关还有“科规”。两者的内容没有差别,都是分科挂号、发单、饭食等项。不同的只是收费主体。“关规”是指海关监督派人在商船进出时所收的钱,“科规”是海关经管钱粮的金支科书办收的。(雍正六年一月二十九日苏州巡抚陈时夏奏折)

第四项是盐规,每年10000两,由盐商所送。江西吃的盐来自两淮盐区,盐商从两淮盐运使衙门获得在江西的食盐专卖权之后,在江西销售需要获得地方官员的支持,所以这个钱是由盐商出的。一个省的盐商有个类似现在商会会长的“总商”,给巡抚衙门的钱应该是由“总商”出面呈交的,不过可能不是直接交给巡抚,而是先交给布政司(相当于省政府),然后由布政使转交。这个钱当然也不是“总商”个人出,而是根据每个盐商卖多少“引”(引是食盐专卖许可,因为一引的重量是固定的,所以也成为食盐重量单位)的盐来摊派的。

在康熙、雍正年代各省大员所得的盐规中江西处于中等水平,比江西巡抚多的,比如直隶巡抚是20000两,江苏巡抚是30000多两,四川巡抚是10400两,最多的是云南巡抚,盐规有52000两。

第五项是钱粮平头银,简称平规.它来自“平余”(或称“余平”),也称“平头”。所谓“平余”,就是地方官员向上级衙门解送税银时,上级衙门以银子成色不足为理由,要求多交一部分以备重新熔铸时的损耗。久而久之成为一种规矩,不管解送的银子成色如何,都按一定比例附送,就成为上级衙门的一种收入。当时户部(财政部)的标准是每千两多交25两,那么地方上自然不止这个数,省里肯定要多收,其中25两送户部,多下来的给自己。每个衙门多收了“平余”,但实际上没有多少用于重铸时的损耗,多出来的部分就成为“小金库”,一小部分可能用于办公经费,一大部分就私分了,这种做法成为惯例之后,这些钱就叫“平规”。上级衙门在支放钱粮时也不给足数,总是按比例扣留一部分,叫做“平头”,其实也是“平规”。江西巡抚衙门的平规是每年8000两,由布政司衙门送,它是江西省内各州县解送钱粮时提供的,布政司衙门除了自己留用的部分,还要给上司——江西巡抚和两江总督——巡抚是8000两,两江总督是4000两,这不是说总督比巡抚少,而是两江总督管着四个布政司衙门(除了江西之外还有江宁、江苏、安徽三个布政司),一个4000两,四个就是16000两。(雍正元年四月二十五日两江总督查弼纳奏折)

白潢在报告中提到了五种陋规——节礼银、漕规、关规、盐规、平规,这在省级大员所享受的陋规里面已经比较齐全了。另外还有人提到驿道规,那是主管驿站钱粮报销时扣留下来的钱,比如山东巡抚4000两、四川巡抚6000两,贵州巡抚2000两。巡抚是省里的“一把手”,全省官员都是下属,所以省内官员多收钱粮都有他的份额。其他官员,根据自己的权力范围,享有条条块块之内的陋规。这些陋规各省由于情况不一,所以有没有征收、征收数量多少不太一样,漕规是只有8个征收漕粮的省份才有的,有些省份则有一些特殊的项目,比如“茶规”、“香规”、“土规”、“斗费”等等。

陋规的这种无处不在的强大力量,具体来说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办事环节,只要有事情要办,就有陋规;二是享受主体,只要手上有权力,就能够在陋规体制中享有好处。

至于谁是陋规体制的受害者,那自然是没有权力的人,也就是底层的老百姓。

摘编自《畅销书摘》2009年第2期《明清官场的陋规名目》洪振快 文

文学大师的国籍之争趣闻

大作家的国籍认同问题并不鲜见,有些还很有些有趣的故事:

萧伯纳,一生大部分时间在英国生活,却被视作爱尔兰文豪。

汤姆·斯托帕,出生于捷克斯洛伐克,却多被接受为英国剧作家。

契诃夫,是公认的俄国文学大师,但他出生的克里米亚现属乌克兰。不久前,因为年久失修,契诃夫在克里米亚半岛上的老别墅垮了,俄乌两国便为谁来支付修房费用而争执不下。尽管别墅很有文物价值--契诃夫曾在此写出《三姐妹》和《樱桃园》,两国还是要吵架。一方说,我们怎么能拿自己的钱,给外国人(尤其是俄国人)修房子;另一方说,房子在你们国家,凭什么让我们修。

果戈理,用俄语写作的乌克兰裔,作品也多带有乌克兰背景。俄乌之间,围绕果戈理的战火绵延,从两国的学术期刊一路烧到网上百科全书Wikipedia。

布尔加科夫,1891年生于基辅——今日乌克兰的首都,却是俄罗斯裔,终生用俄语写作,包括他最伟大的小说之一《大师和玛格丽特》。21岁时,布尔加科夫去了莫斯科,1940年在那里去世。不久前俄罗斯举办的一次公众调查显示,布尔加科夫在该国历史上最伟大作家序列中排名第二;而乌克兰的一次类似调查,也将他公推为本国第三大剧作家。

摘编自《中华读书报》2008年12月24日《布尔加科夫是哪国人?》康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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