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水涌
在我的记忆中,童年连接着“油坊埕”、马巷书院和六路口三个空间,这三个地方流淌着我生命最欢快自由的时光。
我出生在闽南古镇马巷,我家从祖父开始便开始经营榨油厂,用家乡的说法是“开油坊”的。老家门口辟了一块很大的晒花生用的广场,左邻右舍称它“油坊埕”。我们家族中年龄与我相差一两岁的孩子有近20个,每天下午放学后,在学校关了一天的兄弟姐妹们把书包往床上桌上一甩,就奔到屋外的“油坊场”上,一、二十位的孩子一汇合,就组成了一支颇具规模的玩耍队伍。那时虽没有电视看,没有电子游戏打,但屋外的世界很热闹,在天空与大地之间,孩子们可以尽情地嬉戏游乐。我们玩“钉”陀螺、撞壁线、过五关、跳“状元”,还有打野战、斗蟋蟀等等,名堂很多,玩法各一,时令有别,男女有分。在闽南,男孩子很早就有了男子汉意识,早早就不跟女孩子“过家家”了,也不玩女孩子们玩的踢毽子、跳绳之类的运动,他们热衷的,是带有厮杀意味的“钉”陀螺、撞壁线、打野战之类的游戏,如此方显英雄本色。
“油坊埕”上玩得最热烈的是打野战,打野战必须要数十人一起玩,一仗打下来也得有一定时间,所以常常是放在星期六、星期天的下午或有月亮的晚上。几十名孩子分成两支对立的队伍,或者是这个家族的孩子为一方,另一个家族的孩子为另一方,将“油坊埕”分成两个阵地,双方各据一方领地。先是打阵地战,用松软的小土块对打,土块满天飞舞,砸到地上墙角树干便尘土飞扬,也颇壮观,自然也要砸到人的,甚至砸出了血,但是没人会哭,或退出火线的,打野战实际很能培养出一种英雄主义精神。阵地仗是打不久的,孩子总心急火燎地要战胜别人,要当战斗英雄,便开始有人“冒着敌人的炮火前进”了,或冲锋在前,或绕道偷袭,这时阵地仗就发展到肉搏战阶段。“肉搏”是短兵相接,用的武器是我们用木头竹片自制的大刀宝剑,此时,从戏剧舞台上、从连环画上看到的加上想象的杨家将岳家军的本领就派上用场了,刀砍剑架枪刺都是动真格的,只是不能太伤人,招架不住就跑,对方就追,这时战场就扩大到“油坊埕”外的野地上。这一跑一追有人就被抓了俘虏,送到对方的领地,不能再战斗了。如此地玩下去,倘若有一方当俘虏的人多了,失掉了战斗力,最后总归要认输的。赢的一方就是八路、游击队、解放军。输的一方就是矮日本、白匪军、汉奸队。赢的一方掌有指定下一轮野战开战时间、地点和人数的权利,输的一方只能等待赢方的命令,直至在另一次野战中胜利了扳回了面子才能罢休。这是一种不成文的孩子规矩。
打野战是孩提时代游戏时空最广阔的节目,在这项活动中,不仅要勇猛,还得机智,得有听将令的习性,尚且对方也不是真的敌人,动起武来也不能全凭野性呼唤,激战中有温情,情谊中有抗争,是很有趣很开思路的童年游戏。但正是这种游戏,最让大人们操心,怕野地里四处乱跑,怕摔了怕伤了怕由此野了。凡遇到玩打野战,就有几位母亲、奶奶要出来阻拦,出来作出种种限制,但既然我们已经走出了屋外,到了野地里,我们就只能按我们的天性,去冲呵、杀呵、狂奔乱跳了,待到一身泥土一身汗地回到家里冲凉时,我们一边听着家长唠叨,一边却还沉浸在一晚上战斗的精妙细节中。
当年马巷中心小学的初小设在马巷书院,这是清朝时期建起来的书院,是我的故乡“紫阳过化”的一个象征。我的小学一、二年级就是在马巷书院度过的。书院离我家只有200米左右,下课时跑回家再跑回去上课也来得及。那时马巷的孩子到冬天要玩“推车圈”游戏,那是用一根铁线折成小“U”型铁勾,装上竹柄,用这铁勾推着一个铁圈跑,看谁跑得快铁圈子又不倒地。这样的游戏既要精神集中又要求腿撒得欢,一个课间跑下来既热身又欢畅,是极有益于下节课的课堂质量的。我常常一下课就推出“车圈”朝家里跑,一路推到“油坊埕”,让“车圈”拐个弯,再推着跑回书院。这时刚好响起“当、当、当”的钟声,于是走进教室,把“车把”和“车圈”放到脚下,又很自觉地进入到“读册”的世界里。由于书院离家很近,我还做过一件当时很羞愧现在却觉得很有趣的事。那是一年级期末考试时,正逢马巷过“普度”。马巷过“普度”,家家户户要绑粽子。我极爱吃祖母、母亲绑的粽子。那天上学前知道家里绑粽子,第二节下课钟一响,就快步跑回家里,踏进大门就叫起来:“粽子熟了吗?”冲到厨房却见到一大鼎的粽子还在“滚水”中冒烟翻腾,心中是无限的遗憾。这时大人们却笑将起来,“溜溜”起我的“贪吃”。被大人们笑“贪吃”是一个男孩子最为羞耻的事,我的脸瞬时红得像关公似的,拔腿跑回学校上课去了。那一天,不论母亲如何劝说,我强忍着垂涎,一个粽子都不吃。后来这个故事成了我们家族的一个话题,逢年过节一家老少聚在一起,便会说起我的这件不甚光彩的事,只是随着岁月的变换,话题换了个角度,由“贪吃”的话柄变成“聪明”的例证:“他读书轻松,上课时还跑回家吃粽子,成绩照旧很好”。小学三年级,我就到马巷中心小学上课,马巷人把中心所在地叫六路口,那是因为那里有一座年代悠久的“大六路”建筑的原因。到六路口上学,离家就比在书院远了,自己也越来越有了背书包的样子,再也没有发生课间飞跑回家的事。
从家到六路口上学,等于从马巷街头走到街尾,必须经过当时一道拱门廊,穿过马巷中心市场。拱门廊右边是一间长房,里面住着一位叫阿花的说书人。阿花肤白人胖,坐在椅子上肚子上的肉会相叠在一起。市场大致上午9时就散市,这时阿花就一边摇着葵扇,一边饮吸着一壶茶,开始“讲古”了。阿花“讲古”很好听,抑扬顿挫,有声有色,一讲就是一个上午。当时小学上三节课,上完三节课后我就跑到阿花那里,听他讲狄青平南、薛仁贵征东、张飞大喝长坂坡……下午,阿花的房间里就会聚集着一群老人,操琴击节,咿咿呀呀地和着南曲。因为“讲古”的吸引,下午放学后我也会在阿花的长房逗留一阵,久而久之,也就应了那句“猪母近戏鼓边也会击拍”的俗语,跟着哼几句《八骏马》、《梅花操》之类的曲调。现在想起来,我的那么一点点民间文化的底蕴,还是与阿花的长房子分不开的。
那时小学上到四年级叫高小,与中学的初中高中相对应。孩子上到高小,玩的游戏似乎也没有减少,只是兴趣有所转移。课间课后长玩的是“钉”陀螺。闽南孩子玩“钉”陀螺,与北方孩子不一样,北方的孩子让陀螺在地上旋着,提着根绳子赶着陀螺转,温文尔雅的样子。我们的“钉”陀螺则是一场你死我活的决斗:一个陀螺在地上转动,另一个陀螺便瞄准它,借着主人甩开绳子的势能,往地上转着的陀螺劈将过去,既要将地上转着的陀螺劈倒在地。让它转动不得,更要努力削掉它的肉体,使其伤痕累累不再拥有旺盛的战斗力。所以陀螺的螺钉都是锋利无比,要么是斧头型的,要么是尖锥体;一场陀螺玩下来,原本光滑美丽的陀螺便面目全非,千疮百孔;更有甚者,被别人一陀击中要害,三下五除二就被从正中劈下,身首两半分开,这在陀螺竞技中,成为“劈大柴”,被劈了“大柴”者,自然脸上无光,只得再削一粒陀螺伺机复仇;劈了人家“大柴”的,是得了大胜,捧着陀螺喜笑颜开。我们玩的陀螺,都是自己削刻出来的,所以无论是打了胜仗杀伤了别人还是被别人的东西削了一片凿了三两洞者,自己的陀螺都是极珍爱的,并不随便将它们丢弃。到小学要毕业时,我那历年玩的陀螺,也聚拢了一木箱,直到我上了中学,离开了童年生活的小镇,那箱陀螺才被家人当柴火烧了。
这些伴随我孩提时代的一幕幕游戏,正在日渐消失掉,已经很难再在如今的孩子生活中见到了。今天的孩子书包越来越沉重,游戏的空间却是越来越逼仄。除了学校,他们回到家里,即使不累在作业里,也要累在电视那无休止地文化复制中,在电脑的游戏辐射中耗散,童真的天性因此愈来愈少受到野地大自然的陶冶。我常思考一个问题:人类延续已久的游戏倘若失传了,是否也是人的某种能力、天性的失却呢?
一位大美学家曾经说过:童年的游戏是最无功利的,是审美的,因此也是艺术的。或许正是这样的原因,人到了他该回忆童年的时候,是不会避开那些令他快活令他自由自在的童年游戏的。玩的就是心跳,在回忆我的童年生活时,我便写下这些“玩”的文学,以追忆那一段人生旅途中难以再出现的日子,追悼人类日渐消失的童年。
【责任编辑 黄哲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