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全国五大城市的调查分析

2009-06-29 09:57风笑天
社会科学研究 2009年2期

风笑天

[摘要]本文依据全国五大城市的抽样调查资料,对我国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结构的现状及其相关因素、独生子女父母进入空巢期的年龄等问题进行了探讨。结果表明,我国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目前的家庭结构以核心家庭为主,他们的家庭结构与同龄非独生子女父母相比差异明显。子女的婚姻状况是影响他们家庭结构变化的主要因素。

[关键词]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结构;空巢家庭

[中图分类号]C91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09)02-0104-07

一、问题与背景

30年前开始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造就了目前数以亿计的中国独生子女人口,也带来了与这一代特殊人口密切相关的各种社会现象。长期以来,学术界对这一代特殊人口及其相关现象的关注主要集中在从幼年到青年的这一代孩子身上,大量的研究基本上没有顾及到这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们。然而,进入新世纪后,随着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逐渐步入成年,他们的父母也即将进入老年阶段。与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相关的现象和问题也开始进入社会学、人口学等学科的学术视野,成为近年来独生子女研究领域中一个新的关注焦点。

现有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从社会保障角度探讨日益迫切的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其内容主要包括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方式、家庭养老中存在的客观困难以及解决的思路等等;二是从家庭生命周期或家庭生命历程的角度,探讨由第一批独生子女父母所形成的中年“空巢”家庭的形态及其特征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对上述两方面问题的探讨客观上都与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目前的家庭结构紧密相关。即与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日常生活中与哪些人一起居住和生活密切相关。而其中他们的空巢问题更是与他们是否和子女一起居住和生活有关。这是我们首先应该了解的基础问题。如果不清楚这一基本情况,我们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空巢问题的众多讨论都缺乏令人信服的经验基础。然而,相关文献的回顾发现,这一点恰恰是目前研究所欠缺的地方。上述两方面的研究文献中,较多研究主要是从理论上进行的探讨,少数具有经验数据的研究(包括笔者以前的研究)又都是以独生子女为调查对象,即主要是通过调查子女来间接了解父母的状况的。到目前为止,直接以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为调查对象的研究仅有以下四项。

尹志刚2006年在北京调查了1789个年龄在50岁以上的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其研究结果主要描述和分析了具有不同特征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对不同家庭结构和假设的9种不同养老方式的选择状况;王树新等同样在北京调查了270个独生子女父母家庭,对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保障问题进行探讨,分析了具有不同特征的独生子女父母对于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这两种不同养老方式的选择状况;张戈2006年在北京市、山东省和吉林省的若干城区进行了“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保障需求状况”问卷调查,其研究结果主要描述了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焦虑的总体状况,分析了具有不同特征的独生子女父母在养老焦虑方面的差别;王庆荣则在上海闵行区调查了844个独生子女父母家庭,该研究主要关注的是独生子女父母的生活基本情况,特别是他们的经济保障问题。研究通过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的情况分析,总结出他们的一些特点。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一些解决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的思路。

对于研究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和空巢问题来说,上述四项研究具有两点共同的缺陷:一方面,它们在调查中都没有对独生子女父母目前的家庭结构现状以及是否进入空巢的情况进行了解,即都没有提供有关这一基本情况的经验数据和调查结果;另一方面,它们也都没有注意到将同龄非独生子女父母作为参照对象来与独生子女父母进行比较。因此,对于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目前的家庭结构究竟是怎样的,他们中的大部分人目前与谁居住和生活在一起等问题,这四项研究的结果都没有提供有效的帮助。换句话说,目前我们对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他们进入空巢的状况等等,基本上还是一无所知。

本研究的目标正是针对目前研究所存在的不足,利用以父母而不是以子女为对象的大规模社会调查所获得的经验数据,在与同龄非独生子女父母的比较中,对我国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进行考察,探讨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结构的主要特征及其相关的空巢问题。具体来说,本文希望探讨的主要问题是:我国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目前的家庭结构是怎样的?他们的家庭结构与同龄非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相比是否有所不同?哪些因素与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变化有关?从父母调查中得到的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空巢期开始时间的结论与笔者原来从子女调查所得出的结论之间有无差别?

二、研究设计

1基本概念

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这一概念实际上涉及到“第一代独生子女”的概念。笔者以往的研究中,将出生在1976年至1985年之间的独生子女作为第一代独生子女。同时笔者也指出,这里的“代”并不是人口学意义上“人口再生产”中的“代”,而主要指的是独生子女政策所产生的“第一批”独生子女人口。根据这种定义,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实际上指的就是生育这些“第一批独生子女”的父母们。虽然这一概念从字面上进行定义并不困难,但在社会生活的现实中要准确地界定这一批父母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孩子虽然都是在这一时期中出生,但他们的父母年龄却可能会差别很大,因而其范围可能难以确定。

从目前已有研究来看,对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具体界定的方法有一定差别。2006年“北京城市独生子女家庭风险和制度性规避”课题组将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操作化为“夫妇双方年龄在50岁以上,且夫妇至少有一方退休”的独生子女家庭;而同年也是对北京首批独生子女父母的调查则将其界定为“其子女为1984年以前出生且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父母”,也有人将其界定为“出生于1952-1959年的独生子女父母”。笔者曾对我国第一代城市在职青年独生子女进行过考察,根据实际调查结果,发现他们的父母基本上出生于1948-1960年之间,因此本文从具体操作的角度,将我国城市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范围界定为“1948-1960年出生且只生育了一个子女的夫妇”。

家庭结构。社会学中家庭结构的概念指的是家庭的成员构成状况,或者说是组成家庭的成员类型。而家庭结构与家庭成员的居住状况密切相关,一般社会学者最常使用的方法就是用哪些家庭成员同住,进而从这些同住的家庭成员的属性(如哪一代、什么关系等)来决定属于哪一种家庭结构。本研究也采用这一界定,即用独生子女父母与谁居住和生活在一起来反映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类型。根据研究目标和研究对象的特点,我们将独生子女父母以及同龄非独生子女

父母的家庭结构类型分为四种:核心家庭(即父母与未婚子女一起生活的家庭);主干家庭(即父母与已婚子女一起生活的家庭);空巢家庭(即仅由父母两人一起生活的家庭);其他家庭(即父母与祖父母或其他人一起生活的家庭)。

2样本与数据

本文所用数据来自于笔者2008年在北京、上海、南京、武汉、成都五城市所进行的一项抽样调查;调查的对象是1948-1960年出生的城市已婚中老年人;每个城市的抽样规模为240人。具体的抽样方式是:

先在每个城市的全部城区中按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两个城区,然后在每个抽选到的城区中简单随机抽取一个街道,然后再在抽取到的街道中简单随机抽取两个社区,最后在抽取到的每个社区中简单随机抽取60个符合年龄要求的已婚中老年家庭,在所抽到的每个样本家庭中,选取丈夫或者妻子进行调查。

调查采取调查员入户进行结构式访问的方法,由社会学专业的教师和受过培训的学生完成。实际调查中我们告知调查员,尽可能采用丈夫和妻子轮换调查的方法,即若前一个调查的是丈夫的话,下一个就尽可能调查妻子。以保证调查样本中男女比例大体相当。本次调查在5个城市共抽取1200户家庭,完成调查访问1015份,剔除48岁之前的个案2个、60岁之后的个案3个,年龄未填的个案1个,以及无子女的4个,分析中用到样本规模为1005个。有效回收率为82.9%。下表1是样本的基本情况。

三、结果与分析

1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及其与非独生子女父母的比较

由于本次调查对象的年龄都在48—60岁之间,因而一般来说,他们的子女的年龄大部分也都会处在20-30岁之间。这个年龄段的子女基本上已经上了大学或参加了工作,甚至已经结婚,因此,根据现有研究的看法,此时的独生子女大部分应该已经离开父母独立生活了。这样,他们的父母的家庭结构分布中,似乎应该是空巢家庭的比例较大,而核心家庭的比例较小。实际状况如何呢?下表2是本次调查的结果。

表2结果首先表明,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分布状况与我们的估计相差甚远。独生子女父母目前家庭结构为核心家庭的占了绝大部分,其比例达到了总体的2/3。而空巢家庭的比例却只有总体的1/5。这一结果说明,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的大部分人目前是与他们的未婚子女住在一起、共同生活的。这是目前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结构的主流趋势。至于形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我们将在后面专门进行分析。

表2的结果还表明,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与同龄非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之间存在明显的差异。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结构分布中比例最高的是核心家庭,其次是空巢家庭,主干家庭和其他家庭所占比例都不高。而在同龄非独生子女父母家庭中,核心家庭的比例明显下降,只占总体比例的1/3左右,其比例也只有独生子女父母比例的一半。其空巢家庭和主干家庭的比例则明显上升,都接近了30%。这也就是说,在非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结构的分布中,这三类家庭的比例相对比较平均。

导致两类父母家庭结构出现上述差异的原因,是否与独生子女父母总体上比非独生子女父母相对年轻有关呢?虽然两类父母总体上都处于48-60岁之间, 但如果独生子女父母相对年轻,那么他们的子女总体上也会相对年轻。这样,核心家庭比例就会相对较高,而空巢家庭和主干家庭的比例就会相对较低。而如果父母的年龄越大,其子女的年龄也相对越大,子女离家和结婚的比例也会增加,核心家庭比例就会相对降低,空巢家庭和主干家庭的比例就会提高。为了探讨这一因素的影响,我们统计了两类父母的年龄情况,详见,下表3。

表3的结果表明,两类父母的年龄的确存在一定的差异,独生子女父母总体上比非独生子女父母年轻1-2岁。那么,两类父母在家庭结构之间的上述差异会不会是由于二者之间的这种年龄差异造成的呢?为排除年龄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为了更清晰地了解不同年龄段的独生子女父母与非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分布差异,我们对父母年龄这一变量进行了控制,控制后的交互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表4下面注中的两个卡方检验结果表明,无论是在独生子女父母中,还是在非独生子女父母中,随着他们年龄的变化,他们的家庭结构也会发生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的规律是:核心家庭比例明显减少,空巢家庭和主干家庭的比例明显上升。这一状况与我们上面的分析相一致。

而表4中的两个卡方检验结果则表明,当我们控制了父母的年龄后,无论是在相对年轻的两类父母中,还是在相对年长的两类父母中,他们在家庭结构上依然存在显著差异。说明相对较小的年龄差别对两类父母之间存在的这种家庭结构差异不具有影响。或者说,在相同年龄段的两类父母中,家庭结构的分布依然存在着显著差异。而且这种家庭结构分布的差异与表2中的分布差异在结构上完全相似。

2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与子女上大学、参加工作、结婚的关系

由于父母的家庭结构与子女的离家情况密切相关,因此我们需要探讨若干与子女有关的因素。一般情况下,未成年子女往往和父母一起居住。当子女成年后,由于上大学、参加工作以及结婚成家等原因,往往会有一部分子女离开父母,从而导致这一部分父母的家庭结构由核心家庭向主干家庭或空巢家庭转变。因此,我们先对子女目前所处的不同状况与父母的家庭结构进行交互分析,考察子女上大学、就业或待业的状况与父母的家庭结构之间的关系(由于篇幅原因,这里仅列出本文所关心的独生子女父母的统计结果)。统计分析结果见下表5。

表5表明,子女目前的求学、就业状况与父母家庭结构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子女求学、就业情况不同,其父母的家庭结构状况也不一样。总的趋势是,在子女目前上大学的独生子女父母中,家庭结构基本上都是核心家庭,其比例接近90%。而在子女目前已就业或待业的独生子女父母中,家庭结构虽然也是以核心家庭为主,但比重只有60%-70%,明显低于前一类父母。其空巢家庭和主干家庭的比重则明显高于前一类父母。考虑到在读与在职的青年之间有可能存在的年龄、特别是结婚与否的差异,所以,目前其父母家庭结构之间的这种差别尚不能完全肯定与子女的在读或就业状况相关。我们下面先分析子女婚姻与父母家庭结构之间的相关性如何,如果二者密切相关,我们再控制子女婚姻状况,重新考察子女在读、就业状况与父母家庭结构之间的关系。

笔者曾在研究我国第一代已婚独生子女的居住方式时指出,第一代独生子女的婚后居住方式总体上不同于同龄非独生子女。而独生子女婚后的居住方式可能是影响其父母家庭结构的重要因素。因此,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也可能与非独生子女父母的家庭结构有所不同。我们对独生子女的婚姻状况与他们父母的家庭结构进行了交互分析,结果见下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