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进平
摘要分析了九龙山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管理现状,以及尚有村民拒领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原因,并提出了解决办法。
关健词生态公益林;现状;原因;建议;九龙山自然保护区
中图分类号 S759.9;S727.9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08-0293-01
1九龙山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管理现状
2001年,国家林业局对全国11个省、自治区的658个县级以上单位的1 333.33万公顷重点公益林进行补助试点,九龙山自然保护区成为试点的24个自然保护区之一。为了满足珍稀动物繁殖栖息的需要,九龙山自然保护区在上级领导和有关专家的指示布置下,将保护区周边4 232.07 hm2集体山林区划界定为特种用途林,享受重点公益林待遇,保护区面积由原来的1 234.80hm2猛增到5 526.87 hm2。经过2001年1年的努力,野外界定工作结束,保护区的5 525.00 hm2公益林于2002年开始享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保护区周边4个乡镇的19个行政村的全部或部分村民得到了实惠。九龙山保护区也于2003年6月由省级升格为国家级。
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建立,是我国林业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确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必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而传统的经济系统只关注其工具性的外在经济效益,忽视了作为生产要素的森林资源的内在生态价值,只关注当前消费,忽视了森林资源本身的有限性,不顾森林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恣意的消费、破坏,忽视了森林生态环境进行自我调节的阈值。保护区扩区建立生态公益林,不仅仅是保护区自身发展的需要、保护区内珍稀动物繁殖栖息的需要,还是乌溪江水源涵养的需要,同时也是周边广大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之所在,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
从2002年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发放至今,保护区的公益林建设取得了明显成绩,管理方式逐步走上正轨,生态效益日渐显露。然而还有黄沙腰镇杨茂源村的841.47hm2公益林的补偿金尚未发放到户,原因是那里的农民拒领,成为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一个不和谐音符,姑且称之为“杨茂源现象”。
杨茂源村841.47hm2重点公益林属于杨茂源10个村民小组中的5个村民小组。其中1、2组面积不大,抵触情绪不激烈,可以暂且不论。另外的5、6、7组占据2个自然村,即五主地、岩坪自然村,岩坪自然村8户230.27hm2山林、五主地27户511.73hm2山林被划入公益林(占其所有林地的95%),这2个自然村公益林地面积相加共742.00hm2,占杨茂源村重点公益林面积的87%,占保护区新增公益林面积的17%。
2部分村民拒领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原因
(1)森林分类经营原则同保护区公益林区划原则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森林分类经营原则严格要求区分用材林、经济林、防护林等,经济林(竹林、茶园等)不能划为公益林;而保护区公益林区划则遵循方便管理和集中连片的原则,将规划范围内的所有林地都划为特种用途林。这样,就剥夺了农民经济林、甚至自留山的经营自主权。
(2)公益林补助基金与林农期望值之间存在较大距离。公益林补助基金额度2002、2003年为75元/hm2,2004年起为150元/hm2。实际上,这已是从中央财力的实际出发、统筹考虑的单位面积扶持资金额度加上地方财政补助的最高值,比有些省份略高(因为没有扣除7.5元/hm2的公共管理支出),而农民依然认为偏低。因为岩坪、五主地的山林一直保护比较好,大都为成熟林,灌木林很少,150元/hm2的补助只相当于砍1根胸径10cm杉木的获益。
(3)当地政府及保护区宣传不够,沟通太少。保护区扩大公益林面积虽然也得到了当地政府的支持,但政府支持力度显然不够。保护区自从2003年提升为国家级并成立管理局后,就形成权力真空地带,几乎没有与农民接触,不能及时了解农民的想法,不能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渐渐地 “鱼水关系”成为“水火关系”,“惹不起”变成“躲得起”。
(4)林农的思想观念落后、生产方式单一,不能适应形势发展。九龙山周围的山村,历史上就交通不便、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低下、村民受教育程度低,传统的“靠山吃山”观念根深蒂固,多种经营难以发展。
3意见和建议
(1)政策和策略是生命。由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存在相互交叉,甚至相互矛盾的现象,给保护区管理造成一定困难。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实验区可以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与《森林法》的规定“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就让人莫衷一是。尽管《浙江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已于2008年6月1日开始实施,但在国家法律没有修改完善的情况下,无法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区的实际问题,因此,完善立法仍是当务之急。
(2)积极争取移民政策,让农民下山脱贫。许多农民已经有强烈的下山脱贫愿望,只要有较为优惠的移民政策,一定能大大缓解生产经营给资源保护造成的压力。如果能争取到库区移民相当的政策,在岩坪、五主地有一半的农户下山脱贫,空余的农田就可开发多种经营。移民政策对于解决一系列复杂的矛盾有“快刀斩乱麻”的功效,可谓一劳永逸。
(3)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为农民多方寻求转型轨道,让他们从单一的以木材采伐为主的传统生产经营模式中脱离出来,通过种植业、养殖业发家致富。这就要求当地政府和保护区把工作做到实处、做得细致,而不是走马观花、蜻蜒点水、浮光掠影遥控指挥。通过恳谈会、村民代表联席会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生态公益林建设的方针政策,使农民与保护区达成共识,步调一致。
农民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既然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安排过程中处于劣势,政府相关部门就有责任、有义务为他们提供信息,引导他们在享受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的同时,多种经营、勤劳致富,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不会低于本地区的平均水平,这也是共建和谐社会、促进林业发展所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