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探析

2009-06-29 02:50
现代农业科技 2009年8期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

卢 英

摘要结合鹿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指出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问题;对策;河南鹿邑

中图分类号F321.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007-5739(2009)08-0266-01

1发展现状及特点

鹿邑县地处中原,是个农业大县,全县共辖21个农业乡镇、8.4万公顷耕地、25万户农户。截止到2008年10月底,鹿邑县在工商局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78家,注册资金达7 000万元,入社农户达6 000多户,辐射带动农户达4万户。鹿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具有以下特点:

1.1数量增长迅速

2007年以前,鹿邑县合作组织有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目前全县已发展到78家。

1.2组建类型多样化

1.2.1能人或大户牵头兴办。该种类型的合作社,鹿邑县有68家,占总数的87%,是目前鹿邑县主要的合作形式,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主要合作行业,产品以粮食、蔬菜、棉花制种、肉禽蛋、生猪等为主要合作产品。例如鹿邑县马铺镇的宏兴段庄蔬菜专业合作社,从2000年之前的各家分散种大棚黄瓜到如今的合作社运作,是在种菜能手段红旗同志的倡导下逐步成立的,现已发展成为拥有360名成员、400名种植大户、16名产品营销人员和1个专业蔬菜批发市场的大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该合作社日蔬菜交易额达20万余元,以优质鲜嫩的黄瓜为主导产品,畅销南方各大中城市和周边县市,入社成员增收11.25万元/hm2以上。据调查,加入该社的社员年人均纯收入较不入社的农户多6 000元以上。

1.2.2乡镇或村集体牵头领办。该种类型的合作社全县有10家,主要是在乡镇领导的支持下成立的以尾毛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张店乡尾毛专业合作社,以宋坑行政村为主要尾毛加工生产专业村,辐射带动全县21个农业乡镇的农户10多万户。该合作社在张店乡党委政府的大力关怀和支持下,在县级辅导员的指导下,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购销信息、生产资料采购、产品销售等多种服务,入社农户年人均纯收入均在万元以上,比不入社农户的人均纯收入高3~5倍。以村集体牵头领办的合作社有5家,他们以种植业和草帽辫加工为主要行业。

1.2.3依托龙头企业创办型。这种合作组织鹿邑县以吉贞牧业专业合作社最为典型,该合作社以周口市吉贞牧业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依托,使农户与企业成为更紧密的联合体,即发挥了龙头企业的带头作用,同时也为龙头企业提供更为可靠的原料来源,而且入社社员的利益也得到了更为稳定的保障。

1.3服务范围多样化

从服务范围和经营活动划分,鹿邑县合作社主要有以下3种形式。

1.3.1产加销一体型。这些合作社主要围绕当地特色产品、优势产品等牵头产品,开展生产服务和产品加工销售等经营活动。例如鹿邑县博利生物无公害蔬菜专业合作社,由能人牛继礼牵头兴办,现有社员105户,合作社开展蔬菜种植技术指导、协调资金、购销、加工等服务,有效降低了社员生产成本,增加了社员收入。

1.3.2产销结合型。这类合作社主要以生猪为产品依托,以销售为重点开展服务。例如鹿邑县鸿图养殖专业合作社,为社员提供饲料、饲养管理技术、卫生防疫技术、药品供应、外调生猪等服务,已开拓上海、南京等肉食市场,使社员人均收入达7 000~8 000元以上,户均2万元左右。

1.3.3生产服务型。这类合作社主要是根据专业生产需要,提供生产技术服务。例如鹿邑县瑞平农业技术服务专业合作社,主要为社员提供种子、农药、防疫、种植等技术指导,被当地农民称为“农业家政”。

2初步成效

2.1培养了一大批新型农民

合作社社员既有带头致富的能人,他们成为农业科技推广的主力军;又有学科技、用科技的新型农民,他们成为传播农业科技的强大群体。这样,农民的整体文化素质得到了提高,成为当今建立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型农民。

2.2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合作社充分发挥农民进入市场中的组织作用,使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进入市场,提高了竞争力,增强了农民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2.3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合作社围绕鹿邑县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建立服务体系,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把农民与公司利益联结起来,既提高了农产品档次、增加了农民收入,又降低了公司购买原材料的成本,从而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

3存在的问题

3.1规模小、经济实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

目前,鹿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从发展规模,还是功能作用的发挥等方面来说,都还是低层次的。许多合作社没有财产和资金,自我发展能力较弱,经费来源主要是有限的会费,且收缴困难,办公设施简陋。在服务上仅以技术、信息、生产资料的采购服务等初级合作为主,而农民所企盼的

如加工、销售等开展得比较少。因此,带动农户的能力小,市场竞争力较弱,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够。

3.2内部运行机制不够完善,管理尚不规范

一些合作社既无章程,又无书面协议,民主管理基本流于形式,运行比较松散,在财务收支、经营核算、红利分配等方面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致使矛盾纠纷时有发生。

3.3合作水平不高

相当一部分合作社与成员之间利益联结不紧密,大部分是松散型的买卖关系,双方缺乏诚信。组织之间出现互相压价、不遵守协议等情况,内部成员之间重盈利轻服务、重分配轻积累等。

4对策与建议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重要措施,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内容,人们要从增加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济、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积极引导扶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使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4.1领导高度重视,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已经颁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没有法律依据的瓶颈得以突破,其建设与发展从此有了比较完善的法律规范。因此,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扶持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引导和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4.2正确定位,切实把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基本原则

4.2.1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以农民为主体,让合作社走自己经营、自我管理之路,真正让农民得到实惠。

4.2.2坚持先发展后规范和边发展边规范的原则。当前,对已成立的合作社要逐步规范,在实践中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

4.2.3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引导合作社对内积极开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对外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4.3搞好指导服务,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4.3.1统筹协调,形成合力。目前,鹿邑县合作社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不仅需要名级党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还需要农业、财政、工商、税务、金融等政府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与政策扶持。各部门要通力合作、全力推进,共同把合作社建设好。

4.3.2搞好服务,引导规范。各个合作社必须规范运作,须做到“四个一”,即有一个规范的章程,有一个良好的运行机制,有一套严谨的管理制度,有一个合理的利益分配办法。

4.4加强领导,加大对合作社的政策扶持

要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对合作社的资金扶持;要对合作社实行税收优惠;要优化发展环境,严禁向合作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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