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里尔·菲利普斯
他住在利兹,地处英国的北部。他就读的是一所奇怪的学校,因为操场中央有一道宽宽的白色标线。来自附近住宅区的男生和女生在白线的一边玩耍。他的父母是移民,只有一所小房子,于是他被告知得在白线的另一边玩。他是学校里唯一的黑人男生。当标志着游戏时间结束的铃声响起时,两个群体——一个穿得整整齐齐,另一个则明显邋里邋遢——各自回到自己的家里。这个五岁大的男孩已经开始懂得什么是差异。学校每天的最后一课是“讲故事”活动。衣着整洁的孩子们盘腿坐在老师蒂尔小姐跟前,她开始给他们讲《小黑人桑布的故事》。他能感觉到别人向他投来的目光。他多么希望自己和那些穿着邋遢的孩子也能站在白线的另一边,要么就请老师换个别的故事讲吧。
他现在七岁,已经换了好几所学校,后来的这所学校里没有女生。老师让他课后留下来,他被告知必须拿着自己写的故事去给隔壁教室里的老师看。他拿不准这是不是一种惩罚,但还是慢吞吞地沿着走廊来到隔壁,把故事递给了另外一位老师——霍尔姆斯小姐。她坐在桌前读了起来。后来,霍尔姆斯小姐抬起头来看了看他,刚开始什么话也没有说,再后来,她说道:“写得不错,我会继续读你写的故事。”
这个八岁的孩子似乎一整天都把自己埋在书堆里。妈妈鼓励他养成每周六去当地图书馆的习惯。他每次只借八本书,到下周一的时候就把它们全部读完了。住在同一条街上的一对兄弟有时借给他伊尼德·布莱顿的平装书《五伙伴历险记》。朱利安、迪克、安妮、乔治和那条名叫蒂米的狗是他最早接触的文学形象。然而,他告诉妈妈说,他不明白为什么当他把书还回去的时候,那对兄弟的妈妈会把还回的书放进烤箱里加热。那对兄弟跟他提到过关于细菌的事。他妈妈非常气愤,从此,她再也不让他从这两个孩子那里借书了。于是,他就与朱利安、迪克、安妮、乔治和那条名叫蒂米的狗失去了联系。
父母最近离婚了。他现在九岁,跟爸爸一起过。爸爸对儿子似乎一点兴趣都没有。他感觉爸爸只不过是在履行一种义务,但是儿子需要爸爸的关注,于是他就写了一个故事。故事中用到了诸如“光辉的”“闪亮的”等词语,这些词语的身上有一种魅力,让儿子觉得很有诱惑力。当儿子把故事拿给爸爸看时,不知为何,爸爸似乎被这个礼物给难倒了。爸爸是个移民,这一点他早就知道。但是直到事后他才意识到,爸爸所接受的教育没有包括这些颇有诗意的想法。当爸爸将故事递还给儿子时,一条鸿沟开始在父子中间形成。
爸爸决定让儿子一个人待在他那简陋的公寓里,而自己去当
地的一家工厂上夜班,那时他只有十岁。家里没有电视,也没有收音机。除了几本连环画和从妈妈那里带来的足球杂志,没有什么能够吸引他的注意力。后来,一天夜里,当他一个人躺在那张巨大的双人床上时,他弯下身子在床头柜的抽屉里发现了一本平装书,于是就读了起来。这是一个美国白人男子为了体验做有色人种的感觉而把自己化装成黑人的真实故事。十岁大的孩子一个人在爸爸的双人床上读起了约翰·霍华德·格里芬的《像我一样黑》,他努力使自己不感到害怕。那天夜里,他让灯一直开着。清晨,当疲惫的爸爸爬上床在他身边躺下时,他依然醒着。
十六岁时,他还没有女朋友。事实上,除了他的弟弟们,他几乎没什么朋友。他很少跟爸爸或继母说话。在漫长的暑假里,他把自己锁在卧室里,一本接一本地读着19世纪的大部头小说。他学会了使自己迷失在别人的世界和生活里,这样他就不用非得去思考自己可悲的生活境遇了。那时,他正在阅读《安娜·卡列尼娜》。有一天,临近傍晚时分,他的心情无法平静下来,他不得不屏住呼吸。他放下书,低声感叹道:“天哪!”这时,继母叫他下楼吃晚饭。他默默地坐在餐桌旁,什么也吃不下。他依次瞪视着弟弟们、爸爸,还有继母。难道他们不知道吗?安娜已经卧轨自杀了!
他现在已经十八岁了,刚刚结束了大学第一个学期的学习生活。他无法回到爸爸的家里,于是就开车到妈妈的住处。这对母子最近很少有时间陪伴对方。妈妈不明白的是,她十八岁的儿子现在已经——据他说——是个大人了。他们吵了一架,他钻进车里,有点沮丧地开车走了。他把车停在附近的公园里,翻开了他随身带的那本书。然而,他无法摆脱詹姆斯·鲍德温的《查理先生的忧伤》的第一句话中显露的厚颜无耻:“但愿每一个跟这个黑鬼一样的黑鬼以同样的方式完蛋——脸朝下栽在杂草丛中。”他一遍又一遍地读着这句话。这个十八岁的“男人”被鲍德温的野蛮文章彻底击倒了。他合上书,决定回去跟妈妈和解。
他的导师拉比特博士要求在办公室里见他。拉比特博士告诉他,他已经顺利通过了心理学、神经生理学和统计学专业的第一部分课程。“但是,”导师向他保证说,“十九岁,你依然有时间重新考虑自己的专业选择。你真的希望学心理学吗?”他耐心地解释说,他希望理解人类,还说在上大学前他就因为喜欢而刻苦地阅读过荣格和弗洛伊德的作品。导师并没有被他打动,他吸了吸鼻烟,然后捋了捋胡子。“你想了解人类,是吧?”他耐心地向学生解释说,“威廉·詹姆斯是哈佛大学的第一位心理学教授,但真正理解人类的是他的弟弟亨利。”他看着导师,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导师帮他作出了决定:“文学——如果你想了解人类,那你就应该学文学,而不是心理学。”
他今年二十岁了。自从四个月大时来到英国,他第一次离开这里。他去了美国,乘坐巴士穿越了这个巨大的、让人兴奋不已的国家。在美国旅行了三周后,他知道自己很快就得返回英国,完成最后一年的大学学业。在加利福尼亚,他走进一家书店,买了一本书,封面上的年轻人跟自己长得有几分相像。他带着那本书来到海边,坐在一把沙滩椅上读了起来。当他读完理查德·赖特的《土生子》时,天差不多黑了,周围的海滩上已经空无一人,但是他终于明白了自己希望一生做的事情。一段时间过后,他感激地发现,自己的那点雄心壮志正在慢慢地消退,取而代之的是某种极其强大的东西——目标。
他来到曾祖母的家——圣基茨岛尽头的一个小村子里,二十八年前他就出生在这里。他现在已经出版了两本小说,每一个新书出版的日子,他都会让他的编辑寄一本书给曾祖母。但是她从来没有提及过这些书,于是他现在小心翼翼地问她是不是收到了,是否还保留着。当她起身去拿时,他就像看着一具雕像苏醒过来一样。她把手伸到椅子下面,慢慢地拖出两个棕色的厚纸包。书依然在包裹里面。她曾经打开过包裹,看了看里面的书,然后又整齐地放回去了。现在她又打开了包裹,轻轻地翻动着书,然后她看了看曾孙,笑了。“那时候我是老师最喜欢的学生。”她说。她生于1898年,他意识到,她在向他讲述20世纪初的生活经历。“后来,”她接着讲道,“我落下了很多课,因为我有一大堆事情要做。”他突然明白了她的意思:她不识字。他喉咙发紧,目光垂了下去。他怎么能如此蠢笨以至于让她这么尴尬呢?她小心地把书放回到厚纸包里,又塞到了椅子下面。她看着自己的曾孙,她一直非常宠爱这个孩子。后来,曾孙突然消失,去了英国。多年后,曾孙从英国给她寄来了他写的故事。
(郝奇摘自《外国文学》2008年第6期,戴晓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