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春梅
摘要:运用数据分析等方法阐述了美国、日本、德国三国中小企业的融资模式,分析了中国民营企业的融资机制与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研究表明:借鉴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经验,辅之以必要的政府扶持和引导,是目前金融危机影响下,改善中国民营企业融资难的基本路径。
关键词:民营企业;融资模式;中小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2731(2009)0343073-03
改革开放30年来,民营经济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已成为经济发展的最大动力来源。然而,在当前金融危机冲击下,全国80%以上的民营企业资金紧张,甚至面临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不仅制约了民营企业扩大再生产的意愿和能力,也直接导致2008年全国数十万家民营企业的倒闭,融资难,税赋重,是当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在多年的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融资体系和融资制度,因此,借鉴发达国家融资经验,对解决金融危机影响下的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以及完善我国民营企业融资新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发达国家中小企业融资的基本模式
国外民营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问题,因而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德国三国政府对中小企业发展和融资非常重视,并制定出一系列的法规、政策,为中小企业的融资创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
(一)美国模式
美国的市场金融体系比较发达,因而,美国在对待中小企业的融资政策方面,只强调政府的服务功能,政府一般不对中小企业直接注入资金,而是鼓励、扶持和督促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融资。这种融资模式的构成要素主要有五个方面:一是法律保障。美国建立了《小企业法》、《中小企业投资法》、《中小企业技术革新促进法》等一系列扶植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组织保证。美国建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作为扶持中小企业的官方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创立与发展提供融资、技术和管理支持。三是金融政策支持。美国政府设立了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金融担保基金,它发挥了诱导商业性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的巨大作用。四是完善间接融资渠道。中小企业管理局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制定针对中小企业的各种优惠贷款计划、指定优先向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履约担保服务。五是鼓励风险投资,积极开拓直接融资渠道。创业投资始终是中小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器和催化剂。自1958年以来,美国中小企业投资公司已向近10万家中小企业融资上百亿美元。
(二)日本模式
日本则和美国截然不同,它是由政府集中必要的财力,通过设置一整套政策性金融体系直接向中小企业融资,主要体现了政府的融资功能。为了改善小企业融资,日本构建了专门的小企业金融体系。日本的中小企业金融体系主要包括:一是设立了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政府金融机构。二是建立创业板市场。三是拥有一定数量的民间金融机构。日本全国共有2000多家民间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地方银行、第二地方银行等。四是建立了多层次的信用担保体系。由政府牵头成立自下而上的各级信用担保机构,独立运营、全方位为中小企业解决资金问题。至2001年日本按行政区划设立了52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信用担保协会和160多个分支机构。
(三)德国模式
德国不具备美国、日本这样相对发达的证券市场,因而,银行信贷即间接融资始终成为德国中小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德国为此设立了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金融机构,他们的贷款不超过企业投资资金的50%,余下部分由商业银行解决。政府还向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的银行提供利息补贴,其幅度为2%~3%;在税收方面,德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给予优惠和支持。德国将中小企业营业税起征点从2.5万欧元提高到3.25万欧元,统一后的东部地区营业税起征点更是从15万欧元提高到100万欧元;对中小企业的设备折旧款标准从10%提高到20%;德国设立了专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管理机构——中小企业局,专门负责制定中小企业的促进政策与扶持措施。
二、当前我国民营企业融资机制与发达国家的主要差距
(一)融资结构上的差距
发达国家中小企业的自筹资金一般在50%左右,而在我国民营中小企业都以内源融资为主,内源融资比重高达90%以上。发达国家的直接融资更贴近中小企业。但是,由于我国资本市场不完善,主板上市的门槛较高,民营企业很难从资本市场融通企业发展资金。据统计,我国民营企业上市的数量远远低于30%,市值不及10%,民营经济通过股权融资的比例仅占全部资金的5%左右。从发达国家的间接融资情况看,商业银行贷款是民营企业的重要融资渠道。但是从我国民营企业的筹资机制来看,要从各大商业银行获得贷款却是极其困难的事情。因而,我国民营企业的融资严重依赖于内源融资,融资渠道单一、融资结构不合理是民营企业融资难的直接制约因素。
(二)融资机制上的差距
发达国家都建立了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体系,政府在支持中小企业融资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而我国商业银行体系不健全,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一个高效的面向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体系。我国虽然也建立了政策性银行体系,但仅依靠目前的政策性金融制度不可能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城市商业银行作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导银行,在具体业务中倾向于把有限的资金投放到有国家或地方政府担保的风险系数较低的国有企业;一般个体私营企业无法享受开发区企业、外资企业、民政福利企业等享有的政策优惠,这种歧视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民营经济融资渠道的拓展。
(三)融资担保上的差距
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市场经济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行做法,也是政府化解和规避金融风险、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必要手段。信用担保最为发达的是日本,日本已经形成了中央、地方共担风险、担保、再担保相结合的体系。我国目前的信用担保业务还远未成熟。一是信用担保的组织化程度较低,“一体两翼三层”的体系结构还不健全;二是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单一、筹集困难;三是风险补偿机制尚未建立;四是专门为民营企业提供服务的担保机构十分有限,规模普遍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弱。纵观国内机构,资本超过亿元的寥寥无几,50%以上的不足500万元。
三、对构建我国民营企业融资机制的启示
(一)尽快建立适合国情的融资法律体系
《中华人们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是我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走上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的标志,但这一法律还存在强制性不足的缺陷,而且也没有与之配套的如财政、金融、直接服务等方面政策,今后应尽快建立适合中国国情民营企业融资的法律体
系。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管理办法》、《中小企业融资法》、《中小企业机构法》等。通过法律的制定和实施,以确立这些企业的法律地位,对保障民营企业的利益,促进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畅通民营企业融资渠道奠定外部环境。
(二)完善民营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
信用保证制度是发达国家中小企业使用率最高且效果最佳的一种金融支持制度。借鉴发达国家成功经验,国家应从政策上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财政弥补机制,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资本参与担保公司投资,逐步形成由国家政策性担保机构、商业性担保机构和民间互助性担保机构共同组成的多元化的担保体系,以保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运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为了降低担保风险,还应尽快成立国家级再担保机构,完善省级再担保机构,以分散单个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增强其项目分散组合与抗风险能力。同时,设置民营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用于支持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技术创新等活动。
(三)发展以直接融资为主导的资本市场体系
从长远看,直接融资可能是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的根本所在。在中小企业成长快的美国就有为中小企业提供直接融资的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因而,政府应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一是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完善风险投资体系。二是建立和完善包括主板市场、创业板市场等在内的资本市场体系,为直接融资提供交易平台。三是培养资本市场的社会投资群体。拓宽各种投资基金来源,通过政府财税支持或政府的间接投资来增加民营企业投资者的预期收益,引导民间资本对中小企业进行直接投资,从源头分流社会资本。
(四)建立服务于民营企业的专业化金融机构体系
一是建立专门为民营企业服务的政策性金融机构。至于其资本金来源,可以由中央财政按一定比例拨款,发行长期国债等方式筹集,建立民营企业发展基金;二是建立为民营企业提供金融服务的中小金融机构。打破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地位,试办民营银行;要给中小金融机构重新定位,突出其为民营企业服务的目标和功能;加快整合、改造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的步伐;三是规范民间借贷市场。对其进行引导、规范、扬长避短,将其纳入有组织、有管理的系统,制定科学严密的监管制度体系。同时,在准入和利率等方面给予较大的灵活性,通过优惠的财税政策支持,引导民间资本正常运作,发挥其应有的资本效应。
此外,在目前金融危机影响下,国家还应该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有规模的重点民营企业,优先给予流动资金和项目贷款支持,在融资、担保和资金运作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优惠和利率优惠。同时,降低门槛,让民营经济积极参与到4万亿投资的公平竞争之中,分享国家财政投入的收益,使民营企业成为拉动内需、带动经济增长的最大动力之源。
责任编辑卫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