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志刚
即将组建的食品安全委员会级别或将高于其他部委。还将成立食品安全科学技术委员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和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以提供技术支持。
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食品安全法》将于6月1日实施,与之相应对,国务院拟设立的“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也轮廓渐显。
一位接近组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人士日前透露,为配合即将实施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委员会不日将组建完成。该人士表示,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有卫生部、质检总局、工商总局、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四个部门。此外,农业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因与农产品食品安全息息相关,也在组建之列。
该人士还称,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将由国务院副总理级别的官员担任;委员会的其他成员,则主要是食品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的高层官员。
让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是中国政府提出的目标。
有关专家指出,国务院设立的食品安全委员会,是一个高层次的议事协调机构,协调、指导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该委员会的级别将高于国务院其他部门。
“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级别高于卫生部,其职能的技术操作性很强,应该由国务院规定,我们不便揣测。”卫生部新闻办未能向《凤凰周刊》记者证实相关求证,仅表示已留意到有关报道,正在向有关部门核实。其他相关部委也表示,目前还不清楚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组建进展情况。
或副总理挂帅
虽然相关部门三缄其口,但上述接近组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人士告诉记者,新组建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将进入国务院组成机构序列,卫生部主要承担食品安全的综合协调、标准制定、信息发布,其他部门则分别负责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安全。“人员不会采用从各部委抽调的形式,而是组建一个新机构,人员固定化。”
《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但卫生部门需要协调的部门包括国务院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卫生部牵头协调上述平行机构,显然难度不小。
“级别太低,无法协调相关部门工作。”食品安全专家、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分析认为,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将会由一位国家级领导人领导,级别高于国务院各部委,这样才可协调所有食品安全部门。
分析人士认为,按照国务院分工,有可能挂帅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工作的将是分管工业、农业的副总理。
罗云波表示,在组建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同时,还将成立国家食品安全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委员会和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委员会三个专业性质的委员会,为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提供技术支持。
目前,这三个委员会的大多数人员已基本选定,其中既有官方代表,又包括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有关人士,但未包括企业界人士。
“食品安全委员会最主要的职能是协调,协调各部门之间在监管中信息的交换,以及统一的行动等这些问题。”罗云波认为,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还应在现行监管体制下对监管者进行监管,了解监管者是否作为、是否乱作为等。
此外,他特别指出,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还应担负起食品安全战略研究方面的职责。“国家的食品安全战略关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需要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站在更高层面上来研究。”
分析人士认为,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将主要负责决策,卫生部及各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各部门可能会在卫生部牵头下成立一个办公室,作为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对于记者“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否在卫生部设立办公室,并由卫生部副部长(同时兼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邵明立出任办公室主任”的求证,卫生部新闻办工作人员未作表态。
近年频发的食品安全事件促使监管升级。
监管模式争议
组建高级别的食品安全委员会,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近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并导致公众对监管滞后、疏漏的质疑和诟病。
目前,我国卫生安全执法主体涉及农业、卫生、工商、质监、药监5个部门,但在执法实践中,往往暴露出不知道该由哪个部门来管的问题。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即使在某一个部门的层面,也很难面面俱到地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
“中国食品安全涉及面很广部门、种类、行业、企业都很多,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上,很容易造成‘一个部门管不了,多个部门管不好的局面。”罗云波表示,面对这样的实际情况,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在运作中可能会遇到的最大困难是部门利益平衡问题。
“政出多门”是中国食品监管的“先天”顽疾。在罗云波看来,不同部门分管不同环节的“横向分段”体制,不如“垂直管理”有效。多个部门在分段监管,各个监管环节的衔接不够使得一些信息、一些事故的处理不及时。食品事故一旦发生,尽管有这么多部门,事故仍扩大和蔓延。
罗云波坦言,从名义上讲,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是高于各部门的协调机构,理应有权协调各部门的管理职能,但是在具体运作中,难免受到部门利益的牵制。他认为:“可以成立跨部门的专业管理机构依据具体的食品生产情况,随时指导监管部门进行有效监管,保持食品监管的连贯性,排查食品监管的真空。”
此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食品安全法》起草有关负责人李援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食品安全法》依然维持了分段监管体制。不过他解释说,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国家层级的协调机构,是对分段监管体制的很大推进。
对此,罗云波表示,采用哪种监管方式由国情所决定,并不是说分段监管没有垂直监管有力,而是在现有分段监管的模式下,对关乎国计民生的大宗食品采用垂直管理的方式将会更有效。
难以“一劳永逸”
据了解,在以往的食品监管中,曾经出现过以临时形式存在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机构2007年国务院曾经成立过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质检总局牵头。后来的运行情况表明,该机构在协调各部门职责,平衡部门利益方面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目前,食品安全委员会作为第二个由法律上明确的常设议事机构,级别高于部委级,在协调各部门时理应享有更大的话语权。罗云波表示,尽管存在一些困难,但随着食品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和运转,必定能在协调监督各部门时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罗云波称,食品安全监管,不仅在中国是个难题,在全世界都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对食品安全委员会应理性看待,不能指望食品安全问题能一蹴而就或是一劳永逸地解决。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也表示,级别之高并不意味着效率就高,中国此类的议事协调机构有很多,发挥的作用却相当有限,不应对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寄予太大的希望。
今年“两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的目标,要实现这个目标,需要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的支撑,专家认为,仅凭一两部法律和高级别的委员会无法完全解决食品安全问题,而必须由多部法律构筑一个体系,且必须完善法律与法律之间的衔接问题。
编辑 王何畏 美编 虎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