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冠华
[摘要] 《音乐课程标准》的颁布和实验教材的出版,对音乐教学的改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与传统课程相比,“新课程”无论是从音乐教育的理念,还是教材的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体系方面均做了全方位的改革。音乐教育工作者要认真探索音乐课程的标准、理念,不断反思,不断进取,在教学中要本着有“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从教学观念、教学方式、教学重点等方面逐步转变教师角色,成为新课标的有效执行者和积极建设者。
[关键词] 新课程 教学观念 教学方式 教学重点 教师 学生
《音乐课程标准》的颁布和实验教材的出版,对音乐教学的改革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为中国的音乐教育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为素质教育的进一步深化指明了方向。与传统课程相比,“新课程”无论是从音乐教育的理念,还是教材的内容,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以及教学评价体系方面均做了全方位的改革,对于习惯了传统音乐教学的广大音乐教师来说,无疑是一场革命。如何加强音乐教学的自身建设,完善音乐课程体系推进素质教育的发展,就成为摆在音乐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和紧迫的课题。
一、转变音乐教学的观念
人类需要音乐,人类的生活离不开音乐。所以,大多数学生应该是喜欢音乐的。然而,多年来,我们的音乐教育却屡屡遭到学生的排斥,学生往往喜欢音乐,但却不一喜欢上音乐课。长期以来,我们的音乐课内容单一,落后于时代发展的要求。教法死板与音乐艺术的本质背道而驰,更注重音乐技能的传授与训练,而忽视了音乐艺术的审美特点。我们应该清楚地认识到,音乐教育作为一门基础学科,它首先是一种基本素质的教育。《新课标》中提出:要通过各种有效的途径和方式引导学生走进音乐,在亲身参与音乐活动的过程中喜欢音乐,不断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浓厚兴趣,并以此为切入口,以一种积极的态度来认识生活、感受生活,并创造生活,培养一种健全的人格和健康的个性。这样的音乐教育,才能肩负起“培养人”的神圣使命。
二、转变音乐教学方式
《音乐课程标准》提出了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的任务,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这就要求教师在具体的教学中要积极地探索,以一种新型的教学方式教育学生,从而使学生产生实质性的变化。
首先,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在教学中,教师不应将音乐教育只局限于在“知识”“学科”等狭窄的范畴来理解,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学生为主”的素质教育思想,从学生出发,从学生学习音乐的角度出发,引领学生积极参与愉快的学习,这样,教师和学生就都成为课程的创造者和开发者,最终实现教育目标。
其次,尊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实施民主教学。创设良好的民主教学环境,应把课堂还给学习的主体——学生。如让学生自选喜爱的歌曲,乐曲演唱和欣赏,让学生自行收集资料,这有利于创建音乐教学的民主环境。在一定得意义上讲,教师与学生是平等的,对音乐艺术的感受与理解不应是绝对的,不应只是简单意义上的强加。
所以,在教学中,教师要走下讲台,关注学生的每一份情感,多鼓励、多交流、多探讨,这样学生才会变被动为主动,变接受为参与,我们的课堂才会变成充满情趣的课堂。
再次,把握音乐教育的本质,培养学生对美的感受力。培养和提高学生对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的感受,鉴赏和表现,创造力的教育活动,也是培养全面发展的人所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在音乐教学中,要通过多种题材和体裁的音乐作品,以歌唱、器乐、欣赏等方式增进学生对音乐的感觉、理解、鉴赏和表现创作力。从一定意义上讲,培养学生具有丰富的爱心比培养学生技术上的才能更重要。所以,在教学中,教师应从学生出发,创造美的环境,使学生产生热爱美,传播美的热情,让美在学生的心中根深蒂固。
三、转变音乐教学的重心
首先,丰富学生的情感体验,培养学生的表现力。在教学中,教师应创设课堂氛围,让学生大胆表演,对音乐的感受,同样的乐曲在个人听来,具体表现的内容各有不同。所以,学生在学习音乐时,教师可以大胆放手让学生去实践,发散学生思维,培养学生的创新个性。
其次,在音乐教学中,应加强学生的自我探索。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利用学生好奇心强的心理特点,让学生置身于一种探索问题的情景之中,激起探索兴趣,形成探索动机。素质教育还要着力于学生的主动发展,教师要积极思考组织创造性的活动,细心引导学生自己来解决学习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学生探索能力,为学生的潜能和个性提供发展和发挥的舞台。由于受经验、能力的各种因素的影响,部分学生的探索活动往往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对学生的暂时“失败”,教师一要允许,二要理解,三要宽容。尽量发挥情感效应,不能有任何厌烦的情感流露,尽量让学生从教师鼓励的目光与和蔼的表情中体验老师对他们的关心与期望。排除因为“失败”而带来的脆弱的心理上的负面影响,增强自己的探索信心。
另外,音乐教学中,教师要体现音乐教育的人文内涵,音乐教育具有人文属性。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潜移默化地陶冶学生的群体意识和合作精神。
四、倡导建立新的评价标准
首先,评价是与教学过程并行的同等重要的过程,评价不是完成某种任务,而是一种坚持的过程,评价被用来辅助教育,它是教与学主要的本质的综合的一部分,贯穿于教学活动的每一个环节。“新课标”要求:“应在体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前提下,以音乐课程价值和基本目标的实现为评价的出发点,建立综合评价机制。”传统评价往往用目标作为判断的依据,而行为目标是重结果取向的,他重视的是学习结束后的成绩,而忽略了学习过程。而新课标评价形式多元化,即诊断性评价、形成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有机结合。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自评、互评、他评相结合;只有通过这些评价方式的结合,才能准确地评价一个学生。通过各种评价手段,发现每个学生都有自我施展的空间。既尊重了学生的个体性,又发挥了学生的创造性、主体性。为学生终身喜爱音乐,学习音乐,享受音乐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其次,新课标的评价还包括对学生学业成绩、对教师的教学效果、对学校的教师管理、教学质量以及对本课程的建设和发展的全面评价。
总之,“新课标”下,我们音乐教育工作者要认真探索音乐课程的标准、理念,不断反思,不断进取。在教学中,教师要本着有“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从教学观念、教学方式、教学重点等方面逐步转变教师角色,成为新课标的有效执行者和积极建设者。只有这样,我们的音乐教育才能够真正适应素质教育的要求,肩负起培养人,塑造人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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