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15日)
一、农村体制改革
中央1号文件对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作出部署,并要求深化农村改革。日前发布的2009年中央1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对深化农村改革以及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制度作出了部署。
二、财税体制改革
财政部发布深化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意见。近日,财政部印发《关于深化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是我国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自2002年推行以来,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目前改革处于深化完善的关键阶段,需要进一步扩大范围,继续推进制度创新,有效解决改革面临的问题,加快建立完善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编制2009年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的通知》中“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及“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继续保留的中央和地方收费、基金,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要求,实行国库集中收缴”有关要求,《指导意见》对深化地方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全面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二是规范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方式;三是健全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四是规范非税收入收缴账户管理;五是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系统建设;六是加强非税收入收缴执行情况分析;七是强化非税收入收缴监管。
三、卫生体制改革
卫生部印发2009年农村卫生工作要点。近日,卫生部印发《2009年农村卫生工作要点》,就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提出15项要求:一是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新农合运行机制;二是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建设;三是加强新农合基金监管;四是加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监管;五是推动新农合三项试点工作(即“门诊统筹、农业人口较少地区地市级统筹和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相衔接”);六是推动新农合筹资水平稳步增长;七是推动新农合立法工作;八是完善农村卫生管理体制;九是加强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十是推动农村卫生改革;十一是加强农村卫生队伍建设;十二是继续开展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工作;十三是继续做好农村健康档案管理和农村医疗信息化试点工作;十四是推动《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落实;十五是整体推进农村卫生工作。
四、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国务院批准北京等20个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了《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批复了商务部会同有关部委共同制定的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政策措施,批准北京等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并在20个试点城市实行一系列鼓励和支持措施,加快我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20个试点城市分别是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
商务部与质检总局携手推出八项惠及外贸企业政策。2月5日,商务部与国家质检总局在京签署贸检协作备忘录。双方商定,为服务经济增长大局,改善贸易便利化环境,努力保持出口稳定增长,将建立更为紧密的协作机制,采取务实措施,丰富协作领域。贸检协作共分为8个方面,主要包括:加强信息沟通,及时交流情况;共同指导企业,提高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共同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外贸增长;共同加强壁垒应对和宣传工作;共同加强风险管理,服务外贸调控;共同加强国际性、区域性和涉台港澳事务合作;共同加强外派劳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建立贸检协作机制,密切双方联系。双方将推出8项惠及外贸企业的政策措施,旨在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帮助企业加强质量安全和风险防范。这8项措施分别是:一是逐步建立法检目录的动态调整机制;二是积极促进农产品、食品、机电产品国际互认工作;三是调整监管重点,优化监管模式,扩大直通放行、绿色通道、出口免验范围,提高通关效率;四是共同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五是协作发布《国别贸易投资环境报告》,及时向企业提示相关风险,加强对企业的信息服务;六是共同加强壁垒应对和宣传工作,营造有利的外部舆论环境;七是共同加强外派劳务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八是鼓励地方商务部门与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建立贸检协作机制。
五、全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近期,国务院发布该《意见》,对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工作提出10个方面38项要求。《意见》指出,重庆市集大城市、大农村、大库区、大山区和民族地区于一体,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老工业基地改造振兴任务繁重,统筹城乡发展任重道远。《意见》部署的主要改革任务是:积极推进改革试验,建立统筹城乡发展体制。
六、地方改革
天津市制定出台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大提速十项措施。2月12日,天津市制定出台十项措施。主要是:继续清理、减少和合并建设项目行政审批事项,将14项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合并为6项;在现有承诺办结期限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总体缩减30%以上;在一定时间、针对特定申请人,实行5项审批服务收费减免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体改司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