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恩富 陈家涛
摘要“马克思基本定理”是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核心内容,直接由劳动价值论导出,无须证明。然而,近年来日本学者提出了所谓不受剥削工人的存在性问题。之所以产生这一异议,问题出在吉原毅和松尾匡对“净产出”的界定上。按照吉原毅和松尾匡先前的逻辑,1单位的劳动力对应的净产出是2,净产出中的0.5单位被资本家无偿占有。因此,如果投入1.5单位劳动力,其对应的净产出是3而不是1.5,所以不存在正利润条件下不受剥削工人的存在性问题。实际上,从逻辑分析的角度看,只要认可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基本定理无疑是正确的。是一个不言自明的定理,但是我们仍可以用数理分析工具给予马克思基本定理一个精确的证明。也就是说,所有的部门都存在正的利润的前提条件是劳动力价值小于他所付出的劳动时间。因此,剩余劳动的存在是利润存在的前提。所谓的“马克思基本定理”可以理解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一个引理。
关键词马克思基本定理;劳动价值论;净产出;不受剥削工人存在性
中图分类号F014.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09)03-0074-03
一、马克思基本定理
所谓“马克思基本定理”(Fundamental Marx-Jan Theorem,即FMT)指剩余价值是利润的源泉。用数学语言来表述,就是指正的剩余价值率是正的利润率的充要条件。这个定理首先由置盐信雄在1963年发表的《马克思一些基本定理的数学说明》一文中提出。20世纪70年代斯蒂德曼在《按照斯拉法思想研究马克思》一书中又进行了详细讨论,他指出负剩余价值条件下也可产生正利润。FMT不仅与劳动价值论、转型问题及剩余价值理论息息相关,更重要的是,关系到马克思整个经济学体系的正确与否,因此马克思主义者非常关注这个问题。
先来看一下斯蒂德曼的反对意见。他假设:~个社会可用两种生产方法来生产两种商品。两种生产过程的投入产出关系如表1:
表1用实物量和劳动单位表示社会所面临的两种生产条件。如果6单位劳动的实际工资是3单位商品l和5单位商品2,这个在生产过程结束后才支付的实际工资和上述生产条件一起,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