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南开大学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日前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官员违背公认的道德规范,就要被问责,如官员见死不救或见义不为,官员包二奶、赌博、作风腐败等。”此前,广东省云浮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伍星葵,肇庆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平方等六起党员干部参与境外赌博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一经报端披露,立即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近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参与赌博的问题屡禁不止,境外豪赌现象也屡有发生,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危害和影响,尤为严重的是,赌博这种形式已成为滋生腐败、权钱交易的温床。因此,官员涉赌必须严禁。《刑法》、《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都明令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各地各部门开展的官员禁赌专项斗争、突击行动也时有报道,但是党员干部参与赌博、聚众赌博、境外豪赌仍不断发生,甚至还大有愈演愈烈、愈刹愈猛之势,令人触目惊心。
有道是:“赌博是万恶之源。”赌博的危害性有目共睹,它是破坏社会安宁的祸源之一:而官赌的危害性则更大。许多干部就是由赌博起步,从小打小闹到欲休难止,一直走向贪财、敛财的不归之路,他们的行为既危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也毁灭了自己的幸福生活和家庭。最为严重的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到境外赌博,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和恶劣的国际影响。如因巨额受贿被判死缓的原厦门市副市长蓝甫曾到澳门豪赌,一天输掉350万元。原沈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向东伙同其下属,在两年半时间内去澳门狂赌17次,曾在3天内输掉上千万元。原吉林延边州交通运输管理处处长蔡豪文,在不到一年时间,通过27次赴朝鲜赌博之旅,将公款351万元挥霍一空,最终被公安部以A级通缉令捉拿归案。这些事例警示人们:禁赌刻不容缓!
赌博已经成为个别官员腐化的助推器。通过赌博行贿、把官员拖下水也成为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拉拢腐蚀干部的新方法、新途径。嗜赌已经成为少数干部贪污、受贿、挥霍公款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各地纷纷采取措施,对赌博官员进行严厉惩处。深圳市发布了官员禁赌令,严禁公职人员以打麻将等各种形式赌博,违规者将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等处分。继深圳向官员赌博亮出“红灯”之后,杭州等地也出台相关规定,将官员参与赌博列为“高压线”,另有许多城市都已经制订出有关禁止官员赌博的规定,决心以严厉的处分措施遏制官赌现象,保障政府资金安全,抵制腐败行为。
上有好者,下必甚焉。如果领导干部热衷于赌博,那么其下属必然或投其所好,或上行下效,形成一股歪风。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但仍有一些人把党纪国法当作耳旁风,我行我素。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一些公务人员,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对赌博的危害性认识不够,对参与赌博的官员处分较轻,一些该处理的人员没有受到惩处,致使赌博歪风屡禁不止。肃清赌毒,各级领导干部应严格要求自己和下属,凡是对赌博活动不制止、不查处的,都应该追究相关领导人的责任。
再好的制度,都必须有落实措施。禁止党员干部参与赌博也是如此。党员干部之所以能够有机会去赌,有那么多钱去博,甚至是出国(境)豪赌狂博,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党内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重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这也是长期以来困扰和制约干部队伍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令人头疼的问题。治理党员干部参赌工作既是一项系统工程,更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减少赌博活动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使治理工作真正收到实效。强化领导责任制,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赌博问题长期得不到及时、有效治理的,需要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人责任。惟有如此,官员禁赌工作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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