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吴忠回商和商号

2009-06-15 07:25王伏平
回族研究 2009年2期
关键词:商号

王伏平

摘要:民国时期,吴忠回族商业有了很大发展,涌现出一批闻名商界的商人和商号,他们主要经营甘草、发菜、枸杞、肥皂、毛巾等农贸和生活用品。

关键词:昊忠;回商;商号

中图分类号:F127.8“213”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0586(2009)02-0140-06

吴忠是宁夏回族聚居区之一。民国时期,吴忠又称吴忠堡,“系灵武县属巨镇,在灵武县城东南四十里,当金积、灵武两县之要冲,地濒黄河,为水陆交通之孔道,商业之盛,远过县城。民国十七年(1928年)遭匪抢劫,损失达300万元以上,十八年(1929年)后逐渐恢复。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左右,吴忠堡共有大小商户40余家,共有资本约100余万元。因回人(回族)刻苦善经商,故该镇经济大权,仍操在回人手中。……一般称之为‘宁夏的上海”。吴忠成为当时商贾云集、贸易发达、西北商道上有名的水陆码头和货物集散地。吴忠回族商业有了很大的发展,涌现出李凤藻、马五洲、马月坡、何义江、马汉武、丁生魁等有名的回族商人和天成和、振兴永、聚源恒、福兴奎等商号。他们主要经营甘草、发菜、枸杞、粮食、油料、豆类、山货、牛羊肉、清真食品、药材、食盐、丝绸、布匹、成衣、海味、首饰、糖、菜、小家具、棉花、小五金、火柴、蜡烛、肥皂、毛巾、帽子等。他们所经营的商号大多都有自己的驼队,将宁夏的土特产等产品由吴忠驼运,经内蒙古伊克昭盟等地到达包头,再运往天津等地。返回时将采购的货物运回吴忠进行出售。

一、李凤藻与“天成和”

李凤藻(1894~1991),字文芹,出身于宁夏吴忠堡的一个以经商为生的回族家庭。祖父李发祥早在咸丰末年就开始从商了,并在吴忠堡街上开了一家名叫“祥发永号”店铺,专营日用百货杂品。父亲李秀在家里务农,后从事长途贩运,也代客运物,成为吴忠堡一支重要的运输力量。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李秀在吴忠堡街面上购置了两间房子作为铺面,开了个小杂货铺,取名为“天成合”。“天成合”创建初期,资金不很雄厚,大约千余两白银,主要经营杂货土产品,利用自己的驼队从外地运进商品,也收购地方土特产品外销。“天成合”采取了集采购、运输、销售为一体的经营方式,改变了过去那种单纯营运的经营方式。同时,“天成合”也进行了业务分工。李风藻长兄李凤鸣协助父亲主持杂货铺,二哥李凤仪协助父亲管理驼队运输,李秀掌管全盘经营活动,有时在店里亲自经销,有时随驼队到外地营运,这样做,可及时了解市面商品的供求,可亲自指导购货尽快出手。这种经营方式为后来的“天成和”商号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到光绪末年,“天成合”销售从甘肃陇南和陕西汉中等地进购糖、茶,深受吴忠当地回民欢迎。

1907年,李秀积劳成疾,无力再过问“天成合”商号的经营业务,李凤鸣身体也不太好,独自掌管经营颇感吃力,决定李凤藻和其三哥李凤喈退学人店协助经营。李凤藻进“天成合”后,先是做学徒,跟着兄长学习商业知识,两三年后被提升为司账,协助长兄管理账务。1911年京张铁路通车后,“天成合”决定把经营业务由陕甘改为向东拓展,即以吴忠为起点分水旱两路北上包头,然后从包头直奔张家口地区,把西北地区的土特产运出去,再从包头、张家口运进当地所需要的各类商品。很快“天成合”有了很大发展,铺面和驼队都有所扩大,还开设了油坊,资金发展到3000余两白银。

1913年至1915年,李秀和李凤鸣相继病故,“天成合”在几年间相继失去了两个富有经验的掌柜,经营活动遭受重大影响。此危难之际,李风藻母亲马氏出面主持“天成合”,并将“天成合”的全部资产平均分成三份,李凤仪专管营运,李凤喈专管外务,李凤藻协助母亲主持“天成合”业务,同时由李风鸣长子李建邦任司账。从此,“天成合”成为由三兄弟合股经营的商号。为了振兴“天成合”的经营业务,李凤藻于1916年提议将“天成合”正式改名为“天成和”。1917年,李凤藻正式成为“天成和”商号的新掌柜。

为了扩大“天成和”经营业务,1917年,李凤藻与吴忠的杨春花、天津的刘墨林合伙在天津北马路开办了3间门面的杂货铺,除销售宁夏的土特产品外,还负责收购日用百货运回宁夏。李凤藻又在绥远省的归绥(今呼和浩特市)和包头两地购买房产,设立庄点,与当地商界建立了购销关系,扩大了“天成和”在绥远一带的经营业务。“天成和”商号的经营业务日趋扩大,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天成和”的资金增长到4000多两白银,成为当时吴忠回族商人开设的四大商号(即李家的“天成和”、白家的“永兴隆”、牛家的“万生财”和马家的“福顺安”)之首,并与时称宁夏八大商号并驾齐驱。

京包铁路线通车后,“天成和”的经营业务范围更加扩大,通过在陕、甘、宁、青等地的收购点,将在西北地区收购的皮毛、甘草、枸杞、发菜等土特产品,用自家的骆驼和租船运往包头,再装火车运到天津销售。然后再把从天津购进的日用百货,如布匹、棉花、绸缎、海菜、铁钉、香水、火柴、蜡烛、肥皂、油灯罩、毛巾、腰带、帽子、小镜、鞋袜、木梳等商品用火车运至包头,再以水路、陆路运回宁夏。由于“天成和”购货齐全,运力强,周转快,一时间“天成和”的生意十分繁荣,每天早晨商号一开便是顾客盈门,前来谈生意、购商品的人络绎不绝。当时,市面上的零售商店几乎被“天成和”的货物所垄断。不仅如此,邻近的县,乃至宁夏省城也有商家前来洽谈生意。至此,“天成和”开始走上兴旺发展时期。

“天成和”在发展经营业务同时也积极参与各种社会公益事业,广泛联络社会各界人士,为商号经营活动创造了很好的社会条件。1917年,李凤藻捐资近千两白银,在吴忠兴办回民小学。“天成和”商号还出资兴建清真寺、架桥铺路,群众赠以“乐善好施”之匾额。

1921年,马福祥调离宁夏任绥远都统之后,因直皖战争和直奉战争的影响,此时吴忠地区社会秩序渐次混乱,一些贪官污吏同土豪劣绅相互勾结,经常寻衅滋事,借故敲诈剥削各商家,使各商号损失惨重,“天成和”也未能幸免。1918年,“天成和”从天津购进一批货物,货未进吴忠即被税局稽查,勒令停运检查,结果被封存三月有余,后来,被迫拿出五百块白洋暗中“疏通”,才启封了货物。后来,宁夏金积堡恶霸马世思(外号马歪脖子)借口一桩无名尸案,竟与金积县府勾结,将“天成和”商号的运输主管李风仪抓进县衙关押起来,敲诈500多两白银,方才罢手。此后,这类事情层出不穷。“天成和”遭受此打击,经营活动跌入低谷。

由于社会秩序混乱异常,以致吴忠地区繁荣的商业景象变得日趋萧条,有的商号收缩了经营规模,有的商号干脆关闭。面对这种情景,李凤藻将“天成和”的业务收缩,把经营活动交付给弟兄和侄子,弃商从戎。1922年初,李风藻投奔绥远都统马福祥。先后任第五混成旅部副官、辎重连连长、骑兵卫队

长、新七师骑兵团第三营营副等职。1926年参加冯玉祥五原誓师,后投入北伐,任国民联军四路军第七师机枪营营长、骑兵补充团团长,转战陕、豫,巡防陇海线,多次立功受奖,被授予少将军衔。

自1924年至1928年,由于二次直奉战争的影响和北伐战争的开始,“天成和”的经营业务没有什么进展,店面开三日关两天,货物已不能大批购销,只是小批量靠单人独骑做点零星生意,最远的运货渠道也只能靠水路,往返于吴忠至包头一带。此后,“天成和”连遭劫案,李建邦在赴安边做生意途中。被土匪打死,所带千余块银元被土匪抢劫;李凤仪雇船押运羊毛途经西山嘴时,也被土匪打死,两万多斤羊毛被抢劫一空。“天成和”陷入绝境。

1928年秋,李凤藻辞去军职,回到家后,重新操起“天成和”的经营业务。李凤藻决定将“天成和”商号迁至包头,以包头为基地,将“天成和”商号建成总号,在青海西宁、甘肃平凉、宁夏吴忠设立分号,通过包头的总号向东与京津张地区联结成一个完整的商业网络,把经营的重点放在批发业务上,将西北地区的土特产原料运到东部工业发达的地区,进行深加工,同时将东部的日用品运送到西北地区进行销售。李风藻亲任经理并兼管业务,只聘请一名管账先生负责记账。并派自己的子侄到各分号常驻经办收购和经销事宜。经过李凤藻等人的苦心经营,自1928年到1937年,“天成和”的营运业务逐年盈利,使原来仅有的3万余银元资金发展到26万多银元,房地产从30间发展到200余间,骆驼增加到200多峰。“天成和”达到了鼎盛时期。

1936年,李凤藻朝觐回国后不久,联合包头的商人麻子权、陈林,三人出资兴办了一个取名为“吉庆公”清真肥皂厂。工厂所用主要原料是就地收购的牛、羊、骆驼油,这不仅生产成本低,而且符合广大回族群众的生活习惯,肥皂甚为畅销,这是“天成和”首次把商业资本转化为工业资本的第一个手工业工厂。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京津地区和包头先后被日军占领,宁夏商品对外输送的北路被切断。李凤藻携带部分细软举家迁回宁夏吴忠,将“天成和”的大批货物寄放在包头的同兴货栈和吉庆公清真肥皂厂,交与陈子寿等人代管。日军占领包头后,将“天成和”存放在包头的一大批货物扣押。李凤藻多次写信委托陈子寿等人托人交涉,后日军才将大批货物中的一小部分香烟、染料、布匹、绸缎等日用品归还,其余大部分被没收运入包头日军的“陆军仓库”。此外,“天成和”在包头的房地产也被日军强行占用,仅剩下吉庆公清真肥皂厂了。从日军手中交涉要回的这批货物于1938年运至宁夏石嘴山时,被马鸿逵政府以“敌占区物资”名义扣押,以后虽经交涉终未获准发还。至此,“天成和”蒙受了巨大损失,达6万余银元。

“天成和”总号迁回宁夏吴忠后,设在甘肃、青海的分号也将所收购的物资就地折价出售,结束了业务撤回宁夏,损失几万银元。到1939年,“天成和”不仅没有做什么生意,就连原来的本钱也只剩下不足1/3。在从商无路的情况下,李凤藻与灵武县长王宪之等人联合,于1942年在吴忠东门外开办了一家小型织布厂,打算以工促商,解决货物来源。工厂开始时,主要用西安的棉纱织布,后因纱源无法保证,便改用当地羊毛作原料捻线织布,所生产的粗毛布很受当地群众欢迎。不料生产仅一年多时间,织布厂就被马鸿逵官办的宁夏毛织公司以“羊毛、驼毛、皮张均属抗战物资不准私人经营”为由勒令停办,工厂的原料、产品、机器设备一律没收。至此,“天成和”的最后一项经营活动也被迫结束。

由于马鸿逵政府以抗日为名,一方面将商品的收购与外销权集中在自己手中,另一方面又以资敌的种种罪名禁止私商从外地运货到宁夏,加强对商人的掠夺搜刮,以致大批宁夏商号纷纷破产倒闭。同时,马鸿逵为了扩充实力,假借“抗战”名义,年年征兵,而每年征兵,各商号都得出钱雇兵应征,士兵跑了又得重新雇人顶替。在马鸿逵主政宁夏的17年中,“天成和”一家共雇兵42个,共出雇兵款2万多银元。1946年,李凤藻决定结束“天成和”的经营,将剩余的资产分为四份,分给自己和子侄。至此,“天成和”结束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天成和”自1904年创办至1946年停业,历时40余年,走过了一条艰难曲折的道路,在近代回族工商业发展史上留下了值得回味的一页。

抗战爆发后,李凤藻回到宁夏,曾担任过灵武县商务会会长,中国回教协会宁夏分会理事,灵武县回教协会会长,以后又担任宁夏省政府参议会参议员、省银行董事。1941年在吴忠兴办了毛织厂,后被马鸿逵查封。1946年、1948年两次出席“国民代表大会”。天津和平解放后,李风藻举家迁至天津,开设了合成织布工厂。工厂建成后,他又积极参加了很多社会活动,被选为天津市抗美援朝委员会回民分会委员,发动旅津的宁夏籍同乡捐献飞机大炮,支援抗美援朝运动。同时还帮助三义庄清真寺筹款修建房舍,聘请阿洪。

1951年,应宁夏省人民政府的号召,李凤藻回到了宁夏吴忠。李凤藻回到宁夏后,参加了吴忠电厂的筹建工作,并在吴忠开设了建新织布厂,投产后很受群众欢迎。1952年后,李凤藻历任宁夏省公私合营企业公司副经理,银川面粉厂厂长,宁夏回族自治区工商联副主任委员和自治区第三、四届政协副主席,全国工商联第三、四届执委和第五届顾问。1991年5月,李凤藻病逝,享年97岁。

二、何义江与“聚源恒”

何义江(1886~1969),字巨源,出身于宁夏灵武县崇兴寨一个普通回族农民家庭。其父何殿元,以务农为业,有土地6亩。因家境贫寒,1912年,25岁的何义江每天赶上两头毛驴,到离家60公里以外的磁窑堡煤窑驮砟子炭到灵武县崇兴寨和吴忠堡贩卖,每次获利约一倍以上。后来由于生活逐渐宽余,何义江攒钱买了两峰骆驼,除继续贩卖砟子炭外,还贩卖食盐和粮食。

1914年,何义江与当地商人马兆生、山西商人王金堂在灵武县崇兴寨街上合资创办了“义顺生”杂货铺,共有资金3 000多银元,3间铺面,王金堂任经理,雇有董福奎、谢善卿等店员,主要经销布匹和杂货。此后,“义顺生”为扩大营业,在包头、天津等地设立庄点,将在陕北、甘肃、青海和宁夏等地收购的羊毛、甘草、枸杞和各种土特产品等,顺黄河贩运到包头,再通过火车运输到天津,进行批发销售。返程时,将京、津一带的各种日用百货带回吴忠一带销售。由于经营有方,股东之间都能和睦相处,店员又能勤于职守,短短几年时间,“义顺生”就从一个小杂货铺发展成为拥有流动资金20多万银元的大商号。1929年,厄运降临到“义顺生”的头上。当时流窜于吴忠、灵武一带的土匪杨自福(绰号杨猴小子)将“义顺生”抢劫一空,损失惨重,“义顺生”内部分崩离析,店员各奔前程,被迫关门歇业。

1929年秋,何义江从沙特阿拉伯朝觐回来后,又在灵武崇兴寨独资创办了“义顺源”货栈,后改名

为“聚源恒”货栈,何义江亲任掌柜,雇店员10余人,负责司账、保管、跑外等工作。“聚源恒”货栈不设门面,以批发货物和收购土特产品为主要业务。“聚源恒”货栈开业时有资金五六万银元,自养骆驼六七十峰,马、骡共16匹(头)。“聚源恒”货栈以黄河皮筏和骆驼为主要运输工具,组建了自己的驼队,专走沙漠草地,往返于吴忠、灵武、西宁、武威、兰州、绥远、张家口一带,将青海、宁夏、甘肃等地收购来的羊毛、羊皮、甘草、枸杞、发菜、药材等运往包头,转运到天津,然后将从京、津一带收购的绸缎、棉花、瓷器、海菜、糖茶、火柴、布匹、五金、首饰等驮运到吴忠、灵武、西宁、武威、兰州、绥远等地销售。“聚源恒”还在包头、天津、西安、兰州等地常驻庄客,在西宁、平凉、武威、定边等地也常选派店员坐庄,推销货物和收购当地的土特产品。经过几年时间的发展,“聚源恒”已发展成为宁夏灵武县一家很有名气的货栈。在天津有市房60余间,在吴忠和灵武有市房100多间,资金积累达三四十万银元。何义江也成为河东地区有名的富商。

何义江经商十分重视诚信,说话算数,不拖不欠,即便物价上涨,也能做到按时付款。有一次何义江到陕北靖边收购土特产,发现当地牧民并不了解羊毛的实际市场价格,个别商贩甚至采取欺诈手段压低价格收购羊毛。何义江则以实际收购价格收购羊毛。许多牧民都纷纷把羊毛、羊皮拿来交给他,即使他没有钱支付太多的货物,他们仍然很放心让何义江把货物拉走。返回家后,何义江马上派人把钱送到牧民的手中。此后,很多牧民直接把各种土特产送到“聚源恒”,这件事在当地曾一度被传为佳话。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京津地区和包头先后被日军占领,宁夏商品对外输送的北路被切断。何义江另辟货源地,从西安、兰州、平凉开辟货源。例如,从西安采购的雁塔白布、五福布、古渡布等在当时都是畅销货。从兰州采购的王字牌和恒字牌水烟,运到陕西榆林、定边等地批发,很受当地客商的欢迎。

天津、包头被日军占领后,由于撤退不及,“聚源恒”在天津庄点的全部财产基本上完全抛弃。“聚源恒”在包头存放的大批货物被日军强占扣押,后经多次向日军交涉,日军才将部分货物归还,这批货物于1939年运至宁夏石嘴山时,被马鸿逵政府以“敌占区物资”名义扣押,以后虽经交涉终未获准发还。至此,“聚源恒”蒙受了巨大损失,达3万余银元。

1937年,“聚源恒”从甘肃、青海一带收购的20万斤羊毛被马鸿逵政府扣留转卖,发给“聚源恒”的毛价不足原价,“聚源恒”又损失近4万银元。在马鸿逵主政宁夏的17年中,“聚源恒”一家共雇兵40多个,共出雇兵款2万多银元。1939年冬天,马鸿逵利用宁夏回教协会的名义,以将《古兰经》翻译成汉文为由,强迫“聚源恒”、“天成和”、“宣德堂”、“福兴奎”四家商户,每户捐款2万银元,最后连一本《古兰经》也没有翻译出来,捐款全部被马鸿逵私吞。1943年,马鸿逵在宁夏府城(今银川)为其父亲修建“云亭纪念堂”,强迫各商户摊派修建费,“聚源恒”一家就摊派捐款1万多银元。至于其他苛捐杂税和地方官吏的敲诈勒索更是不计其数,加之货币贬值,物价上涨等原因,“聚源恒”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只剩下资金七八万银元。

新中国成立后,何义江被选为宁夏省人民政府第一届政府委员,以后又先后担任宁夏省工商联主任、甘肃省工商联副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自治区工商联主任、全国工商联常委等职务。何义江努力团结工商界人士,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为发展地方工商业作贡献。

在抗美援朝时期,何义江积极带头捐款。1950年,何义江捐款联合修建了宁夏面粉厂。1951年,何义江与李凤藻、丁成祖等人合资兴建吴忠建新织布厂(故址在吴忠市东门外,现吴忠棉织厂处),马月坡担任厂长。同年,又与李凤藻等人兴建吴忠电厂。1953年,何义江利用吴忠市自己的房屋,创建了聚源棉布厂(故址在今吴忠市朝阳街)。1954年,何义江将“聚源恒货栈”改名为“聚源恒商店”,在吴忠市设立门市部,以零售为主,资金4万元,何凤祥担任经理,吴生海担任副经理,何凤祖担任会计。同年,何义江和李凤藻、牛百川等人协商,经当地政府批准,将建新织布厂、聚源棉布厂、牛百川经营的民生织布厂合并成立新合织布厂。马月坡任厂长,丁成祖任副厂长,资金20多万元。1955年,何义江在北京参加中华全国工商联执委会期间,在听取毛泽东主席关于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座谈会后,将自己经营的企业积极参加公私合营外,还将多年积蓄的3000余两黄金、6000多块银元兑换成人民币,投入实业建设。1962年,何义江捐资3万多银元,在银川创办了利群中学,何义江担任校董事长和名誉校长。此校为宁夏培养了一大批人才。

“十年动乱”中,何义江遭受迫害,于1969年10月在吴忠病故,享年83岁。1980年平反昭雪后,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在银川八里桥革命公墓为其召开了隆重的追悼会。

三、马五洲弟兄与“振兴永”

马五洲(1929~1991),出身于宁夏原灵武县郭家桥一个回族家庭。其父马振邦,以务农为业。因家境贫困,马振邦年轻时就赶毛驴,采购日用百货,驮到陕北贩卖。1925年,马振邦在宁夏灵武县郭家桥创办了“振兴永”商号,并在包头、天津、西安、兰州、武威等地常设庄点,在安边、定边常驻庄客,为本号采购和批销货物。马振邦50岁时,赴沙特阿拉伯朝觐,将“振兴永”交给长子马岳洲主持。次子马五洲被派往包头,独自主持“振兴永”在包头和天津庄点的业务。马五洲19岁时独自主持包头和天津庄点的营业。三子马兴洲专门负责“振兴永”的运输和采购工作,并跟随骆驼队来往于宁夏、甘肃、青海、陕西、绥远等省,除转运商号采购的货物外,还承揽运输客商的货物。“振兴永”专门从事批发业务,其经营范围包括购销土特产品和日用百货,土特产品有皮毛、甘草、枸杞、发菜、大麻等,百货有布匹、绸缎、棉花、火柴、糖茶、烟酒、纸张、瓷器等。“振兴永”创业初期只在本省灵武、吴忠、金积、盐池几县收购土特产品,运到绥远省的包头批发,又从包头采购杂货运回宁夏销售。随着业务的扩大,先后在天津、包头、西安、兰州、西宁等地设立庄点,在陕西的定边、安边常驻庄客,从而扩大了销售渠道,增加了商品的种类和数量,商号和庄点都有买有卖,对营业的发展起了极大的作用。到抗战前夕,“振兴永”商号已有自养骆驼130多峰,山羊、绵羊1000多只,店员和拉骆驼的工人各10多名,资金约10万银元,在吴忠、包头等地共有市房100多间。

卢沟桥事变不久,天津沦陷,“振兴永”在天津的庄点因撤退仓促,库存货物全部损失。包头失守前夕,当地驻军在撤退时抓走“振兴永”放青的40峰骆驼。“振兴永”在向甘肃武威和宁夏灵武转移库存物资时,被马步青和马鸿逵的军队以私运敌资为名,将60多峰骆驼、2000多匹布等全部没收。由于天津货源断绝,又遭受以上损失,“振兴永”遂缩小经营范围,利用剩余骆驼,来往于西安、兰州、西宁、平凉、安边、定边等地,贩卖纸张、水烟、土碱等物。马鸿逵成立“富宁公司”后,强迫“振兴永”等四家回族商号以高价购买其滞销的枸杞,使这四家回族商号损失达十几万银元。1948年,国民党纸币严重贬值,“振兴永”的营业逐渐萧条,资金只有五六万银元,马五洲等人遂将振兴永迁到吴忠,改名“巨兴永”,故址在今吴忠市朝阳街食品加工厂处。1949年9月吴忠解放时,马五洲弟兄拿出资金,为解放军第十九兵团购置粮草,支援人民解放战争。

新中国成立以后,马五洲担任吴忠市工商联主任,马兴洲负责“巨兴永”的业务。1952年,将“巨兴永”改为货栈。不久,马五洲与李凤藻、何义江等人合资兴建织布厂,并与李凤藻等人筹建吴忠电厂。1956年,马五洲弟兄将自己经营的企业积极参加公私合营外,还将多年积蓄的20余两黄金、500多块银元支援抗美援朝和地方建设。1991年,马五洲逝世,享年62岁。

四、马月坡与“福兴奎”

马月坡,原名马占元,字月坡,出身于宁夏吴忠市原金积县汉伯堡乡廖桥村(今属吴忠市汉渠乡)一个回族农民家庭。马月坡少时聪慧过人,跟随其父马明生从事农耕和小商业经营。青年时,继承家业,广开工商之路,经营“福兴奎”商号,长期从事长途贩运,收购羊毛、羊皮、枸杞等特产,用驼队运往包头,再转道绥远、张家口到达京津地区,宁夏的皮毛还通过天津港出口到日本。同时运回绸缎、布匹、金银首饰及日用百货等商品,生意涉及陕、甘、宁、青、新、内蒙古、京、津等省市,使“福兴奎”成为当时吴忠堡最具影响力的八大商号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马月坡响应党和政府的号召,舍弃天津、包头的庞大产业,回到宁夏吴忠兴办工商业。1951年,马月坡担任吴忠建新织布厂厂长。同年,与吴忠回族知名商人李凤藻、何义江、马五洲等人筹资入股,兴建吴忠电厂,成为大股东之一。1955年马月坡担任吴忠第一家大型棉纺企业——新合棉织厂厂长。1957年,马月坡倾其家产与当地工商户合营组建吴忠市百货公司,并担任经理。1966年病逝,享年67岁。

责任编辑马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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