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阶级理论的当代思考

2009-06-08 04:45孙国栋吴家华
关键词:马克思

孙国栋 吴家华

摘要:马克思的社会阶级理论、阶级分析法没有过时,仍然适合分析当代中国的社会结构,但必须根据时代和实践的变化进行发展、创新。在当代社会转型期,应坚持阶级分析和阶层分析相结合。实践表明:中国已有“中间阶级”产生的趋势。因此,必须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注重平等和福利,完善分配制度和社会管理,从而建立起以“中间阶级”为主体的现代社会阶级、阶层结构。

关键词:马克思;阶级理论;当代思考

中图分类号:D0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1101(2009)01—0007—04

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强调:“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中,马克思认为,阶级结构是阶级社会中主要的社会结构。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结合当代中国实践状况,坚持阶级分析和阶层分析方法二者的结合,来观察、研究当代中国社会结构;如此,才能不断发展、创新马克思的阶级(阶层)理论,才能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作为无产阶级追求自身解放的领袖和导师,马克思毕生都在探讨阶级的功用,旨在实现无产阶级专政,进而达到全人类解放(无阶级社会)的完美境界。马克思的一段经典话语,揭示了其阶级理论的独特性。在1852年3月给约·魏德迈的一封信中,马克思提出了他对阶级理论的新贡献:第一,“阶级的存在仅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相联系”;第二,“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第三,“这个专政不过是达到消灭一切阶级和进入无阶级社会的过渡”。这一论断可谓马克思阶级理论的核心和精髓。作为特定经济结构中的人群共同体——阶级,首先是一个经济学范畴。在阶级划分中起决定作用的是社会成员在特定的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不同地位和结成的不同关系。据此,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社会(“市民社会”)中区分出来三个主要的阶级:“——也就是说,雇佣工人、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形成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础上的现代社会的三大阶级”。其中,资本家和雇佣工人的关系最为直接、密切,也最重要。作为资本家——“人格化的资本”,占有并利用资本的自身增殖性,无偿获取由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而工人——丧失生产资料、依附资本家的雇佣无产者,则变得一无所有,除非出卖自己的劳动力。二者因为资本与雇佣劳动之间的张力而存在着“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利益的对立,地位的迥异,必然造成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基于利益之上、包涵着经济斗争(占有生产资料)、政治斗争(夺取国家政权)、思想斗争(为前两者的实现而进行的宣传)的阶级斗争。在马克思看来,阶级结构是阶级社会中主要的社会结构,他甚至认为阶级结构就是社会结构。而阶级结构日益趋于简单化。“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必然地表现为阶级斗争,无产阶级以阶级斗争为手段、方式夺取国家政权,以争取自身的最终解放,从而达到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

由此可见,马克思认为,阶级是自己时代的经济关系的产物,是同人类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应把生产资料所有制作为划分阶级的主要依据。马克思虽然没有提出阶级的准确定义和全面系统的阶级划分标准,但在其许多著作中都包含有对阶级的深刻论述,我们从中可以管窥到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在阶级社会里,人类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通过阶级与阶级之间的关系得以彰显、表现,且这种对抗性的矛盾关系只有通过阶级斗争才能解决,这也构成了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以至于他在《共产党宣言》中倡导:“至今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列宁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的阶级理论,这集中体现在他为阶级下的经典定义:“所谓阶级,就是这样一些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另一个集团的劳动”。

马克思的社会理论以阶级分析为主,但仍不乏阶层分析,对“中间阶级”的经典阐述便是例证。他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中间等级,即小工业家、小商人、手工业者、农民,他们同资产阶级作斗争,都是为了维护他们这种中间等级的生存,以免于灭亡。所以,他们不是革命的,而是保守的。”在马克思的眼里,小工业家、小商人、小食利者、手工业者、医生、律师、学者等构成了“中间阶级”,并用“中间阶层”、“中间等级”、“中等阶层”、“小资产阶级”、“过渡阶级”、“中间阶级”、“中等阶级”、“半资产阶级”等对“中间阶级”进行界定。但马克思并没有从阶级属性上对“中间阶级”加以阐述,而是仅仅赋予它学理上的阶级意义,并把它看作是特定阶级结构中的占有一定位置的社会力量。因而,阶层分析在马克思的著作中并非理论上的“空白”,也非西方社会学家的专利,把马克思的阶级理论简化为“阶级冲突论”,是不科学的。

应该承认,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也有一定的时代和实践的局限性,在资本主义社会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迅猛发展的当代,遇到了新的挑战,需要发展创新。马克思关于阶级的论断产生于自由资本主义上升的工业化早期,由于相当数量的农民和小企业主、手工业者的破产,工人阶级逐渐成为社会人口的大多数,所以,资本主义工业化的早期图像在一定程度上见证了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社会日益分化为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这两大对立阶级的见解。但是,上世纪60年代以降,欧美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继进入所谓的“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知识社会”,传统的直接从事物质生产的“蓝领工人”比重逐渐减少,而从事科技劳动和管理劳动的所谓“白领工人”比重不断上升,同时处于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中间阶级”或“中间阶层”虽然不断分化,但也持续存在。在我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结构和阶级阶层结构出现了新的变化。实践的发展迫切需要进一步发展完善马克思的阶级理论。

经济变革催生经济转型,经济转型带动社会转型。一般而论,所谓“社会转型”,“意指社会从传统型向现代型的转变,或者说由农村的、乡村的、封闭的半封闭的传统型社会向工业的、城镇的、开放的现代型社会转型的过程。”肇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经济社会变革,极大地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提升了国民的生活水平,使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这些新变化对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也提出了新机遇、新挑战。

其一,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带来的新挑战。20世纪六十年代以降,世界处在一个由工业社会向“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的转型浪潮之中,中国也在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迈进。世界各国都面临着发展经济、解决就业和促进发展的共同任务:资本主义国家通过加强对国家的干预来保持社会稳定,维持自身统治;社会主义国家也借助这一

趋势来改革体制,加快发展,以赶超资本主义国家。在和平和发展的大趋势下,马克思的凸显阶级对抗、阶级斗争的阶级理论便鲜有人问津,似乎显得不合时宜,面临着严重挑战。

其二,我国经济社会的改革以及构建和谐社会提出的新课题。经济社会的各种改革给民众带来了很大的普遍利益,但“硬币的反面”亦彰显出来:社会问题丛生,社会矛盾尖锐复杂,阶级阶层问题凸显。此外,所有制结构、产业结构及分配方式的变化,加之市场经济取向、国家政策的影响,也导致诸如私营企业主、高级管理人员、白领工人等新生利益群体生成、出现,利益迥异导致冲突和矛盾。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根本利益一致,不可能采取阶级斗争的方式来解决利益矛盾。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语境下,理性整合社会力量和资源,正确认识当前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新变化,有利于我们制定正确的发展战略和社会政策。

其三,当代科技革命和产业结构的变化引起社会阶级结构的新变化。马克思把科学看作是历史的有力的杠杆,看成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当代科技革命开辟了信息化、自动化生产的时代,人力日益为机器所取代,出现了产业工人日益减少、非产业工人日趋增多的趋势。并且由工业化(信息化)衍生的城市化,加上全球化的内在驱动,也有力地调整、改变着我国的产业结构、就业结构、阶级结构,服务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起源于原苏联斯大林时期的、在中国长期占主导地位的“两阶级一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国最基本的两大阶级——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分化出了诸多新的阶层,譬如: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由于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和知识经济的已见端倪,作为“工人阶级一部分”的知识分子阶层的人数大幅攀升,且“体制内”和“体制外”的中高级知识分子已呈现高学历、高收入、高消费的倾向。这些新社会阶层构成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这两大阶级的“边际阶层”:他们或来自于工人阶级,或源自于农民阶级,在行为、感情上与二者均有某种程度的“关联”,但在心理、意识上又不自认为是“纯粹的”工人阶级或农民阶级;尽管在和谐社会的视阈中,他们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建设者、承担者、共享者。它既不是马克思视域中的“中间阶级”,也不是国内外所探讨的“中产阶级”。这些“边际阶层”具有“中间阶级”的某些特质,但目前仅是向“中间阶级”成长的一种趋势,并不是独立于工人阶级、农民阶级这两大阶级之外的“新阶级”。所以,它既是多年来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与城市化进程的产物,又是文化教育多样化、大众化的产物。当代中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新变化,迫切需要我们用发展创新了的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加以透彻的分析说明。

社会转型,体制转轨,实质上就是一个打破旧的利益格局,构建新的利益格局的过程,利益格局的变动必然会使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呈现出复杂性、多样化。但我们既不能由于时代主题的变化和社会结构转型把马克思的基本阶级理论、阶级分析方法弃之如敝履,也不能重新“以阶级斗争为纲”。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讲,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级斗争虽然已经不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但在一定范围内将长期存在。因此,在现阶段,坚持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理论,具有在客观上和实践上适用的范围和必要性。

除了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将长期存在之外,我国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呈现的复杂化、多样化的局面已使阶级、阶层之间的矛盾、冲突有所增加的迹象渐趋明显:传统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体制,使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之间的矛盾加大,各阶级、阶层内部的利益群体的界限日益分明,层际、群际矛盾逐渐显现,群体性突发事件逐年增多。从社会主义制度整体上看,虽然各阶级、阶层之间的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可以通过协调、妥协来解决,但若处理不当,就会发展为对抗性的矛盾,引发社会动荡。因此,如何在和谐社会的视野内,融马克思的阶级分析和阶层分析于一体,促进“中间阶级”的成长,扩大其在社会结构中的比重,就成为学理界和实践操作层面上“凝神观照”的焦点。

当下,中国正值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时期,其诸多方面的改革正在涉入现代化转型的高风险雷区和深水地带,必须清醒、理性地审视变革时期的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确立分析矛盾、化解矛盾的科学理路,合理协调、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以维护社会稳定。因而,在经济发展、注重民生的背景下,通过引导、调控,形成一个以“中间阶级”为主体的呈橄榄型的现代社会阶级、阶层结构,这是实施社会建设的基础。并且,对阶级、阶层进行正确的利益分析,历来是我党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依据、前提。从毛泽东同志早年的《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到建国后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便是最佳的例证。当前,在和谐社会的视阈内,如何在制度框架内改善社会结构,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进行社会建设,马克思的阶级理论为我们带来了重要启示。

启示之一,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阶级的存在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紧密联系;生产力水平的高低,发展速度的快慢,直接制约着社会阶级、阶层矛盾的存在、发展和解决。生产力水平不高。一直就是制约我国“中间阶级”难以生成、发展的“瓶颈”。因此,必须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力求出台《户籍法》,打破城乡二元社会结构,理顺城乡社会关系,发展小城镇建设,促进人口合理流动,从而处理好阶级之间、阶层之间、阶层内部的各利益群体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矛盾。

启示之二,健全、完善法律体系,力求各阶级、阶层的机会均等、过程(程序)公平和结果公平。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告诉我们,阶级冲突和阶级斗争的发生是以阶级利益的根本对立为前提。社会主义社会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结构保障了全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基本一致,但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又造成了社会各阶级、阶层利益的分化。因此,以公平正义为原则的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必须要以民主法制为保障来协调各方利益,解决利益冲突。大力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经济行为,保障公平竞争,使社会各阶级、阶层、群体的利益诉求在立法时便能得到有效表达。尤其是要关注教育公平和就业公平,必须优化教育结构,坚持教育的公益性质,凸显教育资源对各阶级、阶层的机会均等。要完善市场就业机制,改善就业结构,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形成各阶级、阶层平等就业的制度,体现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启示之三,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强调所有制在阶级划分中的重要地位,但同时认为分配关系对于阶级关系的调整具有重要影响。必须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并且,要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调高,扩中,提低”,尽早制定《收入分配法》,逐步缩小贫富差距,使各方都各得其所,各得其利。“中间阶级”是“既存秩序的新的社会基础”,要通过调整经济结构、职业结构和教育结构来培养,来扶持我国“中间阶级”的成长与壮大,扩大其在社会结构中的比重,从而建立起合理公正的社会分层体系。

启示之四,加强政府在阶层形成中的正导向功能,完善社会管理。强化社会控制系统的政府中心权威,是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进程中解决矛盾和冲突的最重要的条件。转型期中国仍然是一个政策性导向很强的国家,通过制定宏观调控政策,动员、整合全社会各种资源,使政府成为各阶级、阶层和群体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坚强“堡垒”。政府必须转变职能,在实施管理行为时,要以人为本,发扬民主,权衡成本,创新思路,转行政控制为科学化的公共治理,要在现代社会治理框架内搭建多种沟通平台,拓宽多种民意诉求渠道,形成科学有效的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解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各阶级、阶层和利益群体的积极性,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责任编辑范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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