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是真正的“士”吗

2009-05-31 07:45汪茂吾
黑龙江教育·中学 2009年11期
关键词:安陵替人唐雎

汪茂吾

《唐雎不辱使命》出自《战国策·魏策四》(现入选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语文》九年级上)。故事生动地叙述了唐雎为了安陵国的安危,出使秦国,与阴险狡诈的秦王进行的一场针锋相对的斗争。在这场生死存亡的较量中,唐雎凭着过人的胆识,战胜了包藏祸心而又外强中干的秦王,从而使秦王暂时打消了吞并安陵国的企图。

在解读文本的过程中,笔者发现这样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唐雎在秦王“怫然怒”,企图用武力威胁唐雎并使之屈服时,有这样一段对话:“夫专诸之刺王僚也,彗星袭月;聂政之刺韩傀也,白虹贯日;要离之刺庆忌也,仓鹰击于殿上。此三子者,皆布衣之士也,怀怒未发,休祲降于天,与臣而将四矣。若士必怒,伏尸二人,流血五步,天下缟素,今日是也。”

显然,在唐雎看来,不管是什么样的布衣,只要有胆识,舍生忘死,敢于杀人,就是“士”。他列举的三个人——专诸、聂政和要离,即是如此。我们不禁要问:这些人真的算得上是“士”吗?答案当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第一,这些人没有是非观。一个真正的“士”,所做的事必然是符合一定的道德准则,而非是非不分、仅凭义气和自己的一时之勇。就唐雎所举的三个所谓的“士”来说,他们都没有是非道德标准:专诸刺杀王僚,是替公子光谋杀国君篡位,而王僚则是买凶弑君的公子光的堂兄弟。凶狠手辣的公子光坐上国君宝座后,又指使要离去追杀王僚之子庆忌。要离则“诈负罪出奔,使吴戮其妻子,而见庆忌于卫。与之俱渡江,至吴地,乘庆忌不意刺杀之。要离后亦自杀”。(事见《吴越春秋·阖闾内传》)再看聂政,他本与韩国相韩傀无冤无仇,却贪图韩国大夫严仲子的重金,去替人寻仇。这三个人的行为,都是受人指使去杀与自己无怨无仇的他人。要离在替人杀人的过程中,还心甘情愿地让自己无辜的妻儿受到吴王残暴的杀戮,可谓一点人性都没有。这三个“士”,没有一点是非观念,只要有人赏识,或者给钱,就去杀人,而不管被杀的人是否有错该不该杀。这样的“士”,无论在哪个时代,都是越少越好。

第二,这些人没有丝毫正义感。所谓正义感,就是所做的事,是为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或者除暴安良,或者抱打不平,《水浒传》中鲁智深、武松都有这样的可贵品质。而在专诸、要离和聂政身上,却看不到丝毫正义感。他们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这种“有奶就是娘”的做法,即便在今天也难逃法律的制裁,更别说受到人们的敬重了,就是在他们生活的那个时代,也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专诸在刺杀王僚后,王“左右亦杀专诸”;要离刺杀庆忌后,自己也走投无路自杀;聂政刺杀韩傀后,“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可谓惨不忍睹。他们之所以杀人而又被杀,就是因为他们的行为,没有丝毫的正义可言。因此,他们的下场只能是在毁灭他人的同时,也毁灭了自己。

综上所述,《唐雎不辱使命》中的专诸、要离和聂政,都只是逞一时之勇而毫无主见的草莽英雄,根本算不上是真正的“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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