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珍
提到钱钟书,人们会想到他那才情横溢,妙语连篇,反映旧时代知识分子人生际遇的长篇小说《围城》;会想到他报考清华大学时,数学仅得15分,但因国文成绩突出,而被清华大学外文系破格录取;会想到他拿不好筷子,不会打蝴蝶结,分不清左右脚,以第一名成绩考取英国庚子赔款公费留学生,可初到牛津求学,就吻了牛津的地,磕掉大半个门牙,满嘴鲜血地出现在妻子面前的“拙手笨脚”;也容易联想到他那参透生活真谛的睿智,甘坐冷板凳、淡泊名利的人生态度和绝顶聪明的处世之道;还会想起他过目不忘的超强记忆,融贯中西的学问,以及他通晓多国语言,应邀出访欧洲各国时,能够用各种所在国家的语言做出地道漂亮得令各国语言学家震惊的演讲……
然而,他除了是大作家、大学问家,还有一个重要的身份不该被忘记——他是他妻子的丈夫。在妻子面前,他没了不食人间烟火的清高,而是一位很弱小,“拙手笨脚”,需要人照顾,但又恪尽职守的好丈夫。
他们在牛津求学时,租住的第一户人家提供的伙食很差,妻子担心他总吃不饱影响健康,就要搬家。起先,不会做家务活的钱钟书不同意,等妻子找到合适的房子,搬了家。入住新居的第一个早晨,杨绛醒来,发现“拙手笨脚”的钱钟书竟然煮了蛋,烤了面包,热了牛奶,做了又浓又香的红茶,还有黄油、果酱、蜂蜜……用一个床上用的小桌,径直将早餐端到妻子床前。从那以后,他们一同生活的日子——除了在大家庭里,除了家有女佣照管一日三餐的时期,除了钱钟书有病的时候,这早饭总是钱钟书起来做给妻子吃的。
搬家后,杨绛第一次独自处理活虾,剪虾须时被抽搐的虾吓得逃出厨房,说,以后不吃了。他却说,虾不会像她那样痛,以后还是要吃的,由他来剪虾须好了。
待到妻子怀了孕,他谆谆嘱咐:“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并很郑重其事地早早陪妻子到产院定下单人病房,还请女院长介绍专家大夫。
妻子产后住院期间,他每天到产院探望,常苦着脸说:“我做坏事了。”不是打翻了墨水瓶,把房东家的桌布染了,就是砸了台灯,再不就是把门轴弄坏,门不能关了……幸好妻子总是回答他:“不要紧,我会洗。”“不要紧,我会修。”他就充满感激,放心地回去了。事实证明,妻子住院期间他所做的种种“坏事”,待妻子回寓所后,真的全都处理好了。
虽然生活中很多时候他很“白痴”,但这并不等于他不会关心照顾人。妻女出院的时候,他叫汽车来接。回到寓所,他炖了鸡汤,还剥了碧绿的嫩蚕豆,煮在汤里,盛在碗里,端给妻子吃。以致杨绛惊叹:钱家的人若是知道他们的“大阿官”能这般伺候产妇,不知该多么惊奇。
后来,钱钟书通过了牛津的博士论文考试,如获重赦。他觉得为一个学位赔掉许多时间很不值得,不愿意白费工夫读一些不必要的功课,二人便前往更加自由开放的巴黎大学。在巴黎这一年,钱钟书自己下工夫扎扎实实地读书。夫妻二人不合群,也没有多余的闲工夫,房东太太的伙食太丰富,一顿午餐可消磨两个小时,他们爱惜时间,不久就又开始自己做饭。钱钟书赶集市买菜,他们用大锅把鸡和咸肉同煮,加平菇、菜花等,还给襁褓中的女儿吃西餐,把女儿养得很结实,用杨绛的话说:“(女儿)很快就从一个小动物长成一个小人儿。”
“文革”时,钱钟书下放昌黎,工作是掏粪,吃的是霉白薯粉掺玉米面的窝窝头。阴历年底,他回家时,居然很顾家地带回很多北京买不到的肥皂和大量当地出产的蜜饯果脯。
当时,造反派组织规定高级知识分子家中一定要进驻“造反派”,钱钟书家也不能幸免。派驻进来的一对“造反派”年轻夫妻不仅不尊重这一对老知识分子,还动辄打骂训人。钱钟书忍无可忍,为妻子被“造反派”夫妇欺辱,他以年迈多病之躯与他们大打出手,闹得满城风雨。这一下,连“造反派”也都对他敬畏三分,认为钱钟书“这老头儿”有骨气!但后来,为避免麻烦不断,他们不得不弃家而“逃”,到女儿学校的宿舍暂住。三人挤在一间阴冷狭小的屋子里,客人来都无处容身,可他们却因那里离图书馆近而感到非常满意,连江青多次请他们住钓鱼台都辞谢不就。
女儿钱瑗毕业留校工作,夫妻俩都很高兴,家中的阿姨不擅做菜,钱钟书就常带着妻女吃馆子,一处一处地吃。钱钟书点菜的水平很高,随便上什么馆子总能点到好菜。然后,一边吃,一边观察其他桌的客人,钱钟书近视,但耳朵特别灵,他们吃馆子是连着看“戏”的,一家三口在一起,总有无穷的乐趣。
钱钟书,作为一个丈夫,是可亲、可敬、可信赖、可依赖的,嫁给这样的男人,是女人的福气。